企业设立多证合一申请书讲解.docx
《企业设立多证合一申请书讲解.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企业设立多证合一申请书讲解.docx(17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企业设立多证合一申请书讲解
深圳市企业设立登记
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
税务登记证、刻章许可证、社保登记证
申请书
【填表说明】
1.住所和经营场所的详细地址请按照规范的行政区划、街道、路名、门牌号、大楼名称、小区名称、房号等填写,与上述格式不一致的,可在横线上具体填写。
请申请人务必真实准确填写详细地址,该地址将作为送达法律文件的法定通讯地址。
2.实收资本备案栏认缴制企业选填,实缴制企业必填。
3.申请人可登陆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
4.本表标明需“签章”处,签署人属于机构的,由机构盖章;属于自然人的,由自然人本人签署。
5.本表栏目不够填写的可复印续页,勾选处请在“□”内打“√”。
6.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7.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应当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或签署,请勿使用圆珠笔。
8.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章程/协议范本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可在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
9.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10.以上未尽事宜请参考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网站(
深圳市市场和质量监管委、深圳市国家税务局、深圳市地方税务局、深圳市公安局、深圳市社保局:
一、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合伙企业法》、《合伙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个人独资企业法》、《个人独资企业登记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登记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实施细则》、《税务登记管理办法》、《组织机构代码管理办法》、《印铸刻字业暂行管理规则》、《社会团体印章管理规则》、《广东省印章刻制管理规定》、《深圳经济特区股份合作公司条例》、《深圳经济特区商事登记若干规定》、《社会保险法》、《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20号令)》等规定申请企业设立登记,提交材料真实有效,会议记录等相关法律文件本企业已存档备查,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二、如本企业名称对公众造成欺骗或者误解,或者本名称中的字号与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损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愿无条件变更本名称,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本企业郑重承诺已取得所申报地址作为本企业住所(经营场所)的合法使用权,详细地址表述真实无误;如所申报住所(经营场所)法定用途属于住宅的,已知悉《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七十七条等相关规定,并已征得□有利害关系的业主□业主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社区工作站的意见,同意将所申报地址的房屋改变为经营性用房。
(请在以上相应□中打“”)
四、法定代表人信息真实有效,身份证件与原件一致,符合《企业法人法定代表人登记管理规定》关于法定代表人任职资格的有关规定,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五、兹委托指定代理人 ,身份证号:
作为经办人申请企业设立登记事宜。
(代理权限:
□提交申请材料;□领取营业执照或其他登记决定文件;□修改申请材料中文字性错误)
代理期限至 年月日。
拟设立的企业名称:
有权签署人签署:
【注:
公司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合伙企业由拟任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组建负责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署;分支机构由隶属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投资人、执行事务合伙人)签署并加盖隶属单位公章】
全体股东(发起人、股东代表、投资人、合伙人、设立人)签章:
【注:
有限责任公司由全体股东签章;股份有限公司由全体发起人签章;股份合作公司由全体股东代表签章;个人独资企业由投资人签章;合伙企业由全体合伙人签章】
年月日
经办人签名:
经办人联系电话:
名称
名称证编号
住所
【说明1】
深圳市区街道路门牌号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经营场所
【与住所相同
可不填,说明1】
深圳市区街道路门牌号
法定代表人
【投资人、负责人、执行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信息
(【注: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自然人时填写此栏】)
姓名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电子邮箱
证件类型
□身份证(内地)□护照□军官证□士兵证□回乡证□台胞证□其他
证件号码
执行事务合伙人(机构)信息
(【注:
执行事务合伙人为机构时,除上栏填写委派代表信息外,还须填写此栏】)
机构名称
固定电话
电子邮箱
注册号
组织机构代码(限境内机构填写)
-
认缴出资
总额
币种数额万元
营业期限
□年月日
□至年月日
□永续经营
行业明细
从业人数
其中:
外籍人数
章程(协议)记载的
经营范围
【说明3】
一般
经营
项目
许可
经营
项目
总分机构标志
□非总分支机构
□分支机构
总机构工商注册号码
总机构企业所得税征管部门
□国税
□地税
指定联系人
【非常重要,
请准确填写】
姓名
申请营业执照副本本
申请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本
申请税务登记证副本本
(请按实际需求填写副本数量)
电话
电子邮箱
企业类型
A.内资公司:
□A-1有限责任公司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请选:
□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
□A-2股份有限公司
□上市□未上市
□A-3国有独资公司
B.外资企业:
□B-1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资)
□B-2有限责任公司(中外合作)
□B-3有限责任公司(外商独资)
□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
□B-4有限责任公司(外商合资)
□B-5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资)
□上市□未上市
□B-6股份有限公司(中外合作)
□上市□未上市
□B-7股份有限公司(外商合资)
□上市□未上市
□B-8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B-9外国(地区)企业在中国境内从事经营活动。
其中,涉及港、澳、台商投资企业,请勾选如下选项:
□B1-1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B1-2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作)
□B1-3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独资)
□自然人独资□法人独资
□B1-4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合资)
□B1-5有限责任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
□B1-6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合资)
□上市□未上市
□B1-7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境内合资)
□上市□未上市
□B1-8股份有限公司(台港澳与外国投资者合资)
□上市□未上市
C.非法人企业:
□C-1(内资)普通合伙企业
□C-2(内资)特殊的普通合伙企业
□C-3(内资)有限合伙企业
□C-4外商投资合伙企业
□C-5个人独资企业
D.非公司企业法人:
□D-1全民所有制企业
□D-2集体所有制企业
□D-3联营企业
□D-4股份合作企业、
S.分支机构:
□S-1(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S-2(内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S-3(内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S-4外商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分公司
□S-5外商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分公司
□S-6外商投资合伙企业分支机构
□S-7台港澳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S-8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
□S-9营业单位(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联营企业分支机构)
□S-10股份合作企业分支机构
出资证明编号及出具该证明的机构名称
验资报告编号
会计师事务所名称
银行询证函号码
银行名称
审批文件1
审批项目
审批文件名称
审批文件号
审批机关
有效期至
年月日
审批文件2
审批项目
审批文件名称
审批文件号
审批机关
有效期至
年月日
股东(发起人、股东代表、投资人、合伙人、设立人)
注册地址
国籍
出资额
出资
比例(%)
经济性质
类型
出资
方式
请在证件种类栏填写相应字母:
A.身份证B.营业执照C.其他
A.企业法人
B.社会团体
法人
C.事业法人
D.自然人
E.国家授权
投资的机
构或部门
F.其他
A.货币
B.实物
C.知识
产权
D.土地
使用权
E.其他
姓名或名称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成员
备案
职务
姓名
身份证件
【请在证件种类栏填写相应字母:
A.身份证B.护照C.往来内地通行证D.其他】
证件种类
证件号码
董事备案
□董事长
□执行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董事
监事备案
监事会主席
监事
监事
监事
高管成
员备案
经理
外国投资者
法律文件
送达接受人
备案
被授权人名称或姓名
被授权人地址
被授权人联系方式
企业网站名称
企业网站域名
【如www.****.com】
外方投资机构国别(限外资企业填写)
进出口企业代码
(限外资法人企业按批准证书填写)
上级主管单位组织机构代码(分支机构填写)
上级主管单位名称(分支机构填写)
申请组织机构
数字证书
□是□否
(企业可自愿申请组织机构数字证书(简称:
ODC)。
ODC是U-key形式的电子营业执照和组织机构代码证电子副本,与纸质营业执照和纸质代码证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ODC可以作为本单位网上身份标识,在线办理营业执照的变更、年报及组织机构代码证的变更、延期、年检,同时也可用于网上报税、网上社保等多项政府网上业务。
初次申领ODC费用300元,由第三方电子认证服务机构收取。
)
小微企业声明
本企业属□小型企业或微型企业
(依照国家相关规定享受减免代码证书工本费优惠政策。
)
刻章申请
行政章
财务专用章
发票专用章
□合同专用章□业务专用章□报关专用章
是否申请
电子印章
□电子行政章□电子发票专用章
核算方式
□独立核算□非独立核算
适用会计规定
□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制度
□小企业会计准则□事业单位会计准则□其他
税务
联系人
信息
职务
姓名
身份证件
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
邮箱
证件
类型
号码
财务负责人
办税人员
隶属关系
□中央投资比例 ____%
□地方投资比例 ____%
□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 ____%
备注:
请经营范围涵盖广告业的企业填写此栏
(1)“隶属关系”:
企业隶属关系确定和清晰的,填写本栏。
企业为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则在“中央投资比例”栏□内打√,“中央投资比例”栏填写100%;企业为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则在“地方投资比例”□内打√,“地方投资比例”栏填写100%;企业为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独资企业、其它等,则在“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内打√,“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栏填写100%。
(2)“中央投资比例”、“地方投资比例”、“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
企业具有多种投资主体,无确定和清晰隶属关系的,则分别填写各投资主体在缴纳人中的投资比例。
其中,“中央投资比例”填写中央所属企事业单位在企业中的投资比例;“地方投资比例”填写地方所属企事业单位在企业中的投资比例;“无隶属关系投资比例”填写无隶属关系主体(集体企业、私营企业、外商、其它等)在企业中的投资比例。
(3)若企业仅具有代扣代缴行为,不需填写隶属关系、各投资主体投资比例等栏次。
社保
联系人
信息
姓名
移动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