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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九年进贤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进教体字[2014]150号

 

二○一四年进贤县中小学招生工作实施意见

县直中小学,乡(镇)中心小学、初级中学、中心学校,民办学校: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严禁非政策性择校行为的通知》(洪办字[2014]33号)精神,切实做好今年全县小学、初中和高中招生工作,规范招生行为,严肃招生纪律,促进教育公平,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义务教育法》和省市有关招生工作规定,结合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义务教育阶段招生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法》和国家有关取消义务教育借读费的规定,按照相对就近入学原则,依法保障适龄儿童(2008年8月31日前出生年满六周岁)、少年在户籍所在地学校就近免试入学。

㈠乡镇义务教育招生

1.乡镇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及农村完中初中部招生,原则上招收本乡镇行政区域内的适龄儿童和小学毕业生。

2.乡镇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招收的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9月1日—9月3日,分别凭《户口簿》或《初中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证》到所在乡镇小学、初中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3.乡镇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按“学校自主招生、学生自愿入学”的原则,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其中初中招生,9月15日前将就读学生的《小学毕业生信息明细表》、《小学毕业证》和《初一新生入学花名册》报县中招办,作为建立初中学籍档案的凭证。

㈡县城义务教育招生

1.县城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招生,严格按县城小学、初中划分的学区进行审核招生(小学由招生学校审核;初中由毕业学校、招生学校共同审核)。

县城适龄儿童及小学毕业生根据户籍和家庭实际住址,按就近免试入学原则,到所在学区学校就读。

小学一年级新生8月23日—8月25日,凭《户口簿》或《房产证》和《户口簿》到所在学区学校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初中一年级新生9月1日—9月3日凭《初中入学通知书》、《小学毕业证》及《小学毕业生信息明细表》到录取学校报到注册。

具体审核办法为:

⑴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只有县城户籍,凭《户口簿》审核入学。

⑵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具有县城户籍,父母又有县城住房,两证地址不一致时,如涉及跨学区学校,凭《户口簿》或《房产证》和《户口簿》(配合房产确定家庭关系,下同),由家长选择其中一个学区所在学校审核入学。

⑶适龄儿童、小学毕业生没有县城户籍,但父母有县城住房,凭《房产证》和县城以外《户口簿》,按房产地址审核入学。

⑷学生父母没有住房,而随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居住生活的,凭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房产证》及证明学生与祖父母或外祖父母关系的有效证件,按实际住址审核入学。

⑸学生父母事实购买住房,暂未办理《房产证》的,凭《水费发票》、《电费发票》、《闭路电视开户发票》等材料,按实际住址审核入学。

三项票据不齐全的(至少应提供两项收费票据),学生家长须同时签订《诚信承诺书》,承诺在证件地址处事实购买住房。

发放《入学通知书》之前,由招生学校派出分管副校长组织工作人员3—5名开展上户调查,如有弄虚作假,一律取消县城中小学入学资格,回户籍所在地中小学就读。

⑹学生父母按揭购买住房,凭正式《购房协议》及《购房首付发票》等材料,按实际住址审核入学。

⑺学生父母住房用于抵押贷款,凭房管部门加盖专用章的《房产证》复印件或与银行签订的抵押贷款正式合同文本,按实际住址审核入学。

⑻学生父母房屋拆迁,暂未重新安置的,凭拆迁办证明等材料,按原址或安置的新址审核入学。

2.县城义务教育公办中小学校招生,符合下列情况按政策规定审核入学。

⑴学生父母系外派支边、驻地现役军人或在我县具有政府确认招商引资项目的法人(外商)及享受县政府津贴的企业科技人才、高层管理人才,凭《户口簿》及相关主管部门的证明、证书等材料,按照实际住址安排就近入学。

⑵父母系我县县城企业从外省、市、县聘请或招聘的中高级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企业员工,凭《户口簿》、一年以上合法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正式租房合同及转学材料,根据实际住址按县城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安排就近入学。

⑶学生父母工作调动或退伍安置,户籍正在办理的,凭《户口迁移证明》及相关部门的《调动介绍信》,按实际住址安排就近入学。

⑷学生父母双亡,投靠其他亲友的,凭相关证明材料及亲友的《房产证》,按实际住址安排就近入学。

3.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在县城义务教育阶段公办中小学校就读。

如符合南昌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洪府厅发[2005]65号文件规定的相关条件:

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的①《身份证》②《户口簿》③计划生育证明(乡镇政府出具)④当地无监护条件的证明(乡镇政府出具;父母或法定监护人流入地的⑤一年以上正式租房合同(房管部门盖章认定的合同落款时间为2013年8月31日前)⑥合法有效的劳动用工合同或工商《营业执照》⑦参加社会养老保险的凭证;进出双方学校的⑧学生转学的相关材料。

则填写《进贤县进城务工就业农民工子女入学申请登记表》一式两份,根据实际住址按县城居民子女同等对待安排就近入学。

4.县城小学毕业生,不符合在县城初中就读条件的,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初中就读。

确属留守儿童存在实际情况,需在县城初中或县城附近初中就读的,由县中招办及毕业学校统一安置到青岚学校、五里初中、五垦学校、星火学校、进贤六中、岚湖中学、实验学校(用于本校部分小学毕业生就读安置)等七所学校初一年级就读,保证每一位毕业生都有一所学校就读。

5.父母在县城务工生活,不符合在县城小学就读条件的适龄儿童,原则上回户籍所在地乡镇学校就近入学。

确属留守儿童存在实际情况,需在县城小学或县城附近小学一年级就读的,在招生计划允许情况下,凭相关材料于9月1日—9月3日自行到青岚学校、民和七小、五垦学校、民和五小、星火学校、民和三小等六所学校办理入学手续。

6.县城义务教育中小学校其他年级招收的“转学生”,按学籍管理的相关规定,8月26日—9月3日,凭相关证件按转学程序办理转学入学手续。

7.县城义务教育民办中小学校招生,按“学校自主招生、学生自愿入学”的原则,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其中初中招生,9月15日前将就读学生的《小学毕业生信息明细表》、《小学毕业证》和《初一新生入学花名册》报县中招办,作为初中学籍管理的凭证。

二、高中教育阶段招生

高中招生录取的总体办法按考生的总位置值(即各学科位置值相加之和)排序录取(总位置值小的考生排在总位置值大的考生前面)。

根据招生计划和考生填报的升学志愿,若考生总位置值相同,必要情况下,征求招生学校意见调整招生计划,或实行学科优先录取。

学科优先录取的原则:

先看语数英三科位置值之和,三科位置值小者优先录取;若还相同,后按语数英单科顺序(先语文后数学再英语)的位置值排序,单科位置值小者优先录取。

㈠统招生录取

1.均衡重高生录取。

我县招收重高均衡生的录取学校为:

进贤一中、进贤二中两所中学。

招生计划为重高计划的70%,实行指标到校、分校录取。

中考填报志愿前,县中招办统一公开下达指标,严格进行资格审查(初中本校学籍应届资格),学校应指导考生填报升学志愿。

录取列第一批次,分校按考生填报的均衡重高志愿从小位置值到大位置值择优录取,录取位置值控制在不低于B3等级对应位置值(50.05)。

录取的学生编入重高班学习。

因考生成绩达不到要求,未完成均衡招生计划的初中学校,其招生指标由县中招办收回,统一调剂到统招重高列第二批次录取。

2.统招重高生录取。

进贤一中、进贤二中、进贤三中、前坊中学、李渡中学五所中学重高班面向全县招生。

按考生填报的重高志愿,根据招生计划从小位置值到大位置值择优列第二批次分校录取。

3.统招普高生录取。

各完中普高班面向全县招生,根据招生计划,按考生填报的普高志愿,从小位置值到大位置值择优录取。

统招普高招生列第三、第五、第六三个批次进行录取。

第三批次:

进贤一中、进贤二中普高班录取;第五批次:

进贤三中、前坊中学、李渡中学普高志愿1录取;第六批次,进贤三中、前坊中学、李渡中学普高志愿2及其他完中普高班录取。

有高中招生权限的民办中学,同时面向社会自主招收普高生,所招收的学生必须当年参加中考,其中考成绩位置值在C3等级(66.18)以上的学生,凭证(准考证、成绩位置值、收费收据、录取花名册)办理学籍建档手续。

4.职业高中招生录取。

职高录取列第七批次,各毕业学校应积极动员学生就读职高。

凡直接填报职高志愿的考生或中考成绩位置值在D2等级以上普高落选而又未填报职高志愿的考生,可凭今年中考成绩位置值直接到南昌市有关中职学校就读。

㈡自费(择校)生录取

根据省、市教育行政部门有关规定,我县高中自费择校录取工作严格实行“三限”(限等级、限钱数、限人数)。

进贤一中、进贤二中普高自费择校实行志愿填报,列入第四批次划线确定自费择校资格,其他完中自费择校考生于规定时间前往意愿学校办理自费择校手续。

全县公办完中自费择校录取办理时间8月20日—8月21日,逾期不予办理(如取得进贤一中、进贤二中普高自费择校资格,则自动取消,空缺计划不予递补),具体录取办法如下:

1.限等级。

普高自费择校最低控制等级(位置值):

进贤一中、进贤二中以志愿排序确定择校位置值(进贤一中52.31,进贤二中52.06);其他公办完中为C3等级(位置值66.18)以上。

2.限钱数。

我县高中自费择校收费标准为:

进贤一中12000元;进贤二中10800元;进贤三中4800元;李渡中学4800元;其他公办完中1200元。

考生缴交择校费后,高中三年学习免交学费。

3.限人数。

各学校控制在今年统招计划的10%以内。

㈢转学生录取

具有进贤户籍,今年凡在外省、市、县报名参加中考,又要求转回进贤就读高中的学生,于8月20日前,带好以下六项建档材料:

①进贤《户口簿》②今年参加中考的《准考证》③《初中升高中报名信息表》④当地县级以上中招部门出具的该生中考成绩证明⑤当地县级以上中招部门出具的今年中考考试学科及满分分值的证明⑥转学材料(转学联系表一式四份,原则上到原就读初中学校及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转出手续,变更学籍数据)。

先到县中招办进行中考成绩折算,确定等级位置值,后于规定择校办理时间到招生学校参照高中自费择校标准收费录取(凡上进贤一中、进贤二中重高等级位置值的按统招生录取)。

㈣特长生录取

今年全县招收高中特长生的招生学校,招生专业及计划为:

进贤一中体育特长生10人,进贤二中体育特长生10人,李渡中学体育特长生10人,进贤三中美术特长生100人,前坊中学美术特长生50人。

招收高中特长生原则上由招生学校自主招生。

学校应提前向社会公开招生计划,公开录取办法,公开收费标准(同统招生标准一致),组织专业加试,做到公正录取。

凡中考成绩位置值在C3等级(66.18)以上的学生,按规定办理录取入学建档手续。

8月22日,招生学校向县中招办上报《高中特长生录取花名册》一式三份。

㈤具体规定

1.切实加强高中招生管理。

任何学校不得擅自超计划招生,不准擅自降低等级位置值或改变收费标准乱招生。

高中自费择校严格实行“三限”招生,学校违规少收或不收择校费,每发现一例,责成招生学校按相应自费择校收费标准全额补收,同时由教育行政部门按该标准的两倍对学校进行经济处罚;违规降低等级位置值招收的高一新生不建立高中学籍。

2.严格高中新生学籍管理。

今年公办完中招收的高一新生,一律凭《准考证》、《录取通知书》及收费收据(自费择校生带高中自费择校通知书、审核通知单、交款凭证、准考证)报到注册,并作为建立普高学籍的依据。

凡未经县中招办批准招收的高一新生(含自费择校生),县中招办不提供档案,教育科不办理学籍,学生没有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资格,不进行高中综合素质评价,不认定高中学分,不发高中毕业证书。

3.加强民办学校招生管理。

民办学校高中招生在统招基础上,同时面向社会自主招生。

未取得办学许可的民办学校不准招生。

经批准的民办学校,不准超越权限招生,不得承诺低分办学籍、低分进重点班,用欺骗手段招生,对违规招生的民办学校,由教育行政部门提出限期整改意见,整改不到位则取消办学资格。

三、工作要求

1.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招生工作是社会高度关注的热点和焦点工作,关系到广大学生家长的切实利益,体现教育的公正公平,各单位、各部门、全县中小学校要从维护社会稳定,促进教育均衡发展,树立进贤教育良好形象的政治高度,认真做好今年全县中小学招生工作。

要切实加强对招生工作的领导,学校要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政府的统一组织管理下,实行校长负责制,招生期间校长要坚守工作岗位,亲自指挥组织本校招生工作,坚决杜绝违规招生、人情招生。

2.规范行为,阳光操作。

切实加强中小学教育管理,规范学校办学行为,义务教育阶段实行平行编班。

各中小学校要认真学习贯彻落实《义务教育法》,正确理解各项法律政策,用法律规范教育招生行为,原则上小学一年级应招收学区范围内年满六周岁的适龄儿童,招生学校如有空余学位,可视情况适当放宽入学年龄,但最小年龄应控制为:

2008年12月31日前出生。

各学校要坚持招生政策公开,招生办法公开,收费标准公开,录取结果公开,实行社会监督,确保招生公正公平。

同时,积极加大教育政策的宣传力度,认真做好招生接待解释工作,让社会各界和广大家长充分认识和理解招生政策,确保招生工作有序、有力、有效,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3.严肃纪律,落实责任。

招生工作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各中小学校要坚决贯彻执行省市县招生工作相关规定,规范学校招生行为,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公正性和权威性。

各职能部门要严格把关,各自履行工作职责,严禁弄虚作假,提供虚假证件。

教育行政部门、中小学校、招生组织的工作人员,要带头遵守招生工作纪律,执行招生工作政策,严格自律,规范言行,切实维护招生工作秩序,招生工作中自觉抵制说情打招呼,严禁受理任何单位、任何个人以任何形式提出的非政策性择校要求。

对入学条件需要承诺存在争议的学生,中小学校一定要组织专人开展上户调查,开学后学校招生领导小组要立即开展招生工作专项抽查,如有弄虚作假,除取消学生入学资格外,同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因招生引发的矛盾纠纷和上访事件,中小学校要妥善处置,并在第一时间向局办公室、纪检监察安全稳定科和中招办报告,如因宣传解释、处置不当而引发群体事件,将追究学校主要领导责任。

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不准以任何理由收取任何形式的借读费,不准招收借读生。

严禁任何形式的照顾录取;严禁组织选拔性考试争抢生源;严禁编重点班或以办特色班、实验班为名变相办重点班;严禁弄虚作假招生;严禁乱登记、乱承诺招生;严禁跨学区私自招生。

对违规招生,一经查实,按《进贤县中小学招生工作违纪处理暂行办法》严肃查处。

附:

1.《进贤县二○一四年县城小学学区》

2.《进贤县二○一四年县城初中学区》

3.《二○一四年进贤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二○一四年八月十一日

主题词:

教育中小学招生实施意见

抄报:

县委、人大、政府、政协、纪委办公室,刘国平部长、胡云翔常委、胡彬副县长

进贤县教育体育局办公室2014年8月11日印发

(共印200份)

进贤县二○一四年县城小学学区

民和一小:

进中路所有单号香江一路所有单号校前路江边站路民主岭民安路圣旨殿路

柴火场路天主堂巷解放街后街朱家塘马颈港路沿港路双号:

2号—464号

胜利中路单号:

201号及以后双号:

232号—348号

岚湖路单号:

1号—357号双号:

2号—266号钟陵路单号:

123号及以后双号:

180号及以后

实验学校:

胜利北路东北街西北街东门路舒芬街大河门大巷子小巷子桥子头小康路

军门第路武营塘路后港洲东西村九三新村河门港巷花江口兔岗路北门路

圳业太阳城钻石广场岚湖路单号:

359号—413号沿港路双号:

466号—850号

胜利中路双号:

350号及以后西门路单号:

1号—71号双号:

2号—58号九颂山河·沁河园

民和三小:

财富北路进中路所有双号南门路雁鱼塘路子羽路水西门巷金家山路花径路

茅家山路康盛路(丽景花城)钟陵路单号:

1号—121号双号:

2号—178号

进贤大道单号:

1号—299号胜利中路单号:

1号—199号香江一路所有双号香江二路

民和四小:

经委路凤凰街凤凰东西街杨家巷章家巷田垄路新村巷徐家岭路贤湖路

环校路昌盛路祥云路永兴路莲花巷付家巷西北四路贤士广场保险公司宿舍

原云桥乡章家杨家董源路单号:

1号—297号双号:

2号—302号

嘉禾路单号:

1号及以后农夫路双号:

152号及以后岚湖路双号:

268号及以后

进贤大道单号:

301号—577号双号:

262号—578号胜利中路双号:

2号—230号

军湖路单号:

1号—195号双号:

2号—142号

民和五小:

胜利南路高岭路苗圃路云中巷乡前路麻山路罗家居民区富民路健民路

云桥南路迎春一路迎春二路进贤大道双号:

2号—260号天集广场

五垦学校:

园丁路河边巷青岚湖水产场星光名庭滨湖华城世纪名城黄河小区

岚湖豪情青岚湖景岚湖路单号:

415号及以后农夫路所有单号双号:

2号—150号

西门路单号:

73号及以后双号:

60号及以后滨湖大道单号:

1号—299号双号:

2号—298号

军湖路单号:

197号—541号双号:

144号—464号

人民大道单号:

1号—397号双号:

2号—398号

民和六小:

祥和路邓付路茂贤路西北三路贤陵大道民和商城翰香苑世纪新城三阳村

康盛阳光城金山角小区中贤小区鑫豪小区名门世家城朝花园城投花园茂贤小区

电信邮政职工宿舍电力小区天润华府中山颐园益隆杰座荣盛华天贤府书院

栖贤园小区新都名苑府前雅院农民公寓新辉小区原云桥乡付家姜家

云桥北路单号:

1号—119号双号:

2号—120号进贤大道单号:

579号及以后双号:

580号及以后

嘉禾路双号:

2号及以后中山大道单号:

501号—599号双号:

502号—600号

人民大道双号:

400号及以后董源路单号:

299号及以后双号:

304号及以后

民和七小:

茂昌路民和路名爵公馆青岚小区御景东方壹号公馆泰府名都丰和名城

滨湖桃苑锦绣滨湖桂阳村佑华小区桂阳小区辉阳小区汇洋锦绣花园

后万安置房吴家安置房人民大道单号:

399号及以后

云桥北路单号:

121号及以后双号:

122号及以后

中山大道单号:

601号—939号双号:

602号—818号

原云桥乡吴家前万后万刘家(可自主选择民和七小、青岚学校)

青岚学校:

滨湖大道单号:

301号及以后双号:

302号及以后水榭花都凯旋广场中山华府

中山大道单号:

941号及以后双号:

820号及以后半岛豪园英伦壹品青阳安居小区

原云桥乡吴家前万后万刘家(可自主选择青岚学校、民和七小)保障性住房(中山华府西侧)

进贤县二○一四年县城初中学区

一中初中:

钟陵路水西门巷进中路校前路柴火场路天主堂巷付家巷莲花巷民主岭路

民安路圣旨殿路后街解放街朱家塘江边站路马颈港路南门路子羽路

雁鱼塘财富北路香江一路香江二路康盛路(丽景花城)金家山巷茅家山路

罗家居民区花径路岚湖路单号:

1号—317号双号:

2号—358号

进贤大道单号:

1号—463号双号:

2号—398号天集广场沿港路双号:

2号—464号

胜利中路单号:

1号及以后双号:

2号—230号

进贤二中:

杨家巷河边巷章家巷环校路邓付路茂昌路昌盛路永兴路嘉禾路祥云路

徐家岭路董源路祥和路民和路云桥北路茂贤路西北三路西北四路

人民大道贤陵大道原云桥乡章家杨家付家姜家名爵公馆农民公寓民和商城

新辉小区桂阳村翰香苑世纪新城滨湖华城世纪名城保险公司宿舍新都名苑

御景东方金山角小区贤士广场中贤小区鑫豪小区名门世家佑华小区桂阳小区

辉阳小区汇洋锦绣花园城朝花园城投花园三阳村栖贤园小区茂贤小区

壹号公馆滨湖桃苑锦绣滨湖青岚小区府前雅院岚湖豪情青岚湖景泰府名都

中山大道单号:

501号—939号双号:

502号—818号后万安置房吴家安置房丰和名城

电信邮政职工宿舍电力小区天润华府中山颐园益隆杰座荣盛华天贤府书院

康盛阳光城青岚湖水产场滨湖大道单号:

101号—299号双号:

100号—300号

进贤大道单号:

537号及以后双号:

488号及以后农夫路单号:

149号及以后双号:

152号及以后

原云桥乡吴家前万后万刘家(可自主选择进贤二中、青岚学校)

进贤六中:

高岭路苗圃路云中巷乡前路经委路富民路健民路迎春一路迎春二路

胜利南路云桥南路海云路站前路麻山路官塘小区胜利南路安置房

恒昌华城圣路小区汇洋格林郡中山星城原云桥初级中学的服务学区

实验学校:

东北街西北街东门路北门路舒芬街大河门河门港巷大巷子小巷子桥子头

小康路花江口兔岗路九三新村武营塘路后港洲东西村军门第路胜利北路

西门路单号:

1号—71号双号:

2号—58号胜利中路双号:

232号及以后九颂山河·沁河园

沿港路双号:

466号—850号岚湖路单号:

319—413号圳业太阳城钻石广场

五垦学校:

田垄路园丁路贤湖路新村巷凤凰东街凤凰街凤凰西街星光名庭黄河小区

军湖路单号:

1号—541号双号:

2号—464号

西门路单号:

73号及以后双号:

60号及以后农夫路单号:

1号—147号双号:

2号—150号

岚湖路单号:

415号及以后双号:

360号及以后滨湖大道单号:

1号—99号双号:

2号—98号

进贤大道单号:

465号—535号双号:

400号—486号

青岚学校:

半岛豪园英伦壹品水榭花都凯旋广场中山华府

滨湖大道单号:

301号及以后双号:

302号及以后青阳安居小区

中山大道单号:

941号及以后双号:

820号及以后保障性住房(中山华府西侧)

原云桥乡吴家前万后万刘家(可自主选择青岚学校、进贤二中)

二○一四年进贤县中小学招生工作日程安排

年级

时间

工作内容

执行单位

小学一年级

8月23—25日

县城一年级新生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县城各小学

8月26日

上交招生公示照片、招生人数

县城各小学

9月1—3日

乡镇一年级新生报到注册,办理入学手续。

乡镇各小学

9月5日

上交一年级新生入学花名册

县城各小学

初中一年级

8月10日前

招生初审、分类造册

县城各小学

8月15—19日

第一批次招生审核

县城各小学、各中学

8月22日

第二批次招生审核

县城各小学、各中学

8月24日

上交各类新生花名册、招生公示照片、入学情况统计表

县城毕业学校

8月25日

发放入学通知书

县城各小学、各中学

8月26—9月3日

外地小学毕业生返乡就读材料审核、办理入学手续

中招办、各中学

9月1—3日

初一新生报到注册

各中学

高中一年级

8月20—21日

高中自费择校

中招办、公办完中

8月22—23日

高中新生报到、办理入学手续

各高中学校

其它年级

8月26日—9月3日

办理转学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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