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环境影响评价》复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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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影响评价》复习
《环境影响评价》复习资料
1.环境:
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天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体,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生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保护区、城市和乡村等。
2.环境保护对象三特点:
主体是人类;既包括天然的自然环境,也包括人工改造后的自然环境;不含社会因素。
3.环境质量:
环境优劣的程度,指一个具体的环境中,环境总体或某些要素对人群健康、生存和繁衍以及社会经济发展适宜程度的量化表达。
4.环境容量:
对一定地区(一般应是地理单元),在特定的产业结构和污染分布的条件下,根据地区的自然净化能力,为达到环境目标值,所能承受的污染物最大排放量。
5.环境影响:
人类活动(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对环境的作用和导致的环境变化以及由此引起的对人类社会和经济的效应。
6.环境影响评价:
是指对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可能造成的环境影响进行分析、预测和评估,提出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进行跟踪监测的方法与制度。
7.环境影响评价包含了两个层面的意思:
技术方法和管理制度。
技术方法包括物理、化学、生态学、文化与社会经济等。
管理制度即把环境影响评价作为环境管理中的一项制度规定下来,并以法律形式加以肯定的做法。
8.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性:
保证建设项目选址和布局的合理性;指导环境保护措施的设计;为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提供导向;推进科学决策与民主决策进程;促进相关环境科学技术的发展。
9.环境影响评价的原则:
1一般原则(环境影响评价必须客观、公正、公平,综合考虑规划或者建设项目实施后对各种环境因素及其所构成的生态系统可能造成的影响,为决策提供科学依据。
)2技术原则(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环保政策和法规;符合流域、区域功能区划、生态保护规划和城市发展总体规划,布局合理;符合清洁生产原则;符合国家有关生物化学、生物多样性等生态保护的法规和政策;符合国家资源综合利用的政策;符合国家土地利用政策;符合国家和地方规定的总量控制要求;符合污染物达标排放和区域环境质量要求)
10.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形成与发展:
引入和确立阶段(1973~1979年);规范和建设阶段(1979~1989年);强化和完善阶段(1990~2002年);提高和拓展阶段(2003年至今)。
11.我国环境影响评价制度的特点:
具有法律强制性;纳入基本建设程序(在可研或初设完成前报批);分类管理与分级审批。
12.环境敏感区: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将建设项目分成具体的23个大类,同时该目录依法将设立的各级各类自然、文化保护地,以及对建设项目的某类污染因子或者生态影响因子特别敏感的区域确定为环境敏感区。
13.一地三域:
指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14.十专项:
是指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15.环境法规的构成:
法律;环境保护行政法规;环境保护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和地方性规章;环境标准;环境保护国际公约。
16.环境法规的相互关系:
法律层次的效力等同;后法大于前法;行政法规的效力次于法律;国际公约优先。
17.环境标准:
是控制污染、保护环境的各种标准的总称,是为了保护人群身体健康、社会物质财富和促进生态良性循环,对环境结构和状态,在综合考虑自然环境特征、科学技术水平和经济条件的基础上,由国家按照法定程序制定和批准的技术规范。
作用:
环境标准是国家环境政策在技术方面的具体体现,是执行各项环境法规的基本依据。
环境标准是环境评价的准绳。
18.环境标准体系:
从级别上分为国家环境标准、地方环境标准和国家环境保护部标准。
按内容和性质分类,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方法标准、基础标准、标准样品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
是为了保障人群健康,维护生态环境和保障社会物质财富,并考虑技术、经济条件,对环境中有害物质和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
是目标标准。
19.污染物排放标准:
根据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以及适用的污染控制技术,并考虑经济承受能力,对排入环境的有害物质和产生污染的各种因素所做的限制性规定,是对污染源控制的标准。
(综合排放标准与行业排放标准不交叉执行,有行业标准的执行行业标准,没行业标准的执行综合排放标准。
污染物排放标准若国家级标准中没有的可以制定地方级标准,若与国家级标准项目相同可以制定严于国家级标准的地方级标准,执行时地方级优于国家级标准。
)
20.方法标准:
为监测环境质量和污染物排放,规范采样、分析、测试、数据处理等所做的统一规定。
21.基础标准:
对环境标准工作中需要统一的技术术语、符号、代号、图形、指南、导则、量纲单位及信息编码等所做的统一规定。
22.标准样品标准:
为保证环境监测数据的准确、可靠,对用于量值传递或质量控制的材料、实物样品,而指定的标准物质。
23.国家环境标准分为强制性标准和推荐性标准。
环境质量标准和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法律、法规规定必须执行的其他标准属于强制性标准,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
推荐性环境标准被强制标准引用,也必须强制执行。
24.环境质量标准选择原则:
首先考虑区域开发活动的性质对环境质量有无特殊要求。
一般应按特殊要求选择环境质量标准,如高级别墅噪声要采用0级标准。
国家环境质量标准中没有包括的,但在区域开发活动中产生的重要污染物,可以借鉴国际标准或者其他国家的标准。
在借用国际标准或者其他国家的标准时,应得到当地环保部门的认可。
25.污染物排放标准选择原则:
1首先选择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2没有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或者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的污染物,采用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3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中没有限定的污染物,可以借鉴国际标准或者其他国家的排放标准。
4在实行总量控制的地区,要向区域开发所在地的环境主管部门咨询该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值及消减计划,确定该区域污染物排放总量,并作为该区域该项污染物排放量的评价标准。
26.环境影响评价程序:
按一定的顺序或步骤指导完成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过程。
分类:
管理程序和工作程序。
(用于指导环境影响评价的监督与管理的为管理程序;用于指导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和进程的为工作程序。
)
27.环境影响评价程序遵循的原则:
目的性原则:
任何形式的环境影响评价都必须有明确的目的性,并根据目的性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内容和任务。
整体性原则:
注意各种政策及项目建设对区域人类-生态系统的整体影响,分析综合效应。
相关性原则:
考虑人类-生态系统中各子系统之间的联系和关系,判别环境影响的传递性。
主导性原则:
抓住各种政策或项目建设可能引起的主要环境问题。
等衡性原则:
充分注意各子系统和要素之间的协调和均衡,特别关注某些具有“阈值效应”的要素。
动态性原则:
环境影响是一个不断变化的动态过程,环评中要研究其历史过程,研究环境影响特征,注意影响的迭加性和累积性特点。
随机性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是个涉及多因素、复杂多变的随机系统,环评中要根据具体情况,随时增加必要的研究内容,特别是环境风险评价。
社会经济性原则:
环评应从环境的系统性和整体性方面对环境的价值作出评价,并以社会、经济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理论为基础对环境开发行为作出合理的判断。
公众参与原则:
环评过程要公开、透明,公众有权了解环评的相关信息。
28.环境影响评价的管理程序:
环境影响分类筛选(分类管理);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管理程序;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监督管理。
29.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的监督管理包括:
评价单位资格考核与人员培训;评价大纲的审查;环境影响评价的质量管理;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批。
30.审批环境报告书时应贯彻的原则:
审查该项目是否符合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相统一的原则;审查该项目是否贯彻了“预防为主”、“谁污染谁治理、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补偿”的原则;审查该项目是否符合城市功能区划和城市总体发展规划;审查该项目的技术政策与装备政策是否符合国家规定;审查该项目环评过程中是否贯彻了“在污染控制上从单一浓度控制逐步过渡到总量控制”,“在污染治理上,从单纯的末端治理逐步过渡到对生产全过程的管理”,“在城市污染治理上,要把单一污染源治理与集中治理或综合整治结合起来”。
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以技术审查为主,审查方式由负责审批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
31.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
研究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筛选重点评价项目,确定各单项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等级,编制评价工作大纲;正式工作阶段:
进行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进行环境影响预测和评价环境影响;报告编制阶段:
汇总、分析上阶段工作得到的各种资料和数据,得出结论,完成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编制。
注:
特别指出:
如对所选项目地址给出否定结论,则对新地址的评价应重新进行。
地址的优选,须对各地址分别进行预测和评价。
32.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含义:
环境影响评价的各专题的工作深度的划分,分为三个等级,一级评价最详细,二级次之,三级较简略。
33.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等级的划分依据:
建设项目的工程特点;项目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国家或地方政府所颁布的有关法规。
34.环境影响评价大纲: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的总体设计和行动指南,在开展评价工作前编制,在充分研读有关文件、进行初步的工程分析和环境现状调查后形成。
35.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包括的内容:
总则;建设项目概况;拟建地区的环境简况;建设项目工程分析的内容与方法;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与评价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成果清单,拟提出的结论和建议的内容;评价工作的组织、计划安排;评价工作经费概算。
36.环境现状调查的一般原则:
(1)调查范围:
调查范围应大于评价区域,特别是对评价区域边界以外的附近地区,若遇有重要的污染源时,调查范围应适当放大。
(2)资料收集:
应首先立足于现有资料,若现有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再进行现场调查或测试。
(3)调查深度:
与评价项目密切相关的的部分全面而详细,尽可能定量化;对不能用定量数据表达的的内容,应做出详细的说明。
37.环境现状调查的方法:
方法
搜集资料法
现场调查法
遥感法
特点
应用范围广、收效大,较节省人力、物力、时间
直接获取第一手资料,可弥补资料搜集法的不足
从整体上了解环境特点,特别是不易开展现场调查的地区的环境状况
局限
只能获取第二手资料,往往不全面,需要补充
工作量大,耗费人力、物力和时间较多,受季节、仪器设备条件的限制
受资料判读和分析技术的制约,精度不高,不宜用于微观环境状况调查
38.环境现状调查的内容:
地理位置;地质、地形地貌和土壤情况,水系分布和水文情况;气候和气象;矿藏、森林、草原、水产、野生动植物、农产品、动物产品等;大气、水、土壤等的环境质量现状;环境功能情况及重要的政治文化设施;社会经济情况;人群健康状况及地方病情况;其它环境污染和破坏的现状资料。
39.环境影响预测的原则:
预测的范围、时段、内容、方法等应根据相应的评价工作等级、工程与环境的特性、当地的环保要求而确定,同时还考虑预测范围内的规划建设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
预测的方法:
数学模式法、物理模型法、类比分析法、专业判断法。
预测的范围:
等于或略小于现状调查的范围,预测点的数量与位置除应覆盖现状监测点外,还应根据工程与环境的特征、当地的环保要求、评价工作的等级而定。
预测的内容:
预测的环境质量参数根据工程与环境的特征、当地的环保要求、评价工作的等级而定。
40.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写基本要求:
⑴内容全面,重点突出,实用性强⑵基础数据可靠⑶预测模式及参数选择合理⑷结论观点明确、客观要信⑸语句通顺、条理清楚、文学简练、图表清晰、篇幅适中⑹有评价资格证书
41.污染源:
向环境排放或释放有害物质或对环境产生有害影响的场所、设备和装置。
调查方法:
普查与详查相结合;污染物排放量估算方法。
42.区域污染源:
污染源调查是环境影响评价的重要部分,有助于明确建设项目周围的环境状况。
43.污染性项目工程分析:
(目的)分析建设项目影响环境的因素,通过对工程全部组成、一般特征和污染特征的全面分析,从项目总体上纵观开发建设活动与环境全局的关系,从微观上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评价所需的基础数据。
44.工程分析作用:
为项目决策提供依据;弥补“可行性研究报告”对建设项目产污环节和源强估算的不足;为环保设计提供优化建议;为项目的环境管理提供建议指标和科学数据。
45.工程分析应遵循的技术原则:
体现政策性;具有针对性;应为环境影响评价提供定量且准确的基础资料;应从环境保护角度为项目选址、工程设计提出优化建议。
46.工程分析的特点:
以生产工艺过程分析为主;考虑施工期、营运期及关闭后三个阶段;考虑正常排放与事故排放情况。
47.工程分析的方法:
类比法;物料衡算法(优先);资料复用法(利用已有环评或可研);
48.工程分析的内容:
原则上应根据建设项目的工程特征,包括建设项目的类型、性质、规模、开发建设方式与强度、能源与资源用量、污染物排放特征,以及项目所在地的环境条件来确定。
49.生态影响型项目工程分析:
(基本内容)工程概况;施工规划;生态环境影响源分析;主要污染物与源强分析;替代方案。
(要点)工程组成完全;重点工程明确。
50.厂址选择的原则:
从环境保护的角度考虑:
符合城市和经济发展总体规划;厂址应选择在合理方位;在山区选址要与山体保持一定距离。
山高的15倍;厂区应与生活区以及重点保护区之间保持足够的污染防护距离;建设项目如需进行多个厂址优选时,要应用各评价项目的综合评价进行分析、比较。
51.环境影响识别:
找出所有受影响(特别是不利影响)的环境因素,定性地说明环境影响的性质、程度、可能的范围。
52.环境影响识别的目的:
使环境影响预测减少盲目性,环境影响综合分析增加可靠性,污染预防对策具有针对性。
53.环境影响程度的识别:
不利影响:
(1)极端不利:
外界压力引起某个环境因子无法替代、恢复与重建的损失,这种损失是永远的、不可逆的;
(2)非常不利:
外界压力引起某个环境因子严重而长期的损害或损失,其代替、恢复和重建非常困难和昂贵,并需很长时间;(3)中度不利:
外界压力引起某个环境因子的损害或损失,其代替、恢复和重建是可能的,但相当困难且可能要较高的代价,并需比较长的时间;(4)轻度不利:
外界压力引起某个环境因子的轻微损失或暂时性破坏,其再生、恢复和重建可以实现,但需要一定的时间;(5)微弱不利:
外界压力引起某个环境因子暂时性破坏或受干扰,其能较快地自动恢复或再生,或其代替与重建比较容易实现。
有利影响:
按对环境与生态产生的良性循环、提高的环境质量,产生的社会经济效益程度而定等级,也可分为5级:
微弱有利、轻度有利、中等有利、大有利、特有利。
54.环境影响识别方法:
利用环境影响识别表;环境要素逐一分析法
55.环境影响识别表是一种设计了建设项目可能对环境产生影响的各个方面的表格。
不同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识别表是不同的。
56.环境要素逐一分析法:
根据建设项目排放的污染物(能量或影响因子)对环境要素的影响逐一分析
57.环境影响预测方法:
数学模式法;物理模拟法;对比法与类比法;专业判断法。
方法
特性
应用条件
数学
模式法
计算简便,结果定量。
需要一定的计算条件,输入必要的参数和数据
模式应用条件不满足时,要进行模式修正和验证,应首先考虑此法
物理
模拟法
定量化和再现性好,能反映复杂的环境特征
合适的实验条件和必要的基础数据。
无法采用数学模式法而精度要求又高时,应选用此法
对比法
与类比法
半定量性质
时间限制短,无法取得参数、数据,不能采用上述两种方法时,可选用此法
专业
判断法
定性反映环境影响
某些项目评价难以定量时,或不能采用上述方法时,可选用此法
58.环境影响综合评价:
按照一定的评价目的,把人类活动对环境的影响从总体上综合起来,对环境影响进行定性或定量评定。
(指数法:
普通指数法、巴特尔(Battele)指数法;矩阵法;图形叠置法;网络法;动态系统模拟法)
59.区域环境影响评价:
在一定区域内以可持续发展为目标,以区域发展规划为依据,从整体上综合考虑区域内各种社会经济活动对环境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制定和选择维护区域良性循环,实现可持续发展的最佳行动规划或方案,同时也为区域开发规划和管理提供决策依据。
60.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目的:
通过区域开发活动环境影响评价以完善区域开发活动规划,保证区域开发的可持续发展。
61.区域环境影响评价的意义:
有助于了解区域环境状况和区域开发带来的环境问题,避免重大决策失误,最大限度地减少区域开发活动对区域内自然生态环境和资源的破坏,同时可做为单项环评的基础和依据,使单项环评能够符合区域环境的总体要求。
62.区域开发建设的特点:
规模大;占地广;门类复杂;多部门负责;长距离、大范围的环境复合影响;集中的环境保护对策。
63.区域环评与项目环评的联系:
在区域环评的宏观指导下对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具有三方面的优点。
首先,由于区域环评有一定的深度、广度,所利用的基础资料和有关数据相对完整、连续、准确,得出的各种预测规模精度高,可信度大,用于指导项目环评有助于提高评价质量。
其次,将区域环评的成果应用于项目环评,可以减少一些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的调查,以及部分现场测试与室内计算工作,可以缩短评价周期。
最后,在区域环评的基础上进行项目环评,可以适当地节约评价费用。
64.地理信息:
与所研究对象的空间地理分布有关的信息,它表示地表物体及环境固有的数量、质量、分布特征、联系和规律。
具有区域性、多维结构的特征、时序特征(动态变化的特征)
65.地理信息系统(GIS):
是一种特定而又十分重要的空间信息系统,以采集、贮存、分析和描述整个或部分地球表面(包括大气层)与空间和地理分布有关的数据的空间信息系统。
66.地表水的含义:
河流、河口、湖泊(水库、池塘)、海洋、湿地等水体的统称。
地表水环境质量是由水质、底部沉积物和水生生物等三部分状况决定的。
67.水体污染:
水的感官性状、物理化学性质、水生物组成、底部沉积物的数量和组分等发生恶化,破坏水体原有功能的现象。
点污染源:
通过管道和沟渠收集和排入水体的废水。
非点污染源(面源):
分散或均匀地通过岸线进入水体和自然降水通过沟渠进入水体的废水。
68.污染物的分类:
根据污染物在水环境中输移、衰减特点以及他们的预测模式,将污染物分为四类:
持久性污染物:
如重金属;非持久性污染物:
如一般有机物;水体酸碱度:
以pH为表征;热污染:
以温度表征。
69.水体自净:
水体在其环境容量范围内,经过自身的物理、化学和生物作用,使受纳的污染物浓度不断降低,逐渐恢复原有水质的过程。
70.污染物在水体中的迁移和衰减变化
71.水环境影响预测方法:
数学模式法、物理模型法、类比调查法。
72.水质预测数学模型:
零维模式、一维模式、二维模式、数值模式
73.水质预测模型:
持久性污染物扩散模型、非持久性污染物扩散模型。
74.河流零维模型:
适用条件:
排污口上游河流来水的水质与水量较均匀;工程外排废水的水质与水量较稳定;多用于水环境影响预测的起始断面水质浓度(即C0值)计算;难降解污染物在小河流评价河段或大、中河流均匀混合断面以下河段的水质预测。
75.河流(明渠)一维水质模型:
a一维水质模型的一般方程式(点源一维模式)
或
SP模型:
适用条件:
评价河段受纳水体的水质、水量较稳定;工程外排废水的水质与水量较稳定;易降解污染物在小河流评价河段或大、中河流均匀混合断面以下河段的水质预测。
S--P模式仅限于BOD和DO的水质影响预测。
76.混合区:
是指水质混合不均匀的水域,如:
工程排污口至下游均匀混合断面之间的水域。
77.超标水域:
工程排污口附近,废水主要受河水稀释混合等物理净化作用,且水质允许超标的水域。
78.示踪试验法:
是向水体中投放示踪物质,追踪测定其浓度变化,据以计算所需要的各环境水力学参数的方法。
79.水环境影响评价:
是从环境保护的目标出发,采用适当的评价手段,确定拟议开发行动或建设项目排放的主要污染物对水环境可能带来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避免、消除和减轻负面影响的对策,为开发行动或建设项目方案的优化决策提供依据。
80.水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工作程序:
准备阶段、现状监测阶段、预测与评价阶段、报告书编写阶段。
81.地表水环境现状的调查范围:
应能包括建设项目对周围地面水环境响较显着的区域。
确定时,应尽量按照将来污染物排放后可能的达标范围,并考虑评价等级的高低(评价等级高时可取调查范围,略大,反之可略小)后决定。
82.河流采样断面的布设原则:
(1)在调查范围的两端应布设取样断面;
(2)调查范围内重点保护对象附近水域应布设取样断面;(3)水文特征突然化(如支流汇入处等)、水质急剧变化处(如污水排入处等)、重点水工构筑物(如取水口、桥梁涵洞等)附近;(4)水文站附近等应布设采样断面;并适当考虑水质预测关心点;(5)在拟建成排污口上游500m处应设置一个取样断面。
83.取样断面上取样垂线的布设:
当河流面形状为矩形或相近于矩形时,可按下列原则布设:
小河:
在取样断面的主流线上设一条取样垂线。
大、中河:
a.河宽<50m者,共设两条取样垂线,在取样断面上各距岸边l/3水面宽处各设一条取样垂线;b.河宽>50m者,共设三条取样垂线,在主流线上及距两岸≮0.5m,并有明显水流的地方各设一条取样垂线。
c.特大河:
由于河流过宽,应适当增加取样垂线数,而且主流线两侧的垂线数目不必相等,拟设置排污口一侧可以多一些。
如断面形状十分不规则时,应结合主流线的位置,适当调整取样垂线的位置和数目。
84.垂线上水质取样点设置的原则:
每根垂线上按照水深布设水质取样点。
在一条垂线上,水深>5m时,在水面下0.5m水深处及在距河底0.5m处,各取样一个;水深为1~5m时,只在水面下O.5m处取一个样;在水深不足1m时,取样点距水面不应小于0.3m,距河底不应小于0.3m。
对于三级评价的小河不论河水深浅,只在一条垂线上取一个样,一般情况下取样点应在水面下0.5m处,距河底不应小于0.3m。
85.水样的对待:
二、三级评价:
需要预测混合过程段水质的场合,每次应将该段内各取样断面中每条垂线上的水样混合成一个水样。
其它情况每个取样断面每次只取一个混合水样。
一级评价:
每个取样点的水样均应分析,不取混合样。
86.河口采样断面与取样点设置:
当排污口拟建于河口感潮段内时,其上游需设置取样断面的数目与位置,应根据感潮段的实际情况决定,其下游同河流。
取样点的布设和水样的对待与河流部分要求相同。
87.湖泊水库取样:
在湖泊、水库中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整个调查范围,并且能切实反映湖泊、水库的水质和水文待点(如进水区、出水区、深水区、浅水区、岸边区等);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建设项目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
(1)大、中型湖泊与水库。
平均水深<10m时,取样点设在水面下0.5m处,但距湖库底不应小于0.5m。
平均水深≥10m时,首先应找到斜温层。
在水面下0.5m和斜温层以下,距湖库底0.5m以上处各取一个水样。
(2)小型湖泊与水库。
平均水深<10m时,水面下0.5m,并距湖库底不小于0.5m处设一取样点;平均水深≥10m时,水面下0.5m处和水深10m,并距底不小于0.5m处各设一取样点。
88.海湾取样:
在海湾中取样位置的布设原则上应尽量覆盖相应评价等级的调查范围,并且切实反映海湾的水质和水文特点。
取样位置可以采用以建设项目的排放口为中心,沿放射线布设的方法或方格网布点的方法。
在水深≤10m时,只在水面下0.5m处取一个水样,此点与海底的距离不小于0.5m;在水深>10m时,在水面下0.5m处和水深10m,并距海底不小于0.5m处分别设取样点。
89.水质现状评价的工作原则:
主要采用文字分析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