举报七千亊未办十万投诉今开端 不信天不管.docx
《举报七千亊未办十万投诉今开端 不信天不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举报七千亊未办十万投诉今开端 不信天不管.docx(20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举报七千亊未办十万投诉今开端 不信天不管.docx](https://file1.bdocx.com/fileroot1/2022-11/16/eb025cef-bdc9-4f10-af5f-8a837b41978a/eb025cef-bdc9-4f10-af5f-8a837b41978a1.gif)
举报七千亊未办十万投诉今开端不信天不管
举报七千亊未办!
十万投诉今开端!
!
不信天不管!
!
!
——举报与查询(2010年10月8日,第7129次。
),正在进行中!
!
!
…….
《举报与查询》改版说明:
因原版篇幅太长,此后改为新版、即本文。
原版内容保留标题、文首前言部分及举报材料主件。
本文举报继续日发两次。
原版周发一次及不定期增发。
2010-10-8-
本文目录:
1、毁牛判赔鸡,荒谬至极!
2、鲁蜜特冤情说:
法官办案十连错!
3、鲁蜜特近期10次举报纪实录。
4、最高法院立案二庭胡越法官违规妄裁问题的举报材料。
5、举报与查询(五)。
●《举报与查询》原版举报7年多,至2010-10-7-,共计举报7099次。
原版标题及文首前言:
不信天不管!
!
!
●千告超,亊未了!
奇极怪甚可言否?
万诉始!
所需时光知多少?
!
—讨说法:
重重难!
纵使万难、登天难!
义无返顾、连续上书,不信天不管!
!
10.2.14.
最高人民法院2009年至今已9次向举报人回复:
“案已下转至省高
院调查核实,请直接与其联系”。
缘何久询不复、至今未果?
!
10.01.20.
1001告?
!
举报仍在继续……09、12、17、
文外话:
举报人鉴于所作举报久询未果,即日起,将下文向省市法院逐日连发10次后,开始向最高法院、全国人大等国家机关发送。
10次先发意在盼省院回复。
若此,?
。
……09、12、03、
控诉书
山东省聊城市中级法院、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
全国最高人民法院、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
sdgyjj,lcfyjj,web@,qzxx@,
zgrmfy_mygt@chinacourt.org,icc@,tgxx@,
sdfy@chinacourt.org,jb@chinacourt.org,tv@chinacourt.org,cnzongli@,hongyuzhou@,hongyuzhou@,lushankun@,xieli_cq@,
web@,cwz9666@,dwbs@,ww9393@wuxc,shipingban2@,www.tgxx@,
举报人现将控诉书发送给您们,请给以处理。
详见下文:
默对投诉举报无言回复查询
●违法违纪绝对属实,且已造成严重后果。
七年多来,投诉、举报7099次之多,对此,省、市法院,熟视无睹。
举报人天天跟踪查询已逾一年未获回复。
●亊之缘何?
麻木怠惰、不作为?
袒护、包庇?
另有阴情?
——详见以下举报材料及附件:
1、09-12-03举报材料原件——鲁蜜特冤情说:
法官办案十连错!
!
!
(10.9.30.增至10题)。
2、08-11-30《咄咄怪事大谬不然铁案错判罕见奇怨》(终审上诉书末页标示附件).
3、09-12-06《几点意见》(上2补充件)。
4、04-03-16关于对王尹宗副院长请求诉案回避的申请报告。
5、09-10-20举报查询记录
(一)。
6、09-12-02举报查询记录
(二)。
7、09-12-26证据目录(1—26条)。
8、09-12-03最高法院法官违法违纪举报中心《信息办理进程查询》。
9、09-12-10-05-08举报査询记录(三)。
10、10-07-05——举报査询记录(四)。
举报材料之一毁牛判赔鸡,荒谬至极!
!
!
2002年6月28日,受害人被本县供电公司违法中断全部供电造成了重大经济损失,为维护企业权益,经协商未果后,于同年7月23日,受害人依法诉至山东省聊城市中级人民法院(分称原案、本案)。
原案,审理确认了违法断电事实,两次司法技术鉴定结论确损2053883元。
一审判赔:
954923.94元;二审判决维持一审判决第二、第三项,变更赔偿款为979425.74元(与电费相抵后,赔偿款768243.32元由法院过付给了债权人)。
受害人申请再审,被山东省高院通知驳回。
本案,司法技术鉴定确损2514.69万元。
一审驳回诉讼请求,二审维持。
申请再审,亦被最高法院裁定驳回。
一场侵害财产纠纷所引发的原、本两案,原审法院经三次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所作鉴定确损(两审法院均已采信)2720.0783万元(有充分证据证明:
实际损失远大于此。
)。
原案审理之初,受害人因受违法断电所致,遭受毁灭性、致命重击,全部产品及冻存原料化为乌有,山穷水尽、彻底失去了重新启动的能力。
此时该案若速审快结或获法院支持先予执行部分赔偿款,用于启动生产经营,损失势必减少。
不会引发本案及现今残局。
恰恰相反:
原案拖延、怠判,执行完毕已是四年又两个月之后了。
时间就是金钱,企业惜时如金,法院却怠讼年复一年!
慢慢来!
……
依因果关糸而言,前述侵害所导致的扩大损失一直处于持续状态。
八年多来,企业停电、停产至今。
在此期间,受害人倾其所能、全力补救,工作到位、到家。
然而,终因财力枯竭,难解緾诉、怠讼之困,马拉讼官司八年多,损失扩大一发不可收失。
企业早已实处破产状态、上百名职工全员下岗后痛失复岗之望。
生存艰难形如倒悬……,感同身受者,不难理解受害人倾吐冤忿的不尽之言……。
上述事实,令人触目惊心,痛心疾首……。
试问:
数千万元损失之巨,仅以区区几十万元赔偿了结,侵害一头牛,赔偿一只鸡。
普天之下岂有此理?
此如:
凶手重拳将人打成植物人,仅作象征性简单医疗后,即可脱责。
此后生存所需、所有一切,概由受害人自负。
此可有法可依?
能说的过去?
拍案问苍天!
天下竟然有此错判!
公平正义何在?
国家法律何在?
何以让受害人服判?
何以让天下人服气?
此冤不申,投诉、申诉,未有穷期!
!
……
山东鲁蜜特食品饮料厂
二0一0年子九月十七日
附:
不服判!
究其缘?
两案观点我之见
2002年6月28日,一起违法断电导致重大经济损失的事件,引发两案(简称原案、本案),经协商解决未果,7月23日,诉至山东聊城中級法院。
八年官司至今未了,聊城→省城→北京、中院→高院→最高院。
缘何不肯服判、息诉?
欲闻其因,且阅以下观点:
观点一、违法断电确认无疑。
两案两审所确认的违法断电亊实,即、两案两审生效判决书认定的违法断电法律亊实。
据此可谓:
两案两审违法断电确认无疑。
观点二、司法鉴定铁证如山!
两案原审法院委托有资质的鉴定单位,所做的两份司法技术鉴定书确损2720万0783元(充分证据证实实际损失远大于此)。
可谓:
断电损失司法鉴定铁证如山。
观点三、依据法条应赔损失。
观点一、二之亊实,依据电力法第59条、合同法第113条的法条规定,侵害者应对受害人给以相应赔偿。
观点四、两案两审的判决结果如何呢?
原案一审判赔743741.52元、二审判赔768243.32元(扣除电费);本案两审皆判驳回。
原案鉴定且采信损失2053883元,本案鉴定且采信损失25146900元。
确损与判赔数额悬差如此之大,何以令人服判?
!
观点五、两案两审法院认定责任错误、适用法律错误,导致判决错误。
有法不依,和稀泥、乱打板子(四、六分责),故意制造错案!
合同法第120条“当事人双方都违反合同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
”各自承担与其违约行为相对应的违约责任,不能相互替代。
观点六、受害人何之过?
欠电费。
赔款判抵欠。
滞纳金,依规罚。
如此而已。
罚外再罚,双重加罚!
重打40大板(%40)!
视合同法第120条为何?
法官执法违法!
量非不懂!
是何驱动?
!
耐人寻味!
!
……
观点七、滞纳金违规罚,两审法官睁眼瞎判!
滞纳金时规千分之一至三,居民户为千分之一;企业户当年部分为千分之二、跨年度部分为千分之三。
受害人为企业当年欠费户。
一审按千分之三判罚!
二审当庭论争、举证,仍判维持!
!
每每思及于此,怒火中烧!
请承案法官换位思考、体会一下……
观点八、言犹未尽,续议观点七:
该判赔的少赔,豪减%40;依规该罚的多罚!
口中念念有词:
“有法律依据”。
如此扯淡!
欠费接近翻番、抵赔20多万。
鉴定确损205万多,实赔76.8万元结案。
扬眉拍案!
感慨万千!
!
法官办案竟然是非不辩!
!
!
观点九、间接损失不赔,对吗?
损失赔偿范围为违约所造成的损失。
合同法规定损失赔偿范围也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即、既包括直接损失,也包括间接损失。
损失并不限于业已发生的,确定会发生的,未来的损失也包括在内。
应以全额赔偿为原则,损失多少,赔偿多少。
观点十、断电断送了鲁蜜特!
断电损失2720多万元,且久拖不判。
断电、断案,断送了鲁蜜特!
试问:
数千万元损失之巨,仅以区区几十万元赔偿了结,普天之下岂有此理?
公平正义何在?
国家法律何在?
何以让受害人服判?
何以让天下人服气?
!
观点十一、断电后未补交电费的责任不在受害人。
断电导致毁灭性损失。
换言之,致命性重击置鲁蜜特于弹尽粮绝的境地。
因此,彻底丧失了资金支付能力。
三次司法鉴定对此应看的十分清楚。
断电后未补交电费的责任在加害者。
观点十二、断电损失一直处于持续状态……
2002年断电后的八年,因遭重击所致,鲁蜜特一直处于枯竭状态。
停电、停产、上百名员工停发工资。
断电损失一直持续着。
依因果关糸论之,责任完全应该由加害者来负。
观点十三、该案亊实、责任清楚,案情简单。
理应速审快判。
断电违法事实及损失数额确认后,本应依法在审限内结案。
何故延宕怠拖?
案期严重超限所造成的后果可想而知且已显现。
坐视损失扩大,进而拖垮企业,应该由谁负责?
!
观点十四、原案一审审限半年,竟然耗时2年又3个多月。
法官办案,民诉法规定了审限。
执法者本应按法办,其实并不尽然。
该案审限数倍翻番,旣无院长签字又不向省院报备。
司法者视法为何?
!
观点十五、法院造假!
太不象话!
!
聊城中级法院以子虚乌有“中止诉讼裁定书”插入原案卷宗,搪塞、欺上瞞下!
造假脫责。
违法、违规、违纪,掩盖前述审限逾超问题。
唉!
法院造假!
这算啥啊!
!
观点十六、本案审限逾超,历时2年零51天。
法官办案逾超审限,一犯再犯。
继原案耗时2年又3个多月后本案历时2年零51天。
屡谬不然!
感叹!
!
只有感叹!
!
!
……
观点十七、马拉讼、逾八年!
原案两审至执行完,历时4年2个多月。
本案2009年4月3日终审判结后随即申请、申诉再审,屈指计时已逾八年。
望讼兴叹!
诉讼难!
!
难如上靑天!
!
!
……
观点十八、亊应为而不为!
错、错、错!
!
……
聊城中级法院对鲁蜜特递交的《先予执行申请书》(此时,违法断电事实及损失数额均已确定。
),不研究、不回复,不作为。
置此依法、正当请求于不顾,坐失良机铸成恶果……
观点十九、本案受理、立案时间竟然超过一审审限。
聊城中级法院违反民诉法关于受理案件的相关规定,依法7天应办完的事办了近7个月,本案受理、立案足足耗时206天。
超法定审限高达29.4倍之多。
观点二十、本案主审法官依规应该回避而未回避。
本案主审法官糸原案审理过半后被申请回避的主审法官,依规本案应该回避而未回避,反而出任审判长兼主审法官。
本案一审合议庭依规应视为非法。
所作判决亦违法。
观点二十一、两案原审种种违法违纪问题,究其原因、耐人寻味……
聊城中院两案原审分管副院长,违反最高法“五个严禁”的规定,多次与被告方进行不正当接触,并在北京住院时接受被告方法人代表“看望”。
该副院长因此被申请回避。
……
观点二十二、两案一审咋判二审咋办,维持、驳回,几成习惯。
山东省高院两案二审承办法官,对一审审理情况,是、非不辯,睁眼瞎判!
更有甚者,一审造假!
二审袒护!
!
把关不严,铸成错案。
观点二十三、原案申请再审,草率驳回。
山东省高院对原案申请再审审査不严、流于形式,对两审中的错误,视而不见、不作纠正。
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