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联合执法方案0716.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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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联合执法方案0716
临安办〔2012〕11号
临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关于印发《临漳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第二阶段执法检查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部门:
现将《临漳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第二阶段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系统实际,迅速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并抓好落实。
二〇一二年七月三日
临漳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第二阶段执法
检查行动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有关要求,切实做好“打非治违”第二阶段攻坚整治各项工作,结合我县实际,现制定《临漳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第二阶段执法检查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持科学发展和安全发展理念,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安全生产“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部署,以更加有力的打击措施、更加严格的监管手段、更加有效的执法监督,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确保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
二、执法重点
以打“三非”(非法建设、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防“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反“三超”(超定员、超能力、超强度突击生产),严格执行“三同时”(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落实“三项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为重点内容,突出在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特种设备、建筑施工、道路交通、人员密集场所等行业和领域开展监察执法;同时,对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开展隐患排查整治、重大危险源监控、从业人员安全培训等方面开展监督检查,并适时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
三、职责任务
(一)各乡(镇)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打击非法、查处违法生产经营工作全面负责,承担主要责任。
对本行政区域内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爆炸物品,非法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危险化学品,非法制造、储存、运输、销售烟花爆竹等,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全面排查,彻底取缔,整治到位。
(二)县直有关部门对分管行业及领域的安全生产非法违法行为依法履行职责、组织查处。
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县直有关部门要按照省、市关于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有关要求,依法履行相应职责,在分管行业及领域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其中:
1、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使用单位备案证明及安全生产许可证超期;烟花爆竹经营未取得经营许可证、经营许可证超期的非法违法行为由安监局负责查处。
2、非法违法生产、运输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的行为由公安局负责查处。
3、未办理施工许可擅自开工建设、违法将工程发包给不具有相应资质施工单位、未取得或超越施工资质从事建筑施工等非法、违法行为,由住建局负责查处。
4、经营性歌舞厅、网吧、超市等公共聚集场所、工矿商贸企业违反消防安全有关规定的生产经营行为由公安消防大队负责查处。
5、特种设备、液化气充装站(点)、厂(场)内机动车辆非法行为由质监局负责查处。
6、非法驾车行驶、酒后驾车等由公安交警大队负责查处;非法运输行为由交通运输局负责查处。
7、无工商营业证照的各类非法生产经营单位由工商局负责查处。
8、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负责对分管行业、领域的非法生产经营行为的查处。
(三)县安监局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职责。
县安监局会同县委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对各乡(镇)政府、县直有关部门安全生产执法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建立和完善综合协调、定期调度机制,对执法工作的进展情况定期汇总、通报。
四、组织实施
全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工作,按照“日常检查不间断、专项执法查重点、集中行动求突破”的总体思路,由乡(镇)政府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县直部门依法组织实施。
(一)日常检查。
全县各相关单位和部门,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落实“打非治违”执法主体责任,在本区域、本行业和领域不间断的组织开展执法检查。
要侧重隐患排查治理、建设项目安全生产“三同时”、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特种设备安全、企业规章制度与标准规程和安全教育情况等方面的内容。
(二)专项检查。
认真分析、查找本区域、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管中存在的重大问题、重点事项和薄弱环节,有针对性地明确检查的重点事项,开展专项执法检查。
专项执法检查侧重以下企事业单位或事项:
本区域、本行业(领域)重点企业内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重点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情况;从业人员安全培训和持证上岗情况;重点设施设备检验检测情况;建筑施工、承揽工程持有资质和安全管理情况等。
(三)集中检查。
根据全县“打非治违”总体安排,全县于8、9、10月份,组织开展3次“安全生产执法检查集中(特别)行动”,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积极准备,统一行动,营造和保持安全生产执法检查的强大声势,加大行政执法在安全监管中的效力和影响。
集中执法检查突出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电力、旅游、建筑施工、交通运输、人员密集场所和特种设备等高危或重点行业(领域)。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是政府履行安全生产监管主体,监督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升企业本质安全水平的重要手段。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行政执法工作,大力组织开展好执法检查活动。
要依照此方案,具体明确组织机构和人员,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确保执法工作扎实推进、取得实效。
(二)科学组织实施。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要结合本行政区域、本行业(领域)的实际,制定具体的执法检查方案。
执法检查前,要充分准备,针对被检查企业的实际,科学制定现场检查方案,邀请有关专家参加,查实、查准各类安全生产隐患,监督企业整改落实到位并组织好复查。
在执法检查过程中,要坚持做到检查与帮扶、处罚与教育相结合,严格依法按程序办事,确保执法质量,实现执法检查与服务企业的有机统一。
(三)严格依法行政。
各单位和有关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必须态度坚决、行动果断、措施有力。
对于重大违法行为、重大隐患,拒不整改或经整改不到位的,要严格执行“四个一律”,即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和停产整顿未达标的,一律关闭取缔;对非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和个人,一律上限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建设的单位,一律停产整顿;对触犯法律的单位和人员,一律依法严格追究责任。
(四)实行“黑名单”制度。
制定并实行“黑名单”制度,加大对安全生产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曝光力度。
对本行政区域生产经营单位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且不按要求进行整改,抗拒检查执法,发生重大事故谎报、瞒报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列入重点治理的“黑名单”,并予以曝光。
对列入“黑名单”的生产经营单位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对其违法违规行为从重处罚,依法暂扣其相关证照,限制新建项目审批、核准、备案以及用地、证券融资、贷款等,取消其相应的经济优惠政策并向银行、保险等部门通报予以通报。
二0一二年七月三日
附:
表一临漳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
表二临漳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检查汇总表
主题词: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方案通知
抄报:
县四套班子有关领导
市安委办
临漳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2012年7月3日印发
(共印160份)
临漳县安全生产执法检查表(表一)
被检查单位
及地址
检查发现的
隐患
采取执法措施
完成时间
被检查单位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执法检查组
负责人签字
年月日
备注:
1、“整改意见”栏要提出完成整改的具体时间。
2、此表检查单位存档备查。
临漳县安全生产“打非治违”执法检查汇总表(表二)
检查单位(盖章):
年月日
被检查单位
检查发现的隐患内容
采取的执法措施及结果
执法队长
检查单位动用车辆、人员情况
车辆数
人员数
填表人:
执法组长:
备注:
此表每月5日前上报县安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