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田县矿产资源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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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田县矿产资源规划
浙江省青田县矿产资源规划
(2006-2020年)
青田县人民政府
二〇〇七年十一月
附表:
附表1青田县主要矿区资源储量基本情况表
附表2青田县主要矿山开发利用现状表(2005年)
附表3青田县“十一五”主要矿产生产、需求预测表
附表4青田县矿产资源规划分区表
附表5青田县矿产资源勘查规划分区表
附表6青田县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规划表
1总则
1.1规划目的和依据
1.1.1规划目的
为维护矿产资源国家所有的权益,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矿产资源,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满足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对矿产资源的需求,促进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在认真总结上一轮规划编制与实施经验的基础上,编制新一轮《青田县矿产资源规划(2006年-2010年)》(以下简称《规划》)。
1.1.2规划依据
《规划》以《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浙江省矿产资源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为依据;执行《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国发【2005】28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土资源部等部门对《矿产资源开发进行整合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6】108号);按照《国土资源部关于开展第二轮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255号)及《浙江省第二轮县级矿产资源规划编制工作指导意见》(浙土资发【2007】21号)的要求。
落实《浙江省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20)》、《丽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20)》和《青田县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等上级规划部署,与青田县土地、城建、环保、水利、交通、旅游、林业等相关部门“十一五”规划相衔接。
1.2规划定位
本《规划》是浙江省矿产资源规划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任务是落实上级矿产资源规划任务,对青田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空间布局与结构调整、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等工作进行统筹安排。
是指导青田县矿产资源勘查、开发利用与保护以及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与保护的政策性文件和监督管理的重要依据。
1.3规划适用范围、期限与基准年
适用范围:
青田县管辖范围。
适用期限:
近期2006~2010年;展望远期2011~2020年。
规划基准年:
2005年。
2规划背景
2.1自然地理、经济社会发展概况
2.1.1自然地理
青田县位于浙江省东南部,瓯江中下游,隶属丽水市管辖,东接温州市瓯海区、永嘉县,南连瑞安市、文成县,西临丽水市莲都区、景宁县,北靠缙云县,面积2493.3平方公里。
全县以中低山为主,山峰连绵,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水系发育,瓯江斜贯全境,属中亚热带季风气候区,年平均温度19.5℃,年平均降雨量1685.2毫米,气候温和,湿润多雨,四季分明。
金丽温高速公路、金温铁路、330国道及瓯江航道贯穿境内,与57、49省道等共同构成辐射周边地区的交通网络,区位优势突显。
青田县生态环境优越,山水相间,人文资源和名胜古迹众多,是名人、石雕、华侨之乡。
2.1.2社会经济发展
青田县下辖10镇、21乡,人口48.657万。
“十五”期间,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综合实力显著增强,生产总值、工业总产值、社会固定资产五年累计投资、城镇化水平等多项主要指标超过“十五”规划预期目标。
2005年全县生产总值497474万元,“十五”期间年均增长16.1%,其中,第一产业增加值39067万元,第二产业增加值287703万元,第三产业增加值170704万元,年均分别增长2.9%、22.7%和12.9%。
三大产业结构由2000年的19.1:
40.9:
40变化为7.9:
57.8:
34.3。
2005年全县人均总产值10437元,比上年增长14.7%;财政总收入6.6亿元,城镇化水平43.7%,工业总产值80.77亿元。
其中矿业是本县传统的重要产业之一,地位突出,2005年矿产采选业总产值6.5219亿元,占规模以上企业工业总产值的10.85%;利税14341万元(附表2)。
同期,我县矿业经济发展的显著特点是优质叶蜡石、钼矿资源得到综合开发利用,虽然年产量从1998年的60.82万吨减少到2005年的41.5万吨,由于钼精矿价格不断攀升,矿业总产值从1998年的10915万元,增加到2005年的38304.74万元。
而且通过调整、联合、兼并等方式逐步组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生产加工基地,成为我县重要的经济增长点和名副其实的支柱产业。
2.2矿产资源形势
2.2.1矿产资源特点
我县境内矿产资源丰富,钼、叶蜡石等矿产在省内具有突出优势,铅锌矿、高岭土、伊利石、花岗石资源量较大,萤石、矿泉水也有一定前景,是丽水市乃至浙江省重要矿产资源大县。
通过历年勘查,全县共发现矿种39种,共160处矿床(点)。
其中,非金属矿90处,经勘查的矿产地20处,其中详查5处。
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有叶蜡石、高岭石、伊利石、钼、铅、锌、石英、矿泉水等8种。
钼、叶蜡石等矿产地质勘查工作程度相对较高,为全县矿业发展奠定了基础。
至2005年底全县保有资源储量叶蜡石1798.678万吨、钼金属量17770.12吨、铅锌矿石28.8万吨(金属量17234吨)、伊利石44.71万吨、高岭土76.72万吨、萤石矿石资源储量0.247万吨(矿物量1730吨)、矿泉水150万立方米、建筑用砂1293.6千立方米(附表1)。
此外,钼矿、叶蜡石、萤石、铅锌等具有较大找矿潜力(附图1)。
2.2.2“十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成果显著
通过勘查,已查明矿产资源储量的有7处(专栏1),其中钼矿2处,叶蜡石矿1处,铅锌矿1处,伊利石矿1处,石英矿1处。
新增钼矿矿石资源储量29.8万吨,金属量5658吨;铅锌矿石资源储量0.46万吨;伊利石矿石资源量29.59万吨;石英矿石资源量34.61万吨;叶蜡石资源储量142万吨。
专栏1“十五”期间矿产资源勘查新成果
年份
矿区名称
矿种
单位
查明资源储量
编码
备注
2004
青田县贵岭铅锌矿区
铅锌矿
矿石万吨
0.46
333
其中Pb金属量111吨,Zn金属量95吨
青田县仁庄小令石英矿区
石英
矿石万吨
34.6
333
青田县石平川—永嘉石染地区
钼矿
金属吨
62516.75
333+334?
其中石平川钼矿区北矿段钼金属量(334?
)4681.58吨
2005
青田县石平川钼矿区上横坑块段
钼矿
金属吨/
矿石万吨
5543/28.7
333
青田县石平川钼矿区桐坑块段
钼矿
金属吨/
矿石万吨
115/1.1
333
青田县阜山镇周村叶蜡石矿区
叶蜡石
矿石万吨
142
333
其中雕刻叶蜡石2万吨
青田县阜山镇朱庵伊利石矿区
伊利石
矿石万吨
29.59
333+334?
其中:
(334?
)15.59万吨
2.2.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现状
(1)上一轮《规划》实施取得的成绩
矿山总量得到有效控制,布局逐步趋向合理。
到2005年底,全县持证矿山数由1998年的217家减少到39家。
禁采区内1家已于2000年关闭,限采区内矿山企业由5家缩减到4家,开采区内矿山企业58家缩减到17家,其它区内矿山企业(包括河道建筑砂矿山企业)211家缩减到18家。
矿山总数提前达到规划目标,矿山向开采区集聚,空间布局逐步趋向合理。
资源利用率有所提高,矿业结构明显优化。
全县2005年产矿石量99.94万吨,矿业总产值6.52亿元,与1998年相比,矿石总量减少83%,矿业产值增加12.5%,全县矿山年均产量由1.8万吨提高到4.76万吨,提高了1.64倍,资源利用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特别是石平川矿区的大量废矿石、尾砂,通过手选和二次浮选,既获得近2亿元再利用资源产值,生态环境也得到明显改善。
通过关闭浪费资源、破坏环境、不符合开采条件的矿山,合并相邻或相近的矿山,全县矿山的结构得到优化。
有效地推动了采矿权市场建设。
“十五”期间青田县大力推进采矿权有偿使用,从试点到全面推进,新设矿山一律实行招、拍、挂公开出让,老矿山按当地同类矿种近期挂牌价重新评估或协议出让,全县所有开采矿种采矿权使用实行单轨制运行,累计收取出让金2800余万元。
商业性探矿权有偿出让开始起步。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显著改善。
青田县纳入规划治理的8处废弃矿山,截止2005年,已完成治理5处,治理率达62.5%,治理面积12000平方米;启动石平川钼矿区废弃矿渣工程治理,投入资金1600万余元。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制度全面实施,为矿山生态环境治理提供了较好的资金保障。
重点矿山监督管理明显加强。
青田县以3家钼矿山企业为试点,委托中介机构对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实施情况进行每月一次的监督检查,从而加强对重点矿山依法、合理开采矿产资源的监管。
矿业经济效益显著。
“十五”期间,矿山数量、开采总量得到有效控制,矿山布局趋向合理,优势矿种经济效益显著,每吨原矿产值年均递增79.85元;2005年矿业产值虽然只占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的10.85%,但矿业利税占全县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总利税的29.72%。
(2)存在的问题
地质勘查工作有待加强。
叶蜡石、钼等优势矿山企业后备资源普遍紧张,高铝和雕刻用叶蜡石资源储量紧缺,“十五”期间,矿产勘查虽有加强,但勘查的高风险、周期长,普查、预查尚难提供足够可开发利用的矿产地,矿山后续接替资源严重不足。
矿山规模结构有待进一步提升、布局需合理调整。
全县无大型矿山企业,中型矿山6家,以建筑用砂(黄砂)非优势矿种矿山为主;小型矿山企业33家,以叶蜡石、砖瓦用砂岩、钼矿为主。
结构优化工作仍需进一步加强。
矿山采矿方法有待进一步规范。
全县在采矿山企业中仍存在不规范现象。
露天矿山部分采用一坡到底式开采方法,个别矿山宕面坡度陡、坡高大,存在较严重安全隐患;地下开采矿山存在地面塌陷隐患。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任务艰巨。
部分生产矿山都存在不同程度的植被破坏、水土流失、水体和粉尘污染、视觉污染和地质灾害隐患等生态环境问题;部分已关闭及边开采边治理的矿山,没有及时治理,对生态环境和景观破坏较大。
上一轮规划主要指标具体实施情况见专栏2。
专栏2:
上一轮规划主要指标实施情况
规划内容
单位
基准年
规划2005年目标
2005年底
完成情况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勘查
累计投入
万元
735
新发现矿产地
钼
处
2
铅锌
处
1
石英矿
处
1
新增资源储量/储量
钼矿
万吨
29.54
石英矿
万吨
34.61
铅锌矿
万吨
0.5
伊利石
万吨
8.9
叶蜡石
万吨
142
开采总
量控制
铅、锌矿
万吨
4
0
钼矿
万吨
38.82
20
18.51
叶蜡石
万吨
22
35
22.99
普通萤石
万吨
3
1.0
建筑石料(花岗岩、凝灰岩、辉绿岩)
万米3
10.4
15.03
建筑用砂(黄砂)
万米3
250
250
37.3
砖瓦粘土
万吨
29.8
30
停产
矿泉水
万吨
3.5
停产
矿山规模
结构调整
矿山总数
个
217
164
39
大型矿山
个
中型矿山
个
8
6
小型矿山
个
209
33
布局调整
禁采区内矿山数
个
1
0
0
限采区内矿山数
个
5
4
开采区内矿山数
个
58
17
其他区内矿山数
个
153
18
其中采砂场5个
资源利
用水平
综合利用率
%
55
60
选矿回收率
%
82.5
85
矿山生态环境恢复治理
损毁面积
米2
50150
12000
治理率
%
40
62.5
重点项目和示范工程
个
2.3矿产资源市场供需和保证程度
(1)金属矿产
钼矿:
青田县石平川钼矿是浙江省第一产钼基地,经过多年的开采,至2005年底,全县查明钼金属资源储量35437.34吨(矿石量676.1万吨,不含闭坑矿段),保有钼金属储量17770.12吨(矿石量492万吨),预测钼金属资源量27126.94吨。
“十一五”期间,预测全县年采矿石量30万吨,保有资源可以开采约16年。
为发挥我县钼矿产优势,延长矿山服务年限,需要加强矿山周围地质勘查,寻找接替资源。
为发展成为浙江省钼矿生产加工基地作储备。
铅锌矿:
载至2005年底,全县保有矿石资源量28.8万吨,金属量17234吨。
其中铅矿石资源量0.4万吨,金属量298吨;锌矿石资源量28.4万吨,金属量16936吨,主要分布在洪岩头矿区和贵岭矿区。
矿山资源储量不足,按现有矿山年产3万吨矿石量预测,服务年限9年。
“十一五”时期需要加强矿山地质勘查,增加资源储量,保障矿山正常生产。
(2)非金属矿产
叶蜡石:
载至2005年底,全县保有叶蜡石资源量1798.678万吨(其中350万吨被滩坑水库淹没),主要为低铝矿石(高铝和雕刻叶蜡石资源储量严重不足)。
分布在山口镇、北山镇、阜山乡岭头,仁庄镇有少部分。
根据现有叶蜡石矿山企业实际生产能力计算,“十一五”期间,预测全县年采矿石量30万吨左右,按每年30万吨生产规模计算可服务60年左右。
为维持青田县优势矿业,继续推进优矿优用,加大工艺品、矿粉产量,同时加大对高铝和雕刻叶蜡石的地质勘查,寻找接替资源。
萤石:
载至2005年底,全县保有矿石资源储量0.25万吨(矿物量1730吨),主要分布在万山乡乌岩下一带。
根据目前矿山设计生产能力,矿山正常生产存在严重的资源危机,要加强矿区资源储量核实,加大矿区及外围的地质勘查力度,增加资源储备。
高岭土:
载至2005年底,全县保有矿石资源储量76.72万吨。
主要分布在章旦乡王母地。
必须加强地质勘查,核实资源储量,为直接投放采矿权提供依据。
预测全县年产高岭土3万吨左右,资源保证程度为25年。
伊利石:
查明资源储量37万吨,保有资源储量36.6万吨,分布于东源镇下堡、朱庵。
除对下堡矿区资源储量进行复查外,加强其它矿区的地质勘查,为投放采矿权提供依据。
按年产1万吨矿石量预测,可保证开36年采。
建筑用砂(黄砂):
全县建筑用砂资源主要分布于瓯江青田段及其支流河道内。
载至2006年底,全县查明建筑用砂资源保有储量129.36万立方米,根据目前矿山采砂实际能力,可开采3年左右,资源形势十分紧张,禁止外售。
其它矿产:
现有查明冶金用石英资源储量34.6万吨,预计“十一五”期间全县年产冶金用石英3万吨,可保证开采11年。
全县建筑用石料、砖瓦用砂岩等资源丰富,分布广,根据“十五”时期矿山企业实际采矿能力和社会发展需求,完全可以满足我县“十一五”时期对建筑用石料、砖瓦用砂岩的开采需求。
“十一五”时期,青田县主要矿产资源需求和供应保障情况见附表3。
3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规划目标
3.1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统为统领,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发展目标,以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与有效保护为主题;以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为根本出发点,以调整布局、优化结构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科学规划、统一部署,构筑有核心竞争力的优势矿业;采用政府调控与市场配置相结合,引导商业性资金投资勘查,提高矿山资源储量储备;以发展循环经济,推进矿业走“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经济效益好”的新型工业化道路,促进青田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
3.2基本原则
矿产资源开发与保护并重,利用与节约并举的原则。
强化保护意识,以保护指导开发,以开发促进保护、节约。
既通过加强地质勘查查明更多资源,又把节约保护放在首位,发展矿业循环经济,提高矿产资源开发的综合利用率。
坚持政府调控与市场导向相结合的原则。
强化《规划》在资源开发中的调控力度,把握采矿权的市场投放量,严格矿山准入条件,压缩矿山数量;营造有序规范市场环境,根据市场容量,引导矿山企业调节开采总量,发挥市场在配置资源中的基础性作用。
坚持发展循环经济,转变经济增长方式的原则。
从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高度,着力解决矿山废渣选厂尾砂的资源化和选矿废水的循环再利用。
依法治矿、依法办矿的原则。
依据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的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矿业权市场建设,整顿与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
现有及新设立的矿山,要按照有关法规和本规划,依法、科学、合理、有序地进行矿业开发。
3.3规划目标
3.3.1总体目标
全面落实上级矿产资源规划提出的各项任务;构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管理的新局面,全面实现矿产资源规范化管理,矿业活动依照相关法律、法规及规章合理有序进行;形成与本县经济社会相适应的矿业经济新格局,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由数量扩张型向质量效益型转变,由损害环境型向环境协调型转变,由技术落后型向技术先进型转变。
3.3.2近期(2006-2010)目标
矿业经济目标:
“十一五”期间全县矿石年开采总量150万吨,年矿业总产值达到9亿元,矿业税费2.0亿元。
矿山规模结构与矿山布局目标:
禁采区内无开采矿山;开采区内矿山按照“扶大并小,扶优并劣”的原则集聚,建立石平川钼矿、山口叶蜡石2个集中开采区。
到2010年全县矿山总数控制在43家以内,平均开采规模有所提高,中型以上规模占20%左右。
新建矿山最小规模进一步提高。
矿山企业开采技术、装备水平逐步提升。
矿业权市场建设目标:
全面提高矿产资源管理水平,培育矿业权市场,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一步完善采矿权市场建设,探矿权市场逐步走向公开有偿,全面开展矿山储量动态监督管理工作,进一步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增强服务意识与完善服务体系;通过落实矿业权储备制度,提高政府对重点、热点矿种的勘查和开发的调控水平与能力。
矿产资源利用水平目标:
硐采回采率平均达到75%以上,露采回采率达到95%以上,采选综合回收率达到70%以上。
矿产资源调查评价与勘查目标:
引导社会资本及区内矿山积极参与石平川钼矿、山口叶蜡石矿两个集中开采区的攻深找盲和探边摸底工作。
对有一定远景资源量的矿种,总结成矿规律,降低商业性勘查风险。
通过政策、经济等综合手段,由政府投资热点、重点矿种的勘查,增加高价值矿产资源储备。
力争通过五年努力,新增钼金属资源储量1万吨,中高铝叶蜡石100万吨,铅锌金属量2万吨,萤石矿石量3万吨;新增萤石矿产地3处。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目标:
落实新建、闭坑矿山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要求。
矿山生态环境治理备用金收取面达100%。
完成列入第一轮矿山生态环境治理规划的3处废弃矿山及石平川钼矿区废弃矿渣二期工程治理。
推进山口叶蜡石矿产遗迹建设,开展1个“绿色矿山”试点。
“十一五”规划主要目标见专栏3。
3.3.3远期目标(2011-2020)
(1)矿产资源年开采总量控制在150万吨以内,年矿业经济总产值10亿元,利税总额达2.5亿元。
(2)矿山企业全面实现规模化开采,集约化经营。
建立钼、叶蜡石等矿产资源开发、加工基地。
到2020年矿山总数控制在35家以内。
(3)全面加强矿产资源勘查工作,基本摸清矿产资源家底。
(4)进一步加强露天开采矿山边坡治理,落实边开采边治理目标,全面推进“绿色矿山”建设。
专栏3:
青田县矿产资源“十一五”规划目标
规划内容
单位
基期
2005年
规划期
2010年
指标属性
矿业经济
矿业产值
亿元
6.52
9.0
预期性
矿业利税
亿元
1.43
2.0
矿产勘查
新发现矿产地
处
——
3
导向性
新增资源量储量
钼
金属万吨
——
1
叶蜡石
矿石万吨
——
100
铅锌
金属万吨
——
2
萤石
矿石万吨
——
3
开采总量
矿石总产量
万吨
99.94
150
预期性
钼
矿山个数
3
7
万吨
18.51
30
叶蜡石
矿山个数
13
9
万吨
22.99
30
铅锌
矿山个数
1
3
万吨
0
5
普通萤石
矿山个数
1
4
万吨
1
5
其他矿产
矿山个数
21
20
万吨
57.44
80
矿山数量
矿山总数
个
39
43
约束性
大型矿山
个
0
1
中型矿山
个
6
8
小型矿山
个
33
34
新建矿山
最小规模
钼矿
万吨/年
3(硐采)
3(露采)
叶蜡石
万吨/年
1(硐采)
5(露采)
铅锌
万吨/年
3
3
萤石
万吨/年
1(硐采)
5(露采)
其他矿产
万吨/年
1(硐采)
5(露采)
资源利用水平
硐采回采率
%
75
75
露采回采率
%
95
95
采选综合回收率
%
60
70
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
绿色矿山数量
个
——
1
约束性
治理率
%
62.5
100
约束性
*注1:
表内未列矿种的新建矿山最小生产规模根据国家相关规定确定。
国家政策有调整的,已列矿种矿山最小规模从其规定;
2:
其他矿产主要为乙类非金属矿,包括高岭土、建筑用砂、建筑石材等。
4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与保护
4.1矿产资源开发利用调控方向
根据《丽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及《浙江省发展新型墙体材料条例》结合青田实际。
禁止砖瓦粘土开采;限量开采建筑用砂(黄砂);普通建筑石料根据基础设施建设的空间布局合理设置采矿权;钼矿、叶蜡石、萤石及高岭土为重点开发矿种。
通过资源开发整合,甲类矿产采矿权总量23~25家,乙类16~18家,采矿权总数控制在43家以内。
其中甲类矿产资源开采规模中型以上的至少2家,乙类矿产资源开采规模中型以上的7家,到2010年实现大中型矿山占20%。
4.2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布局与规划分区
以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及相关产业政策为依据,根据《丽水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06~2020年)》对本县规划部署,以本县矿产资源分布特点、开发利用与保护为前提,充分考虑自然生态环境承载能力的条件下,在上一轮规划的基础上进行规划分区调整。
本轮规划划分为禁采区、开采区,两区之外为其他区。
4.2.1规划区的划定
(1)规划分区的原则
遵循法律、法规并服从上级规划矿产资源规划分区的原则;遵循矿产资源开发与环境资源、旅游资源协调统一,生态环境保护优先的原则;遵循资源分布地质规律,有利于地方矿业经济发展的原则。
通过合理的矿产资源规划分区,达到合理布局的目的,增强矿政管理的可操作性。
(2)规划分区的条件
禁采区:
县级及其以上划定的自然保护区、风景区,森林公园、旅游度假区、重要历史文物、军事要地及名胜古迹所在地、城镇建设主体规划区、重要水源地、基本农田保护区及水利设施等禁止采矿活动的区域,以及高速公路、国(省)道、铁路等交通干线可视区、市政工程设施、高压输电线路、通讯光缆、河流(河砂开采除外)等线性分布的禁采地段。
禁采区内禁止设置露天开采的矿山(城镇建设临时性工程除外),对于地下开采的矿山从生态环境保护、安全生产方面进行可行性论证后,报上级国土资源部门批准。
对矿泉水等矿产资源开发和公益性、基础性地质调查工作不受此限制。
开采区:
有查明资源储量的矿产地,有一定的开发利用和开发前景且开采经济技术条件较好;矿产品有市场需求,有稳定的流向和所依托的后续加工产业,易形成集约化生产经营,具备资源利用方式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的条件;有较便利的交通运输条件和开发环境,可直接投放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