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源洋葱杂交制种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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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源洋葱杂交制种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
济源市洋葱杂交制种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
询价通知书
项目编号:
TFZB-采-JY1703
腾飞咨询
采购人:
济源市绿茵种苗有限责任公司
日期:
二〇一六年九月
第一部分询价公告
第二部分询价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说明
第四部分合同协议书格式
第五部分询价响应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询价公告
济源市洋葱杂交制种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
询价公告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济源市绿茵种苗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就其济源市洋葱杂交制种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进行询价采购,望具备条件的供应商积极参与。
1、采购项目名称:
济源市洋葱杂交制种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
2、项目编号:
TFZB-采-JY1703
3、采购方式:
询价
四、采购项目数量及技术要求:
采购100亩所需的节水灌溉与水肥一体化器材一套,洋葱种子水分检测仪一台,及相关的技术培训与推广服务。
详见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及说明。
五、采购预算:
10万元
六、安装期限:
合同签订后15天完成所有器材、设备的安装并调试验收完成。
七、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中明确有相应的经营范围;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询价通知书获取的时间、地点、方式及其他:
1.询价通知书获取时间:
2017年09月18日至2017年09月20日,每天上午8:
00至11:
30,下午15:
00至18:
00。
2.获取地点;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济源市沁园商业街顺达街北1号)
3.询价通知书500元/份,售后不退;
4.获取询价通知书时请携带法人授权委托书、法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营业执照副本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原件验后退回,复印件加盖公章留存。
九、提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7年09月25日15:
30时;
2.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济源市沁园商业街顺达街北1号)
3.开标时间:
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4.开标地点:
同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十、公告发布的媒体:
本公告同时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济源市绿茵种苗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
济源市济水大街西段705号
联系人:
侯先生
电话:
代理机构: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济源市沁园商业街顺达街北1号
联系人:
卢女士
电话: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7年09月18日
第二部分 询价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1.1本询价通知书适用于济源市洋葱杂交制种技术示范与推广项目。
2.定义
2.1“采购人”是指:
济源市绿茵种苗有限责任公司。
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
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3“供应商”是指: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资格要求;
3)符合本询价通知书采购项目的特殊条件要求。
2.4“成交供应商”是指采购人在收到评审报告后5个工作日内,从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根据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的供应商,或书面授权询价小组直接确定的供应商。
2.5“响应文件”是指:
供应商根据本通知书要求,编制包含资格、报价、技术和服务等所有内容的实质性响应文件。
3.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货物”系指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规定而提供的节水灌溉与水肥一体化器材、洋葱种子水分检测仪及其他有关材料。
询价通知书中没有提及采购货物来源地的,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且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货物必须是合法生产、合法来源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物,并满足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服务”是指除货物以外的本次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
供应商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它服务。
4.询价费用
4.1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
不论询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招标代理服务费的收取:
中标单位应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贰仟元整。
二、询价通知书
5.询价通知书的构成
5.1询价通知书由下列文件组成:
1)询价公告
2)询价须知
3)采购项目内容及说明
4)合同书/协议书格式
5)响应文件格式
6)在询价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等。
5.2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询价通知书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没有对询价通知书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有可能导致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三、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6.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如下:
6.1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及其与采购人和代理机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响应文件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6.2响应文件必须按本通知书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
6.3如因供应商只填写和提供了本通知书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而给供应商造成困难的,其可能导致的结果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6.4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编制应按要求装订和封装。
7.计量单位
7.1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衡标准单位计量。
四、报价要求
8.对于本通知书中未列明,而供应商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
在合同实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成交供应商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报价中。
9.成交供应商负责本项目所需货物的制造、运输、安装调试、售后服务等支出的全部费用。
五、保证金
10.1供应商应按询价通知书规定的金额和期限交纳保证金,保证金作为询价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10.2保证金交纳形式和时间
缴纳形式:
现金
缴纳金额:
2000元。
保证金缴纳时间:
各供应商应于2017年09月25日15:
30时前按要求将保证金交到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济源市沁园商业街顺达街北1号)。
供应商须携带保证金收据原件参加询价会,保证金收据复印件须附到响应文件中。
10.3凡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10.4如无质疑或投诉,未被确定为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0.5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0.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询价通知书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响应文件的份数、封装和递交
11.响应文件的份数和封装
11.1响应文件每册采用胶装方式装订,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并标注连续性页码。
11.2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分别密封包装,并在外包装上清晰标明“正本”、“副本”字样,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1.3响应文件的封装袋正面应当标明:
1)项目编号;
2)项目名称;
3)供应商全称;
4)于2017年09月25日15时30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不得启封。
12.响应文件的递交
12.1供应商应于本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递交到河南腾飞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济源分公司(济源市沁园商业街顺达街北1号)。
12.2在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递交的任何响应文件(询价响应文件及补充、修改询价响应文件的内容),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七、询价采购程序
13.制定询价通知书,发布询价公告
13.1采购代理机构制定询价通知书,通过发布公告邀请不少于三家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与询价采购活动。
14.供应商提交询价响应文件
14.1供应商按询价通知书的要求编制询价响应文件;
14.2供应商提交编制询价响应文件并交纳保证金,并一次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
15.成立询价小组
15.1询价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询价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15.2评审专家应当从政府采购专家库内相关专业的专家名单中随机抽取。
16.评审询价响应文件
16.1询价小组首先确认询价通知书。
16.2询价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16.3询价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
16.4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7.编写评审报告,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17.1询价小组应当根据评审记录和评审结果编写评审报告。
17.2询价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人。
18.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八、确定成交供应商办法
19.确定成交供应商
19.1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响应要求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
19.2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对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9.3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收到领取《成交通知书》通知后3个工作日内领取《成交通知书》,逾期不领取的将视为该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通知排名第2位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以此类推。
该放弃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0.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
排名第一的供应商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成交,依次类推。
九、质疑及投诉
21.如果供应商对此次采购活动有疑问,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十、签订合同
22.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照询价通知书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