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露天开采矿山企业岗位职责

露天开采矿山企业岗位职责

 

单位安全生产职责

1、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应负总体责任;

2、依法建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各项规章制度、操作规程;

4、必须具备国家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所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

5、确保资金投入满足安全生产条件需要;

6、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7、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教育职工自学承担安全生产义务;

8、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则佩戴使用;

9、对重大危险源实施有效检测、监控;

10、预防和减少作业场所职业危害;

11、安全设施、设备(包括特种设备)符合安全管理的有关要求,按规定定期进行技术检测检验;

12、依法制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落实操作岗位应急措施;

13、及时发现治理和消除本单位安全事故隐患;

14、积极采用先进安全生产技术、设备和工工艺提高安全生产的科技保障水平;

15、保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依法实行安全设施“三同时”;

16、统一协调管理承包、承租单位安全生产工作;

17、依法参加工伤社会保险为从业人员缴纳保险费;

18、按要求上报生产安全事故,做好事故抢险救援、妥善处理对事故伤亡人员依法赔偿等事故善后工作;

19、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责任。

 

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应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单位法人代表安全生产承诺职责

1、积极落实本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按规定配备安全防范设施、设备,为从业人员提供必要的劳动防护和保障;

3、加强对企业职工的安全教育,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安全业务技能;

4、严格落实重点部位、重点岗位的应急措施,加强对重大危险源的重点部位的监测、监控;

5、一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立即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受害人员的补偿工作,同时主动配合有关部门对事故的调查处理;

6、自觉接受上级政府和安全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切实将安全生产责任落实到部门的责任人;

7、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安全生产其他各项工作部署。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

1、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组织贯彻落实企业内部安全生产工作部署,负责制定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年度工作计划;

2、研究、协调和解决重大安全生产问题,负责企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和综合考核工作;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具体实施或者监督相关部门落实;

4、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制度、安全操作规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协助解决检查出的问题,紧急情况下有权指令先进行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6、参加审查新建、改建、扩建、大修工程设计计划,参加项目安全评价审查工程;

7、组织有关部门研究职业中毒的预防工作和职业病的防治措施;

8、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总结和推广安全生产的先进经验;

9、按规定监督或者及时发放劳动防护用品,并指导有关部门教育从业人员正确佩带和使用;

10、组织或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和处理,进行伤亡事故的统计、分析和报告,协助有关部门制定事故预防措施并监督执行;

11、协调企业内部各车间、部门之间的关系,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有关问题;

12、承担本单位确定的其它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单位分管安全生产工作负责人职责

1、协助主要负责人组织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计划;

2、协助主要负责人制定本单位年度安全生产管理目标并进行考核;

3、参与制定安全生产资金投入计划和安全生产技术措施计划具体落实或者监督有关部门落实;

4、组织制定或修订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以及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组织现场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发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整改和解决;

6、组织实施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确保相关人员按要求持证上岗,确保企业内部安全生产“三级教育”落实到位;

7、指导和督促企业按照国家规定为从业人员发放劳动保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规定使用;

8、参加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安全职责

1、认真抓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贯彻落实;

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对所分管的部门负直接领导责任;

3、制定分管领域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并逐条抓好落实;

4、经常开展分管领域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5、组织分管部门开展遵章守纪和预防事故的安全教育,落实安全生产工作的奖惩规定,参与相关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做好事故的善后处理工作;

6、注重职工安全生产条件的改善,依法保护职工在劳动中的安全与健康;

7、定期组织所分管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演练;

8、按要求完成企业安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各部门安全职责

1、承担本部门安全生产领导责任,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2、负责组织制定本部门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编制安全检查规定、现场安全管理规定和紧急救援预案等安全管理规定,负责本部门安全机构建立与更新工作,完成本部门安全生产任务;

3、组织制定、修订本部门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设备安全技术规程,并组织实施;

4、负责监督检查本部门安全职责履行和各项安全管理规章制度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各类违章行为;

5、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排查,及时对事故隐患进行整改;

6、负责本部门员工的安全培训和教育,不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7、严格要求本部门员工遵守企业规章制度,严禁违反安全操作规程,督导员工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

8、发生安全事故后,迅速抢救伤员,及时上报,积极配合事故的调查处理;

9、做好重大危险源和重点部位的监测与监控。

 

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职责

1、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2、组织制定督促落实本部门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3、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4、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5、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6、及时、如实报告生产安全事故;

7、生产科科长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劳动保护工作负直接责任,并坚持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及其他相关措施纳入生产计划,保证安全生产;

8、安全科科长协助厂长、主管安全生产副厂长做好本厂安全工作,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真政策,组织制订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组织和指导各车间、班组进行安全检查,并对各项安全生产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9、销售科科长协助厂长做好本厂业务方面的安全工作,负责本厂销、存计划工作,负责本科室职工的安全工作。

10、财务科科长在编制年、季、月财务计划时,负责将安全技术、劳动保护等费用列入全厂财务计划,按规定每年在固定资产更新和技术改造资金中提取10-20%用于改善劳动条件,按时拨付劳动防护用品、保健食品、安全教育等费用,并定期将支付情况汇报主管厂长。

 

车间主任安全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对本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

2、统筹安排车间日常工作,保证按质按量完成任务,抓好车间各项安全工作。

3、负责生产计划编制,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4、开展经常性安全检查,控制关键要害部位,及时落实安全防范措施,整改隐患,防止事故发生。

5、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和技术操作规程,保证安全生产无事故。

6、定期分析安全生产形势,认真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班组安全生产职责

1、贯彻执行车间对安全生产的指令和要求,加强本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本组职工学习贯彻执行企业和车间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教育本组职工遵章守纪,制止违章行为;

3、经常开展安全教育活动,坚持班前讲安全,班中检查安全,班后总结安全;

4、负责本组的安全检查,发现不安全因素及时组织力量消除,并报上级;

5、负责生产设备、安全装备、消防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工作,使其经常保持完好和正常运行;

6、教育和督促本组职工正确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灭火器材;

7、保持本组生产作业场所整齐、清洁,确保文明生产。

 

班组长安全生产职责

1、对本组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兼任本组安全员,接受车间安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

2、组织开展本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提出改进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3、对新员工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及时制止各类违章作业行为;

5、监督检查本班组人员正确使用个人劳动防护用品和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后,迅速组织救援,并及时上报。

 

 

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1、负责经常性的设备巡回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汇报并积极处理;

2、加强设备维护保养,定期更换设备润滑油、清扫、擦拭设备,做到勤检查、勤维修、勤保养;

3、按照有关规定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4、做好设备检修记录,建立完整的设备技术档案;

5、在检查设备时,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和采取有效的防火安全措施。

6、学习和掌握消防器材的使用和救火方法。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1、认真学习和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遵守劳动纪律,不串岗,不违章作业,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负直接责任;

2、熟练掌握本岗位操作技能,严格执行工艺纪律和操作纪律,正确操作,做好各项纪录;

3、交接班应交接安全情况,交班应为接班创造良好的安全生产条件;

4、正确分析、判断和处理各种事故苗头,把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

5、按时认真巡回检查,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处理和报告;

6、精心维护设备,保持作业环境整洁,搞好文明生产;

7、上岗按规定着装,正确使用个人防护用品和熟练使用各种灭火器材;

8、积极参加岗位练兵、事故预案演练和其他各种安全活动;

9、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对他人违章作业加以劝阻和制止;

10、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或使用新设备的相关员工必须接受企业、车间、班组岗位的三级培训后上岗;

11、从事特种作业的员工,必须经过有关部门的安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

12、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直接作业的监护工作;

13、在发生事故时,及时向上级报告,按事故预案正确处理。

 

车间安全员职责

1、车间安全员在车间主任的领导下,负责车间的安全生产工作,协助车间主任积极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标和规定,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参加车间制定、修改有关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规程,并检查执行情况;

3、负责编制车间安全技术实施计划,并对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4、搞好本车间职工的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考核工作,具体负责新员工的车间安全教育,督促检查班组、岗位安全教育的执行情况;

5、安排好本单位的各种安全教育活动,经常组织开展应急演练;

6、参加车间扩建、改建施工设计审查和设备改造、工艺变动方案的审查;

7、每天深入生产现场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作业,对紧急情况和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其工作,并报上级领导处理;

8、负责车间安全设施、防护器材、灭火器材和事故隐患管理,掌握车间尘毒情况,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9、参加车间事故的调查处理,做好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

10、对班组安员实行业务指导和工组督察。

 

 

附件2:

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1、企业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负总体责任。

2、领导班子其他负责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承担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责任。

3、各部门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4、班组和班组长对本班组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责。

5、具体岗位和从业人员对本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6、各类专项工作负责部门和人员对相应的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责任。

 

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1、根据产品的生产和设备特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立稳定的安全投入和资金渠道,保证新增、改建和更新安全系统、设备、设施,消除事故隐患,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安全生产投入应充分保证安全生产需要,安全投入资金要专款专用。

2、合理编制年度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确定项目,落实资金、完成时间和责任人。

3、认真落实安全工程、隐患整改、劳动防护、应急救援、安全培训、职工保险、安全奖励、事故处理等方面的投入,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

4、积极落实安全费用提取制度,确保安全投入的资金来源,

5、强化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的执行检查,定期总结安全投入的执行情况,强化改进措施。

 

建设项目安全管理制度

1、建设项目中的安全卫生及消防设施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技术标准,并与建设项目的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2、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消防等负全面责任,建设项目实施安全、卫生制度。

3、加强对建设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基础工程调查审查、总体开工方案审查、开工前安全条件确认和竣工验收等环节的职业安全卫生监督。

4、加强建设项目的“三同时”安全管理,开工前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5、对用于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建设项目以及其他具有较大安全风险的建设项目,必须搞好安全预评价,并报有关部门审批备案。

6、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设计,对其设计安全负责。

7、建设项目的施工图设计应严格按审查通过的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不得随意对基础工程设计进行任何变动、删减。

确需进行修改的,应征得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同意。

8、建设项目的安全、卫生和消防专项验收由相关监督管理部门组织进行,企业应及时向有关部门提出验收申请。

 

 

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和检修、维修制度

1、对企业的安全设施、设备,要定期检查,定期维修。

2、对需要电启动的设备,主要检查电路运行情况,电源接触是否良好,有无漏电现象,各部件是否损坏,发现问题应立即停机维修。

3、对特种设备,按照国家的相关规定每年请技术监督部门检测一次。

4、对安全设施水泵、消防栓等消防设施每月检查一次。

5、严禁乱接电源、乱使用电器设备。

6、灭火器材实行专人管理,及时更换或补充。

 

具有较大危险,危害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安全管理制度

1、依据《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确定甲、乙类生产火灾危险性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2、在接触毒物、有窒息性气体或射线等易造成严重中毒或严重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场所,应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3、高压、高频带电设备或超过规定的磁场强度、电场强度标准,易于触电或会造成严重伤害的生产经营场所,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4、发生飞溅金属或氧化铁皮的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5、铸造车间熔炼和浇铸高温区域,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6、外露的高速运转或移动设备的周围,设置安全警示标志。

7、在使用有毒或易燃、易爆气体的设备或管道时,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必须对生产的物品进行危险性鉴别,并进行标识,设置警示标志,制定应急救援预案。

 

 

重大危险源安全检测、监控管理制度

1、必须设置明显的防火、防暴经营标志。

责任单位要进行定期检查,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2、重大危险源场所要明确岗位责任人,消防设施、设备必须保持完备良好状态。

3、存在爆炸危险的场所,电机、照明应采取防保型,要避免因接触不良、超负荷或过热而产生火花或着火,正确设置避雷装置,检修照明采取安全灯具,避免机械性撞击。

4、易燃、易爆场所严格遵守防火防爆制度,严禁在爆炸危险区域吸烟,严禁明火取暖和焚烧可燃物,严禁在防爆区域装设电热设备。

5、设置完善的安全装置,如安装报警器、在压力容器上安装安全阀等,安全装置要按规定维护校对,保持处于良好状态。

6、易燃、易爆物品的运输、储存、使用、废品处理等,必须设有防火、防暴设施,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和定员、定量、定品种的安全规定。

7、加强对可燃物质的管理,大宗可燃物质必须按品种堆放,妥善保存,不得靠近火源。

8、压力容器、压力管道焊接、切割前要进行彻底清洗、置换,并经检测,可燃液体、气体含量低于爆炸下限2倍。

9、从事相应岗位的职工要掌握安全知识,每年接受安全培训一次。

 

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1、加强消防安全培训,每月至少组织一次防火安全教育培训,每年组织一次消防安全考核;对新员工和更换工种的员工必须进行三级消防安全教育,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2、各相关车间、班组对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坚持每日检查,企业每月组织开展一次综合大检查,并对检查的情况记录备案。

3、各单位对发现的火灾隐患,要及时上报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并及时对隐患进行整改。

4、严禁在厂区内吸烟,动用明火和乱拉电线,企业安全管理部门负责监督检查。

5、加强消防设施及器材的管理,所有消防器材不得随意动用。

配发到各单位的消防器材,由各单位负责管理,责任到人,切实做到定位放置,定期更换。

6、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消防通道堆放物品,堵塞消防通道,要经常保持消防通道的畅通。

7、按照有关规定,企业成立消防组织机构,成立义务消防队伍,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应急演练。

8、建立重点部位消防管理档案,详细记录消防安全基本情况,对消防安全实施有效管理。

9、企业对消防安全工作纳入考核评比内容,对在消防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与表彰和奖励。

 

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1、确定职业危害作业点,并进行申报、检测,建立健全职业卫生档案。

2、对具有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要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志和警示说明。

3、加强职业健康检查。

按照国家规定的体检周期和项目,组织在岗接触职业危害职工进行体检,依据体检结果和处理意见,对有关人员进行复查和治疗。

同时,对相关人员建立职业健康档案。

4、认真做好职工健康监护及预防。

对解除职业危害作业人员发放劳动防护用品,按月发放保健费用,落实其他相关的防护措施。

5、加强职业健康教育。

向职工宣传国家有关职业卫生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使职工进一步掌握职业卫生、职业健康知识、有害因素防治知识及突发事故应急处理防护知识。

6、加强对职业危害防护设备设施管理。

对职业健康防护设备、设施,要进行经常性的保养和维修,确保其处于完好状态。

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可能产生职业危害的,应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并经有关部门进行效果鉴定。

7、认真做好职业病统计报告工作。

负责职业病统计报告的人员不得虚报、漏报、拒报、迟报有关数据。

当发生急性职业中毒事故时,应立即报告职业卫生监督机构。

8、职业病人依法享受国家规定的职业病待遇,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职业病病人进行治疗、康复和检查。

对不适宜继续从事原工作的职工调离原岗位,另行安排工作。

 

劳动防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

1、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发放范围、标准、品种、数量,制定采购计划。

2、劳动防护用品应定点采购,所购置的劳动防护用品必须具备“三证”,即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和劳动防护用品生产经营许可证。

3、保障劳动防护用品的采购资金,做到按时足额为职工免费提供符合国家或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

4、每个职工都应爱惜、保管好个人的劳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5、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期满后应及时更换。

对一些特殊劳动防护用品应按照标准规定定期进行检测、检验,对检测、检验不符合要求的劳动防护用品,要及时更换和报废,不得继续使用。

6、企业工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负责对劳动防护用品计划、采购、验收、保管、发放、使用、更换、报废的监督检查,教育职工正确佩戴合理使用劳动防护用品,对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行为,除进行教育外,按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办法及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安全检查制度

1认真执行安全检查制度,以检查促进生产安全,交流安全工作经验,不断提高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2按安全检查表,矿山每季度定期进行一次安全生产工作大检查,班组每月大检查一次,对检查出的问题,应成有关人员限期整改解决。

3生产从业人员要进行班前、班中、班后安全三检查,保证生产的正常进行。

4各专职安全管理员每日巡查自己负责范围的生产作业情况以及机电的运转设备情况,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处理并向矿长汇报。

5坚持边检查,边改进,一时难以整改的安全隐患,要制定防范措施和计划,按期解决,不留后患。

6检查中发现安全意识差,自我保护能力低下的人员要及时采取措施和调换人员,严防其违章冒险蛮干。

7做好安全检查记录,做到条条有着落,件件有交待。

 

安全生产逐级检查及事故隐患排查整改制度

1、企业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每月组织一次专业安全生产检查、要害岗位检查;各车间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检查;班组每天进行一次安全检查。

各项检查要有记录。

2、除定期的安全检查外,要根据工作需要进行不定期的开展专业检查、季节性检查及重大节日、重大活动期间的安全检查。

3、在各项安全生产检查中,各级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组织,全程参加,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4、安全检查要做到全面、细致、深入。

安全检查的内容包括:

查思想、查安全管理、查规章制度、查事故隐患。

5、安全生产检查要坚持边检查边整改,对查出的安全隐患要有检查负责人签字。

对一时不能解决的隐患,要采取有效的预防措施。

如有危及人身安全的重大隐患,必须停止作业。

6、生产班组应做好班前、班后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问题要立即解决,并及时上报。

要害岗位要定人、定职责每天检查,检查要有记录。

下班后要对作业场所进行清理,不得留有事故隐患。

7、安全管理人员在安全检查过程中,有权对违章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根据隐患情况采取责令立即整改直至停工等应急措施。

 

安全生产奖惩和责任追究制度

1、按照《安全生产法》及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2、企业和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企业和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发生安全生产事故,按照有关规定追究主要负责人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3、对安全生产工作有下列成绩之一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发现违章指挥和违章作业及时制止,发现事故征兆立即采取措施并及时上报,因而避免了事故或减轻了事故危害程度的;提出有价值的安全技术方案、发明、创造或有重大改革并取得成效的;对事故隐患进行举报的;事故应急救援有功的。

4、对重视安全生产、落实隐患整改措施,无违章、无事故的单位,以及对安全生产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由安全管理部门提出奖励方案,报企业负责人批准,分别给与奖励。

5、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存在安全生产违法违规问题,依照相关规定,分别对单位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予以相应的惩罚。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制度

1、依法组织从业人员参加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严格落实新员工上岗前三级安全教育和脱岗转岗员工上岗前的再教育和再培训制度。

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内容和结果计入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考核档案。

2、企业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机构培训合格,具备与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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