督查工作专项方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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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工作专项方案
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
施工安全生产专项督查工作方案
一、总体规定
通过专项督查,进一步贯彻项目参建单位安全主体责任和监督机构安全监管责任,促使参建单位健全完善安全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加强事故防止和应急处置工作,坚决杜绝重特大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较大事故,严控普通事故,保证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工作方式及内容
(一)工作方式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坚持综合与专项、明查与暗访、治标与治本、条块相结合原则,采用公司全面自查、业主及建设单位全面排查、区县建委和市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管理总站(如下简称市安全总站)全面监督检查、市城乡建委组织专家检查、市城乡建委领导带队督查“五查”并举方式进行。
(二)重要内容
本次专项督查工作重要内容以《全市建筑施工安全督查工作方案》(渝建发【】77号)中明确工作内容为主,突出公司安全主体责任贯彻,重点加强对公司安全管理长效机制建立和执行状况督查,重点防范高处坠落、坍塌、物体打击等事故发生,详细强化如下几种方面内容:
1、前阶段市委、市政府综合督查和市城乡建委行业督查发现隐患和问题与否进行了整治贯彻。
2、工程项目参建各方与否贯彻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1)项目施工单位(涉及总承包单位和分包单位)和监理单位与否具备相应资质;
(2)项目施工、监理单位与否配备了足够管理人员,施工、监理单位项目负责人、项目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等有关人员与否持证上岗,与否到岗在岗;
(3)建设单位与否在项目合同中明确了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和安全办法规定、与否拨付了足够安全生产办法费用,施工单位与否足额提取并使用安全生产办法费用;
(4)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与否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机制,与否按照建立机制开展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与否做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记录台帐;
(5)施工单位与否按照规范原则规定工艺顺序和操作流程进行施工,与否进行工序前检查和工序后复查,与否建立相应制度保证按操作规程施工;
(6)施工单位与否建立现场作业人员安全教诲培训机制,与否做好安全教诲培训建档记录,特别是与否对新进人员开展岗前培训和三级安全教诲;
(7)现场临边、洞口与否按规定进行了防护,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起重机械等重点环节和部位与否执行危险性较大分某些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对容易导致群死群伤重大危险源与否进行了重点监控和防范;
(8)现场使用钢管、扣件、安全帽、安全网等防护用品以及施工机械设备与否符合关于规定,现场与否使用限制或裁减工艺和技术;
(9)针对高温、雨季等恶劣天气以及国庆、秋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与否建立并执行预警防范机制,与否提前采用了相应防范办法;
(10)项目建设、施工、监理单位与否编制了应急救援预案、与否进行了演习,与否做好了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储备。
3、与否按筹划推动重点目的任务,与否组织开展贯彻公司主体责任、原则化建设等工作。
4、与否组织开展打非治违工作,与否严肃打击不履行建设程序、公司无施工资质和无安全生产允许证、人员无相应资格等擅自进行施工活动以及公司超资质承包、违法分包等非法违法建设施工行为。
5、区县城乡建委与否设立了建筑安全监督机构,与否贯彻了足够人员编制,与否配备了相应装备设备,与否有足够工作经费,与否建立了监督工作制度,监督人员与否认真履行监督职责。
三、时间安排
从即日起至12月30日,详细分为如下几种阶段:
(一)第一阶段:
公司自查阶段(即日起至8月31日)。
全市所有在建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负责该项目监管安全监督人员按照本方案明确工作内容认真开展自查,自查率必要达到100%。
在建工程项目自查完后,各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负责监管安全监督人员要分别形成书面自查总结报告,分别填写附表1、2、3、4,于8月31日前一并上报,区县监管工程报送至各区县建委,市管工程报送至市安全总站,并留档备查。
(二)第二阶段:
项目业主及建设单位排查阶段(9月1日至9月30日)。
项目业主及建设单位对本单位组织建设项目监理、施工单位自查状况进行排查,排查率必要达到100%。
特别是主干道建筑外立面、公租房、轨道交通、大型公共建筑等项目业主单位,要重点检查项目监理、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状况。
项目业主及建设单位排查结束后,请于9月30日前书面上报排查状况并填写附表5,区县监管工程报送至各区县建委,市管工程报送至市安全总站,并留档备查。
(三)第三阶段:
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全面监督检查阶段(10月1日至10月31日)。
区县城乡建委和市安全总站依照上报自查、排查状况开展监督检查,区县城乡建委对区管工程进行监督检查,市安全总站对市管工程进行监督检查,检查率必要达到100%。
在监督检查工作结束后形成书面材料,填写附表6、8、9。
区县建委于10月31日前将书面材料和附表5一并报送市安全总站,市安全总站汇总市管工程监督检查状况和区县监督检查状况后报市城乡建委。
(四)第四阶段:
市城乡建委组织专家检查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由市城乡建委抽调建筑安全专家构成专家检查组,对全市各区县在建工程自查状况、业主及建设单位排查状况、区县建委和市安全总站监督检查状况进行检查,检查率不低于在建工程项目10%。
同步,对于不同工程和部位环节,要突出相应检查重点,实行差别化管理,并加大对公租房、主干道建筑外立面整治、轨道交通、大型公共建筑等重点工程监督检查力度。
各专家检查组检查完毕后,形成书面检查总结材料,填写附表7、8、9,于11月30日前一并报送市安全总站,市安全总站汇总后报市城乡建委。
专家检查组分组状况及检查范畴另行告知。
(五)第五阶段:
市城乡建委领导带队督查阶段(12月1日至12月30日)。
市城乡建委领导分别带队构成督查组,督促区县建委对专家检查组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进行整治,并进行进一步调研,总结前期工作经验教训,强化基层监管队伍建设,从安全生产基层基本建设等方面重点研究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和重特大事故防范长效管理机制。
各组应于12月30日前形成书面督查状况报市安全总站。
委领导带队督查工作另行告知。
四、工作规定
(一)贯彻责任,强化整治。
工程项目参建各方要在认真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做好寻常安全管理工作基本上,开展好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并把自查整治贯穿于督查工作全过程,使隐患排查治理成为常态化。
同步,抓好制度建设,建立健全长效机制,把强基固本作为目的,保证长治久安。
(二)加强领导,高度注重。
各区县城乡建委、关于单位要高度注重,切实加强领导,按照“一把手负总责”、“一岗双责”原则,结合(渝安办【】68号)布置安排,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专项督查工作,切实履行各自工作责任。
(三)明确职责,狠抓贯彻。
各工程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及安全监督机构要制定详细自查方案,认真自查自纠,同步,项目施工单位要在自查阶段组织本项目全体从业人员观看视频安全培训教材。
各工程项目业主及建设单位要制定排查方案,对本单位组织实行建设项目进行逐个检查,督促监理、施工单位开展好自查工作,特别是轨道交通、公租房、主干道建筑外立面整治、远郊区县社会事业项目业主及建设单位,要针对各自项目特点,制定针对性强排查方案,夯实开展好排查工作。
各区县城乡建委和市安全总站要夯实抓好监督检查,重点跟踪检查公司自查、业主及建设单位排查发现问题和隐患整治贯彻状况。
专家检查组对检查发现问题、存在隐患及整治办法要提出科学合理整治意见。
在各个阶段检查工作中,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在贯彻安全管理规定、加强现场安全防护办法等行为方面存在隐患和问题,督促、指引、协助工程项目有关管理人员切实解决安全管理工作中问题和困难。
对发现普通性隐患要当场责令整治;对发现没有安全保障重大危险源及重大安全隐患,不能及时进行整治,要责令停工整治,并做好建档记录,挂牌督办,严防死守。
(四)突出重点,防范事故。
各区县城乡建委、关于单位对重点工程、影响较大工程和易引起群死群伤事故发生工程部位,提高检查比例,扩大检查范畴,采用有效办法进行整治,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同步,针对当前高温、雨季等气候特点以及国庆、秋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明确各个时段工作重点,采用针对性强防范办法,保证高温、雨季、国庆及秋冬季施工安全。
(五)加大力度,严格执法。
对本次专项督查工作中发现严重违法违规行为,务必严格根据关于法律法规规定,从重从严从快进行查处。
通过加大事前惩罚力度,在各自区域内形成严查重处高压势态,督促各责任单位提早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
(六)认真分析,标本兼治。
对本次专项督查工作中发现隐患和问题,各参建单位、各区县城乡建委既要就事论事,尽快消除安全隐患,更要对这些存在隐患和问题认真进行梳理、归纳和分析,找出管理上漏洞和薄弱环节,举一反三,制定相应办法和制度,贯彻好各个层面安全生产责任。
同步,各区县城乡建委要把监督机构建设作为本次专项督查工作重点,以督查为契机,充实监督力量,增强装备配备,提高监管能力,保证9月底前配齐配强与监管工作任务相适应安全监管人员和装备设备。
(七)信息畅通,注重宣传。
各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在检查过程中要随时收集信息,加大事前、事中、事后宣传力度,营造出良好舆论氛围,及时上报工作推动状况,如遇重大状况,要及时上报市城乡建委。
附件:
1、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专项督查建设单位自查表;
2、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专项督查监理单位自查表;
3、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专项督查施工单位自查表;
4、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专项督查安监人员自查表;
5、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专项督查业主及建设单位排查表;
6、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专项督查区县城乡建委、市安全总站监督检查表;
7、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专项督查专家检查表;
8、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监督检查、专家检查表一;
9、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监督检查、专家检查表二。
附件1: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建设单位自查表
所在区县(市管工程监督科):
受检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资质级别:
施工单位(总包):
资质级别:
施工单位(分包):
资质级别: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状况
评价
一
与否有项目安全管理报告
已经编制,内容丰富,针对性强,且责任贯彻到人,严格执行。
□好
已经编制,有针对性,责任基本贯彻到人。
□中
未编制或已编制但无操作性、无负责人或未贯彻。
□差
二
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设计范畴内管线资料和相邻建(构)筑物关于资料状况
已提供,且真实、完整、精确。
□好
已提供,基本精确,完整。
□中
未提供或提供资料不真实、不完整、不精确。
□差
三
安全文明办法费用支付及督促使用状况(附建设单位支付凭证)
严格按规定支付,并督促费用使用贯彻
□好
基本按规定支付,督促费用使用贯彻
□中
未按规定支付或未督促费用使用贯彻
□差
四
与否违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关于规定,强制压缩合同工期
无此类状况发生,未强制压缩工期
□好
存在类似状况,规定压缩工期
□差
五
与否明示或暗示施工单位使用、购买不符合安全原则用品、设备和器材
无此类状况发生,严格遵循法律法规规定
□好
存在此类状况,未遵循法律法规规定
□差
六
与否按照关于规定办理合法建筑手续
工程项目施工允许、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齐全。
□好
未办理施工允许或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差
综合评价
好;中;差。
备注:
该表格由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在自查时填写,一种项目填写一张。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
附件2: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监理单位自查表
所在区县(市管工程监督科):
受检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资质级别:
施工单位(总包):
资质级别:
施工单位(分包):
资质级别: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状况
评价
一
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到位状况及安全监管履责状况
已按照关于规定配备足额持证上岗管理人员,认真贯彻安全监管职责。
□好
已按照关于规定配备足额持证上岗管理人员,基本贯彻安全监管职责。
□中
未按照关于规定配备持证上岗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监管职责
□差
二
含安全监理内容监理规划编制及贯彻状况
已经编制含安全监理内容监理规划,内容齐全,责任明确贯彻到人。
□好
已经编制含安全监理内容监理规划,责任贯彻到人。
□中
未编制含安全监理内容监理规划或已编制但未贯彻
□差
三
对安全技术文献及关于安全专项方案审批及督促贯彻状况
严格按照关于规定进行审批,并已认真贯彻。
□好
基本按照关于规定进行审批、贯彻。
□中
未按规定审批或未督促贯彻。
□差
四
对总包单位、分包单位资质证书、安全生产允许证审查状况
严格按规定进行审查,完全符合规定。
□好
基本按规定进行审查,符合规定。
□中
没有按规定进行审查,不符合规定。
□差
五
对“三类”人员和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核查状况
已严格核查,所有人员持证上岗。
□好
未严格审查,存在无证上岗状况。
□差
六
监督安全文明办法费按照筹划使用状况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筹划使用安全文明办法费。
□好
未督促施工单位按照筹划使用安全文明办法费
□差
七
参加各种安全验收状况
严格按照规定参加所有验收,手续齐全。
□好
基本照规定参加所有验收,手续较齐全。
□中
未按规定验收,手续不齐全。
□差
八
防护用品、机具设备检查
按照规定检查关于产品证件,并按规定使用。
□好
基本按照规定检查关于产品证件,并按规定使用。
□中
未按规定检查关于证件或未按规定使用。
□差
九
现场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建立及贯彻状况
严格按照国家关于规定建立并贯彻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对发现问题及时规定整治贯彻。
□好
按照国家关于规定建立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基本贯彻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对发现问题规定整治贯彻
□中
未按照国家关于规定建立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制度,对发现问题未规定整治贯彻
□差
十
上报制度贯彻状况
严格按照规定履行上报制度
□好
按照规定履行上报制度
□中
未按照规定履行上报制度
□差
十一
所有安全资料记载及归档状况
安全资料记载齐全,归档完整。
□好
安全资料记载基本齐全,归档较完整。
□中
安全资料记载不齐全,归档不完整。
□差
十二
裁减限制工艺技术状况
未使用限制技术和工艺。
□好
使用限制技术和工艺。
□差
十三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习以及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准备状况
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习,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好
未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习,未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差
十四
督促施工单位贯彻安全教诲培训状况
十五
督促施工单位按照工艺顺序和操作流程进行施工状况
十六
针对高温、雨季等恶劣天气以及国庆、秋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预警及防范办法贯彻状况。
十七
市城乡建委行业督查和市委、市政府综合督查整治贯彻状况
综合评价
好;中;差。
备注:
该表格由监理单位自查时填写,一种项目填写一张。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
附件3: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施工单位自查表
所在区县(市管工程监督科):
受检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资质级别:
施工单位(总包):
资质级别:
施工单位(分包):
资质级别: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状况
评价
一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贯彻状况
已经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齐全,责任明确贯彻到人,订立人符合规定。
□好
已经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贯彻到人。
□中
已经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但责任未明确到人或尚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差
二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及贯彻状况
建立制度,并已认真组织贯彻。
□好
建立制度,基本贯彻。
□中
未建立制度或未贯彻。
□差
三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习状况
按规定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已进行演习。
□好
基本按规定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演习基本达到规定。
□中
未按规定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或未进行演习。
□差
四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允许、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状况
工程项目施工允许、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齐全。
□好
未办理施工允许或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差
五
与否存在公司无资质施工、越级承包、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
不存在公司无资质施工、越级承包、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
□好
存在公司无资质施工、越级承包、转包及违法分包问题。
□差
六
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及安全责任履行状况
因此人员均持证上岗,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好
某些人员未持证上岗,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差
七
安全文明施工办法费用使用状况(附已投入使用记录、凭证和使用筹划)
严格按规定使用
□好
基本按规定使用
□中
未按规定使用
□差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办法制定执行状况,危险性较大工程
按照规定和规范制定安全技术办法,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按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好
八
深基坑、高边坡、脚手架等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执行状况
已制定安全技术办法,但未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制定详细专项施工方案。
□中
未按照规定和规范制定安全技术办法或未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差
九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状况
按照规定配备齐全、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并对的使用。
□好
基本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使用。
□中
没有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或未对的使用。
□差
十
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方案制定和实行、安拆单位资质及人员资格等状况
安拆单位及人员具备相应资质,按照规定制定和实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方案,并按照安拆方案进行拆除。
□好
安拆单位及人员具备相应资质,基本按照规定安拆建筑起重机械设备。
□中
安拆人员不具备相应资质、没有按照规定制定建筑起重机械设备安拆方案或未按照安拆方案进行拆除。
□差
十一
安全防护状况(涉及整体提高脚手架、临边洞口防护、施工用吊篮、物料提高机、卸料平台、基坑与土方支护等)
按照规范和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好
基本按照规范和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中
没有按照规范和规定进行安全防护。
□差
十二
施工用电状况
按照规范和规定进行配备和使用。
□好
基本按照规范和规定进行配备和使用。
□中
没有按照规范和规定进行配备和使用。
□差
十三
施工用钢管、扣件与否具备检查证明;承重支撑架体系搭设与否符合规范规定
施工用钢管、扣件有检查证明;承重支撑架体系符合规范规定。
□好
施工用钢管、扣件检查证明基本齐全;承重支撑架体系基本符合规范规定。
□中
施工用钢管、扣件检查证明不齐全;承重支撑架体系不符合规范规定。
□差
十四
农民工“三级”安全教诲及安全知识培训状况(与否观看视频教材)
已按照关于规定认真做好安全教诲培训工作。
□好
未按照关于规定做好安全教诲培训工作。
□差
十五
裁减限制工艺技术状况
未使用限制技术和工艺。
□好
使用限制技术和工艺。
□差
十六
应急救援预案编制、演习以及应急救援队伍、物资设备准备状况
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习,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好
未编制应急预案并开展演习,未做好应急救援准备。
□差
十七
按照工艺顺序和操作流程进行施工状况
十八
针对高温、雨季等恶劣天气以及国庆、秋冬季施工等重点时段预警及防范办法贯彻状况。
十九
市城乡建委行业督查和市委、市政府综合督查整治贯彻状况
综合评价
好;中;差。
备注:
该表格由工程项目施工单位在自查时填写,一种项目填写一张。
检查组组长(签字):
检查构成员(签字):
检查日期:
附件4: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本设施工程安全专项督查安监人员自查表
所在区县(市管工程监督科):
受检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
工程造价:
开工日期:
形象进度: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资质级别:
施工单位(总包):
资质级别:
施工单位(分包):
资质级别:
序号
检查项目
检查状况
评价
一
建设单位拨付安全生产办法费用状况
按规定足额拨付安全生产办法费用。
□好
未按规定足额拨付安全生产办法费用。
□差
二
建设单位在项目合同中明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和安全办法规定状况
在项目合同中明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和安全办法规定,且内容齐全。
□好
在项目合同中明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和安全办法规定,但内容不齐全。
□中
未在项目合同中明确参建各方安全责任和安全办法规定。
□差
三
监理人员持证上岗状况
已按规定配备持证上岗监理人员。
□好
未按规定配备持证上岗监理人员。
□差
四
监理单位建立并执行隐患排查治理机制状况
已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并严格执行。
□好
已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但未严格执行。
□中
未建立隐患排查治理机制。
□差
五
安全生产责任制建立及贯彻状况
已经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内容齐全,责任明确贯彻到人,订立人符合规定。
□好
已经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责任贯彻到人。
□中
已经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但责任未明确到人或尚未制定安全生产责任制。
□差
六
安全管理人员持证上岗状况及安全生产责任履行状况
已按规定配备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并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好
未按规定配备持证上岗安全管理人员,未认真履行安全管理职责。
□差
七
施工现场隐患排查制度及重大危险源管理制度建立及贯彻状况
建立制度,并已认真组织贯彻。
□好
建立制度,基本贯彻。
□中
未建立制度或未贯彻。
□差
八
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制定及演习状况
按规定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并已进行演习。
□好
基本按规定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演习基本达到规定。
□中
没有按规定制定重大事故应急预案或未进行演习。
□差
九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允许、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办理状况
工程项目施工允许、质量安全监督手续齐全。
□好
未办理施工允许或质量安全监督手续。
□差
十
与否存在公司无资质施工、越级承包、非法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
不存在公司无资质施工、越级承包、转包及违法分包等问题。
□好
存在公司无资质施工、越级承包、转包及违法分包问题。
□差
十一
在建工程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安全技术办法制定执行状况,危险性较大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制定执行状况
按照规定和规范制定安全技术办法,对危险性较大工程按规定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好
已制定安全技术办法,但未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制定详细专项施工方案。
□中
未按照规定和规范制定安全技术办法或未对危险性较大工程制定专项施工方案。
□差
十二
安全防护用品配备及使用状况
按照规定配备合格安全防护用品并对的使用。
□好
基本按照规定配备安全防护用品,并按规定使用。
□中
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