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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方案》

《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方案》

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城市环境十项整治工程的总体方案》的总体部署,结合区域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让胡路区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整治,达到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打造标准化、环保化的建筑工地。

二、整治范围

城区范围内的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三、整治内容、标准及责任分工

整治内容。

大力整治建筑工地扰民施工行为,规范施工暂设,按标准设置施工临建宿舍,禁止设置通铺、地铺;工地内设置封闭公厕;施工工地周边要是用硬质材料密闭围档,实行封闭式管理;工地内建筑材料、构件、料具等堆放整齐,施工工地出入口实行硬铺装,并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禁止车辆带泥上路。

整治标准:

1、现场围挡。

工地围挡设置规xx固,主要干道两侧高度不低于2.5米,其它路段高度不低于1.8米。

工地围档使用蓝色彩钢板,进行企业宣传必须整齐统一。

2、封闭管理。

施工场地实施封闭式管理,施工现场进出有门,设有门卫并建立门卫制度,门口设置企业标志,出入口处设置车

1辆清洗设施,严禁带泥上路,进入施工现场佩戴工作卡,五牌一图按标准设置。

3、施工场地。

工地出入口地面硬化,道路畅通,有排水设施,排水通畅,工地无积水,设置封闭式公厕,施工现场清洁。

4、场容场貌。

分区划分,建筑材料、构件、料具按总平面布局堆放,设置标识,堆放整齐,做到工完场地清,易燃易爆物品分类堆放,各种安全警示标志齐全,安全防护规范,消防设施按标准设置。

5、噪声污染。

采取防治粉灰、噪声污染的有效措施,搅拌站、水泥罐按标准进行防尘围护,临近居住区的工程无施工扰民现象。

6、临建宿舍。

临建设施装配式活动房屋或复合保温房,各项管理制度建立健全,宿舍必须设置可开启窗户,每间居住人员不得超过16人床位;宿舍内的床铺不得超过二层,严禁使用通铺;人均床铺面积不得大于1.9m*1.0m,床铺间距不得小于0.3m;食堂操作间、储藏间应分设,炊事人员穿戴工作服、帽,健康证;操作间墙面、地面贴砖,配备符合卫生标准的给水、排水设施,配备使用方便的冲洗餐具设施;设置水冲式厕所,设专人保洁,定期清扫、消毒。

责任分工。

形成区规划建设局“一把手”亲自抓整治,主管领导具体抓落实,局安全办负责具体承办的工作格局。

区城管分局负责配合建筑工地周边小广告、垃圾物、违建设施等的清理;区环保局负责配合工地粉尘、扰民施工行为;喇嘛甸镇政府、各

2街道办事处、各牧场和工业开发小区管委会组织在本管辖范围内的建设项目开展实施,各在建项目建设、监理、施工单位负责本项目全面整治工作。

四、整治步骤

(一)第一阶段:

动员摸底阶段(202x年4月)

1、各项目要成立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项目经理作为本项目的责任人要亲自抓好该项工作,各项目部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和计划,层层落实,责任到人。

项目经理作为施工现场的责任人要严格按照整治要求,对施工现场进行认真整改。

由领导小组制定整治工作责任分解表,制定排查问题计划,层层落实责任,限时完成。

2、各单位要组织召开动员宣传大会、张贴标语口号、悬挂宣传横幅等,进行广泛动员和深入宣传,号召建筑工地全体人员积极参与此项活动,掌握标准,全面展开。

(二)第二阶段:

具体实施阶段(202x年4月-11月)

1、各单位要根据自身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单位各建筑工地整治计划,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2、施工现场要成立整治工作小组。

3、对照标准,开展自查,逐项落实措施,认真整改。

4、区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开展专项整治的推进、监察、评比工作。

(三)第三阶段:

验收总结阶段(202x年12月)

1、各单位要注意巩固提高整治成果,切实搞好查漏补缺,严格按照标准要求做好施工现场的整治工作,以良好的姿态迎接考核、检查。

2、领导小组要对整治工作进行总结,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对建筑工地的现场整治工作实行规范化、制度化管理。

3、区规划建设局牵头,组织各有关单位进行检查验收,全面总结,对政治工作开展得力的单位和项目进行表彰,宣传学习,确保目标任务落到实处。

五、组织领导

组长:

杨晓东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副组长:

成云峰区规划建设局局长

成员单位。

区规划建设局、区建筑工程综合治理联席委员会、区城管分局、区环保局、喇嘛甸镇政府、各街道办事处、各牧场、工业开发小区管委会、各项工程施工单位项目部。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区规划建设局副局长曾玉芝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具体的协调推进。

六、整治要求

1、各单位要对照《安全质量标准化工地评审办法》,督促各项目部逐项落实整治措施,做好建筑工地整治的落实工作,制定工地整治计划,实行定人、定岗、定责、定位管理,组织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做好总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

2、各单位要将整治工作与长效保持国家卫生城市、国家文明城市工作结合起来,根据市、区相关文件精神,制定详细的工作计划,落实专人负责,自觉地、主动地、有计划地开展整治工作,确保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3、各单位要充分利用各种途径,加大宣传力度,多层次、多角度宣传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意义,同时发挥舆论引导、监督作用,在企业内部和施工现场营造人人参与的浓厚氛围。

4、各单位要强化建筑工地文明施工和环境卫生的管理,切实改善建筑工地的现场环境和务工人员的生活条件。

狠抓工地环境卫生和食堂、厕所卫生管理。

落实各项卫生管理制度,落实卫生管理员和保洁员责任,落实垃圾处理措施。

区规划建设局将组织人员不定期对建筑工地的整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突击抽查,确保各施工现场专项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5、各单位要加大整治工作资料收集,实现资料管理规范化。

做好工作的记录,重点在系统性、完整性和规范性上下工夫,做到各种资料有专人负责,及时整理归档。

让胡路区规划建设局202x年4月10日

第二篇:

街道建筑工地专项整治方案****街道为进一步提升城市管理水平、改善城市环境面貌,按照区委、区政府关于“开展市容环境整治行动”的有关部署和要求,结合区域建设实际情况,特制定****街道工地专项整治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深入开展建筑工地整治,达到改善建筑工地环境质量,努力打造安全化、标准化、环保化的建筑工地。

二、整治范围

街道辖区内所有在建建筑工地。

三、整治内容、标准

主要内容。

加强渣土车辆运输及冲刷装置管理、规范现场两个围挡管理、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生活区管理专项整治、规范现场场容场貌管理。

整治标准:

1.渣土车管理。

(1)加强渣土运输车管理。

在建筑渣土外运前,要制定建筑垃圾排放、清运计划,必须用经过密闭改装符合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防止渣土撒漏污染城市道路。

(2)加强车辆出场冲洗管理。

重点区域的建筑工地大门内侧必须按要求设置车辆自动冲洗机等冲洗设施,并设专人进行管理。

所有运输车辆出场前,要彻底清扫车体、冲刷车轮,避免污染城市道路。

2、现场两个围挡管理。

(1)规范围挡墙管理。

新开工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必须安装使用工具式彩色喷塑钢板围挡墙。

(2)规范安全网管理。

建筑物必须按规定使用密目式安全立网进行全封闭围挡,达到封闭严密、整洁无损,切实起到防尘、美观、安全的效果。

3、施工现场扬尘专项整治。

(1)现场硬化管理。

重点区域、路域的建筑工地现场道路必须采用混凝土进行硬化,加工区、生活区等区域推广使用可循环利用的场地硬化铺装材料,硬化后的地面不得有浮土、积土。

(2)现场土堆覆盖管理。

建筑工地现场的土堆、砂石等应使用密目安全网等材料进行双层覆盖,确保封闭严密、固定牢靠。

(3)施工扬尘作业管理。

建筑工地现场水泥等易产生扬尘的材料必须入库存放;混凝土搅拌机等机械设备必须搭设安全防护棚,并使用密目网进行有效围挡,风速四级以上天气应停止易产生扬尘的作业,禁止从建筑内向外抛扬垃圾。

(4)现场绿化及喷水降尘管理。

建筑工地大门入口处、生活办公区等裸露区域,应种植花卉及常绿植被进行绿化,工地现场要设置喷水降尘设施。

4、生活区管理专项整治。

宿舍必须搭建使用绝燃型防火阻燃的活动房屋,宿舍居住人数不得超过10人,生活用品应摆放整齐,按照规定配备消防器材,床铺或其他物品不得占用消防逃

生通道。

5、现场场容场貌管理。

(1)建筑垃圾应集中分类堆放,及时清运;生活垃圾应采用封闭式容器,日产日清。

现场应配备排水设施,保持排水畅通。

(2)施工现场材料及料具堆放必须分类分规格堆放整齐有序,各种材料应设置标示牌。

四、责任分工

牵头部门及负责人:

责任单位:

责任人:

第三篇:

金华区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金华市区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有力提升金华市区建筑工地建设管理水平,深入推进精品城市建设,助推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规划(202x—2020年)》、《金华市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双十”行动方案》的要求,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理念构建和谐宜居之城,全面推进实施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按照“全面推动、典型示范、先易后难、注重实效、对标破难、严管长效”的工作要求,坚持目标导向,围绕问题短板,确保通过两年的努力,把市区范围内所有建设施工工地打造成“安全化、标准化、环保化、文明化”工地,使金华的城市建设管理上一个新台阶,城市环境形象有一个新面貌。

二、目标任务

(一)市区二环以内所有新开工项目工地必须先审批后建设,开工前须高标准建设施工围墙(围挡),严控围挡质量,确保封闭施工。

各市域轨道项目工地、市政道路建设(改造)项目工地、交通工程项目工地、水利工程项目工地、房屋建筑项目工地及拆除工地严格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文明标准化工地标准》、《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进行施工。

(二)在建工地要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实施专项整治,强化施工全过程管理,切实解决建设施工工地周边道路破损、高低不平,粉尘、噪音扰民及“脏、乱、差”等突出问题,杜绝违法施工、野

蛮施工现象。

(三)打造一批“安全化、标准化、环保化、文明化”的示范工地,并以典型示范引路,全面推进市区二环内各类工地100%实现“安全化、标准化、环保化、文明化”工地目标;建立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通过两年的努力市区全域工地全面实现“安全化、标准化、环保化、文明化”工地目标,为广大市民群众创造良好的城市建设文明施工的生态环境。

三、工作举措

(一)强化建设施工工地安全管理,实现建设施工工地安全化目标。

市建设局负责制订出台《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集》,对所有建设施工工地安全施工实行标准化管理;要严格按规范施工,强化施工全过程管理,注重抓好高大支模架、深基坑、塔吊、物料提升机、临边洞口等重点部位的安全管理;要建立完善建设施工工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具体达标的安全生产保障措施,切实抓好消防管理行为消防设施齐全,消防通道畅通,消防安全达标,消防安全制度健全;加强工地用电管理,建筑工地职工宿舍内无使用明火和高功率电器现象。

(二)大力开展建设施工工地标准化专项整治,实现建设施工工地环保化目标。

1.高标准建设施工围墙(围挡)。

施工现场应实行封闭管理,并设置围墙、硬质围挡,围墙(围挡)应牢固、稳定、整洁;房建项目工地、拆除工地按标准设置围墙,市区主要路段周边的工地围墙高度不低于2.5m,其他路段围墙高度不低于1.8m;轻轨项—2—

目工地设置硬质围挡,高度不低于2.5米;市政道路建设(改造)项目工地、交通工程项目工地、水利工程项目工地:

市区主要路段的施工现场围挡高度不低于2.2m,一般路段围挡高度不低于1.8m,距离交通路口20m范围内占据道路施工设置的围挡,其0.8m以上部分应采用通透性围挡,并应采取交通疏导和警示措施;人行道隔离围挡采用矮水码高度不低于1.5米;工期少于三个月的新建、改建以及维修类道路工程可采用高度为0.5米的矮水码围挡。

2.全面开展建筑工地环境保护标准化行动,实现施工现场围挡、工地砂土覆盖、工地路面硬化、拆除工程洒水、出工地运输车辆冲净且密闭、暂不开发场地进行绿化、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等七个方面实现100%;保持建筑工地出入口及周边环境干净整洁;杜绝现场搅拌混凝土、砂浆现象(保温砂浆除外);防止噪音扰民;施工现场的主要道路要进行硬化处理,长期裸露的场地和堆放的土方应采取覆盖、固化或绿化等措施;规范设置车辆冲洗设施,督促市区各建设施工单位对施工及运输车辆进行冲洗,确保车辆不带泥上路,建设污水三级沉淀池,污水经三级沉淀后循环利用或纳入城市雨水排放系统;施工现场土方作业采取防止扬尘措施,主要道路定期清扫、洒水;拆除建筑物或者构筑物时,采用隔离、洒水等降噪、降尘措施,并及时清理废弃物。

3.规划布局建筑渣土临时堆放场所,积极推进建筑垃圾的资源化、减量化利用。

婺城区、金东区、金华开发区、金义都市新区、金华山旅游区各规划建设一处建筑渣土临时堆放场,建设完成建

筑垃圾消纳处置场,解决市区建筑垃圾及渣土的处置和临时堆放难题。

(三)积极推进建设施工工地精神文明建设,实现建设施工工地文明化目标。

加强施工围挡公益广告宣传,市建设局负责制订《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工地围墙(围挡)公益广告宣传标准化图集》,供各工地选用;所有建设施工工地围墙(围挡)必须以“高标准、高质量、均布局”设置“讲文明树新风”公益广告,且须含有“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未成年人教育保护及健康成长内容,占比不低于围墙(围挡)面积的30%;公益广告粘贴必须平整可靠,无翻边起翘;工地板房、围墙(围挡)上无牛皮癣广告。

加强建筑施工工地文明施工管理及周边环境卫生管理,工地周边道路必须硬化并保持畅通;工地现场出入口30米及周边环境卫生整洁,垃圾实行分类管理,无乱堆垃圾、杂物现象;建筑工地职工宿舍营造文明卫生的居住环境,宿舍内物品放置整齐,地面整洁;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设有禁烟标识,无吸烟现象;工地现场出入口30米及周边无污水、噪音等严重影响居民正常生活的现象。

(四)配套建立建设施工工地长效管理机制。

一是建立施工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共担机制。

建设单位要对在建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施工单位要严格按照《金华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准化管理图集》的要求进行施工管理,鼓励创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监理单位要对在建建设项目安全文明施工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督—4—

促施工单位进行整改,对没有按照要求进行施工的工程项目且不进行整改的,监理单位在安全文明措施费支付清单上不予签字。

二是建立项目建设单位和施工企业的信用评价和问责机制,并与评优创先,招投标行为挂钩,实行一票否优制。

市建设局负责制订出台《金华市建设工程建设施工企业信用评价办法》,对所有建设施工工地对在建设项目施工管理和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中不配合、不作为,建筑工地管理不达标和检查中被扣分的建设单位、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给予问责以及限制招投标行为、列入黑名单等处罚;所建项目不得参选“双龙杯”、“钱江杯”等优质工程奖和省、市、区“安全文明标化工地”;对标准低、投入少、行动慢的,要给予问责以及通报批评和信用扣分;对因施工原因造成的“蜗牛工程”,要给予问责以及通报批评和信用扣分;对项目未按规定办理建筑垃圾处置手续、建筑垃圾未及时清理、扬尘措施不到位的要给予问责以及通报批评和信用扣分;对标准高、管理规范的文明样板示范工地要给予通报表扬和信用加分。

三是建立严管重罚的联合执法机制。

市建设局、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要建立联合执法联席会议机制,成立联合执法办公室,确保执法人员与车辆设备配备到位。

各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大对建设施工工地周边环境卫生脏、乱、差现象的查处力度;严管围挡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行为,加大对施工围挡占用人行道等公共领域行为的处罚力度;加强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企业及车辆管理;严肃查处建筑垃圾处置过程中的未经核准擅自处置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将建筑垃圾(装修垃圾)交给个人或者

未经核准从事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运输的单位处置、运输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过程中沿途丢弃(遗撒)建筑垃圾(装修垃圾)、将生活垃圾或危险废物混入建筑垃圾、擅自设立弃置场受纳建筑垃圾(装修垃圾)、随意倾倒(抛撒或者堆放)建筑垃圾(装修垃圾)、运输车辆超载超限、运输车辆没有按运输路线等违法行为。

四是建立社会化的志愿者监督机制。

要建立领导监督、媒体监督、两会代表监督、志愿者监督等多和形式的监督机制,各区要组建志愿者常态化监督队伍,对建设施工工地安全文明标化创建工作实行监督,对不按创建文明城市要求施工的工地向建设行业主管部门举报。

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要建立建设施工工地“工地长”监督机制,每个建设施工工地都要设立一名“工地长”,专门负责对该工地的安全文明标化施工进行监督,各工地门口,要设立“工地长”监督责任牌,标明工程项目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责任人以及“工地长”姓名、联系电话,便于社会和志愿者监督。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认识,加强领导。

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对改善城市环境,保障人民生活质量的重要意义,要以坚定不移的决心和前所未有的力度,采取超常规措施打好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的攻坚战。

(二)制订方案,落实责任。

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要按照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总体要求和目标任务,结合各自实际,制订本区、本部门的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实施细则,进一—6—

步细化、量化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工作任务,落实目标责任,高质量地完成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各项工作任务。

要树立全市创建工作一盘棋的意识,对责任分工主动落实,对存在问题主动补短,对工作空挡主动补位,对盲区盲点主动补缺。

(三)突出重点,创建精品。

要把群众反映强烈和长期以来难以解决的市政道路改造工地、小区提升改造工程、城中村农民建房作为整治重点,列出清单,集中时间、人力和物力进行专项整治。

要在专项整治的基础上,对所有在建建设项目工地进行全面整治提升,并在此基础上选择30%的建筑工地建成“文明标化示范工地”,树立精品工地典型,并注意积累和总结经验,以示范引领促进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的全面、迅速推进。

(四)强化督查,量化考核。

要加强和完善监督检查机制,建立工作报告制度和量化考核制度。

市建设局创建办会同市创建办环境整治与督查考评处负责对各区、各有关部门(单位)建筑工地专项整治工作进行跟踪督查考核,各区(管委会)、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采取相应的督考措施,确保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目标的顺利完成。

同时,对被确定为“文明标化工地”的要进行表扬,信用加分;对标准低、投入少、行动慢的,要进行通报批评,信用扣分。

附件:

《金华市区建筑工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第四篇:

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方案象山县社会福利院危房改建工程

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编制人:

审核人:

审批人:

浙江天元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x年7月10日为切实做好我县建筑工地扬尘控制工作,进一步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根据《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甬政办发〔202x〕238号)和《宁波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2x—202x年的通知》(甬政发〔202x〕49号)、《宁波市美丽宁波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202x年宁波市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甬美丽办发〔202x〕5号)、《202x年象山县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象建建〔202x〕9号),结合项目部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战略精神,贯彻落实《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和202x年象山县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进一步加大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力度,改善城市空气质量,推进国家文明城市创建,促进我县人居环境的持续改善。

(二)整治范围。

象山县社会福利院危房改建工程。

(三)控制指标:

1、施工现场沿工地四周设置连续围挡100%;

2、外脚手架密目式安全网安装率100%;

3、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遮盖率100%;

4、施工现场主要道路硬化率100%;

5、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集中堆放,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落实率100%;

6、施工现场出场车辆冲洗设施及冲洗制度落实率100%;

7、建筑渣土等运输车辆出场密闭率100%;

8、施工现场主出入口处标牌设置率100%。

二、工作内容

(一)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控制重点提升行动

1项目部要认真细化施工各阶段扬尘控制措施,抓好扬尘控制专项方案编审、建筑垃圾清运、进出车辆冲洗、材料堆放遮盖等控制环节,在全面贯彻落实《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的基础上,重点做好扬尘控制三大提升行动。

1、实施基础施工阶段扬尘控制提升行动。

建筑渣土运输车辆在驶出建筑工地之前,必须采取封闭措施,防止渣土在运输过程中沿途抛、撒、滴、漏,污染周边环境;工地出入口应设置车辆冲洗池,配备高压冲洗设备,冲洗池四周必须设置排水沟和两级沉淀池,运输车辆必须冲洗干净后方可出场,并建立车辆冲洗台帐。

2、实施装修施工阶段扬尘控制提升行动。

楼层内的建筑垃圾等物料,必须采用相应容器垂直清运或管道清运,严禁凌空抛掷和乱倒乱卸,同时,施工现场余土及建筑垃圾等不能及时清运的,必须集中堆放并采取固化、覆盖、绿化等措施;施工现场的水泥、砂石等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应入库、入池,并根据施工情况及时遮盖,防治产生扬尘;外脚手架拆除时应当采取洒水等防尘措施,禁止拍抖密目网造成扬尘。

3、实施扬尘控制措施和专项方案编审提升行动。

有建设单位在开工前应当针对工程特点和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并制定完善的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措施。

施工单位已编制施工现场扬尘控制专项方案,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总监理工程师批准后实施,并在监理单位严格督促落实施工现场扬尘控制各项措施。

(二)开展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

项目部在加强扬尘控制监管的同时,要开展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示范行动。

通过建立标杆、树立典型,以扬尘控制标杆工地为引领,通过现场观摩会、交流研讨会等形式,宣传、推广扬尘控制先进经验和先进施工工艺,以点带面,促进全县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水平不断提高。

项目部将适时组织开展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树标杆,学标杆”现场观摩活动。

(三)开展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集中宣传行动

2一是通过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体,开展企业访谈和扬尘控制标杆工地展播等形式,集中宣传我县建筑工地扬尘综合整治专项行动,及时报道建筑工地扬尘控制成果,推广先进经验,营造扬尘综合整治的浓厚氛围。

同时列出对扬尘控制不力的工程项目,以必要的,推动各项扬尘治理措施落到实处。

二是利用民工学校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建筑扬尘危害及防治的教育,提高一线作业人员的环保意识和文明施工意识。

三是在施工现场利用黑板报、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扬尘综合整治的必要性和紧迫性,形成“扬尘防控、人人有责”的良好局面。

三、组织领导

成立公司建筑施工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林添丰副组长:

朱小平

成员:

秦建卫、严成存、郑小勇、王桑、鲍春凤及各班组长

四、工作安排

(一)整治阶段(7月10日至11月15日)

公司和项目部根据《宁波市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控制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标准开展自查自纠工作。

对达不到标准或本方案规定控制指标的,必须立即进行整改,并将自查整改记录整理汇总,留存在项目部备查。

项目部要结合日常安全监督工作,对处于基础施工阶段、装修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进行全数排查整治,对处于主体施工阶段的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扬尘控制情况进行重点抽查。

(二)总结提高阶段(11月15日-12月10日)

3项目部总结开展扬尘综合整治情况,并对综合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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