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江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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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江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

曲江区生态文明建设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根据《韶关市2009年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要点》和《曲江区关于推进生态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的实施意见》,按照面上打基础、点上求突破的原则,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全面实施生态文明建设规划

(一)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决定》和《韶关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于6月底前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各项工作任务。

牵头单位:

区生态文明办

责任单位:

区生态文明办

参与单位:

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建立生态文明建设工作考核办法,把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进行分解,落实责任,使生态文明建设工作渗透到各部门的工作中。

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科学发展观评价体系,把考核评价结果作为各级领导调整、选拔、奖惩的重要依据。

牵头单位:

区生态文明办

责任单位:

区生态文明办

参与单位:

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发展生态工业

(三)启动曲江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建设,污水实现集中处理并达标排放。

牵头单位:

曲江经济开发区

责任单位:

曲江经济开发区

参与单位:

区环保分局、区财政局、白土镇

(四)加快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项目申报审批进度,推进项目开工建设。

牵头单位:

区发改局

责任单位:

韶关发电厂

参与单位:

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曲江供电局

(五)完成1家危险废物经营企业和1家硫酸生产企业的强制性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牵头单位:

区环保分局

责任单位:

各相关企业

参与单位:

区经贸局、区科教局

三、抓好节能减排工作

(六)认真组织实施《曲江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总量减排工作方案》。

根据我区“十一五”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目标,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消减计划,将减排任务下达到有关企业,落实责任,采取强有力措施完成削减任务。

牵头单位:

区环保分局

责任单位:

有减排任务的企业

参与单位:

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七)加快污水处理厂建设步伐,有效削减化学需氧量。

加快曲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工程建设,确保2009年12月底投入正式运营。

加强对已建污水处理厂监督管理,要求其完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外排污水稳定达标。

牵头单位:

区环保分局

责任单位:

区环保分局、

参与单位:

区建设局、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

(八)加快脱硫工程的进度,消减二氧化硫的排放量。

督促韶关发电厂做好8#、9#机组关停工作。

牵头单位:

区发改局、区环保分局

责任单位:

韶关发电厂

参与单位:

区经贸局、区财政局

四、抓好城乡环境综合整治

(九)抓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工作。

出台《曲江区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的意见》,制定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工作考核办法、农村生活垃圾处理费管理办法以及相关工作标准,加快农村生活垃圾处置项目的规划、选址、立项、征地等前期工作。

对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所需资金,采取村、镇、区三级按比例共同负担解决。

重点抓好城乡结合部、条件较好的中心镇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试点工作,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试点工作、农村生活垃圾处置(场)建设。

牵头单位:

区环保分局

责任单位:

区环保分局

参与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物价局、区卫生局、区城管大队、各乡镇

(十)按照《曲江区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意见》要求,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办法和相应的工作方案,辖区年内50%的乡镇建成生活垃圾收运体系,全区初步建立生活垃圾收运体系。

牵头单位:

区环保分局

责任单位:

区环保分局

参与单位:

区建设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物价局、各镇

(十一)抓好饮用水源整治和农村饮用水工程建设。

加快我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年内完成14宗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任务,解决2万农村群众的安全饮水问题。

牵头单位:

区水利局

责任单位:

区水利局

参与单位:

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分局、区卫生局、区物价局、各镇

(十二)制定梅花河综合整治方案并于年内开始动工建设。

牵头单位:

区环保分局

责任单位:

区环保分局

参与单位:

区水利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局、马坝镇

(十三)抓好农村卫生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工作。

进一步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管理制度,加快镇级卫生院和行政村医疗站建设,全面完成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

牵头单位:

区卫生局

责任单位:

区卫生局

参与单位:

区财政局、区建设局、各镇

(十四)抓好卫生村镇创建和改水改厕工作,力争农村自来水普及率提高到67%、农村卫生厕所普及率提高到86%,创建省卫生镇1个、省级卫生村21个。

牵头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爱卫办

责任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爱卫办

参与单位:

区财政局、区农业局、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交通局、区卫生局、各镇

五、抓好生态旅游工作

(十五)加快旅游休闲基地的建设步伐。

充分依托曲江丰富的生态资源,放大生态效应,推进大南华和马坝人遗址公园的规划建设,加快温泉项目的开发,抓好罗坑和小坑生态旅游的建设工作。

牵头单位:

区旅游局

责任单位:

区发改局、区公安局、区国土资源局、区林业局、区交通局、区公路局、区建设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南华寺管委会、罗坑自然保护区、小坑森林公园、相关镇

六、抓好生态农业示范区建设和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

(十六)组织落实《韶关市生态农业发展规划》。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挥区域优势,大力发展生态农业。

发展壮大蔬菜、优质稻、优质畜禽、商品林、竹子、特色精品等六大农业产业,建立特色、高效、优质和安全的农产品生产加工基地,建设一批有规模、有特色、有较强竞争力的农业产业带。

实现全区农业增加值比2008年增长5%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增长7%的奋斗目标。

牵头单位:

区农业局

责任单位:

区农业局

参与单位:

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

(十七)加快粤北现代农业示范区的规划与建设。

启动示范区的项目建设,重点加快休闲农业、科技示范、循环农业和农业加工物流产业项目和基地建设,着力推进农业规模化生产、标准化生产、产业化发展、组织化经营。

牵头单位:

区农业局

责任单位:

区农业局

参与单位:

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

(十八)加大农村可再生能源的推广应用。

在巩固发展农村沼气工程建设成果的同时,按照“政府引导、政策支持、整村推进、稳步发展”的原则,积极推广“猪—沼—气”、“猪—沼—果”、“猪—沼—鱼”的模式。

采用以奖代补的办法,开展农村太阳能热水器的示范推广试点工作,完成1500户农户太阳能热水器安装应用工作。

牵头单位:

区农业局

责任单位:

区农业局

参与单位:

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建设局、区林业局、区水利局

七、抓好生态林业工程建设和生态修复工作

(十九)做好森林生态区建设工作。

抓好城区出口、城区生态林体系和生态修复造林工作,继续指导开展林业生态和森林生态示范镇村创建工作,扎实抓好“万村绿”工程规划、建设工作。

重点完成生态修复工程造林6100亩、幼林抚育12000亩等生态工程项目。

牵头单位:

区林业局

责任单位:

区林业局

参与单位:

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建设局、区水利局、区农业局

(二十)做好矿山复绿工作。

积极推进矿山资源整合,促进矿山企业做强做大,重点抓好现持证矿山的复绿工作,编制《持证矿山关闭复绿实施方案》,严格按政策法规要求,关闭一个,复绿一个。

牵头单位:

区国土资源局

责任单位:

区国土资源局

参与单位:

区林业局、区水利局、区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区建设局

八、加大生态文明建设的宣传力度

(二十一)营造浓厚的生态文明建设氛围。

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生态文明建设的舆论宣传。

区广播电视台开辟生态文明建设专栏,制作生态文明宣传片,定期宣传我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

积极开展“绿色曲江环保志愿者”活动。

深入开展绿色学校、绿色社区、生态村镇创建活动,鼓励和支持民间团体和社会公众参与生态文明创建的各项活动,提高公众参与的积极性。

在主要路口及人群密集地设置大型主题宣传标语,在曲江区人民政府网站上开辟生态文明建设专题网页,扩大我区生态文明建设的影响。

牵头单位:

区生态文明办

责任单位:

区委宣传部、区文广新局、区信息中心、区科教局

参与单位:

区委宣传部、团区委、区文明办、区讲师团、区环保分局、区建设局

(二十二)根据生态文明建设的要求,结合各单位的工作实际,开展丰富多彩的生态文明建设宣传活动,让市民主动参与到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中来。

牵头单位:

区生态文明办

责任单位:

各相关单位

参与单位:

区水利局、区国土资源局、区农业局、区环保分局、区安监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局、区科教局、区建设局、区司法局、区劳动保障局、区广播电视台。

附表:

曲江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二00九年六月一日

附表:

曲江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任务分解表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度及时间要求

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参与单位

一、完善规划及考核体系

1

成立领导小组及机构

5月底完成

吴春腾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委办

区政府办

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2

编制相应的生态文明建设方案及考核办法

6月底完成

吴春腾

生态文明办

生态文明办

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二、

3

白土工业园污染防治工作

污染物达标排放

黄健庭

曲江经济开发区

曲江经济开发区

区环保分局、区财政局、白土镇

4

韶关发电厂“上大压小”项目成功批建

项目主体建设年内全面启动

范国文

区发改局

韶关发电厂

区经贸局、区环保分局、区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曲江供电局

5

对1家危险废物经营企业、1家硫酸生产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

年底完成专家评审

朱裕华

区环保分局

相关企业

区经贸局

区科教局

三、

6

制定年度主要污染物削减计划,下达任务

确保完成削减任务

范国文

区环保分局

有减排任务的企业

区节能减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7

曲江污水处理厂二期建设工程

2009年12月底建成通水

范国文

区环保分局

区环保分局

区建设局

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局、区财政局、区监察局、区建设局

8

关闭韶关发电厂#8、#9机组

2009年12月底通过验收

范国文

区发改局

区环保分局

韶关发电厂

区经贸局、区财政局

序号

项目名称

进度及时间要求

分管领导

牵头单位

责任单位

参与单位

四、

 

9

编制全区农村生活垃圾集中收运处置体系建设意见及实施方案

9月底前

范国文

区环保分局

区环保分局

区委宣传部、区农业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物价局、区卫生局、各乡镇

10

按照《曲江区全面建设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意见》要求,编制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办法和相应的工作方案

区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网络初具规模

范国文

卢春燕

区环保分局

区环保分局

区建设局、区农业局、区卫生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委宣传部、区国土资源局、区物价局、各乡镇

11

农村饮用水工程

年内完成14宗

沈河民

区水利局

区水利局

区农业局、区财政局、区发改局、区建设局、区国土资源局、区环保分局、区卫生局、区物价局、各乡镇

12

制定梅花河综合整治方案

年内开始动工建设

范国文

区环保分局

区环保分局

区水利局、区建设局、区财政局、区国土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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