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据收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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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据收集

浅谈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证据收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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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分六大块:

第一,施工合同主体纠纷;第二,施工合同工期纠纷;第三,施工合同工程款的纠纷;第四,施工合同质量纠纷;第五,施工合同变更和解除纠纷;第六,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一、招标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单方出具的承诺书

招标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单方出具的承诺书等文件,一个招投标的合同纠纷要找招标前双方签订的合同、单方出具承诺书,这很重要。

我国招投标不规范,因市场门槛低了,很多施工单位竞争很激烈,一些建筑承包商为了承揽工程,想出各种各样的办法,有的未招先定,提前将合同签下来,这个合同将来是可以利用的。

招标前签订的合同、承诺,严格来说,都是无效的,因为只有经过招投标专家评审过滤下来的,最后签中标合同,这些文件才是有效的,但这些文件有什么好处?

我们做的建设工程案件,头两年所遇到的案件中,70%—80%在招标前都会签乱七八糟的合同、单方承诺。

为什么要将这些收集下来?

有两个好处:

第一,如果代表发包人,可用来威慑承包商。

第二,对成规模的发包商、大发包商也有威慑力。

将这套东西提交仲裁庭或者法院时,就不断地跟仲裁庭或者法院说,我们之间实际履行的是这个合同,是招投标前签订的合同。

为什么?

因为招投标最后中标的价格,往往是比较高的,如果能举出这个证据来证明发包人和承包人双方在这个过程中,在招投标前或招投标后,是串通投标的过程,按照《招投标法》的规定,有6项中标无效的情形,这是其中一项。

如果有足够的证据证明为串通投标,一般不会将合同认定为有效,因这很难经得住二审的检验。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要注意招标图纸、答疑文件、招标补充文件,招标过程中的甲方通知,承包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现场勘探记录。

招标图纸很重要,因为招标图纸将来是工程结算价款是否发生了变更洽商的重要基础文件。

我在做实务施工过程中,有招标图纸丢掉的,有招标图纸不全的问题,这给我们带来很大的麻烦,我们试图通过其他的程序解决招标图纸缺陷的问题。

答疑文件。

我在某一个案子中,其中就援引了答疑文件中对我们有利的地方,不断地向仲裁庭灌输我的观点,答疑文件很重要,相当于补充文件。

招标补充文件有的会直接发。

承包前发包人提供的参考资料和现场资料,现场勘探记录,在招投标办公室是没有的。

前面一般都有。

三、投标及其附件

包括投标承诺书、投标预算、工程报价单、施工组织设计。

发包人会要求承包商单独出具投保承诺书,甚至这种投保承诺书有让利等内容,如果中了标,保证让利多少钱,这种投标承诺在实务当中比较常见。

投标预算。

一旦中标后,投标预算是将来结算工程价款的锁定,投标预算很重要。

工程报价单。

工程报价单类似于投标预算。

施工组织设计。

主要是对承包人或者潜在的承包人,如果要干这个工程,会用多长时间,会用什么样的技术手段把这工程保质保量按期完成的一个计划,所以叫施工组织设计。

这个文件也很重要,但这个文件很厚,一般的律师看起来比较费劲。

四、中标通知书、中标预算书、中标施工组织设计、中标承诺书

原来只有中标通知书,后来为何将中标预算书、中标施工组织设计、中标承诺书放进去?

大家已经做涉外工程时,这跟国内有一些差异。

国外的工程在很多时候,在中标前,业主和潜在的承包人可以谈判、商量。

给业主投标预算,投标施工组织设计,往往不是最后敲定下来的。

国内既然做了一个投标预算,投标施工组织设计,最后只要评标员会确定下来,说你中标,这个东西就是合同的组成部分,是不可更改的。

五、施工合同、补充合同与合同备案表

备案在招投标管理室有备案。

大家梳理证据时,一定要把合同备案表呈出来,向法庭证明这个合同是经过备案的,备案过的合同或补充条款具有较高的证明效力,不能一概地说,没有经过备案的合同,没有经过备案的补充合同都是无效的。

关于建设工程的司法解释,也回避了这个问题,没有说这个合同就是无效,只是赋予“白合同”具有更高的结算效力而已。

中标后签订的为备案合同、补充合同。

为什么要强调这点,在招投标前签订的合同是“黑合同”,中标后签订的未备案合同很多时候为“黑合同”。

判断“黑白合同”的标志基本是三大块,但这里面的问题很复杂,随着时间的比较,我对“黑白合同”的感受特别深,工期、质量、价款,这是“阴阳合同”最主要的几个方面。

中标合同约定是仲裁委,“黑合同”约定是法院,这是否可构成实质性的变更?

不可以。

关于实质性变更的问题,很重要的标志是这种变更是否影响一方当事人的利益失衡,这种利益的失衡不是轻微的失衡,而是重大的利益失衡。

这种重大利益的失衡,往往会被认定为“黑合同”。

“黑白合同”到现在发展到一个比较新的境界,比如说,承包商和发包人签了一个合同,中标合同签完之后,接着承包人跟发包人签合同,说房子盖完之后,以多大的价格买你的房子,而这个价格远远超过当时的市场价,事实上是一种变相的让利行为。

还有一种新的情况是免费,合同约满后,和开发商签订协议,免费建小区配套。

还有一种新的情况是:

小区里要搞幼儿园,帮开发商建小学、幼儿园,无偿建校。

这些在事实上就是典型的“黑白合同”。

没有承包商愿意把自己垂手可得的利益再端出去,尤其是对那些暴发富。

但这个“黑白合同”跟前面合同剥离开了,完全是通过另外一种合同形式表现出来,通过捐赠合同、买卖合同,按道理讲,已经不是一个同类的法律关系了,前面跟他是施工合同的法律关系,后面签订是相互买卖的法律关系或者捐赠的法律关系,不能放在一案中解决。

六、分包合同

分包合同有以下几类:

1.承包人直接分包的合同。

直接找的劳务分包、专业分包。

2.指定分包合同。

发包人直接指定XX东西由谁家来做。

有的发包人会直接分包出去,不在这次的招标范围内,有的在招标范围内直接分包。

七、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

施工所需的证件、批件,包括土地规划手续、临时占地用地证明手续。

为什么要收集这个?

工程必须要解决自己与对方签订的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第二,如果这个合同不管有效还是无效,是否可履行。

我们经常遇到发包人和承包人签合同,合同签下来之前,发包人根本就没有取得国有土地使用权,或者没有取得土地使用权,没有规划许可证。

哪几个证件最重要?

1.土地的使用证。

可能是集体土地使用证,也可能是国有土地使用证。

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这三个证件是检验工程是否可以进行招投标的标志,如果这三个东西都没有,合同肯定无效。

4.临时用地占地证明。

如果没有,工程都是有问题的。

八、施工图纸、设计交底等

施工图纸、设计交底、图纸会审记录、测绘资料,发包人提供的水文、地质、地下管网资料、坐标控制点资料等,这些都是做工程造价一个重要依据,因为图纸是计算工程量的重要依据。

律师如果有比较好的判断力,当然很好,但一般律师很难说这个工程到底值多少钱,搞不清楚,将其搞清楚,一个比较好的办法就是跟他进行讨论,看看能不能跟委托人谈。

可以向对方提索赔,说,代表承包人,向发包人额外诉求一块赔偿,能给多少钱的费用如果没有能力判断他的工程值多少钱,可与他谈谈这个。

这块,律师大有可为。

某些律师做了若干年之后,不能发现自己的用武之地,其实索赔这一块就有很大的可为空间。

在做案子过程中,要利用委托人向你提供的所有资料,来梳理索赔事项,看双方的往来函件,听委托人口头的讲述,看监理会议纪要,看专题会议纪要,看监理的通知、发文,在看一系列的文件中,都能够找到工程工期质量出现问题的情形,依据这个,将所有的情形列成单,沿着情形,看是否可索赔。

如果能找到,就可开始组织证据,开始算。

坐标控制点资料就是将楼房盖在哪的问题。

我曾经做过一个案子,在我国号称是排名第一的高校,我代表央企打官司,当时梳理证据时,就发现工程过程中,所提供的水文地质资料跟合同文件不符。

九、工程进度款、总进度计划及详细的进度计划

工程进度款、总进度计划及详细的进度计划,包括网络图横道图、承包人的年季月施工计划、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及工程师批准的任何文件。

将这些文件收集,可解决工期问题。

尤其是网络图横道图,将来会用来确定关键线路和非关键线路重要的一个标志。

监理发开工通知前所提供的工程总度计划和详细进度计划,这里面的网络图和横道图最具有实际价值。

承包人年季月施工计划、施工方案将来都是提索赔的重要依据和基础,为什么?

因为承包人的年季月施工计划施工方案中,里面包含了大量的人工、机械和设备的安排。

十、开工令、工程师签发的开工通知书、开工报告

在中标通知书以及中标以后签订的施工合同当中,里面都提到了开工日期和竣工日期,但是那个开工日期并不具有实际的操作价值,施工合同签订之后,往往会发生其他变故。

十一、洽商变更单、工程签证单

工程价款的结算一般分为5大块:

第一,中标价。

这从哪儿找?

从中标合同中找。

第二,洽商变更、工程签证价款。

第三,价差。

材料和设备的价差。

第四,索赔。

第五,利息。

洽商变更在菲迪克条款里,必须限期申报,逾期要承担没有价款的后果。

我国1999年版的合同中是怎样的呢?

现在法院对工程变更、索赔这一块时效的要求很低,尤其是关于工程变更。

十二、发包人的指令书、确认书

发包人的指令书、确认书,包括工程量的核实确认单、监理通知、承包人的要求请求、工程联系单、通知书,所有这些东西,都会影响工期,也会影响价款,也影响质量。

将这些东西进行相应的收集整理。

对做下一步的工作,有很好的帮助。

每个案子都有洽商变更单没有签,如何解决?

就必须有其他相应的证据佐证。

十三、往来函件、对方的签收记录等

往来函件、对方的签收记录(或能证明对方已收到上述函件和签收的证据)、委托签收人进行签收的授权委托书、签收人身份证明文件、双方往来电话记录,对这些资料的收集整理至关重要,在这过程中,对往来的函件,有专章定出来。

当对委托人有利的函件时,要下意识地想,这个函件是否有对方的签收记录,或者签收人是什么样的身份。

在国内建设施工合同中,很难要求承包人所有文件符合相应的法律规定。

对方证据发过来时,要下意识地想想,自己手里有没有原件,你的文件发给对方时,要下意识地想想他有没有签收,是谁签收的,有没有权利签收。

我们在和国内排名第一高校打官司时,其中一个很重要的文件送到学校,却由学校的传达室收,那邮递员就不可能送给校长。

最后在法庭,在代理词中明确指出,这个文件已经送交,传达室没有将这个文件及时送给校长,那是内部管理的过失,不能对抗文件已经送达的诉求。

法庭认可了我们的观点。

从这些细节上,都可以找到为自己委托人维护利益的机会。

十四、会议纪要

专题会议纪要、监理纪要等几大会议纪要一定要好好研读,第一个会议纪要有可能就是发包人和承包人单独开的,就工程价款达成会议纪要。

专题会议纪要往往是在施工过程中,就某一个专题而言。

监理会议纪要是从开工那一天开始(开工前),叫第一次工地会议纪要。

监理的会议纪要一般是一个星期一次,时间是固定的。

如果情况紧急,也可能会两天开一次,但这遇到的比较少。

十五、监理预报

对承包人来说,很多时候不太容易得到,因为是监理向发包人报告他这一个月工作情况的报告,有可能是监理预报,也可能是监理公司内部就项目部工作情况的报告。

监理预报有两个作用:

第一个向发包人报告监理工作月度情况。

第二,向监理公司内部通报这个项目在这个月的工作情况。

监理预报的获得对将来做整个工程案有好处,监理预报中有关于工程进度、质量、审价详细情况的描述与工料机的统计。

什么叫工料机?

就是工人、材料和机械设备的统计。

十六、承包人的工程备忘录、施工日志、隐蔽工程记录

这几大项都是承包人在实际施工中自己的一个记录,有的时候表现成工程备忘录,有的表现成施工日志。

那为什么有隐蔽工程检查记录?

第一,隐蔽工程完之后,要拆开,往往会承受费用的损失和工期的损失,所以在隐蔽之前要做一个记录。

这个记录有两个好处:

1.留下存案,以便备查;2.有的时候,发包人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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