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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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

郑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郑财招标采购-2017-199

采购人: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

采购代理机构:

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日期:

二〇一七年五月

第一章招标公告

受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对其郑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项目组织公开招标,现欢迎符合条件的供给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郑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

项目编号:

郑财招标采购-2017-199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采购预算:

520万元

采购内容:

本次采购40套拆迁工地视频监控系统及3套无人机空中巡视督察取证系统,详见招标文件“采购内容及要求”。

交货期:

签定合同后20日历天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具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给商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资格,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

3、提供财务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2015、2016年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人员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

4、投标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记录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企业所投报主要产品必需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具有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许诺书原件;

6、投标近3年内(2014、2015、2016,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的相关信用查询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8、供给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法记录证明(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9、供给商企业需提供所投系统能与郑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及安全管理系统平台无缝对接的许诺函;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信息:

一、凡成心参加投标者,请于2017年6月1日至2017年6月7日上午9:

00—12:

00,下午2:

30—5:

30(法定节假日、公休日除外),在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9室报名。

二、报名时须携带以下证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税务记录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注:

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被授权人必需为投标单位人员,需提供报名企业为其缴纳的社保证明,社保证明材料须由社保单位加盖的专用章)、《行贿犯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投标近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投标人公章的相关信用查询页、财务审计报告(提供2014、2015、2016年)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人员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许诺书原件、所投系统能与郑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及安全管理系统平台无缝对接的许诺函。

以上证件报名时出示原件,留复印件一份(加盖单位公章)。

3、通过上述报名的单位同时购买招标文件,售价:

3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保证金接受信息:

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不接受现金,应从投标人大体账户中转出至以下账户;

开户户名:

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分有限公司郑州航海路支行

账号:

695102730

六、投标文件接收信息:

一、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017年6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二、投标文件接收地址:

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

3、超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址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开标有关信息:

开标时间:

2017年6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址:

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

八、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招标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郑州市政府采购网上同时发布。

九、本次招标联系事项:

采购人: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

地址:

郑州市淮河西路35号

联系人:

王先生

电话:

6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八、2709室

联系人:

邸女士

电话:

8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内容

说明

项目名称:

郑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

招标代理机构:

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邸女士

电话:

8

联系地址:

郑州市经开区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9室

交货期:

签订合同后20日历天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

2、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相关经营资格,财务及经营状况良好;

3、提供财务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2015、2016年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人员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

4、投标须具有有效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

5、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相应的供货能力和服务能力的生产厂商或代理商,投标企业所投报主要产品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有关标准、法规和产业、行业标准,具有主要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此项目授权书及售后服务承诺书原件;

6、投标近3年内(2014、2015、2016,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单位应提供投标人“信用中国”网站()或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的相关信用查询页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次投标活动

8、供应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9、供应商企业需提供所投系统能与郑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及安全管理系统平台无缝对接的承诺函;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标段划分:

共分为一个标段

交货地点:

按合同指定地点

质量要求:

合格。

质保期:

36个月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投标截止日期10日前。

招标人书面澄清的时间及方式:

投标截止时间15天前以书面形式

投标语言:

中文

投标报价及要求

投标总报价:

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含税、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等】,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次性报价。

密封投标,因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造成的泄密,由投标人负责。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投标货币:

人民币。

资格证明文件

 

按招标文件第一章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投标书的编制和递交

14

证明投标产品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应提供:

投标产品的详细规格要求及技术参数说明书。

投标保证金金额:

100000元人民币,大写:

壹拾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形式:

电汇、银行转账

投标保证金接收帐户户名:

河南海鑫招标咨询有限公司

投标保证金接收开户行:

中国民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郑州航海路支行

投标保证金接收帐号:

695102730

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日期2017年6月20日17:

00分(以到帐日期为准)

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将缴费凭证和基本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在投标保证金到账日期之后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未将复印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及以非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入的保证金视同未交纳投标保证金并否决其投标。

投标人应充分考虑保证金在银行之间划转所需要的时间,以确保其在截止时间之前到达指定账户。

若发生下列情况,投标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投标人伪造、提供虚假材料;

3、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投标有效期:

自开标之日起90天

投标文件应按以下要求装订:

1、投标文件全套应采用胶装方式装订,不得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投标文件不提倡豪华精装。

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

投标文件正本的份数:

1份;副本的份数:

6份(副本与正本内容必须一致,如不一致,引起的所有责任由投标人承担);电子文档:

1份。

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须单独封装,电子文档与投标文件正本封装在一起,不得混淆。

为便于开标和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用信封密封提交,信封上应标明投标人名称、地址及开标一览表字样并加盖公章或合法投标人签字。

19

投标文件的递交:

1、投标截止时间:

2017年6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

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

2、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投标文件。

20

开标日期:

2017年6月21日9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

郑州市航海路1394号富田财富广场1号楼2708室

21

是否退还投标文件:

22

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招标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中标服务费金额按照原国家计委价格(2002)1980号及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收取。

23

响应人信用记录查询:

1.信用记录的使用:

依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文)的规定,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由代理机构对响应单位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拒绝其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2.信用记录查询渠道:

“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

开标

1、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

2、密封情况检查:

投标人代表共同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查验,公布查验结果;

3、招标代理机构按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的顺序,当众拆启投标文件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报价、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以及采购人认为适宜的其它内容。

4、投标人须派代表准时参加开标会议。

5、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招标人将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6、招标代理机构将对开标情况做记录。

7、评标结果公示:

评标结果公示请登陆发布本招标公告的媒介查看。

评标

一、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应遵循下述原则: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及诚实守信的原则;

2、评标委员会依据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情况,按同一标准对投标人进行独立评审,并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办法对该投标人进行打分。

二、评标委员会的抽取和组成

按照规定,评标由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评委会成员由业主代表和评标专家共7人组成,其中经济专家2人,技术专家3人,业主代表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

郑州市政府采购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三、投标人实质性响应审核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拒绝。

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1、投标人未提交投标保证金或金额不足、投标保证金形式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2、超出经营范围投标的;

3、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质要求的;

4、投标文件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没有法定代表人有效委托书的、没有被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公章;

5、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6、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7、投标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8、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备注

1、是否专门面向中型、小型、微型企业采购:

否2、有关中小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的规定执行)3、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中小企业,应当在其投标文件中提交《中小企业声明函》,声明函格式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中小企业声明函》4、除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小型和微型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将给于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5、除非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如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若在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以对该联合体给于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6、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的,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7、中小企业基于扶持政策对价格扣除后评审或者利用联合体优势而获取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者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本项目政府采购预算为:

5200000元人民币。

超过本控制价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郑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信息化建设项目。

2概念

采购人:

郑州市建设安全监督站。

招标代理机构: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交货期:

签定合同后20日历天。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中标人:

接到并接受中标通知,最终被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投标文件:

指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提交的所有文件。

投标人:

按照采购合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货物:

指除咨询服务之外的所有的产品和或包括附件、技术文件、用于运输和安装的包装、培训和其他类似服务的供给。

3投标费用

运输费、保险费、检测费和货物运抵项目现场所产生的其他费用;

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售后服务的费用;

若授予合同,将要支付的产品税和其他税费;

生产或装配货物所利用部件及原材料已付或要付的全数关税、营业税和其他税费。

无论投标进程中的作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数费用,招标代理机构及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上述费用。

二、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的组成

4.1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本次采购的货物要求、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件。

招标文件由下述部份组成:

第一章招标公告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

第五章

第六章评分办法和标准

第七章采购内容及要求

4.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中投标人须知、合同条款的所有事项、格式要求和技术规范,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数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不然,将承担其投标被拒绝或废标的风险。

4.3照抄或复印招标文件技术及商务要求的、手写的、未按规定签署的投标文件将致使废标。

5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需要澄清的疑问,应以书面方式(包括信函、电报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

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在招标公告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以书面方式予以回答,同时将不标明疑问来源的书面回答函发给每一个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

6招标文件的修改

在投标邀请函中所述的投标截止日期十五日前,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修改。

招标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方式通知到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所有潜在投标人,并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份,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即向招标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为使投标人有充分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份进行研究,招标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投标截止期。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7投口号言

投标文件和投标人所有与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来往的函电均利用中文。

8投标文件计量单位

除在招标文件的技术文件中还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利用公制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至少应包括下列内容)

(1)投标文件封面;

(2)投标文件目录;

(3)投标书(内容见第条);

(4)技术响应方案(内容见第条);

(5)资格证明文件(内容见第13条)。

投标书部份应包括:

(1)投标书;

(2)反商业行贿许诺书;

(4)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

(5)商务偏离表;

(6)项目具体安排验收方案;

(7)投标人以为必需说明的其他内容。

技术响应方案:

各投标人必需按照“第七章采购内容及要求”及招标文件相关要求制作投标文件的技术响应方案,并提交证明其拟供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响应文件,该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数据等,并须提供产品规格标准的详细描述,同时提供技术规格偏离表。

资格证明文件部份应包括:

(1)授权委托书;

(2)投标人资格声明;

(3)投标人营业执照、税务记录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证明文件(三证合一者只需提供营业执照);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5)生产厂家授权书(如需);

(6)生产厂家资质证明材料(如需);

(7)投标保证金交付证明复印件。

(8)提供财务报告,(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14、2015、2016年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及近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人员社保证明的相关材料;

(9)投标近3年内(2014、2015、2016,成立年限不足的以实际年限为准)参加政府采购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供给商企业、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无行贿犯法记录证明(以项目所在地或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法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为准,须在有效期内);

(11)所投系统能与郑州市施工工地扬尘治理及安全管理系统平台无缝对接的许诺函。

以上投标文件里的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10投标格式

投标人应依照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地填写投标书、法人授权书、投标报价表、备品备件价钱表、投标报价分项明细表、售后服务计划、资格声明、技术规格偏离表、商务条款偏离表、反商业行贿许诺书、业绩清单、货物说明一览表及供货范围表,注明提供的货物名称、规格、制造厂、原产地、数量和价钱等(见附件)。

按招标文件提供的资格证明格式提交招标文件要求的资格证明文件。

11投标报价

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总报价,含所采购的货物价款、保险运输、售后服务(维保除外)等一切费用。

货物价款为交付至采购人指定现场的落地价,该价款在合同履行期间再也不进行调整。

其中货物包括主要备品备件、技术资料等。

技术服务费包括合同签定前的核量、资料、实验、培训、现场服务、指导调试(售前、售中、质保期内的售后)等相关费用。

优惠条件是指在知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前提下,投标人在功能配置、售后服务等方面提供的优惠许诺(免费)。

投标人应在投标一览表中,写明拟提供货物的单价和总价。

单价与数量的乘积与总价有不同,则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大写与小写有不同,则以大写为准;投标一览表中的投标价钱与投标分项表中的价钱有出入,以投标一览表为准。

投标人均按以下格式报价:

(1)货物价钱单价、合价(含所有费用)

(2)其他费用

投标报价为目的地交货价【含税、运杂费、装卸费、安装调试费等】,以人民币为单位一次性报价。

各项报价应包括在投标总报价内。

投标报价应完全包括招标文件规定的货物和服务范围,不得任意分割或归并所规定的分项。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只允许有一个报价,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报价的投标。

投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在开标后对投标报价予以修改,报价在投标有效期内是固定的,不因任何原因此改变。

任何包括价钱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12投标货币

除非还有规定,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用人民币报价。

13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依据招标文件中的要求按第五章附件规定的格式提交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以证明其有资格进行投标和有能力履行合同。

投标人必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其销售或服务范围必需取得有关行政主管部门许可。

若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及服务不是投标人自己制造的,对有约定的货物,则必需有制造商出具其制造货物响应本次招标的正式授权书。

投标人具有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有能力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它技术服务的义务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知足招标文件规定的业绩要求的证明文件。

14证明投标货物符合招标文件技术要求的文件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提供货物和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在产品规格一览表中应说明货物的规格参数等,交货时应依照“第七章采购内容及要求”的规定交货。

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和数据,并应提供:

14.3.1货物主要技术指标的详细描述;

14.3.2在技术规格中规定的应由投标人提供的主机、附件和保证货物正常持续运转期间所需要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免费)的详细清单,包括其数量和供货来源资料;

14.3.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应答,并标明与招标文件条文的误差和例外。

对招标文件有具体规格、参数的指标,投标人必需提供其所投货物的具体数值。

14.3.4技术规格响应表

15投标保证金

投标人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数额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避免因投标人的行为带来的损失。

采购人及招标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按照第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应以人民币计,并采取电汇、银行转账的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予以拒绝。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采购人和中标人签定合同且生效后退还或转为履约保证金和招标代理机构中标服务费。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合法理由拒签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履约担保;

(3)未按要求交纳中标服务费的。

16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应自投标规定的开标日起,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维持有效。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非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可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

这种要求与回答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但其投标保证金不会被没收。

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投标,但可要求其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

第15条有关退还和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在投标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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