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fr314新药申报相关信息简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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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fr314新药申报相关信息简报
新药申请(NDA)相关资料总结
一、CFR法律地位及其简介
1、CFR法律地位
美国联邦一级的法律、法规分别编纂于USC(UnitedStateCode,美国法典)和CFR(美国联邦法规)中。
在法律领域,国会颁布的法令,是以国家法律的形式出现的,又叫ACT。
行政法规(regulation)作为法律的下位阶法,是将法律的原则性规定具体化为操作性规定。
是美国各行政执行部门按照ACT细化的法规。
CFR属于行政法规层级,因此CFR任何主题下的法规都应当与美国法典(U.S.C.,UnitedStatesCode)中具有紧密联系的相应部分一起应用。
在某些情况下,法庭可以因为CFR的某些法规与联邦法律发生冲突而认定其无效。
2、CFR简介
《美国联邦法规》(CodeofFederalRegulations,简称CFR),又译作美国联邦行政法典,是美国联邦政府执行机构和部门在“联邦公报”(FederalRegister,简称FR)中发表与公布的一般性和永久性规则的集成,具有普遍适用性和法律效应。
CFR按照联邦机构的设置和管理内容分类编排,共包括5O个主题(卷),现有200多册。
二、21CFR
1、21CFR概述
21CFR,指美国《美国联邦法规》(CFR)第21篇“食品与药品”的内容,以下是这部分内容的概况:
卷(Volume)
章(Chapter)
部(Parts)
规制机关(RegulatoryEntity)
1
Ⅰ
1-99
健康与人类服务部食品与药品管理局(FOODANDDRUGADMINISTRATION,DEPARTMENTOFHEALTHANDHUMANSERVICES)
2
100-169
3
170-199
4
200-299
药品总则
5
300-499
人用药品
6
500-599
7
600-799
8
800-1299
9
Ⅱ
1300-1399
司法部毒品强制执行局(DrugEnforcementAdministration,DepartmentofJustice)
Ⅲ
1400-1499
毒品控制政策办公室(OfficeofNationalDrugControlPolicy)
另附21CFR“食品与药品”总目录
2、21CFR314
21CFR314——《联邦管理法》21篇314部:
FDA新药上市申请及审批。
这部分主要是:
(1)、企业新药申报(包括新药申请NDA和简化新药申请ANDA)的相关法规要求,包括申报者承担的责任、新药申报程序、申报内容和格式(21CFR314.50所列详细数据和资料NDA必须包括)、补充申请以及出现变更的处理、各种报告的编写要求等;
(2)、FDA相关的管理规定,包括新药申请的接收、评审程序及时间要求、对相关争议问题的处理以及批准或拒批等规定;(3)新药进出口以及特殊审批的一些规定。
以下是21CFR314的主要内容(只是先总体看了一下,更细的内容还没来得及解读):
SubpartA—一般规定(法规适用范围、目的、相关术语的解释)
SubpartB—新药申请
314.50申请内容和格式
314.52专利不成立或未侵权证明告示
314.53呈交专利信息
314.54需要进行临床调研而批准的新适应症、或其他改变已批准药品某种形式的申请程序
314.55儿科用信息
314.60对尚未批准新药申请的修正
314.65申报者撤回尚未批准的新药申请
314.70对已批准药品的补充申报及其他变更
314.71已批准药品的补充申报程序
314.72新药申请的所有权转让
314.80上市后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314.81其他上市后报告
314.90部分法规要求的减免请求
SubppartC—简化新药申请
314.92可以申报简化新药申请药品
314.93请愿批准对所列参照要偏移
314.94简化新药申请内容和格式
314.95专利不成立或未侵权证明告示
314.96对尚未批准简化新药申请的修正
314.97对已批准简化新药申请的补充和其他改变的申报
314.98上市后报告
314.99申报者的其他职责
314.127对简化新药申请的拒绝批准
314.150-151撤销简化新药申请批准
314.153吊销简化新药申请批准
314.160对曾经被拒收、吊销或撤销的简化新药申请的审批
SubpartD—FDA对新药申请和简化新药申请的管理
314.100新药申请和简化新药申请的评审时间
314.101接收新药申请或新药简化申请
314.102FDA与企业之间的交流
314.103解决争议
314.104有潜在滥用性的药品
314.105新药申请和简化新药申请的批准
314.106国外数据
314.108创新药产品的市场保护
314.125新药申请的拒批
314.126妥当而严格控制的临床研究
314.170已批准药品的伪劣和伪标情况
SubpartE—新药评审程序的听诉
SubpartF[保留的]
SubpartG—其他条款
314.410新药的进出口
314.420药物档案(DMF)
SubpartH—治疗严重或危及生命药品的加速审批
314.500范围
314.510药品基于“替代终点”或对临床终点的影响而批准,而不是基于成活率或不可倒逆的病态为评价标准
314.520为保证安全使用而附带限制条件的药品批准
314.530撤回程序
314.540上市后安全性监察报告
314.550促销材料
314.560限制要求的终止
SubpartI—当人体效益临床研究不符合伦理或不可行的药品
314.50申请内容和格式
(a)申请表(Applicationform)
(b)索引(Index)
(c)概述小结(Summary)
(d)技术部分(Technicalsections)
(e)样品和标签(Samplesandlabeling)
(f)病例报告表和统计表(Casereportformsandtabulations)
(g)其他(Other)
(h)专利信息(Patentinformation)
(i)专利证书(Patentcertification)
(j)独占声明(Claimedexclusivity)
(k)财务证明或公开声明(Financialcertificationordisclosurestatement)
(l)原始申请的格式(Formatofanoriginalapplication)
三、新药申报及FDA审评
1、FDA组织机构
2、FDA主要医药法规及指导文件:
《食品、药品和化妆品法案》——1938年:
第五章—药品和器械
《联邦管理法》(21CFR—食品与药品):
包括生物制品、化妆品、医疗器械和兽药
“企业指导”(GuidanceForIndustry):
包括ICH、CGMP等指导文件
《政策和程序指南》(MaPP):
针对FDA评审人员和现场检查工作人员
3、美国新药的定义
根据FDA的规定,以下四种情况都将作为新药管理:
(1)药品含有新化学实体(NEC)作为该药的活性成分;
(2)药品含有已有活性成分,但这个成分在美国从未作为医学用过(也称NCE)。
这些药品包括在国外上市的物质以及自然发现的物质;
(3)药品先前已被FDA批准上市,但现在建议新的用法、适应症;
(4)药品先前已被FDA批准上市,但现在建议的剂型、给药途径或其他重要条件不同于先前批准的药品,这个包括RXtoOTC。
4、新药研发上市过程
5、新药申请(NDA)
三期临床试验通过后,药品申办者正式向FDA提交申请NDA,为了获得批准,在NDA中包含的数据必须能确保一下几点:
a、是否该药在预定用途上是安全、有效的,以及使用该药后的效益是否超过了风险;
b、所建议的标签是否合适;
c、是否在生产中使用的方法、质控措施足以保证该药性质、浓度、质量、纯度。
NDA必须包括《联邦管理法》21CFR314.50所列详细数据和资料,包括所有的动物和实验室试验数据、药物的化学和药理学信息、完整的临床研究数据和报告、科学严谨的药品说明书样本,以及详细的药品生产、包装、储存和批发信息,以确保药品制剂的特性、强度、质量和纯度符合标准。
原料药和制剂样品也必须提交FDA实验室受检。
此外,NDA申报资料内所涉及的化学生产控制(CMC)、化学和动物实验室,以及临床研究所设计的所有试验单位都必须遵从良好操作规程。
非临床安全性研究过程遵从良好实验室操作规程(GLP)
临床研究过程遵从良好临床操作规程(GCP)
原料药和制剂的化学生产控制(CMC)的场地设施遵从现行良好生产操作规范(cGMP)
6、NDA评审
(1)NDA的分配
NDA的最初在药品、生物制品中心的中心档案室进行处理,再分到其相应的评审组。
NDA到达中心档案室后,首先盖上收到日期的章,法律规定FDA在收到NDA以后的180天内向药品申办者发出“actionletter”,表明是否批准该申请。
在收到NDA60天以内,FDA必须决定该申请是否适合实质评审及登记备案(filing)。
NDA的filing表明FDA认为该申请能完成评审,否则会给申办者发信,表明该NDA不适合filing,并说明理由。
评审终止,直到这些缺陷被纠正。
(2)NDA在药品评审小组的评审
该申请首先送到相应评审组的档案控制室,由相应人员给申办者准备信函,通知药品申办者NDA的编号、收到日期、CSO(消费者安全官员,负责药品申办者与FDA的联络工作)的名字。
CSO会对NDA进行行政的、非技术的评审,以保证该NDA没有明显的缺陷。
(3)NDA审批决定
评审组达成最终一致决定的方式有两种:
独立评审“IndependentReview”,化学、药理、医学评审员将他们各自的评审结果送给CSO。
如果有分歧,将召开组内会议,在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一个建议。
然后CSO起草给药品申办者的信,该书评审结果及理由,由三个评审组审查后,共同签字。
“ReviewTeam”方式(不常用),评审组的建议主要依据医学评审组的结果。
药理、化学在评审完后,将结果交给医学组,然后由医学组来权衡决定最终结果,并起草“actionletter”,在送交药理、化学评审组审查签字。
(4)FDA批准前现场检查
一般,在评审NDA资料的同时,FDA会开始要求对NDA所涉及的各个机构(原料药和制剂生产和检测场地,以及非临床和临床研究场所等)进行现场检查(Pr-ApprovalInspection,简称PAI),以确保NDA所报资料属实和GMP执行状况良好。
这种检查有时提前通知,有时突然来临。
FDA科学调研室(DivisionofScientificInvestigations,简称DSI)对所有参与的临床机构进行现场检查,包括临床调研者递交与主办者的病例报告表、病历记录、实验室检验结果等。
DSI搜索证据以确定临床研究是否按照临床研究方案进行、是否所有的不良反应均被上报、以及受试者是否符合临床研究方案所描述的收容/拒绝标准。
现场检查结束后,FDA检查员递交缺陷总结报告,如果观察到诸多严重问题,DSI便将该检查列为“指定为正式措施”类,并向该临床调研者发出警告信或“启动取消资格进程和解释机会通知”(NoticeofInitiationofDisqualificationProceedings安定OpportunitytoExplain,简称NIDPOE),并指出检查中所发现的偏离行为。
(5)FDA的ActionLetter
FDA以“actionletter”的形式告知申办人评审结果,“actionletter”必须在收到NDA后180天以内发出。
“actionletter”有三种:
①批准信
FDA发出批准信,表明NDA已获得批准,药品申办者可以上市该药。
一般来说,药品申办者收到批准信前,会先收到可被批准信。
②可被批准信
当FDA认为在药品申办者提交一些特定的资料以后,该NDA可以满足上市要求时,就会发出可被批准信。
常是FDA要求的一些新资料,主要是一些最终的印刷标签(FPL)。
a在FDA发出可被批准信后10天内,药品申办者可以选择修订或告知准备修订NDA,FDA会在额外的45天来评审这些修订的资料;
b撤销NDA,在收到可被批准信10天内不作任何回应,FDA默认是撤销NDA;
c对于不涉及抗生素的新药申请,当FDA发出可被批准信,上市条件对于申办者是不能接受的,FDA应该提供申办者巨型听证会的机会。
③拒绝信
当FDA发现NDA的缺陷太多,不能批准该申请时,发给药品申办者的信,信中要说明不批准的理由。
7、NDA特殊审批程序
(1)优先评审(PriorityReview)
指FDA对完成某些新药评审的时间安排:
目标完成期限为6个月(普通审批类为10个月)。
“优先药品”在FDA《政策和程序手册》(Mapp)定义为“能够在治疗、诊断或预防疾病上比已上市药品有显著改进的药品类”。
(2)加速审批(AcceleratedApproval)
指FDA允许在确切的治疗效益证据未全部收集到之前批准新药申请(NDA)
仅对治疗严重或危及生命疾病药品
允许对临床“替代终点”(SurrogateEndpoint)进行评价(“替代终点”方法是指在治疗性研究中可以不使用直接表现患者感觉、机体功能,或成活率等有临床意义的治疗效果进行评价,而是用实验室观察参数或人体征兆替代的判断方法)。
(3)快径(FastTrack)
指在药品研发过程与FDA的共同协作的过程,解决尚未满足医学需求的产品和要求
优势:
早期与FDA咨询探讨药品研发和申报事务
四、常规技术文件CTD
CTD文件(CommonTechnicalDocument)是国际公认的文件编写格式,用来制作一个向药品注册机构递交的结构完善的注册申请文件,共由五个模块组成,模块1是地区特异性的,模块2、3、4和5在各个地区是统一的。
模块1:
行政信息和法规信息,本模块包括那些对各地区特殊的文件,例如申请表或在各地区被建议使用的标签,其内容和格式可以由每个地区的相关注册机构来指定。
这部分内容属于CTD标准以外。
模块2:
CTD文件概述,本模块是对药物质量,非临床和临床实验方面内容的高度总结概括,必须由合格的和有经验的专家来担任文件编写工作。
(1)模块2的CTD内容表格;
(2)CTD介绍;
(3)质量整体概述;
S药品物质(名称、生产商)含总说明、生产商、产品特性、药品物质控制、参考标准及资料、容器密封方法、稳定性。
P药物产品(名称、剂型)含药物产品的描述和成分介绍、制药学上的进展、生产、赋形剂的控制、药物产品控制、参考标准及资料、容器密封方法、稳定性。
A附录含设备和仪器、其他机构的安全性评价、创新的赋形剂。
(4)非临床回顾;
(5)临床回顾;
(6)非临床文字和表格描述:
包括药理学、药代动力学、毒理学小结。
(7)临床概述:
生物制药研究和相关方法分析、临床药理学研究、临床有效性研究、临床安全性研究、参考文献、个体研究概要。
模块3:
质量部分,文件提供药物在化学、制剂和生物学方面的内容。
(1)模块3的CTD内容表格;
(2)数据主体部分;
S药品组分含总说明(命名法、结构、常规性质),生产说明(生产商、生产工艺描述和流程控制、原材料控制、关键步骤和中间体控制、工艺验证程序和/或分析评价、生产工艺过程开发),产品特性(结构和其他特性说明、杂质),药品物质控制(规范、分析程序、验证分析程序、材料分析、规范论证),参考标准及资料,容器密封方法,稳定性(稳定性概述和结论、批准后的稳定性议定书和承诺的义务、稳定性数据)。
P药物产品含药物产品的描述和成分介绍,制药学上的进展(药物产品成分、药物产品、生产工艺过程开发、容器密封系统、微生物学特性、兼容性),生产(生产商、料方、上产工艺描述和流程控制、关键步骤和中间体控制、工艺验证程序和/或分析评价),赋形剂的控制(规范、分析程序、验证分析程序、规范论证、来源于人类或动物的赋形剂、新的赋形剂),药物产品控制(规范、分析程序、验证分析程序、材料分析、规范论证),容器密封方法,稳定性(稳定性概述和结论、批准后的稳定性议定书和承诺的义务、稳定性数据)。
A附录含设备和仪器、其他机构的安全性评价、创新的赋形剂。
(3)参考文献。
模块4:
非临床研究报告,文件提供原料药和制剂在毒理学和药理学试验方面的内容。
(1)模块4的CTD内容表格;
(2)研究报告;
(3)参考文献
模块5:
临床研究报告,文件提供制剂在临床试验方面的内容。
(1)模块5的CTD内容表格;
(2)所有临床研究的表格化清单;
(3)临床研究报告;
(4)参考文献
备注:
CTD侧重申报资料编撰的格式形式(样表),固定了资料的编排顺序和标题,但并不讨论或规定所申报的具体内容。
申报的具体内容则按照《美国联邦法规》21CFR314相关的要求来填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