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8624147 上传时间:2023-07-19 格式:DOCX 页数:42 大小:40.07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42页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42页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42页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42页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4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4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办法.docx

水利枢纽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办法

中铁建二十局·港航局邕宁水利枢纽项目经理部

工程技术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证优质、安全、快速、高效地完成南宁邕宁水利枢纽工程建设任务,根据行业及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技术管理工作的主要任务是:

正确贯彻执行国家的有关技术政策、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标准和公司有关规定、办法;建立健全技术管理工作体系,认真组织各项技术工作,使各项技术管理工作达到制度化、标准化、规范化。

第三条技术管理工作必须从实际出发,坚持面向施工生产,

面向技术进步的原则,按照科学技术的要求办事,讲求经济效益,促进企业的不断发展。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南宁市邕宁水利枢纽工程的建设;各施工分部应建立相应的管理组织机构及制度,加强技术管理,确保工程建设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章技术管理体系图

第五条中铁建二十局·港航局邕宁水利枢纽项目经理部(后简称项目经理部)技术管理体系图(见图1)

 

技术管理体系系

现场踏勘制

图纸会审(包括初审和综合初审)

设计文件

审核制

技术工作程序

各项规章制度

审查后处理

专项方案专家论证审查

审查技术措施和作业指导书

作业指导书编制审批

施工中技术指导与控制

技术交底制

检查交底执行

重难点工序控制

控制测量检查

现场技术检查

变更设计管理规定

技术资料管理制

测量管理制度

技术总结

竣工文件

施工方案优化制度

施工图工程量与现场核查制度

施工日志填写

工程验交

工程量控制审核签认制

图1技术管理体系图

第三章管理层次

第六条技术岗位责任制是技术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根据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本项目实行项目经理部、分部二级技术管理制度,责任分明、分工负责。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分部设总工程师。

总工程师、分部总工程师在项目经理、分部经理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级范围内的技术管理工作。

第八条项目经理部设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安质环保部、试验室,试验室归属工程管理部管理。

各施工分部设总工程师、施工技术部、测量班、见证取样员。

第四章技术管理机构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根据工程建设需要,设立施工技术工作管理小组,对现场施工进行技术管理和指导。

主要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

李明

组员:

刘芳成李勇张强升李县峰惠建伟施昌龄车隐戬

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机构(见图2)

 

项目总工程师

工程管理部

三分部总工程师

二分部总工程师

一分部总工程师

施工技术部

施工技术部

施工技术部

试验室

测量

负责人

试验室

测量

负责人

试验室

测量

负责人

 

图2技术管理工作组织机构

第五章技术管理工作流程

第十条技术管理工作流程图(见图3)

 

接受项目经理部管理交底

建立项目经理部施工技术体系

技术人员分工

配备标准、规范、技术指南

设计文件审核

督促各项目现场踏勘,编制踏勘报告

工程技术总结,相关技术资料归档、移交

科研、工法资料上报

参与竣工验交

工程量审核签证

指导、监督、检查技术资料的编制整理

定期不定期现场技术工作巡查

参与对各分部的质量检查与考核

配合业主、监理的质量检查与验收

检查方案、作业指导书、交底的执行情况

指导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的应用

参与质量问题的分析、解决、监督

协调相关单位有关技术、工程量(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

过程检查与监督管理

编制上报总体开工报告

指导、检查、监督各项技术准备工作计划及执行情况

项目公司制定科研、工法、专利开发利用或已有成果应用

审查重难点工程作业指导书及技术交底

明确竣工文件编制标准和制定编制计划

明确各项技术资料格式及相关表格

其他技术工作准备

审核临建设计,参与验收

编制总体施组,审核各分部施组及专项方案

优化及变更设计

接受设计院或设计交底

设计交接桩,协调贯通测量

 

第六章部门职责

第十一条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水利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法律法规、有关技术政策和现行国家及行业有关标准、规范和规程,执行上级部门颁发的技术管理规定、指示和要求。

2、负责项目的技术管理工作,制定本工程项目的有关技术管理制度、技术文件。

3、负责与南宁航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计院进行设计图纸、技术资料交接;参与设计技术交底,组织图纸会审、技术调查、组织编写总体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解决好现场施工技术问题,做好变更设计工作的上报、下达。

4、督促各分部编制本项目年度、季度、月度施工形象进度,同时实行施工进度日报、周报、月报、年报制度,并进行汇总。

5、审核各分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计划等;负责组织对施工组织设计、重点、难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进行评审,确保方案合理、实际操作性高。

6、审核各分部实际完成工程数量,参与现场业主代表、监理组织的工程量签证工作,负责对下验工计价中的工程数量控制;

7、组织、指导各分部进行施工技术总结、技术资料的收集、归档管理、工程验交等工作。

8、组织编制实施本项目科研规划,组织"四新"技术应用,组织、指导论文、工法、科研成果的编写,并向上级申报。

9、督促各分部进行员工技术培训及考核工作。

10、组织本项目年度施工生产计划,并监督计划的执行情况。

负责本项目施工的组织协调和调度工作,及时准确掌握在建工程动态。

根据实际进度及时调整施工进度计划,并下发至各分部组织实施。

11、组织编制项目公司施工调度、科研、技术管理有关的规章制度和办法,并组织实施。

12、组织开展重大科技项目的立项论证、方案审查、技术评定和科技成果、工法的评审、奖励工作,促进企业科技进步。

13、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十二条各分部施工技术部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水利部、广西壮族自治区的法律法规、行业技术标准、规范和规程及项目公司有关规定、制度、办法。

2、负责编制本分部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作业指导书、专项施工方案、施工作业计划等,所编制的各类施工方案应有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对分项工程、关键工序进行技术交底;参与经济技术考核工作。

3、负责本分部各项工程全过程的技术指导、监督、旁站,确保按照项目经理部审批的施工方案组织施工生产,不得随意调整方案施工,因肆意调整方案而造成质量事故或经济损失的由各分部承担全部责任。

4、负责收集测试资料,填写工程日志,提供与变更设计有关的现场资料,编制竣工文件、施工技术总结,参与工程验交。

5、负责各分部影像资料的建立、归档工作。

各分部所有分部、单元工程、各施工工序(尤其是隐蔽工程、关键工序)须逐一留存影像资料,并建立档案,影像资料应清晰明了,方便查阅。

各分部必须指定专人收集整理,对因影像资料搜集不齐全而造成无法计量或不能反映隐蔽工程施工过程而返工的,由各分部承担全部责任。

6、积极做好工程签证工作并对相关资料进行存档。

各分部应认真研究招标文件(第四章技术标准和要求合同技术条款)相关技术、计量与支付条款,对照相应条款做好计量准备工作,并及时完善原地面复测、隐蔽工程现场签证的手续。

对因工程签证手续不全而造成无法计量的,由各分部施工技术部承担全部责任。

7、掌握工程进度,分析各项指标完成情况,及时处理生产、安全、质量等施工方面存在的问题,发现重大问题需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协调解决时,由分部总工程师组织,整理好相关资料,报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

8、提交需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解决的重难点技术问题,必须以书面形式(特殊情况除外)详细介绍,提供真实准确的原始数据,由分部总工程师签署意见后报项目公司工程管理部。

9、紧密配合完成科研任务,实施"四新"技术应用,组织"三工"(工前、工中、工后)和分项工程的"三检"(自检、互检、交接检)等技术活动,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效率。

10、及时编写工法、论文、科技成果并向上级申报。

11、配合完成分部其他部室的工作。

第七章施工各阶段技术工作

第十三条施工准备阶段

1、完成工程技术管理办法、制度、细则等相关管理规定的制定工作。

2、督促各施工分部完成工地踏勘、复测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上报工作。

3、编制并下发施工所需的技术规范、标准等目录。

4、积极协调与南宁市航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监理、设计单位的工作关系。

5、设计文件审核执行项目公司《设计文件审查规定》。

实施性施组、专项施工方案实行专家论证、审查制度,按项目经理部《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的规定办理。

6、组织各分部施工技术部根据施工设计图、设计文件、通用图、参考资料等,按单元、分部、单位工程与现场进行详细复核、清理和计算工程数量,为施工预算提供数据。

工程量与现场核对执行项目经理部《施工图工程量与现场核对制度》。

7、根据施工准备情况及时申报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开工报告。

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总体开工报告的编制和申报,各分部负责单位、分部、分项工程开工报告的编制和申报。

第十四条施工中的技术工作

1、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和新设备推广应用。

2、进一步核对设计资料,办理变更设计工作。

3、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审核及下发。

各分部施工技术部应在工程开工前编制作业指导书、关键工序和特殊施工过程应编制专项施工方案,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作业指导书及施工专项方案的审核工作。

施工作业指导书按项目经理部的《工程项目作业指导书编制制度》中的要求编制。

4、书面技术交底必须有编制人和审核人签字,有交底人和接收人签字才能生效。

技术交底内容有工程概况、施工方法、技术、质量和安全标准要求。

技术交底在编制过程中要遵循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规定、环水保等政策、规定。

技术交底执行项目经理部《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5、技术指导及施工测量控制。

测量控制执行项目经理部《测量管理制度》。

6、工程日志填写。

各分部按单位工程单独成册填写施工日志,以便竣工后施工日志的组卷、查找,具体要求见项目经理部《施工日志填写标准》。

7、监督指导各分部技术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

各分部要认真及时填写、收集各种技术资料,并及时分类归档。

技术资料管理按项目经理部《技术资料管理制度》办理。

8、各分部要高度重视技术工作的连续性,技术人员一旦确定一般不得中途调离,确因工作需要调离本项目的工程技术人员,必须将有关技术资料、文件等交接清楚后方能办理调离手续。

第十五条验交阶段

1、督促各分部编制竣工文件。

按项目经理部竣工文件编制办法及要求,督促各分部编制施工总结、施工小结、绘制图表、整理施工记录、汇总成册做好立卷归档工作。

工程技术资料划分为:

质量保证资料、单位、分部及分项工程评定资料、施工技术资料、施工管理资料和竣工图、声像资料六个部分,要求分别编制,装订成册。

2、汇总、审核工程数量,为竣工决算提供依据。

3、参加工程验交。

工程竣工后,提出《验交申请报告》。

4、重点工程技术总结(工程总结、重点工程总结和专题技术总结及论文)在施工中及时编写。

第八章主要技术管理制度、规定

第十六条本项目主要技术管理规定:

1、现场踏勘(施工调查)制度(附件1)

2、设计文件审查规定(附件2)

3、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制度(附件3)

4、工程项目作业指导书编制制度(附件4)

5、技术交底管理制度(附件5)

6、变更设计管理规定(附件6)

7、技术资料管理制度(附件7)

8、测量管理制度(附件8)

9、施工方案优化制度(附件10)

10、施工图工程量与现场核对制度(附件11)

11、施工日志填写标准(附件12)

12、工程量控制审核签认制度(附件13)

13、施工过程影像记录制度(附件14)

第九章附则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施行。

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1

中铁建二十局·港航局邕宁水利枢纽项目经理部

现场踏勘(施工调查)制度

现场踏勘是全面了解工程项目的捷径,通过现场的调查,可以了解工程全貌,以便确定合理的施工部署和施工措施,为编制切实可行的实施性施工组织设计、施工预算及变更设计提供依据。

第一条施工调查参加人员

施工调查由各分部项目经理(或总工程师)主持,各分部全体领导、各业务部室和各参建工程队相关人员参加施工调查,有条件时尽量邀请南宁市航电投资有限责任公司、设计、监理、项目经理部及参加过投标对现场情况比较了解的人员参加。

第二条施工调查的依据

1、招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协议书等合同文件。

2、设计文件。

3、上级或业主单位下达的划分施工任务的文件。

第三条施工调查的准备工作

1、阅读招、投标文件与设计文件,初步了解项目的工程建设情况和有关问题。

2、编制调查提纲,按各业务部门按职责划分调查任务。

3、拟定具体的调查计划,必要时邀请设计单位项目总体和各专业设计负责人共同进行现场调查。

第四条施工调查的内容

施工调查的内容根据建设项目的规模、性质、特点、条件和调查目的有所侧重,一般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设计概况:

了解设计意图、主要技术条件和设计原则、主要设计方案比选及设计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

2、工程概况:

主要工程数量及其分布情况,重、难点工程结构类型、施工方案、技术特点、特殊要求和控制要点。

3、水文气象资料:

河流的分布、流量、流速、洪水期、水位变化;涨(退)潮情况、通航情况;气温、雨量、大风季节等对施工的影响。

4、地质情况:

工程所在地的地形、地貌、地质构造探测,岩层分布、风化程度、地震等级及地下水的水质、水量,不良地质现象和工程地质问题对施工的影响。

5、砂石等地材情况:

地材类别、产地、产量、质量、价格、运输及供应方式。

6、当地可利用的电力、燃料、民房及水源等情况。

7、交通通讯:

铁路、公路、便道及桥梁的等级标准;路面宽度、长度、交通量;允许通过的吨位等其它可以利用的交通工具种类、数量、运输及装卸能力、货运单价等;当地的有线、无线通讯的条件及单价等。

8、用地与拆迁情况:

了解当地政府有关环境保护、征(租)土地、拆迁的政策、要求和规定;并详细了解当地人口、土地数量、重大的施工干扰、地下建筑、人防及古墓等情况;了解站场用地、拆迁农田、水利、交通的干扰及处理意见。

9、水源和生活供应:

当地生产生活用水的水源、水质、水量、环境污染情况,生活供应标准,主副食品种、价格,邮电商业网点情况。

10、当地的风俗习惯、地方疫情、医疗卫生及社会治安情况。

施工方案是否满足地方环保部门要求。

第五条编写施工调查报告

施工调查完成后分析整理调查资料,结合施工任务计划、工期要求、施工能力、技术水平和当地自然环境特点,在十个工作日内写出书面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1、工程概况:

主要工程内容、自然特征与设计核对情况。

2、施工组织意见:

大临工程方案,技术组织措施,征地、拆迁规划及施工前期工作的安排意见。

3、对改善设计的意见:

本着有利于工程质量和运营安全,有利于施工,有利于增加效益的原则对主要结构方案、重难点工程项目比选方案和各项建筑物设计的改善意见等。

4、对修正概算或编制施工预算的初步意见。

5、其它有关事项。

施工调查报告编制完成后,应报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备案。

本规定自印发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2

中铁建二十局·港航局邕宁水利枢纽项目经理部

设计文件审查规定

第一条审核组织

在收到设计图纸后,项目总工程师应及时组织工程管理部、合同、安全质量、物资设备等业务部门人员进行设计文件审核,同时特别强调各专业设计图之间的会审,尽量减少各专业图纸中的矛盾错误。

各分部同样由总工程师组织,对本分部的设计图纸进行会审,并将发现的问题上报项目经理部。

第二条设计文件审核的内容

1、是否无证设计或超资质设计,图纸是否为正式施工图并经设计单位正式签署及盖章。

2、设计是否符合国家有关经济政策、技术标准;消防和环保是否满足要求。

3、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资料是否齐全,是否符合实际;设计地震烈度是否符合项目所在地要求。

4、设计图纸与说明是否齐全完整;所采用的标准图与设计图有无矛盾;各种材料、构件的标记(材质、规格、尺寸等)有无错误;现场地形与设计图有无矛盾。

5、涉及水工、机电、金属结构等多专业时,相互之间有无矛盾;专业之间的衔接及预埋件的尺寸是否有矛盾;标高、细部尺寸是否有遗漏、差错等。

6、施工图的几何尺寸、平面位置、标高等是否有误。

7、设计工程数量是否满足现场实际,工程量是否有误,计算正确与否;

8、工程结构与各专业图纸本身是否存在差错与矛盾;工程结构在施工中有无足够的强度和稳定性,对安全施工有无影响。

9、地基处理的方法是否合理,是否存在不能施工与不便施工,容易影响质量与安全等方面的问题。

10、地质不良地段和设计处理、特殊材料要求;大型结构、特殊结构类型、科研课题、新技术等情况;本单位是否具备完成该项目新技术和特殊技术要求的条件。

11、测量控制桩施工复测情况。

12、电力系统配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

13、征用土地界限,拆迁、补偿数量与实际是否相符。

14、有关合理化建议等。

第三条审核步骤

1、学习阶段:

项目各级技术人员,在施工前必须认真学习、熟悉设计文件,摸清建设规模和工艺流程、结构型式和构造特点、主要材料和特殊材料、设计标准和质量要求,以及坐标和标高等。

应充分了解设计意图及对施工的要求。

2、初审阶段:

掌握工程基本建设情况以后,分专业(工种)详细核对专业(工种)设计文件,核对有无差、错、漏、碰等问题,并对有关影响结构安全、使用、经济的问题,提出初步修改意见。

3、内部审核阶段:

项目内部各专业(工种)技术人员在对设计文件分别审查的基础上,集中在一起对设计文件中的问题(矛盾、差错等)核对解决并汇总。

协商配合施工事宜,对设计中有关影响结构安全、使用、经济的问题,提出修改意见,研究设计文件中提出的新结构、新技术实现的可能性和应采取的必要应对措施。

4、三方会审阶段:

由项目经理部主持,会同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参加,对拟建的工程项目,全套施工设计图纸及说明书,共同进行检查核对。

这是设计文件审核的最重要和关键的一环。

一般三方会审步骤为:

①先由设计单位介绍设计意图和设计文件、设计特点、对施工的要求等;

②由施工单位提出设计文件中存在的问题和对设计的要求等;

③三方讨论与协商,解决所提出的问题,并形成会议纪要,提交设计人员;

④设计人员根据会议纪要提出的问题用书面形式进行解释或提出设计变更通知书。

第四条其它要求

1、设计文件审核可采用全部图纸集中会审、分部设计文件审核、分阶段设计文件审核及分专业设计文件审核,具体会审形式由各分部确定。

2、对施工图、工程联系单及设计文件审核记录应做好备档工作。

3、作废的设计图纸以书面形式通知,各施工单位自行处理,不得影响施工。

本规定自印发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3

中铁建二十局·港航局邕宁水利枢纽项目经理部

专项施工方案及专家论证、审查规定

第一条对于重难点工程施工方法及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应当对危险性较大的工程编制专项施工方案,并附安全验算结果,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签字后实施,由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现场监督。

第二条对需要专家论证的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后,由项目经理部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并经施工单位技术负责人、项目公司总工程师、总监理工程师审查签认后,才能实施。

第三条重难点工程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图如图3。

分部专业工程师编制

分部总工程师审签

企业技术负责人审签盖章

组织论证,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查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审签

驻地专监审签

总监审签

航电公司审审签批准

各分部按批准的方案组织实施

图3专项施工方案审批流程

第四条本规定自印发发布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4

中铁建二十局·港航局邕宁水利枢纽项目经理部

工程项目作业指导书编制制度

第一条为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文明施工水平,规范施工作业指导书的编制和审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施工作业指导书是参建单位针对特殊过程、关键工序向施工人员交待作业程序、施工方法以及注意事项而制定的指导性文件,是保证施工安全、质量的有效措施。

具有程序简明易懂,操作方法具体可行,施工过程有序可控,质量标准满足要求的特点。

第三条重点工程及工艺复杂或技术难度大的分项工程,必须结合工程特点和实际情况编制作业指导书,并按照作业指导书组织施工。

第四条本项目重点及工艺复杂或技术难度大的分项工程施工作业指导书主要是针对施工难度较大、安全风险高、技术复杂的分部分项工程或新技术项目、关键工序、特殊过程为对象而编制,是具体指导工程施工的技术文件。

第五条作业指导书由各分部总工程师组织主要管理人员、专业工程师进行编写。

参编人员要熟悉设计文件、技术规范、质量标准、安全规定、环保水保政策,依据施工装备,环境作业条件,各项专业技术,习惯施工方法编制。

第六条作业指导书编制完成后,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核批准后发布,同时报送监理、业主工程管理部备查。

作业指导书内容有所变化或与工程实际情况不相符时,应重新修改审批。

第七条施工作业指导书的发放范围:

项目经理部总工程师、生产副经理、商务经理、工程管理部、安质环保部、计划合约部及各分部相关技术、质检、生产、安全、现场技术负责人、内业技术人员、工班长、资料员自留存档等。

第八条作业指导书书写内容的相关标准

1、适用范围:

明确施工作业指导适用工程类别、地质、环境等作业条件。

对特殊地质等条件有不合适情况时,应予说明。

2、作业准备:

说明作业开始应具备的条件和应完成的工作,包括技术准备、人员配备、机械设备及工器具配备、材料、试验等。

3、技术要求:

明确工程类别和项目应达到技术指标、相应的技术标准。

4、施工程序与工程流程:

说明分部工程、分项工程的内部施工段划分,各组成部分的作业程序和先后顺序。

5、施工要求:

分解说明作业方法、采取的相关措施,需要控制的内容和参数。

6、劳动组织:

说明建设项目的劳动力组织方式,完成施工项目需要的人员构成、数量、使用安排和作业指标。

7、材料要求:

说明完成施工项目的材料种类、型号、数量和使用计划、相关技术要求。

8、设备机具配置:

说明施工项目的质量标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验收程序及指标。

9、质量控制及检验:

明确施工项目的质量标准、控制要点、检查方法、验收程序及指标。

10、安全及环保要求:

对危险源进行识别并按照级别进行分级管理,明确施工项目安全方面的注意事项和卡控措施;按照文明施工要求,对施工现场和作业环节进行分析,提出控制要点,制定具体的环境护措施和要求。

对涉及既有线、公路、航道、高空作业等安全重点工程,根据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

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实施,由项目经理部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附件5

中铁建二十局·港航局邕宁水利枢纽项目经理部

技术交底管理制度

第一条施工技术交底是技术管理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是正确理解设计意图,建造优良工程的基础和前提。

施工技术交底标准的高低,直接关系到工程施工是否正确、安全、优质、低消耗多产出。

参建单位在单位、分部、单元工程开工前均应进行施工技术交底。

第二条技术交底的要求与范围

1、技术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初中教育 > 初中作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