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村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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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村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关于修订下发《常村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的
通知
各相关科、队:
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矿矿压监测管理工作,加大矿压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有效促进我矿综采工作面和开拓掘进全锚支护工作面顶板管理,确保全矿安全高效生产。
现将2007年10月8日《常村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予以修改下发,望各相关单位认真遵照执行。
特此通知
附件:
《常村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二00八年二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
修订矿压监测制度
抄送:
矿领导,各副总。
常村煤矿生产技术科2008年2月28日制发
校对:
景兵共印50份存档2份
附件:
常村煤矿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为了进一步规范完善我矿矿压监测管理工作,加大矿压监测工作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力度,有效促进我矿综采工作面和开拓掘进全锚支护工作面顶板管理,确保全矿安全高效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一、管理职责
1、矿成立矿压监测领导组,负责全矿矿压监测管理工作的全面组织和实施。
组长:
赵英利
副组长:
崔树江申长吉马玉彬李卫东
成员:
刘志平田和平张俊平张书玉刘进平
王运革牛世卫高建龙闫伟
下设矿压组监测管理办公室
主任:
王宏亮
成员:
景兵冯江李天晴史沁斌王卫军
郭晓明裴旭东郭李刚田岩飞王育丰
牛小山秦卫兵张海清曹卫平赵文金
2、矿压监测管理办公室负责矿压监测各项具体工作的实施及监督检查考核。
各成员明确责任,完善办公室管理考核制度,严把监督检查和考核关,确保全矿矿压监测工作积极有效开展。
3、各采、掘、开队组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的矿压监测小组,明确成员职责,完善队组矿压监测管理考核制度,严格落实矿压监测工作的具体实施。
二、综采工作面矿压监测管理制度
(一)矿压监测管理标准:
矿压监测管理工作必须按照国家《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标准》和潞安矿业集团公司《采煤(安全)质量标准化精品矿井标准》进行。
(二)测站布置和在线监测方法:
1、泵站压力是确保初撑力和主动支护的前提条件,质量标准化标准要求乳化液泵泵站压力不得低于30Mpa。
2、超前维护范围沿巷道外帮每10米布置一个在线监测站,用于测量超前维护范围巷道顶板压力。
根据超前维护距离分别安装,所监测到的数据、图线进行分析和处理,指导现场工作。
3、工作面每组支架分别于前、后柱、前梁千斤顶安装双针压力表,压力表黑针用于随时观测支架初撑力和末阻力,红针用于随时观测支架末阻力最大值。
支架工升架时保证支架初撑力不低于25Mpa。
综采队验收员每天负责记录一次末阻力和初撑力数据。
4、工作面原安装支架智能型数字压力计,是通过人工使用便携采集器转入地面电脑进行分析。
该设备对数据的采集在时间上滞后,已不能满足矿压观测工作的需要。
在线监测系统覆盖支架智能型数字压力计。
5、工作面按支架数量的5%平均分布安装在线监测系统分站,用于现场观测支架初撑力、末阻力、初次来压、周期来压步距。
根据计算机上所接受到的数据、图线,进行分析支护情况和顶板压力情况。
6、各队组每天检修班设专人观测支架压力表工作,矿压在线监测设备完好性情况,发现支架不接顶,必须及时升紧支架。
前柱和前梁压力表读数不低于25Mpa,后柱升起后保证支架顶梁平整。
前后柱和前梁压力表读数最大不得超过安全阀卸载压力36Mpa。
压力表读数超过36Mpa时,说明安全阀不卸载;支架工升架时,压力表读数达不到初撑力规定值25Mpa时而安全阀卸载,说明安全阀调定值低;支架工升架时,压力表读数达不到初撑力规定值25Mpa时而安全阀又未卸载,说明泵站压力低或支架串漏液。
支架工要及时检查泵站压力是否达到规定值,发现支架串漏液和安全阀坏,要及时向队汇报并安排处理。
并于每天检修后采煤作业前必须将支架压力表红针调至黑针位置。
7、对于锚网支护巷道安装的顶板离层仪,综采队每周观测记录一次顶板离层情况;当顶板离层进入警戒区时队组要及时向生产科汇报,并安排专人每日对顶板离层仪进行观测,出现异常要及时对顶板采取相应措施。
8、生产科矿压组负责动态检查各项观测仪器的工作情况和记录矿压数据,并进行分析。
(三)矿压监测工作责任制:
1、生产科矿压组负责编制矿压监测仪器的购置、安装、回收计划,编制矿压分析报告,矿压监测工作的组织和实施。
2、各队组要制定完善的矿压监测管理制度,成立以队长为组长、生产副队长和技术员为副组长的矿压监测小组,负责该队矿压监测工作的开展和落实。
3、各队组技术员负责观测数据记录的收集整理以及对矿压数据分析,保证记录齐全。
掌握初采、回采和收尾时的顶板跨落步距和强度以及巷道压力和变形情况,及时向队长和生产科矿压组反馈矿压变化情况,以便及时采取措施。
4、各队组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负责对支架工升架时初撑力的动态检查和管理。
5、各队组要密切结合现场实际,按规定一式两份填写矿压日报表,每天向生产科矿压组交前一天的矿压日报表。
6、生产科矿压组结合矿压日报表和计算机反映的压力曲线图,分析矿压数据,随时掌握各工作面的矿压情况,及时制定完善的防范措施,加强支护管理,确保安全生产。
每月进行一次各工作面矿压分析并有分析报告。
工作面回采结束后,对整个工作面回采过程中的矿压显现规律进行整理并有分析总结报告。
矿压分析报告必须送作业单位、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矿压管理单位负责人,并存档管理,保存期不少于一年。
7、生产科矿压组对各队组矿压监测工作及记录情况进行动态检查和考核,保证矿压监测工作顺利开展。
8、各队组负责矿压设施的安装、日常维护和更换,保证监测数据的准确性。
三、开拓、掘进全锚支护工作面矿压观测管理制度
(一)测站布置
1、综合测站布置
锚网支护的回采巷道布置综合测站,长度1500米以下的巷道布置一个综合测站,1500米以上巷道布置两个综合测站。
测站位置由生产科矿压观测人员选定。
综合测站包括锚杆测力计和表面位移。
(1)锚杆测力计
每个测站内打设三个锚杆测力计,顶打设一根;两帮各打一根,并挂牌
管理。
(2)表面位移
在综合测站巷道顶底及两帮将木楔嵌到煤(围岩)内,做为表面位移标志点。
2、顶板离层仪
锚网支护巷道(锚网支护交岔点)顶板中央打设顶板离层仪。
沿顶板掘进的巷道,每50米打设一个顶板离层仪;沿底板掘进的巷道、沿空掘进或受采动影响的巷道,每30米打设一个顶板离层仪,误差不超过3米。
遇到断层时在断层的揭露处打设一个顶板离层仪;2米以上的断层处打设顶板离层仪外换需安装一个综合测站;所有的顶板离层仪都应根据规程规定在顶板上打设。
四、矿压监测管理工作考核办法
综采工作面:
1、工作面泵站压力不达30Mpa,每降低1Mpa处罚1000元,乳化液浓度为清水时处罚5000元。
2、超前维护范围按规定安设在线检测分站,未按规定移分站和擅自不移者一次处罚200元。
出现通讯线挤压一次处罚500元。
出现通讯线压断一处处罚1000元。
3、支架工升架时必须保证支架初撑力不低于25Mpa,一架不合格处罚100元。
4、发现一处支架不接顶处罚50元。
发现一处支架串漏液和安全阀坏没有及时汇报队组处罚100元,没有安排处理处罚单位100元。
压力表红针未按规定调至黑针位置,一次处罚50元。
压力表读数合格率不得低于100%,初撑力低于规定值,一架处罚50元。
5、各队组在现场收集的各种记录必须按规定填写,缺一次处罚50元。
填写不合格,一次处罚50元。
6、队组未成立矿压监测组或矿压监测管理制度不健全处罚500元。
7、生产科矿压组未编制矿压监测仪器的购置、安装、回收计划以及矿压分析报告,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8、各队组技术员未进行矿压数据分析,没有初采、回采和收尾时的顶板跨落步距和强度以及巷道压力和变形情况记录,一次处罚100元。
没有及时向队长和生产科矿压组反馈矿压变化情况,一次处罚200元。
9、各队组跟班队长、班组长、验收员对支架工升架时初撑力的检查考核不到位,一次处罚100元。
10、各队组未按规定向生产科矿压组交矿压日报表,一次处罚50元。
矿压日报表与现场实际不符,一次处罚100元。
11、生产科矿压组未按规定将矿压分析报告送作业单位、总工程师、副总工程师、矿压管理单位负责人,一次处罚责任人100元。
未存档管理,一次处罚责任人50元。
12、各队组未按规定进行矿压设施的安装、日常维护和更换,一次处罚500元。
损坏矿压仪表按原价进行赔偿。
13、各队组每天要向生产科矿压组交一份《综采工作面矿压观察日报表》,如延迟或不交者,一次处罚相关责任人50元。
掘进工作面:
1、综合测站建立时,由掘进队组配合生产科矿压观测人员在窝头安设测力锚杆和表面位移标志点。
队组不予配合的,处罚队组500元。
2、测站建好后,生产科矿压观测人员现场量取初读数,并按要求进行观测。
队组要妥善保护测力锚杆和表面位移标志点。
人为损坏测力锚杆和表面位移标志点,根据损坏程度给予责任人或单位100—1000元罚款。
3、巷道掘进时,测点距工作面100米范围内,每天观测一次;100—300米范围内,每三天观测一次;300米以上每旬观测一次;巷道施工结束后每月观测一次。
少观测一次,处罚观测人员50元,弄虚作假处罚观测人员100元;对所观测的变化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
4、回采时,工作面距测点50—100米,每周观测一次,50米范围内,每天观测一次。
少观测一次,处罚观测人员50元,弄虚作假处罚观测人员100元;对所观测的变化情况要有详细的记录。
5、生产科观测人员每次观测后,必须认真填写观测记录,并进行数据处理分析,每旬做一次顶板动态分析,每月做一次汇总,提交矿压观测分析报告。
没有按规定分析或提交矿压观测报告的,一次给予责任人50元处罚,弄虚作假的一次罚款100元。
6、顶板离层仪由掘进队组打设在巷道顶板中央,打设时距窝头不得超过5米,离层仪必须垂直打设,安装后测绳要自然下垂。
安装不及时、误差超过规定距离或安装后不能正常读数,一次罚掘进队组500元。
7、顶板离层仪安装后,掘进队组要及时挂牌,如实填写初读数,派专人按《常村煤矿锚杆支护技术规范暂行规定》进行观测,并做好观测记录。
生产科要定期监督检查队组观测情况。
不按规定观测或不做记录,每少一次罚责任人50元,弄虚作假的一次罚款100元。
8、巷道(包括永久巷道)施工结束巷道移交时,连同离层仪观察记录一起移交给接受队组,接受队组继续进行观察,每旬不少于一次。
不按规定观测,每少一次处罚责任单位200元。
9、巷道(包括施工中的巷道和完工移交的巷道)离层仪刻度达到100mm或巷道变形、出现危棚时,必须及时向生产科或总工程师汇报,及时采取相应措施处理。
不及时汇报,一次处罚队组2000元。
10、全锚支护掘进工作面必须配备力矩板手、锚杆拉拔仪、锚杆角度检测仪等质量检查工具,妥善保管,定期维修,保证正常使用。
无检查工具或工具不全的,一次否决2米进尺;因队组使用或存放、保养不当导致检测工器具不能正常使用的,一次罚款500元,并由队组自行进行维修或购置。
11、对力矩板手、锚杆拉拔仪、锚杆角度检测仪等质量检查工器具,生产科和队组建立台帐,做好领用记录与仪器使用记录。
没有建立台帐的给予单位罚款500元。
12、锚杆的预紧力、角度、锚固力按《常村煤矿锚杆支护技术规范暂行规定》进行检查。
队组验收员应当对当班施工的巷道质量进行验收,如实记录工程质量情况。
对验收不合格的锚杆必须当班补打处理。
生产科不
定期对锚杆施工质量进行抽查。
掘进队组对施工质量不予验收(没有验收记录视为没有验收),每发现一次否决2米进尺,弄虚作假伪造记录的,除否决进尺外,并处罚责任人200元。
对不合格锚杆处理不及时的,每根罚队组100元。
13、全锚支护巷道必须使用电动或者气动锚索张拉机,确保压力表完好,锚索预紧力达到要求。
预紧力达不到要求或压力表不能读数,一次罚队组500元。
14、检测及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