讲义第九讲《孝经》辛卯春.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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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义第九讲《孝经》辛卯春
第九讲曾子《孝经》——“崇人伦之行”
参阅书目:
1.【清】皮锡瑞撰《孝经郑注疏》,载《清人注疏十三经》第五册,中华书局版。
2.【唐】玄宗注,【宋】邢昺疏《孝经注疏》,载《十三经注疏》下册,2537-2562页,中华书局版。
3.【美】罗思文、安乐哲著,何金俐译《生民之本——〈孝经〉的哲学诠释及英译》,北京大学出版社,2010。
序:
关于《孝经》
《孝经》者,一般认为是曾子所作,(《史记·仲尼弟子列传》2205页)也有人以为是孔子所作,至少是“孔子为曾参陈孝道也”。
(皮锡瑞撰《孝经郑注疏》1、3页)但无论如何它体现的是孔子的思想,这点毫不含糊。
汉代学者郑玄曰:
“《孝经》者,三才之经纬,五行之纲纪。
孝为百行之首,经为不易之称。
”(同上)
《十三经·孝经注疏序》云:
“《孝经》者,百行之宗,五教(即父义、母慈、兄友、弟恭、子孝)之要。
自昔孔子述作,垂范将来。
”“述作之旨者,昔圣人蕴大圣德,生不偶时,适值周室衰微,王纲失坠,君臣僭乱,礼乐崩颓。
居上位者赏罚不行,居下位者褒贬无作。
孔子遂乃定礼乐、删《诗》《书》、赞《易》道,以明道德仁义之源;修《春秋》,以正君臣父子之法。
又虑虽知其法未知其行,遂说《孝经》一十八章,以明君臣父子之行所寄,知其法者修其行,知其行者谨其法。
故《孝经纬》曰:
孔子云:
‘欲观我褒贬诸侯之志在《春秋》,崇人伦之行在《孝经》。
’是知《孝经》虽居六藉之外,乃与《春秋》为表矣。
”(《十三经注疏》下册,2538页)
《隋书·经籍志》亦云:
“孔子既叙六经,题目不同,指意差别,恐斯道离散,故作《孝经》以总汇之。
明其枝流虽分,本萌于孝者也。
”以至唐玄宗曾两度为《孝经》作注,刻石太学,诏天下家藏其书。
在倡行孝治的古代中国,此书影响之广,罕有其匹。
一、孔子《论语》论孝
有子曰:
“其为人也孝弟,而好犯上者,鲜矣;不好犯上,而好作乱者,未之有也。
君子务本,本立而道生。
孝弟也者,其为仁之本与!
”(《论语·学而第一》)
子曰:
“弟子入则孝,出则弟,谨而信,泛爱众,而亲仁。
行有余力,则以学文。
”(同上)
子夏曰:
“贤贤易色,事父母能竭其力,事君能致其身,与朋友交言而有信。
虽曰未学,吾必谓之学矣。
”(同上)
子曰:
“父在,观其志;父没,观其行;三年无改于父之道,可谓孝矣。
”(同上)
父在,子不得自专,而志则可知。
父没,然后其行可见。
故观此足以知其人之善恶,然又必能三年无改于父之道,乃见其孝,不然,则所行虽善,亦不得为孝矣。
尹氏曰:
“如其道,虽终身无改可也。
如其非道,何待三年。
然则三年无改者,孝子之心有所不忍故也。
”游氏曰:
“三年无改,亦谓在所当改而可以未改者耳。
”(《四书集注》51页)
所谓“父之道”,只是父亲所行之道,此道廓然大公,人皆不得而私之也,至于我父,一行道之人也。
不论“三年之间”,抑或“三年之后”,我亦行道也,我所行之道,与父所行之道,一道也,无二致也。
然,“三年之间”以父之名而行此道,行道之功无不归美于父也;“三年之后”则以己之名行道,盖欲为后之来者作立志向道之表率也。
又,父在,有志而未行,故其于道,知而有所不能切;父没三年,行之切而有所不能圆熟;三年之后,乃能真切而圆熟,于道也乃可谓无忝。
故,“三年之间”以怀念之情助其不失道;“三年之后”,乃可以因道而行道。
“三年无改”,非谓三年后必改。
“三年之间”,出于保“父之道”之故而无改之;经此三年之实行,真有见于此道确然无可改易之原则力量,“三年之后”自更不至于改之。
(《论语读诠》18-19页)
孟懿子问孝。
子曰:
“无违。
”樊迟御,子告之曰:
“孟孙问孝于我,我对曰‘无违’。
”樊迟曰:
“何谓也?
”子曰:
“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
”(《为政第二》)
孟武伯问孝。
子曰:
“父母唯其疾之忧。
”(同上)
子游问孝。
子曰:
“今之孝者,是谓能养。
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
”(同上)
子夏问孝。
子曰:
“色难。
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
”(同上)
季康子问:
“使民敬、忠以劝,如之何?
”子曰:
“临之以庄则敬,孝慈则忠,举善而教不能则劝。
”(同上)
或谓孔子曰:
“子奚不为政?
”子曰:
“《书》云:
‘孝乎惟孝、友于兄弟,施于有政。
’是亦为政,奚其为为政?
”(同上)
子曰:
“事父母几谏。
见志不从,又敬不违,劳而不怨。
”(《里仁第四》)
子曰:
“父母在,不远游。
游必有方。
”(同上)
子曰:
“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
一则以喜,一则以惧。
”(同上)
子曰:
“孝哉闵子骞!
人不间于其父母昆弟之言。
”(《先进第十一》)
叶公语孔子曰:
“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
”孔子曰:
“吾党之直者异于是。
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
”(《子路第十三》)
子贡问曰:
“何如斯可谓之士矣?
”子曰:
“行己有耻,使于四方,不辱君命,可谓士矣。
”曰:
“敢问其次。
”曰:
“宗族称孝焉,乡党称弟焉。
”曰:
“敢问其次。
”曰:
“言必信,行必果,硁硁然小人哉!
抑亦可以为次矣。
”曰:
“今之从政者何如?
”子曰:
“噫!
斗筲之人,何足算也。
”(《子路第十三》)
“言必信,行必果”者,虽未如孟子所谓“大人者,言不必信,行不必果,惟义所在”,(《孟子·离娄下》)然其自有首尾,不肯随人浮游,不肯全逐了厉害,则亦有此一点为可取。
上之则宗族乡党称孝弟焉者,能“在家必达”也;上之则不但“行己有耻”,更能伸达此道于四方,则能“在邦必达”也——在家、在邦,一以士之达不达论,一以世之有道、无道论,非尽可作高低看。
由此可知,自“言必信,行必果”以上皆得以称“士”,而惟达士之为君子也。
(《论语读诠》361页)
子张曰:
“书云:
‘高宗谅阴(高宗,商王武丁也。
谅阴又作梁闇,天子居丧之庐。
),三年不言。
’何谓也?
”子曰:
“何必高宗,古之人皆然。
君薨,百官总己以听于冢宰三年。
”(《宪问第十四》)
原壤夷俟。
子曰:
“幼而不孙弟,长而无述焉,老而不死,是为贼!
”以杖叩其胫。
(同上)
宰我问:
“三年之丧,期已久矣。
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
旧谷既没,新谷既升,钻燧改火,期可已矣。
”子曰:
“食夫稻,衣夫锦,于女安乎?
”曰:
“安。
”“女安则为之!
夫君子之居丧,食旨不甘,闻乐不乐,居处不安,故不为也。
今女安,则为之!
”宰我出。
子曰:
“予之不仁也!
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
夫三年之丧,天下之通丧也。
予也有三年之爱于其父母乎?
”(《阳货第十七》)
二、《孝经》
仲尼居,曾子侍,子曰:
“先王有至德要道,以顺天下,民用和睦,上下无怨。
汝知之乎?
”曾子避席曰:
“参不敏,何足以知之?
”子曰:
“夫孝,德之本也,教之所由生也。
复坐,吾语汝。
身体发肤,受之父母,不敢毁伤,孝之始也。
立身行道,扬名於后世,以显父母,孝之终也。
夫孝始於事亲,中於事君,终於立身。
《大雅》云:
‘无念尔祖,聿脩厥德。
’”(卷第一开宗明义章第一)
《诗·大雅·文王》,无念,勿忘也;聿,述也;修,治也。
为孝之道,无敢忘尔先祖,当修治其德矣。
子曰:
“爱亲者,不敢恶於人。
敬亲者,不敢慢於人。
爱敬尽於事亲,而德教加於百姓,形于四海。
盖天子之孝也。
《甫刑》云:
‘一人有庆,兆民赖之。
’”(卷第一天子章第二)
不敢恶于、慢于他人之亲。
孟子曰:
“爱人者,人恒爱之。
敬人者,人恒敬之。
”又曰:
“杀人之父,人亦杀其父。
杀人兄者,人亦杀其兄。
”《尚书·甫刑》,一人谓天子,天子为善,天下皆赖之。
“在上不骄,高而不危。
制节谨度,满而不溢。
高而不危,所以长守贵也。
满而不溢,所以长守富也。
富贵不离其身,然后能保其社稷,而和其民人。
盖诸侯之孝也。
《诗》云:
‘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卷第二诸侯章第三)
有子曰:
“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因不失其亲,亦可宗也。
”(《论语·学而第一》)《诗·小雅·小旻》,义取为君恒须戒惧。
曾子有疾,召门弟子曰:
“启予足!
启予手!
《诗》云‘战战兢兢,如临深渊,如履薄冰。
’而今而后,吾知免夫!
小子!
”(《论语·泰伯第八》)
“非先王之法服不敢服,非先王之法言不敢道,非先王之德行不敢行。
是故非法不言,非道不行。
口无择(斁yì之假借字,讨厌之意)言,身无择行。
言满天下无口过,行满天下无怨恶。
三者备矣,然后能守其宗庙。
盖卿大夫之孝也。
《诗》云:
‘夙夜匪懈,以事一人。
’”(卷第二卿大夫章第四)
《诗·大雅·烝民》,夙,早也;夜,暮也;匪,非也;懈,堕也;一人,天子也。
卿大夫当早起夜卧,以事天子无懈堕。
“资於事父以事母,而爱同;资於事父以事君,而敬同。
故母取其爱,而君取其敬,兼之者父也。
故以孝事君则忠,以敬事长则顺。
忠顺不失,以事其上,然后能保其禄位,而守其祭祀。
盖士之孝也。
《诗》云:
‘夙兴夜寐,无忝尔所生。
’”(卷第二士章第五)
资,取也。
事父与母,爱同敬不同也;事父与君,敬同爱不同也。
《诗·小雅·小宛》,忝,辱也;所生谓父母。
士为孝当早起夜卧,无辱其父母也。
“用天之道,分地之利。
谨身节用,以养父母。
此庶人之孝也。
故自天子至於庶人,孝无终始,而患不及(己)者,未之有也。
”(卷第三庶人章第六)
曾子曰:
“甚哉!
孝之大也。
”子曰:
“夫孝,天之经也,地之义也,民之行也。
天地之经,而民是则之。
则天之明,因地之利,以顺天下。
是以其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先王见教之可以化民也。
是故先之以博爱,而民莫遗其亲。
陈之以德义,而民兴行。
先之以敬让,而民不争。
道之以礼乐,而民和睦。
示之以好恶,而民知禁。
《诗》云:
‘赫赫师尹,民具尔瞻。
’”(卷第三三才章第七)
《诗·小雅·节南山》,赫赫,明盛之貌也,是太师尹氏也。
言助君行化,为人模范,故人皆瞻之。
子曰:
“昔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不敢遗小国之臣,而况於公侯伯子男乎?
故得万国之欢心,以事其先王。
治国者,不敢侮於鳏寡,而况於士民乎?
故得百姓之欢心,以事其先君。
治家者,不敢失於臣妾(之心),而况於妻子乎?
故得人之欢心,以事其亲。
夫然,故生则亲安之,祭则鬼享之,是以天下和平,灾害不生,祸乱不作。
故明王之以孝治天下也如此。
《诗》云:
‘有觉德行,四国顺之。
’”(卷第四孝治章第八)
此章云“以事其先王”,则指行孝王之考祖。
《诗·大雅·抑》,觉,大也。
有大德行,四方之国顺而行之也。
曾子曰:
“敢问圣人之德,无以加於孝乎?
”子曰:
“天地之性人为贵。
人之行莫大於孝,孝莫大於严父,严父莫大於配天,则周公其人也。
昔者周公郊祀后稷以配天,宗祀文王於明堂,以配上帝。
是以四海之内,各以其职来(助)祭。
夫圣人之德,又何以加於孝乎?
故亲生之膝下,以养父母日严。
圣人因严以教敬,因亲以教爱。
圣人之教不肃而成,其政不严而治。
其所因者本也。
父子之道,天性也,君臣之义也。
父母生之,续莫大焉。
君亲临之,厚莫重焉。
故不爱其亲而爱他人者,谓之悖德;不敬其亲而敬他人者,谓之悖礼。
以顺则逆,民无则焉。
不在於善,而皆在於凶德。
虽得之,君子不贵也。
君子则不然,言思可道,行思可乐。
德义可尊,作事可法。
容止可观,进退可度。
以临其民,是以其民畏而爱之,则而象之。
故能成其德教,而行其政令。
《诗》云:
‘淑人君子,其仪不忒。
’”(卷第五圣治章第九)
亲犹爱也。
膝下谓孩幼之时也。
言亲爱之心生于孩幼,比及年长渐识义方,则日加尊严,能致敬于父母也。
因人尊严其父教之为敬,因亲近于其母教之为爱,顺人情也。
圣人因人情而教民,民皆乐之,故不肃而成也。
其身正不令而行,故不严而治也。
本谓孝也。
《诗·曹风·鳲鸠》,淑,善也;忒,差也。
义取君子威仪不差,为人法则。
子曰:
“孝子之事亲也,居则致其敬,养则致其乐,病则致其忧,丧则致其哀,祭则致其严。
五者备矣,然后能事亲。
事亲者居上不骄,为下不乱,在丑不争。
居上而骄则亡,为下而乱则刑,在丑而争则兵。
三者不除,虽日用三牲之养,犹为不孝也。
”(卷第六纪孝行章第十)
丑,众也;争,竞也。
当和顺以从众也。
子曰:
“五刑之属三千,而罪莫大於不孝。
要君者无上,非圣人者无法,非孝者无亲,此大乱之道也。
”(卷第六五刑章第十一)
子曰:
“教民亲爱,莫善於孝。
教民礼顺,莫善於悌。
移风易俗,莫善於乐。
安上治民,莫善於礼。
礼者,敬而已矣。
故敬其父则子悦,敬其兄则弟悦,敬其君则臣悦,敬一人而千万人悦:
所敬者寡而悦者众。
此之谓要道也。
”(卷第六广要道章第十二)
子曰:
“君子之教以孝也,非家至而日见之也。
教以孝,所以敬天下之为人父者也。
教以悌,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兄者也。
教以臣,所以敬天下之为人君者也。
《诗》云:
‘恺悌君子,民之父母。
’非至德,其孰能顺民如此其大者乎!
”(卷第七广至德章第十三)
言教不必家到户至日见而语之,但行孝于内,其化自流于外。
《诗·大雅·泂酌》,恺,乐也;悌,易也。
义取君以乐易之道化人,则为天下苍生之父母也。
子曰:
“君子之事亲孝,故忠可移於君;事兄悌,故顺可移於长;居家理,故治可移於官。
是以行成於内,而名立於后世矣。
”(卷第七广扬名章第十四)
曾子曰:
“若夫慈爱恭敬,安亲扬名,则闻命矣。
敢问子从父之令,可谓孝乎?
”子曰:
“是何言与?
是何言与?
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
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
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
士有争友,则身不离於令名。
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
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於父,臣不可以不争於君。
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卷第七谏诤章第十五)
子曰:
“昔者,明王事父孝,故事天明;事母孝,故事地察。
长幼顺,故上下治。
天地明察,神明彰矣。
故虽天子,必有尊也,言有父也;必有先也,言有兄也。
宗庙致敬,不忘亲也。
脩身慎行,恐辱先也。
宗庙致敬,鬼神著矣。
孝悌之至,通於神明,光於四海,无所不通。
《诗》云:
‘自西自东,自南自北,无思不服。
’”(卷第八感应章第十六)
《诗·大雅·文王有声》,义取德教流行,莫不服义从化也。
子曰:
“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
《诗》云:
‘心乎爱矣,遐不谓矣。
中心藏之,何日忘之?
’”(卷第八事君章第十七)
《诗·小雅·隰桑》,遐,远也。
义取臣心爱君,虽离左右,不谓为远,爱君之志,恒藏心中,无日暂忘也。
子曰:
“孝子之丧亲也,哭不偯(yĭ,哭的尾声),礼无容,言不文,服美不安,闻乐不乐,食旨不甘:
此哀戚之情也。
三日而食,教民无以死伤生,毁不灭性:
此圣人之政也。
丧不过三年,示民有终也。
为之棺椁衣衾而举之,陈其簠簋(fŭguĭ,盛谷物的方形器皿与盛食物的圆形器具)而哀戚之,擗踊(pĭyŏng,捶胸顿足)哭泣,哀以送之。
卜其宅兆,而安措之。
为之宗庙,以鬼享之;春秋祭祀,以时思之。
生事爱敬,死事哀戚,生民之本尽矣,死生之义备矣,孝子之事亲终矣。
”(卷第九丧亲章第十八)
三、结语:
关于“窃负而逃”的申说
人们普遍对儒家之“父为子隐,子为父隐”以及瞽叟杀人,虞舜“窃负而逃”不能理解,以为这严重地违背了现代的所谓“法制”或“法治”、“权利”、“世俗共识”、“真理”等等,不过,作为现代人,自然可以认为它们是评判事理的理所当然的观念,然而,我们是否真地对这些观念做过深入的思考?
我们又是否曾平心静气地了解与体会过古之人的主张?
若都没有,我们又凭什么断定今之人的看法必然高明于古之人的主张?
就凭我们生活于现代,我们能说话而古人不再能说话了?
若是这样,我宁愿作为今之古人来说话!
“窃负而逃”之典出自《孟子·尽心上》,亦即:
桃应问曰:
“舜为天子,皋陶(yáo)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
”(桃应,孟子弟子也。
其意以为舜虽爱父,而不可以私害公;皋陶虽执法,而不可以刑天子之父。
故设此问,以观圣贤用心之所极,非以为真有此事也。
)孟子曰:
“执之而已矣。
”(言皋陶之心,知有法而已,不知有天子之父也。
)“然则舜不禁与?
”(桃应问也。
)曰:
“夫舜恶得而禁之?
夫有所受之也。
”(言皋陶之法,有所传受,非所敢私,虽天子之命亦不得而废之也。
)“然则舜如之何?
”(桃应问也。
)曰:
“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xĭ,草履也)也。
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与欣同)然,乐而忘天下。
”(遵,循也。
言舜之心,知有父而已,不知有天下也。
孟子尝言舜视天下犹草芥,而惟顺于父母可以解忧,与此意互相发。
此章言为士者,但知有法,而不知天子父之为尊;为子者,但知有父,而不知天下之为大。
盖其所以为心者,莫非天理之极,人伦之至。
学者察此而有得焉,则不待较计论量,而天下无难处之事矣。
)(参阅朱子《四书集注》359-360页。
其中小号字为朱子注释,着重号为引者所加,以下仿此。
)
只要我们认真品读原文,就不难看出,所谓破坏法制云云,便不攻自破。
因为执法者乃皋陶,他秉公执法逮捕舜之父,乃至还要审讯、起诉、刑罚等等,舜即使身为天子,为最高统治者,亦无权阻止。
他只有弃天子位,以平民资格窃负其父远逃海滨,终身不归中国。
所以弃位远逃者,以窃逸罪人,本属犯罪行为,天子犯此,其罪更大,故必先弃天子位,以平民资格为之,庶罪稍小。
(参阅胡毓寰编著《孟子本义》501页)足见古人并非没有今人之所谓法治或法制,比起今日几乎是官就贪赃枉法,相去实在不可以道里计。
只不过古人却不像今人这样普遍地对之盲从与盲信!
古人之“五常”:
仁、义、礼、智、信,其中“智”,并非仅仅知识、认识、西人之思辨等等,而首要的就是明辨是非、曲直、善恶等等!
所以孔子讲,予非多学而识(zhì,记也)之者矣,予一以贯之。
(《论语·卫灵公第十五》)而孔子的“一以贯之”者,那就是贯通五常之总德“仁”而已矣,亦即“忠恕之道”:
“己欲立而立人,己欲达而达人。
”“己所不欲,勿施于人。
”而最能体现“仁”者,则莫过于“亲亲”,尤以父子之亲最为典型,故古人常常以此来论说之。
父子之亲是人之常情,是人类最自然的情感,儒家充分尊重人的这份自然情感,以为是亲亲之仁的天然体现。
无疑畜生亦有父子以至父子之爱,但畜生绝对没有父子之亲、父子之别。
而六亲不认者,大义灭亲者,无论他们有多么丰富的理由,诸如革命、自由、人权、法制等等,都只能表明他们不配做人,他们不过是畜生而已!
所以,亲亲之仁不仅是对人的自然生命、自然情感的涵盖、顺承、践履,而且更是对之的超越。
其超越就在于张载《西铭》中所体现出来的、为船山所明确强调的“天亲合一”!
天道与人道、天理与人心的贯通合一,就存在于人的亲亲之仁当中。
近人多侈谈所谓普世价值,难道亲亲之仁不是最高最根本的普世价值?
!
离了它作为基础,那些为今人所尤其热衷的自由、民主、平等、人权、法治、博爱等等真能立得住,立得起来?
而不会做了今人种种不义以至禽兽行为的遮羞布?
!
明白于此,我们还能说舜放弃天子之位“窃负而逃”,是一己自私的行为吗?
孟子曰:
“舜之居深山之中,与木石居,与鹿豕游,其所以异于深山之野人者几希。
及其闻一善言,见一善行,若决江河,沛然莫之能御也。
”(《尽心下》)因而大舜每到一处便德化一方,乃至作为天子而德化天下。
大舜之所以能做到如此,不正在于他始终持守的亲亲之仁吗!
据说,舜之父顽,母嚚(yín,愚蠢。
),象傲,常欲害舜。
可是舜数度化险为夷,却始终孝敬以事父,敬爱以事母,关爱以事弟,终使父母兄弟感化以向善。
孟子讲:
“亲亲,仁也;敬长,义也。
无他,达之天下也。
”朱子注释道:
“言亲亲敬长,虽一人之私,然达之天下无不同者,所以为仁义也。
”(《四书集注》353页)孔子亦讲:
“克己复礼为仁。
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焉。
”(《论语·颜渊第十二》)所以大舜之放弃天子之位窃负而逃绝非一己之私的表达,而仍然是在将仁义“达之天下也”,让天下的所有儿女都能够竭智尽力地孝敬自己的父母,以至“老吾老以及人之老”等等,这不就令“天下归仁焉”了吗!
反之,倘若大舜如叶公所言,其父杀人,而子证之。
或者听凭皋陶的处置,自己全无任何作为。
或者干脆就与父亲彻底划清界线,父亲杀人与我作儿子的有什么相干,等等。
只不过儿子这样做真是出于公心而不是一己之私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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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样的事我们还见得少了,就仅仅文革便何止成千上万!
凡儿子与老子断绝父子关系的,事后证明,没有一例是出于公心的。
那些口口声声“大义灭亲”者,实则皆非出于大义,顶多也就是顶着大义之名而尽行一己之私,实皆畜生也。
倘若承认亲亲之仁为最高最根本的普世价值,那么其他所有的一切像今人所认为是普世价值的东西,如自由、民主、人权、平等等等,就都应当隶属与服从于亲亲之仁,只要它们与亲亲之仁相悖,就应当毫不犹豫地遵从亲亲之仁。
更不用说所谓法制了,岂不闻孔子所言:
“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
”(《论语·为政第二》)古人之刑即今人之法。
对此,朱子进一步解释道:
“政者,为治之具。
刑者,辅治之法。
德礼则所以出治之本,而德又礼之本也。
此其相为终始,虽不可以偏废,然政刑能使民远罪而已,德礼之效,则有以使民日迁善而不自知。
故治民者不可徒恃其末,又当深探其本也。
”(《四书集注》54页)像人们常说的那样,众人觉悟不够,便仅以法治,那么民岂不永远只会“免而无耻”!
这不正是现代社会的真实写照吗!
而“道之以德,齐之以礼”,从根本上讲,不就是让人人都能够体会自己本有的亲亲之仁心,并切实地践履亲亲之仁吗!
这就叫做“无为而治者,其舜也与?
夫何为哉,恭己正南面而已矣。
”(《论语·卫灵公第十五》)“恭己”者,也就是充尽地体现亲亲之仁也。
大舜在位是这样,不在位亦是这样。
亲亲之仁又怎么会仅仅是少数人的信仰了呢?
或许也就只有现代人才会这样看。
因为现代政治也就是所谓“道之以政,齐之以刑,民免而无耻”的政治,诚如吾友丁君所言“必是低矮之政治。
低矮之政治,只能造就渺小之人民”。
而反之,“儒家之所谓‘政治’,几可以说,‘生活即政治’,同时,‘政治亦生活’——真实之生活即政治,广阔之政治即生活。
此种‘政治’,以德与礼为据,以德与礼为所行之道,而终亦以德与礼为其所归。
此种‘政治’中之人民,以自具之德,亦即以其主体之自觉性与道德之自主性为引导,又内自认肯礼乐之规范而无丝毫受强制、被胁迫之感,则其为具有尊严感之人民,当然也是‘政治’之主体,是‘政治’之真正担当与实施者,而不仅为‘政治’之对象。
(中略)儒家政治理想,在于教化人民,使其能自为、自治。
教化,为政者之本分也;治诸事,人民之本分也。
民知所羞耻、且能胜其所耻,则无不尽自家本分,此之谓‘有耻且格’,犹言‘知耻且能’也。
(中略)人民为能尽其本分之人民,则于家能行孝弟,于国为合格之国民,于天下为有关怀与责任感之‘世界人’。
人民一旦为伟大之人民,亦必造政治于伟大政治之境地也。
则所谓‘道’者,民自道也;所谓‘齐’者,各尽本分,不齐而齐也。
”(丁纪《论语读诠》32-33页)
张载讲的“为天地立心,为生民立命,为往圣继绝学,为万世开太平”实在可以代表儒家之道,儒家之最高理想。
《大学》亦言“格物、致知、诚意、正心、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
而范仲淹讲“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难道不是为了苍生社稷而忧而乐!
为此,儒家之卫道士可以不以一己之祸福措意,甚至“无求生以害仁,有杀身以成仁”!
说儒家为实现最高理想,在所不惜于社会动乱,国破家亡、民族遭受奴役,这又是从何说起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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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子曾批评告子说:
“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bēiquān,木制杯盘),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
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
”(《孟子·告子上》)则率天下之人而祸儒家之道者,必此之言夫!
《书》言“正德、利用、厚生,惟和”。
孔传:
“正德以率下,利用以阜财,厚生以养民,三者和,所谓善政。
”为此,儒家亦会主张发展科学,只是儒家会特别强调:
“仁者以财发身,不仁者以身发财。
未有上好仁而下不好义者也,未有好义其事不终者也,未有府库财非其财者也。
”(《大学》)等等。
所以,那些利用科学来满足现代人的贪婪,霸道,偏执的好奇心,等等,必将遭到儒家的反对。
还有人会提出舜窃负而逃的父亲再杀人的问题。
或许不能否认这种可能性,但亦不能否认与此相反的可能性。
因为儒家的经典《孝经》明确指出:
“昔者,天子有争臣七人,虽无道,不失其天下。
诸侯有争臣五人,虽无道,不失其国。
大夫有争臣三人,虽无道,不失其家。
士有争友,则身不离於令名。
父有争子,则身不陷於不义。
故当不义,则子不可以不争於父,臣不可以不争於君。
故当不义则争之,从父之令,又焉得为孝乎?
”终究来讲,舜父杀人只是一个假设而已,作此假设,“以观圣贤用心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