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8547455 上传时间:2023-07-18 格式:DOCX 页数:18 大小:23.70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8页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8页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8页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8页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1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docx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安全检查和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

编号:

QZ/####-###-###-2020

1目的

为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强化各级部门和人员安全隐患排查职责,加强公司隐患排查管理,增加公司隐患排查能力,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职工生命健康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制定本制度。

注:

隐患排查治理相关术语与定义见附件5。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淄博鸿润新材料有限公司生产经营各环节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3编制依据

(1)《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

(2)《山东省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省政府令第311号)

(3)《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AQ3013-2008)

(4)《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GB/T33000-2016)

(5)《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安监总管三[2012]103号)

(6)《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体系通则》(DB37/T2883-2016)

(7)《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10-2017)

(8)《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

(9)《医药化学原药(异丙安替比林)生产行业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DB37/T3193-2018)

4基本要求

公司应建立隐患排查治理组织领导机构、持续完善隐患排查治理闭环管理机制、组织全员隐患排查治理培训、实施全员参与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工作开展应符合《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通则》(DB37/T2883)和《化工企业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细则》(DB37/T3010)的要求。

5工作职责

5.1主要负责人对公司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全面负责,定期组织公司级隐患排查,保证隐患治理的资金投入及时,掌握重大隐患治理情况。

各部门、车间负责人对本单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负责。

5.2安环科负责组织公司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制定和落实,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向总经理报告重大事故隐患情况,督促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5.3基层车间是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的基础责任单位,执行落实公司的隐患排查治理管理制度,对所属班组、岗位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负责管辖范围内的隐患治理和整改工作。

5.4隐患排查治理应全员参与,贯穿与生产经营活动全过程,是公司各层级、各岗位日常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6隐患分级与分类

6.1分级

根据隐患整改、治理和排除的难度及其可能导致事故后果和影响范围,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

6.1.1一般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6.1.2重大事故隐患

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无法立即整改排除,需要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公司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本公司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参照DB37/T3010-2017第5章及《化工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单位重大生产安全事故隐患判定标准(试行)》(安监总管三[2017]121号)的规定执行,以下情形可判定为重大事故隐患:

1)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禁止使用的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的;

2)具有甲、乙类火灾危险性的生产车间、危化品储存仓库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或与员工宿舍的安全距离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3)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依法经考核合格。

特种作业人员未持证上岗。

4)涉及“两重点一重大”的生产装置、储存设施外部安全防护距离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5)涉及重点监管危险化工工艺的装置未实现自动化控制,系统未实现紧急停车功能,装备的自动化控制系统、紧急停车系统未投入使用。

6)构成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实现紧急切断功能;涉及毒性气体、液化气体、剧毒液体的一级、二级重大危险源的危险化学品罐区未配备独立的安全仪表系统。

7)地区架空电力线路穿越生产区且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8)在役化工装置未经正规设计且未进行安全设计诊断;

9)涉及可燃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的场所未按规定设置可燃气体或有毒气体监测报警装置的;作业场所未按规定设置通风设施的;

10)爆炸和火灾危险区域的电气设备(电机、灯具、开关等)不防爆,或防爆等级(类别、级别、组别)及线路敷设不符合有关标准、规定要求的;

11)生产装置控制室或机柜间面向具有火灾、爆炸危险性装置一侧不满足国家标准关于防火防爆的要求;

12)生产装置未按国家标准要求设置双重电源供电,自动化控制系统未设置不间断电源;

13)安全阀、爆破片等安全附件未正常投用;

14)未建立与岗位相匹配的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者未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

15)未制定操作规程和工艺控制指标;

16)未按照国家标准制定动火、进入受限空间等特殊作业管理制度,或者制度未有效执行;

17)新开发的危险化学品生产工艺未经小试、中试、工业化试验直接进行工业化生产;国内首次使用的化工工艺未经过省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组织的安全可靠性论证;新建装置未制定试生产方案投料开车;

18)未按国家标准分区分类储存危险化学品,超量、超品种储存危险化学品,相互禁配物质混放混存的;

19)其他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或者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划为重大事故隐患的情形。

6.2分类

根据DB37/T2883-2016和DB37/T3010-2017,事故隐患分为基础管理类隐患和生产现场类隐患。

6.2.1生产现场类隐患

生产现场类隐患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1——设备设施,如可燃气体、有毒气体报警仪失效、未按期校验,安全阀、压力表等安全设施失效,设备有异常声响,管路腐蚀、有泄漏点;

2——场所环境,如现场卫生不整洁、有积水,工作场所照度不符合要求;

3——从业人员操作行为,如未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未遵守劳动纪律、未按要求佩戴防护用品;

4——消防及应急设施,如灭火器、消火栓未按照要求配置、数量不足,未设置应急照明,应急疏散通道堵塞;

5——供配电设施,如一级负荷未设置双重电源供电,变配电室变压器、高压开关柜、低压开关柜操作面未铺设绝缘胶垫,变配电室出入口未设置挡板;

6——职业卫生防护设施,如洗眼器、通风风机、劳动防护用品等配置、使用不符合要求;

7——辅助动力系统,如供水水源、循环水系统的能力不满足企业需求,蒸汽管道及低温管线未采取防护措施;

8——现场其他方面。

6.2.2基础管理类隐患

包括以下方面存在的问题或缺陷

9——单位资质、行政许可情况,如危险化学品安全生产许可证、经营许可证、危险化学品使用许可证、危险化学品登记证等过期、超范围生产(经营、使用)危险化学品;未按照法规执行建设项目安全设施和职业卫生设施“三同时”相关审批手续;重大危险源未备案或备案内容与实际不符;

10——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如未按照《山东省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置人员,企业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未经过安全培训;

11——安全生产责任制,如未建立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或内容不全面;

1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如安全生产管理不全面或内容不符合实际

13——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如未按照法规要求对相应人员开展安全生产教育活动,特种作业人员未取得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14——安全生产投入,如未按照《企业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管理办法》(财企[2012]16号)进行提取和使用的;

15——事故管理、变更管理和承包商管理,如未建立事故档案,未按照事故“四不放过”进行管理;未制定变更管理的相关要求;未建立承包商管理制度或承包商档案,未签署安全协议;

16——作业管理,如未按照GB30871要求制定管理制度、进行作业;

17——应急管理,如未制定应急预案或应急预案不全、未进行应急预案备案、未配备相应的应急器材;

18——职业卫生基础管理,如未按法规要求建立职业卫生档案、未按法规要求组织从业人员查体、未及时全面的对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监测;

19——基础管理其他方面。

7隐患排查治理实施

7.1编制排查项目清单

7.1.1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清单

以各类风险点为基本单元,依据风险分级管控体系中各风险点的控制措施和标准、规程要求,编制该排查单元的排查清单。

至少应包括:

与风险点对应的设备设施和作业活动、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等信息(参见附件1)。

排查内容应包括工程技术、管理措施、培训教育、个体防护、应急处置等全部控制措施。

7.1.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依据《危险化学品企业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实施导则》等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程等逐项编制排查清单。

至少应包括:

排查项目、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等信息(参见附件2)。

7.2隐患排查

7.2.1排查方式

排查方式主要包括:

日常隐患排查、综合性隐患排查、专业性隐患排查、节假日及季节性隐患排查、专家诊断性检查和公司各级负责人履职检查等。

其中专业性隐患排查包括工艺、设备、电气、自控仪表、建筑结构、消防、公用及辅助工程等。

公司的排查组织级别,包括公司级、部门级、车间级、岗位级。

7.2.2排查要求

隐患排查应做到全面覆盖、责任到人,日常巡查和专业排查相结合,定期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专业排查与综合排查相结合。

--生产装置和罐区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1小时,其他场所现场巡检间隔不得大于2小时;基层车间管理人员每天至少一次对装置现场进行相关专业隐患排查;

--综合性隐患排查公司级至少每月组织一次,由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设备、安全、电气仪表专业人员等组成;车间级至少每2周组织一次,由车间主任、班组长参加。

--专业性隐患排查由工艺、设备、电气、仪表等专业技术人员或相关部门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

--季节性隐患排查应根据季节性特点及本单位的生产实际,至少每季度开展一次,公司综合检查小组成员参加。

a)春季以防雷、防静电、防解冻泄漏为重点;

b)夏季以防雷暴、防设备容器高温超压、防台风、防洪、防暑降温为重点;

c)秋季以防雷暴、防火、防静电、防凝保温为重点;

d)冬季以防火、防爆、防雪、防冻防凝、防滑、防静电为重点。

--节假日隐患排查应在重大活动及节假日前进行一次隐患排查,公司综合检查小组成员参加。

节假日检查主要是指在重大活动和节假日前,对装置生产是否存在异常状况和隐患、备用设备状态、备品备件、生产及应急物资储备、保运力量安排、企业保卫、应急工作等进行的检查,特别是要对节日期间干部带班值班、机电仪保运及紧急抢修力量安排、备件及各类物资储备和应急工作进行重点检查。

当发生以下情形之一,应及时组织进行相关专业隐患排查:

--颁布实施有关新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或原有适用法律法规、标准规范重新修订的;

--组织机构和人员发生重大调整的;

--装置工艺、设备、电气、仪表、公用工程或操作参数发生重大改变的;

--外部安全生产环境发生重大变化;

--发生事故或对事故、事件有新的认识;

--气候条件发生大的变化或预报可能发生重大自然灾害。

7.2.3组织实施

公司每年年初制定隐患排查计划,内容包括排查时间、排查项目、排查类型、排查目的、排查要求、检查范围、组织级别等。

相关部门和单位对照隐患排查清单,采取相应的排查方式,按照风险分级管控级别,组织各层级的部门和单位进行隐患排查。

按照隐患排查治理要求,各级人员在参加隐患排查时,按照隐患排查表内容进行排查,并填写现场管理隐患排查台账(参见附录3)和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参见附录4)。

7.3隐患治理

7.3.1隐患治理要求

隐患治理实行分级治理、分类实施的原则。

主要包括岗位纠正、班组治理、车间治理、部门治理、公司治理等。

重大隐患由公司级负责组织整改;一般隐患由隐患所在单位负责组织整改。

隐患治理应做到方法科学、资金到位、治理及时有效、责任到人、按时完成。

能立即整改的隐患必须立即整改,无法立即整改的隐患,治理前要研究制定防范措施,落实监控责任,防止隐患发展为事故。

7.3.2事故隐患治理流程

事故隐患治理流程包括:

通报隐患信息、下发隐患整改通知、实施隐患治理、治理情况反馈、验收等环节。

隐患排查结束后,将隐患名称、存在位置、不符合状况、隐患等级、治理期限及治理措施要求等信息向从业人员进行通报。

隐患排查组织部门下发隐患整改通知书,应对隐患整改责任单位、措施建议、完成期限等提出要求。

隐患存在单位在实施隐患治理前应当对隐患存在的原因进行分析,并制定可靠的治理措施。

隐患整改通知下发部门对隐患整改效果组织验收。

7.3.3一般隐患治理

由各级(公司、车间、班组等)负责人或者有关人员负责组织整改。

能够立即整改的隐患应立即组织整改,整改情况要安排专人进行确认;难以立即排除的应及时进行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并限期整改。

7.3.2重大隐患治理

应编制隐患评估报告书,评估报告书应包括隐患的类别、影响范围和风险程度以及对隐患的监控措施、治理方式、治理期限的建议等内容。

应根据评估报告书制定重大隐患治理方案报告给桓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治理方案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治理的目标和任务;

采取的方法和措施;

经费和物资的落实;

负责治理的机构和人员;

治理的时限和要求;

防止整改期间发生事故的安全措施。

7.3.5隐患治理验收

隐患治理完成后,应根据隐患级别组织相关人员对治理情况进行验收,实现闭环管理。

建立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参见附件3;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参见附件4。

重大隐患治理工作结束后,由公司组织相关部门、车间、人员进行复查评估,并将治理结果向桓台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报告。

8持续改进

8.1评审

公司定期和适时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运行情况进行评审,以确保其持续适宜性和有效性。

评审应包括体系改进的可能性和对体系进行修改的需求。

评审每年应不少于一次,当发生更新时应及时组织评审。

并保存评审记录。

8.2更新

公司应根据以下情况对隐患排查治理体系的影响,及时更新隐患排查治理的范围、隐患等级和类别、隐患信息等内容,主要包括:

--法律法规及标准规程变化或更新;

--政府规范性文件提出新要求;

--公司组织机构及安全管理机制发生变化;

--公司生产工艺发生变化、设备设施增减、使用原辅材料变化等;

--公司管理层提出更高要求;

--事故事件、紧急情况或应急预案演练结果反馈的需求;

--其它情形出现应当进行评审。

8.3沟通

公司应建立不同职能和层级间的内部沟通和用于与相关方的外部沟通机制,及时有效传递隐患信息,提高隐患排查治理的效果和效率。

公司应识别内部各级人员隐患排查治理相关培训需求,并纳入企业培训计划,组织相关培训。

不断增强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能力,使其熟悉、掌握隐患排查的方法,消除各类隐患,有效控制岗位风险,减少和杜绝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保证安全生产。

附录

附件1: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附件2: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附件3:

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附件4:

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附件5:

术语与定义

附件1生产现场类隐患排查治理清单

风险点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日常检查

专业性检查

综合性(专业)检查

……

编号

类型

名称

风险点等级

责任单位

作业步骤

(检查项目)

危险源或潜在事件

(标准)

管控

措施

名称(示例巡检)

名称(示例交接班)

名称

名称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示例:

每周/车间级)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示例:

每天/岗位级)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序号

名称

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

1

(工程技术)

(√)

(√)

(管理措施)

(√)

(√)

(培训教育)

(√)

(√)

(个体防护)

(√)

(√)

(应急处置)

(√)

(√)

2

3

..

..

.....

附件2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综合性检查

专业性检查

......

......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名称

排查周期/

组织级别(示例:

每月/公司级)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示例:

每2周/车间级)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

级别

排查

周期/组织

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

级别

排查周期/组织

级别

(教育培训)

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接受培训,按规定取证,取证后按规定进行再培训教育,培训教育学时够。

(√)

(√)

生产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具备与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向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

按规定取证,证件有效,证件与实际岗位相符、证件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要求。

(√)

(√)

开展日常教育、“三级”教育、“四新”教育、转岗、重新上岗等安全培训教育,安全培训教育规定时间或内容符合要求。

(√)

(√)

.......

附件3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治理台账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计划过程

排查过程

整改过程

验收过程

附件1:

现场管理类隐患排查清单内容

排查类型

排查周期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排查结果

隐患描述

隐患级别

排查人

排查时间

形成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

资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人

验收情况

排查项目:

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

排查类型:

公司级、车间级、日常巡检等内容。

A

A

附件4基础管理类隐患排查台账

计划过程

排查过程

整改过程

验收过程

序号

排查项目

排查内容与排查标准

排查类型

排查周期

责任单位

责任人

排查结果

隐患描述

隐患级别

排查人

排查时间

形成原因分析

整改措施

整改责任单位

整改责任人

整改期限

资金额

验收时间

验收人

验收情况

....

....

....

......

排查项目:

作业活动或设备设施。

排查类型:

公司级、车间级、日常巡检等内容。

附件5术语与定义

1、事故隐患

企业违反安全生产、职业卫生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规程和管理制度的规定,或者因其他因素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存在可能导致事故发生或导致事故后果扩大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管理上的缺陷。

2、隐患排查

企业组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工程技术人员、岗位员工以及其他相关人员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管理制度,采取一定的方式和方法,对照风险分级管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情况,对本单位的事故隐患进行排查的工作过程。

3、隐患治理

消除或控制隐患的活动或过程。

4、隐患信息

包括隐患名称、位置、状态描述、可能导致后果及其严重程度、治理目标、治理措施、职责划分、治理期限等信息的总称。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经管营销 > 财务管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