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理违反的规章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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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违反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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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违反的规章制度
篇一:
护理管理制度
护理部会议制度
(一)全院护士大会:
由护理部组织,每年1次,总结年度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布置下一步工作计划。
(二)护士长会议:
由护理部组织,每月一次,分析总结护理质量达标情况及存在的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布置下月工作重点。
(三)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会议:
由护理部组织,每月一次,分析护理质量存在问题,持续质量改进。
(四)护理部工作会议:
每周一次,小结本周工作,制定下周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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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
一、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在主管院长和护理部主任直接领导下进行工作。
二、及时传达上级有关文件或通知。
三、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工作会议,分析护理质量现状,提出改进措施,确保护理质量持续改进。
总结一个月的工作,并对下月工作进行安排。
四、护理质量管理委员会以定期、不定期的方式对各科室护理质量进行督查。
五、每月在护士长会议上,通报质控结果,部署下月质控工作重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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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查房、会诊、病例讨论制度
一、护理查房制度
(一)护理部查房:
由护理部组织,每月1次,检查各病区护理工作完成情况及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实际解决病区护理管理问题。
(二)科室查房:
科护士长每月组织一次护理业务查房,实行各科依次组织;科室每月组织二次护理业务查房。
专人负责,积极准备资料,有记录。
(三)教学查房:
每月1次,针对典型病例的护理问题进行讨论分析,并记录。
(四)一般情况下除值班人员外,护理人员均参加。
二、会诊制度
(一)科内会诊,凡遇复杂护理问题,由负责护士或护士长提出,科内组织护理会诊,有记录。
(二)科间会诊,遇疑难重危病症,立即申请相应科室会诊,由护士长或主管护士及以上职称者写会诊申请单。
被请科室,必须随叫随到。
派有经验的主管护师及以上职称者会诊,填写会诊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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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院内会诊,由科护士长或护士长提出并主持,邀请有关人员会诊时,护理部有人参加。
(四)会诊要充分讨论,发生异议时,主持人决定会诊意见和护理方案。
最后主持人进行总结。
三、病例讨论制度
(一)凡遇疑难重危病例、新开展项目、新技术时,要进行病例讨论。
(二)专人负责,资料齐全,详细记录讨论结果。
(三)主持人要进行最后总结。
(四)护士长要参加医疗病例讨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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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士长行政夜查房制度
一、由科、病区护士长组成夜查人员,值班时间由护理部统一安排。
在夜查房期间,行使护理部的职权,协助处理护理工作中重大、突发事件,及时向相关科室和护理部请示、报告,保证全院各项护理工作的正常运作。
二、按护理部的要求巡视病区,对规定检查的病区进行护理质量评价。
三、做好夜间护理质量控制工作,如有大型抢救,要亲临现场协助院领导组织、指挥,并参加抢救。
四、值班护士长于当日下午五时前到护理部取查房相关资料,次日上班时向护理部提交值班记录,并做口头汇报。
五、将护士长夜间行政查房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优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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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
护理工作管理制度
护理工作管理制度(1)
十一、护理排班制度
排班是预先对某段时间的工作所做的安排,护士长至少应在排班实施前一星期公布,以便护士做好安排,确保护理工作的正常有序进行。
1、排班原则
①以病人护理需要为中心,保证护理质量
②能级对应,合理比例,确保工作效率
③以岗设人,弹性排班,紧急情况适当调整
④公平公正,尽量满足护理人员的学习时间及特殊需要
2、排班要求
①由护士长根据病人情况,工作需要进行科学排班。
②护士严格履行职责,坚守岗位,完成医院规定工作时间,所有休假、欠休、补休应体现在排班本上,公休假、探亲假原则上不能跨年。
③任何人不得擅自更改班次,如需调整,必须由护士长更改。
排班生效后原则上不能更改,所有排班更改只能在周一至周五,至少需要在24小时前提出。
换班人员应对换班全过程负责(换班者应找与自己工作能力相等或较高,工龄相同且愿意换班者)。
④请求安排休息日(调休或工休)需在排班生效前提出。
原则上不予以连续调休,连续调休期间不享受周休。
⑤遇到周末或节假日护士长应在常规排班的基础上安排主管护师(或高年资护师)作为加强力量,以确保护理安全。
⑥节假日期间排班表应按规定提前上交护理部。
3、夜班制度
①凡被医院聘用的护士,在取得护士执业资格证书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独立上岗,并按规定参加夜班工作,夜
班天数、工作情况与考核、评优、晋升挂钩。
②护理人员夜班天数(坐班)原则上规定:
39岁以下≥90天/年;40~44岁≥50天/年;45~49岁≥30天/年,45岁以下护士长每年值夜班数≥12个。
科室可根据病区人员情况自行调剂。
③原则上50岁以上的护理人员不值夜班(不包括睡班),特殊情况,按院部及有关规定要求(如哺乳期10个月、妊娠7个月以上不值夜班)。
④因身体状况不能胜任夜班的,须持有医生证明并附病历检查报告单、个人申请报告,护理部组织专科专家会诊,根据会诊意见由科室、护理部商议后报院部审批后决定。
十二、护理人员请假制度
1、病假凭本院有效疾病诊断证明。
院外病假条只认定住院治疗疾病证明书。
2、各类休假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经护士长签字报护理部批准后,按人事科有关规定办理。
3、护士长休假或外出,应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由护理部主任签字,经分管院长批准后,按人事科有关规定办理。
4、护士有病或有事,非紧急病、事假需本人亲自来医院请假,经护士长同意办理请假手续,不准电话请假。
5、因病等原因不能上班,至少提前1小时通知护士长,开具假条,未经请假未来上班者按旷工处理。
6、上班时间离岗要请假,一般不超过30分钟,超过者按半天补休计算。
十三、护理人员管理奖惩制度
(一)奖励制度凡属下列情况者可酌情分别给予口头表扬、通报表扬及奖金激励等。
1、助人为乐,社会上受到好评,为医院赢得荣誉。
2、及时发现问题,有效杜绝了差错、事故、并发症及护理缺陷等发生。
3、服务态度好,医德高尚,经常受到患者、家属、周围同事及领导的好评。
4、全年全勤,年上夜班超过规定数超过110天(睡班除外)。
5、全年护理质量及服务质量考核均达标,无重大差错,质控分数前三名。
6、在管理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护士长。
7、临床护理优秀带教老师。
8、在市级以上单位活动中,团队精神好,为医院赢得荣誉者。
(二)惩戒制度凡属下列情况者,经护理部综合评议,给予通报批评或酌情扣发科室或当事人一定的劳务费。
1、违反医德行为规范和护士行为规范。
2、违反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3、在进行护理操作过程中违反操作规程。
4、由于工作疏忽,责任心不强,发生护理差错、纠纷、护理并发症及发生上述情况后隐瞒不报。
5、不服从护理部工作安排,不遵守请假制度,违反劳动纪律。
6、在护理部组织的月检查,季检查、夜查房及平时质控检查中被发现问题者。
十四、护理告知制度
履行告知义务是尊重患者权利的需要,是维护患者知情同意权的重要方式,也是护理人员自我保护的需要,能充分体现对患者的人文关怀,有利于促进和谐的医患关系,取得患者的理解与配合,保证护理过程的安全、顺利。
1、入院告知要介绍环境、设施、人员。
2、告知住院须知,医院规章制度,如陪护探视制度、作息制度、病房要求、呼叫系统的使用等。
3、住院安全告知,告知患者妥善保管好贵重物品,防止意外伤害,不私自离开医院。
告知婴幼儿、老年患者、精神障碍者护理的注意事项,告知后应签字保存。
4、执行各项护理操作前向患者告知,操作的名称、目的、必要性、主要的程序步骤;操作中可能出现的不适、创伤性,应承担的风险,操作后注意事项等。
5、各种检查、化验前要告知患者检查的目的,注意事项,请患者配合。
6、以出院指导的形式告知患者出院后疾病康复知识、正确用药方法、饮食、休息要求、功能锻炼方式、复诊时间、电话等。
十五、患者的隐私保护制度
1、护理人员执行护理的治疗过程中,应关心,爱护、尊重保护患者的隐私权。
对患者就诊内容不得向他人泄露。
2、对病历研讨、会诊应谨慎处理,与病人治疗无直接关系的人员必须征得患者同意才能在场等。
3、门诊室做到一医一患,病人在导诊台排号,导诊护士做好病人疏导工作,避免患者拥堵在医生周围。
4、急诊和抢救室设置隔帘,确保患者在抢救过程中的隐私不被窥探。
5、护理人员在实施治疗和护理过程中,凡涉及到患者的言语有可能造成患者不良情绪的,避免在患者面前谈论,以及在其他人前或公共场所谈论,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患者的隐私和医密,以避免造成对患者不必要的伤害。
6、对于涉及隐私保护的住院患者,不宜在病房床头卡片和住院一览表中体现,避免泄露患者病情。
7、不得歧视患者,病人患有有损个人名誉等疾病时需要向患者和家属告知病情时,应使用规范性语言特别要讲究语言艺术与技巧。
十六、护理投诉管理制度
1、凡是护理工作中,因服务态度、服务质量及自身原因等而引起的病人或家属不满并以书面或口头方式反映到护理部或有关部门转回护理部的意见,均属护理投诉。
2、接待投诉人员要认真倾听投诉者意见。
耐心做好解释安抚工作,尽力帮助投诉者解决实际问题。
3、护理部设有护理投诉专项记录本,记录投诉事件的发生原因、调查分析和处理经过及整改措施。
4、护理部主任和护士长接到投诉后,及时反馈,并调查核实。
科室应认真分析事发原因,总结经验,接受教训,提出整改措施。
5、投诉经核实后,护理部可根据事件情节严重程度,向护士长提出整改管理流程和措施要求和建议,要求护士长和当事人
向投诉病人诚意道歉,取得病人的谅解。
对当事人批评教育或书面检查处理,因护理人员违反操作规
程给病人造成损害情节严重者,按医院规定处理。
6、护理部每月在全院护士长会上总结、分析、并制定相应措施,对全年无护理投诉的科室给予表扬。
十七、分级护理制度
(一)分级护理原则
第一条确定患者的护理级别,应当以患者病情、身体状况和生活自理能力为依据,并根据患者的情况变化进行动态调整。
第二条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特级护理:
(1)病情危重,随时发生病情变化需要进行抢救的患者;
(2)重症监护患者;
(3)各种复杂或者大手术后的患者;
(4)严重外伤和大面积烧伤的患者;
(5)使用呼吸机辅助呼吸,需要严密监护病情的患者;
(6)实施连续性肾脏替代治疗(cRRT),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的患者;
(7)其他有生命危险,需要严密监护生命体征的患者。
第三条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一级护理:
(1)病情趋向稳定的重症患者;
(2)手术后或者治疗期间需要严格卧床的患者;
(3)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的患者;
(4)生活部分自理,病情随时可能发生变化的患者。
第四条具备以下情况的患者,可以确定为二级护理:
篇三:
第一篇:
规章制度,护士工作的行为准则
第一篇
规章制度,护士工作的行为准则
制度,也称规章制度,是团体为了维护正常的工作、学习、生活的秩序,保证国家各项政策的顺利执行和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依照法律、法规、政策等制定的具有法规性或指导性与约束力的文档,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规范的总称。
简而言之,制度就是要求大家共同遵守的办事规程或行动准则。
制度一经颁布,就对某一岗位上的或从事某项工作的人员有约束作用,是他们行动的准则和依据。
为了保证医疗护理工作的正常进行,保障医疗护理安全,医疗机构也制定了包括查对制度、医嘱执行制度等核心制度在内的各种规章制度。
如果制度制定不完善或有制度但执行不力,就会出现各类不良事件。
本篇收录的案例无一不是由于制度缺陷或执行不力而发生,这些教训,甚至是血的教训,警示着、刺痛着我们。
制度是医疗安全的重要保证,医务人员应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为患者建立一个安全的港湾。
1-1违规下床出意外
患者洪某,男,60岁,左肺癌行肺叶切除术后并发呼吸道感染,入住Icu(重症监护病房)4天,拔除导尿管后在床上解不出小便,责任护士小张耐心解释,他却执意要下床到卫生间排便,小张与家属(探视时)只好将洪某从床上扶起,搀扶着向卫生间走去,刚一出门走到走廊,洪某就再也没有力气走下去了,当时面色苍白、唇指发绀,直往地下倒去,医师、科主任、护士长很快到现场进行急救,但已无回天之力,抢救无效。
事后死亡讨论:
患者为高龄,卧床,术后体弱,起床体位改变时机体的调节功能差,发生了体位性低血压,从而导致心脑及重要脏器缺血缺氧,发生意外。
【评析】
(一)事件发生原因
1.护士没有严格遵守术后老年危重患者的护理常规和原则。
虽然洪某的责任护士小张知道患者不宜下床,但是她没有严格按相关规定执行,可能与她没有意识到患者下床可能会导致的严重后果有关。
2.护士的专科知识掌握不牢固,对患者的病情缺乏全面、动态认识,对各种并发症缺乏预见性思考。
3.护患之间沟通无效,尽管护士小张向其解释不宜下床,但是患者的遵医行为差,这可能与护士讲解的知识不全面有关,以致患者权衡利弊。
(二)如何避免与防范
1.护理管理者应根据工作的要求科学制定并逐步完善科室护理工作制度、常规和原则,定期组织护士学习,并要求大家在工作中严格遵照执行。
2.加强护士专科知识学习,要求其动态掌握患者的病情、主要治疗和护理要点及注意事项,工作中加强与患者及家属之间的沟通,增加其依从性。
(三)应该这样做
1.护士应该在术前训练患者床上排便,并向其讲解其必要性性和重要性。
2.患者执意要下床时,护士应该再次耐心解释,并利用探视时间向家属解释下床可能带来的严重后果,然后请家属协助劝解患者床上排尿,必要时将患者的需求告知医师,让医师评估后作出合理决定。
3.患者发生意外后,护士应竭尽全力配合医师抢救,并认真作好记录。
4.事件发生后,做好家属的安抚工作,让其平静地度过失去亲人的悲痛期。
1-2患者的意愿勿盲从
患者杨某,女,40岁,诊断:
舌癌。
由于家庭经济拮据,拒绝使用留置针而坚持要用头皮针,输液过程中用正在输液的手吃饭导致化疗药物外渗,护士及时进行了局部处理,并准备用冰袋对肿胀部位进行冰敷,但患者因为有风湿病拒绝了冰敷,护士就未再做其他处理。
最后输液部位皮肤坏死,家属要求赔偿。
【评析】
(一)事件发生原因
1.预见性护理不足。
用头皮针输注化疗药物,有可能出现药液的渗漏,应高度警惕,输液过程中应加强巡视。
2.护士知情告知不够。
护士具有专业知识,化疗药物渗入皮下会发生什么状况,护士是明白的,在采取措施遭到患者拒绝时,没有将其后果与严重性告知患者。
3.不良事件发生后,护士没有采取患者能接受的正确有效的处理措施。
(二)如何避免与防范
在医疗活动中,患者有独立的、自愿的决定权利,护士应尊重患者自己做出的决定。
但是,由于患者对医疗风险的评估的缺陷,往往对可能的医疗风险缺乏足够的认识。
因此医护人员要充分告知患者各种医疗选择的利弊,详细告知相关知识,以利于患者权衡后作出对自己身心健康最有益、风险最低的选择。
(三)应该这样做
1.在患者拒绝使用留置针时,护士应向患者及家属解释清楚药物外渗的严重不良后果,取得患者及家属的知情同意,并签署”知情同意书”。
2.当患者拒绝使用留置针坚持用头皮针进行化疗药物的输注时,护士应当尽量选择粗、直、避开关节及静脉窦和其他特殊部位的血管
进行穿刺。
3.充分考虑患者进餐行为对输液部位的影响,尽量避免在患者用餐的手进行穿刺,穿刺成功后使用必要的固定设备,提醒患者输液部位尽量制动。
4.再次详细解释化疗药物为毒性药物,如果发生外渗会引起严重的不良后果,并加强巡视。
5.一旦发现外渗应立即进行局部封闭处理、冰敷至少24小时后;采用硫酸镁湿敷或肝素钠乳膏涂擦外渗部位。
若持续红肿并伴皮肤温度增高,行红外线、紫外线等照射促进药物吸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