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干部安全培训教材.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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村干部安全培训教材
提高安全意识,落实安全责任
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村干部安全培训讲稿)
目的:
提高村干部对安全生产工作的认识,明确安全管理职责,了解安全管理常识,加强安全管理责任,落实安全管理措施,确保一方平安稳定。
内容:
第一节安全生产概述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第三节村级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第四节村级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要求
第五节怎样开展村级安全检查
第六节安全常识
第一节安全生产概述
一、什么是安全?
安全是指无物质危险和精神恐慌而使人员处于自由状态。
没有危险因素的劳动条件以保证人们从事劳动过程中不发生人身或设备事故。
指系统中的一种品质,在完成给定条件的功能时,产生的事故损失达到人们可以接受的水平。
二、什么是安全生产?
所谓“安全生产”,就是指在生产经营活动中,为避免发生造成人员伤害和财产损失的事故而采取相应的事故预防和控制措施,以保证从业人员的人身安全,保证生产经营活动得以顺利进行的相关活动。
广义的“安全生产”概念,不仅包括各种产品的生产活动,也包括各类工程建设和商业、娱乐业以及其他服务业的经营活动,还包括交通安全、食品药品安全、学校安全、消防安全(森林防火)、自然灾害等等。
三、什么是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管理就是针对人们在生产经营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运用有效的资源,发挥人们的智慧,通过人们的努力,进行有关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等活动,实现生产过程中人与机器设备、物料环境的和谐,达到安全生产的目标。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市场主体以赢利为目的,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努力追求利润的最大化,这当然是无可非议的。
但生产经营主体追求自身利益的最大化,绝不能以牺牲从业人员甚至公众的生命安全为代价。
事实上,如果不注重安全生产,一旦发生事故,不但给他人的生命财产造成损害,生产经营者自身也会遭受损失,甚至会受到难以弥补的重大损失,生产经营活动不能正常进行,甚至因此破产,还谈什么利益的最大化?
因此,保证生产安全,首先是生产经营单位自身的责任,既是对社会负责,也是对生产经营者自身利益负责。
同时,国家作为社会公共利益的维护者,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为了全体社会成员的共同利益,也必须运用国家权力,对安全生产实施有效的监督管理。
四、什么叫安全培训?
所谓安全培训,一般是指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技能和整体素质,以达到安全生产目的而进行的职业教育和训练。
从广义上讲,还包括对领导干部、安监人员及全社会人员安全知识的普及教育。
安全培训是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一项十分重要的内容,它是提高全体劳动者安全生产素质的一项重要手段。
根据培训内容的不同,可分为:
1、安全生产思想培训。
主要包括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培训、法制培训、典型经验及事故案例培训。
通过学习方针、政策,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的认识,使其在日常工作中坚定地树立“安全第一”的思想,正确处理好安全与生产的关系,确保安全生产。
通过安全生产法制培训,使各级领导和全体职工了解和懂得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
使生产经营单位各级领导能够依法组织经营管理,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使全体职工依法进行安全生产,依法保护自身安全与健康权益。
通过典型经验和事故案例培训,可以使人们了解安全生产对企业发展、个人和家庭幸福的促进作用;发生事故对企业、对个人、对家庭带来的巨大损失和不幸。
从而坚定安全生产的信念。
2、安全生产知识培训。
主要包括一般生产技术知识培训、一般安全技术知识培训和专业安全技术知识培训。
就是说,通过培训,提高生产技能,防止误操作;掌握一般职工必须具备的、最起码的安全技术知识,以适应对工厂危险因素的识别、预防和处理;而对于特殊工种的工人,则要进一步掌握专门的安全技术知识,防止受特殊危险因素的危害。
3、安全管理理论和方法的培训。
通过培训提高各级管理人员的安全管理水平。
总结以往安全管理的经验,推广现代安全管理方法的应用。
五、党的安全生产方针
新时期,党的安全生产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安全第一”,就是要始终把安全特别是从业人员和其他人员的人身安全放在首要位置,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
“预防为主”,就是对安全生产的管理要做到谋事在先,对可能造成伤害事故的安全隐患要采取有效的事前控制措施,防范于未然,千方百计预防事故的发生;而不是将重点放在事故发生后的抢救、调查、找原因、追责任、堵漏洞等。
“综合治理”,就是要统筹兼顾,各级各部门齐抓共管,各行各业全面推进,落实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消除安全隐患等,达到防范事故发生的目的。
六、安全生产形势
2003年以来事故总量开始下降,反映安全发展水平、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指标体系的4项相对指标,即亿元国内生产总值生产安全事故死亡率、工矿商贸企业10万就业人员事故死亡率、道路交通万车死亡率和煤炭百万吨死亡率,均有相当幅度的下降。
煤矿安全状况得到改善,事故逐年下降,2006年下降幅度较大。
道路交通等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得到加强,取得了明显成效。
2006年以来重特大事故明显减少。
事故总量和死亡人数持续明显下降。
但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工作任务艰巨繁重。
一是事故总量居高不下。
据国家安监总局调度统计,2010年全国发生各类事故363383起,死亡79552人。
但实际死亡人数大大高于统计数字。
二是经济损失巨大。
全国每年安全事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高达3000亿元左右,约占全国GDP的2个百分点,这还不算间接的经济损失,全国人民辛辛苦苦,才让GDP上升了8—9个百分点,结果安全事故一发生,2个百分点就没有了,我县的一些小型企业,一旦发生了安全事故就举步维艰,频临倒闭,有的是倾家荡产,到处借款。
三是职业危害严重。
据统计,我国尘肺病总人数高达55万人,每年新发生尘肺患者1万例以上,全国有50多万个矿存在不同程度的职业危害,实际接触粉尘、毒物和噪声等职业危害的从业人员达2500万人以上。
实际情况应该是远不如此,我县的绝大部分生产经营场所都存在职业危害,只是没有去检查和鉴定。
四是安全隐患突出。
目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快速发展的阶段,由于粗放型号的发展方式尚未得到根本扭转,社会管理落后于经济发展的局面尚未得到根本改变,必然带来大量的安全问题,我国仍然处于安全事故多发、高发、易发的时期。
虽然经过近几年不断地排查整治,消除了一大批安全隐患,但应当看到,在一些地方、一些单位,已经排查出来的隐患,尚未得到治理;已经治理的隐患,由于工作不够彻底,还可能出现反复;新的隐患还在不断滋生,随时可能酿成安全事故。
五是安全基础仍然薄弱。
长期以来,一些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高危重点行业企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投入不足,技术装备陈旧,安全条件落后,历史欠帐较多,有的单位已经到了积重难返的地步。
加上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不强,安全管理水平不高,进一步加大了安全风险。
一些小企业、个体手工作坊更是没有安全保障,随时都可能发生安全事故。
我县安全生产工作,近年来虽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每年仍要发生多起伤亡事故,今年,已发生二起煤炭生产事故和二起民房建筑伤亡事故,共造成5人死亡,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重大损失,给社会稳定带来很大压力。
因此,现阶段我国的安全生产的突出特征,表现为总体稳定、趋于好转的发展态势与依然严峻的现状并存。
我们一方面要看到成绩,增强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信心。
另一方面更要看到差距和问题,保持清醒头脑,认清安全生产的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加紧迫感、危机感和责任感。
更加扎实认真地做好下一步工作。
七、安全生产与新农村建设的关系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国务院在新形势下为加快推进农村经济发展作出的重大决策。
目的是要把农村建设成为“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新型社会。
由此可见,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不仅是一套全新的发展理念,也是一项庞大的系统工程,需要协调推进,合力建设,把握重点,加快落实。
安全生产从更深层面阐述了科学发展,以人为本的思想理念。
以人为本,首先得以人的生命为根本,科学发展必须以安全发展为基础。
只有人的生命得到保护,发展才富于生机和活力。
温家宝总理指出:
“加强安全生产工作,是维护人民群众利益的重要举措,是保持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环节”。
从现实的层面看,注重和抓好安全生产,有利于协调各个群体的利益,有利于确保人民群众共享发展的成果。
一个地方如果经常发生安全事故,将会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造成巨大的损失,一些受害的家庭也将因此而陷入贫困,必将给“生活宽裕、乡风文明”工作的落实带来深远的影响,使农村的发展缺乏平衡性。
因此,加强安全生产,抓好安全工作,对加快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是一项须从规划时着手、落实中强化的基础性工作。
各级组织都必须把安全生产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与加快农村产业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建设共同落实、协调推进,用完善的安全生产保障机制,推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工作协调、健康发展。
第二节我国现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体系
一、法律法规体系
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是指保障劳动者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安全与健康的全部法律法规的总称。
目前,我国涉及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包括以下几个层次的内容: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发布的宪法和法律:
《宪法》、《安全生产法》、《劳动法》、《消防法》、《刑法》、《职业病防治法》等。
2、国务院制定和发布的行政法规: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使用有毒物品作业场所劳动保护条例》、《工伤保险条例》等。
3、省、自治区、直辖市以及较大的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和发布的地方性法规: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
4、国务院各部委制定的规章;国家安监总局从2005年开始,相继出台了《劳动防护用品监督管理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安全培训规定》、《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建设项目安全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暂行规定》等37个规定。
5、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
《劳动安全卫生标准》、《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等。
二、立法的目的
1、保障劳动者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最根本的目的),保护国家财产安全。
它是我们党和国家代表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在立法上的具体体现,也是坚持“以人为本”的安全理念在安全生产中的具体体现。
2、规范安全生产管理。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明确各级、各部门、各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及违法责任,推进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规范化、制度化。
3、提高生产力,促进经济发展。
通过立法,为劳动者提供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保障劳动者的安全与健康,从而激发劳动者的劳动积极性和创造性,提高劳动生产效率;同时,在生产过程中遵守和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防止“三违”现象,消除和减少安全事故,最大限度地提高生产效率和企业的经济效益。
4、维护社会稳定。
以法律法规的形式,协调安全生产中人与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维护生产经营的正常秩序,避免或减少伤亡事故及职业病的发生;在处理安全生产事故善后事情中,做到有法可依,有章可循,维护伤害者及其亲属的合法权益,对保持我国社会稳定有重大意义。
第三节村级组织的安全管理工作职责
一、《安全生产法》规定
《安全生产法》第六十五条: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应当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本条是关于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在安全生产方面应履行的报告义务的规定。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规定,村民委员会是村民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村民委员会办理本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调解民间纠纷,协助维护社会治安,向人民政府反映村民的意见、要求和提出建议。
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可能造成安全生产事故,不仅可能危害从业人员的安全,还可能危及周围地区居民或者村民的安全。
按照《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村民委员会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的重要任务之一,就是维护居民或者村民的合法权益。
为了维护当地居民或者村民的安全,维护社会公共利益,本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义务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如负有安全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等)报告。
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给予重视,作出相应的处理。
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有关责任人员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规定
《湖南省安全生产条例》第七条:
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其所在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劝阻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工作。
安全生产事关人民群众生命的财产安全的大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严重威胁村(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给基层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带来极大隐患,因此,安全生产属于村(居)民的公共事务。
同时鉴于村(居)民委员会是基层群众自治组织,开展工作不得强迫命令,没有强制权力。
本条例根据法律规定的村(居)民委员会职责范围,进一步明确了村(居)民委员会应当对其所在区域内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予以劝阻并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协助当地人民政府的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的事故善后工作。
三、村委会安全管理具体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政策,积极开展对村民的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培训活动。
2、建立村级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信息网络。
支部书记、村主任为本村安全管理第一责任人,并兼任村安全管理信息员,对本村安全管理负直接责任。
3、制订安全管理各项规章制度和岗位责任制,建立隐患隐患排查经理等台帐资料。
4、经常性地组织村委员会成员对本村内生产经营单位、学校和重要公共设施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排查消除安全隐患,严防事故和灾害发生。
5、对发现本辖区的非法生产经营活动和重大安全隐患,要及时报告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并做好应急处置。
6、积极协助当地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做好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排查、整治和事故善后工作。
完成乡镇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交办的各项安全管理工作。
7、应当履行的其他安全管理职责。
第四节安全管理规范化村建设要求
双峰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进一步开展创建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村(居)委会、社区活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双安委发〔2011〕11号)文件明确规定,安全管理规范化建设示范村(居)委会、社区要达到如下要求:
一、基础建设
1、村(居)委会、社区成立安全管理委员会,明确一名以上兼职安全管理人员,村(居)民小组有安全信息联络员,工作职责明确。
2、安全生产委员会有正式挂牌的固定办公场所,电话、文件柜、桌凳等硬件设施完善
3、村(居)委会、社区全面开展安全自治、安全自律、安全自我教育活动,全面实施安全管理防火、防盗、防毒、防事故“四防”;将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村(居)委会、社区自治章程,乡镇(经开新区)对村(居)委会、社区的安全管理实行目标管理考核,实行安全管理一票否决制。
4、制定安全工作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应急救援机制,配备必要的救援装备,有效实施抢险救援工作。
5、成立义务安全巡查队伍,定期开展安全巡逻检查;组织村(居)民防火、扑火,防盗、反盗,防毒、反毒。
6、建立健全安全隐患排查、安全事故报告、安全宣传教育等各项规章制度,并确保各项制度有效落实。
二、宣传教育
1、设置安全橱窗或宣传墙报,并及时更新内容;村(居)民小组张贴安全标语,辖区内企业设置安全宣传栏。
2、制订安全文明公约,普及安全常识,安全知识宣传挂图、手册发放到户。
3、积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月”等安全生产宣传教育主题活动,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组织辖区内村(居)民、企业员工和在校学生学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有关安全知识,全面提高辖区内村(居)民的安全观念和安全意识。
4、加强对辖区内中小学生、学龄前儿童及家长的安全教育,提高学生及家长的安全意识和防灾避险能力。
5、在辖区内矿山、车站、码头、集贸市场、重点路段等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或标语。
6、村(居)民安全意识高,自觉抵制不安全行为,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安全违法行为及时举报。
三、日常安全管理
1、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宣传教育,村(居)民交通安全意识较强,无证驾驶、酒后驾车和农用车载客等违法违规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机动车(包括摩托车)和驾驶员管理台帐,辖区内机动车上牌率达到100%,驾驶员、车主按时年审年检率达100%;加强对乡村公路的管理和养护,路面通行条件较好,危险路段设置警示标志;配合做好事故发生后的维稳工作。
2、农村用电规范有序,农户全部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工持证上岗,电气(力)设备的安装和修理由有资质的电工负责;必要的临时用电须经批准实施,无私拉乱接和窃电行为。
3、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防止用电过载、电线短路、家庭用气不当(液化气等)引发火灾。
4、普及森林防火知识,组建森林防火联防队(可与义务安全巡查队重叠),加强对重点林区日常巡查,春节、清明节等重点时段加强巡查监控,严禁无防护准备的野外用火,一旦发生森林火灾及时报告并积极组织扑救。
5、加强农村私人建房安全管理。
农村私人建设实行规范设计,推广统一图集,实行有证施工,强化施工质量及现场安全管理。
6、消除其他安全隐患,提高村民自保能力。
四、生产安全监管
1、配合、支持有关职能部门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依法实施安全监管。
2、在职权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
3、配合相关部门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违规行为和各类事故。
4、落实分级监控,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辖区内职能范围内重大安全隐患和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管理。
5、发现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非法生产经营等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向上级及有关部门举报。
五、安全效果
辖区内连续3年无死亡安全事故(包括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学生意外伤亡事故)、重大中毒事故、重大火灾事故、重大经济损失事故以及其它安全责任事故。
六、工作目标
通过示范创建,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普及安全生产常识,村(居)委会、社区杜绝较大安全事故,减少一般安全事故。
同时,通过以点带面、以面促点、点面互动,形成全面推进的良性互动工作格局,努力实现“安全意识强化到基层、安全责任强化到基层、安全投入强化到基层、安全监管强化到基层、安全事故遏制在基层”的工作目标。
第五节怎样开展村级安全检查
一、安全检查的概念
安全检查是依据党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以及企业的规章制度,通过查领导、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和查隐患,对企业安全生产状况做出正确评价,督促企业及被检查单位做好安全工作。
二、村级安全检查内容
1、查辖区内公共设施的安全隐患:
学校、公路、桥梁、山塘、水库、电气设施及线路等
2、查自然灾害隐患:
遭遇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可能发生自然灾害的地段(点)监控。
3、查民房建筑安全隐患:
电气线路、设施是否规范,脚手架是否牢固,吊装用具是否可靠等。
4、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隐患:
就是深入生产作业现场,查企业管理上的漏洞,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
一查规章制度。
企业应建立以下规章制度:
(1)岗位责任制:
包括经理(厂、矿长)、分管负责人、车间主任、班组长、岗位员工的安全生产职责。
(2)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包括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制度;安全生产检查与隐患排查整治制度;重大危险源监制度;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制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与奖惩制度等。
(3)操作规程:
每台机械设备都应有相应的操作规程。
二查安全设施。
企业应完善以下安全防护设施:
(1)传动装置应有防护罩(皮带、齿轮、链条、传动轴、联轴器、飞轮、电锯等)。
(2)高于2米以上的平台应设置操作台、有栏杆、扶手、围板等,水池、洞口应有盖板。
(3)易燃易爆场所应有消防器材(配电室、仓库及易燃易爆材料放置等处)。
(4)产生粉尘、有害气体的机械设备应尽量采用自动加料、卸料装置,并有吸入、净化和排放装置。
三查警示标志。
企业应当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场所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包括配电室、仓库、易燃易爆物资储存场所、锅炉房、机械设备附近等容易引发事故的场所。
四查防护用品。
企业应为从业人员发放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
如常用的工作服、口罩、手套、胶鞋等;电工用的绝缘用具:
绝缘钳、绝缘起子、绝缘套鞋、绝缘手套、验电笔等;有毒有害气体场所的防毒口罩等。
五查现场管理。
企业应当加强现场安全管理,做到:
材料配件、成品(半成品)堆放整齐,不得过高;杂物及工业垃圾及时清理,保持安全通道畅通;作业地面平整卫生,不存油污水渍;作业地点照明亮度适当,应避免产生眩目光。
5、火灾隐患排查和森林防火检查。
包括公共场所、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场所电气线路情况,使用火源情况,野外用火情况检查。
6、其它需要检查的地方。
第六节安全常识
一、家庭防火
1、全家外出时,要关好所有门窗,关闭电路、燃气开关。
2、不乱扔烟火,使用家电时人不要离开;不要在床上或沙发上吸烟,尤其是在酒后或疲劳时。
3、教育小孩不玩火,将打火机等物品放在小孩够不到的地方。
4、燃放烟花爆竹时应在相对空旷安全的区域,儿童应在成人的监护下燃放。
5、室内电气线路应装套管保护,按家用电器功率配置适合的电源线和插座、开关,防止老化短路(如去年蔡和森广场影剧院火灾)。
6、发现燃气、液化气泄漏,应立即打开窗户通风、关闭气源、切不可开、关电器或使用明火。
7、夏天点蚊香时,不应靠近蚊帐、床沿、窗帘等燃物品。
8、不在家里储存汽油、酒精、香蕉水等易燃危险物品。
9、烧香烛和冥钱时,要用适当容器,并远离易燃物(如废纸、纸盒、衣物、被褥等)。
10、家具、窗帘、床单、衣物等不要靠近暖炉、炭炉,也不要把暖炉、炭炉放在门边,以免碰翻。
更不要把开着的暖炉、有火的炭炉随处移动。
11、炉具油污积聚容易失火,应经常洗抹炉具。
煤油炉燃着时切勿添加煤油,一旦失火,切勿用水去泼。
12、烹饪时锅中不要放太多食物,油和脂肪受热膨胀,溢到炉上就有失火的危险。
13、火灾中的紧急避险措施
(1)发生火灾时,迅速判断火势的来源,朝与火势趋向相反的方向逃生。
(2)不要留恋财物,尽快逃出火场。
逃生过程中,尽可能关闭你经过的所有门,以减慢火焰、烟雾蔓延的速度,不进入电梯。
(3)烟雾弥漫时,用湿毛巾或衣物捂住嘴巴和鼻子,压低身子,以免吸入浓烟和有毒气体,爬行时将手肘、膝盖紧靠地面,并沿着墙壁边缘逃生,以免逃错方向。
(4)必须经过火焰区时先弄湿衣服,或用湿棉被、毛毯裹住头和身体,并迅速通过。
(5)身上着火时,不要乱跑,应就地打滚扑压火,也可用水浇或跳入水中。
(6)楼梯被火封住时,不要盲目跳楼,要充分利用室内设施自救或等待消防人员救援。
二、用电安全常识
农村用电有十不准:
1.禁止私设电网;2.禁止私拉乱接电灯、电线、电器设备;
3.禁止用电捕鼠捕鱼;4.禁止挂钩用电;5.禁止一线一地照明;6.禁止使用不合格的导线和用电设备;7.禁止带电作业;8.禁止无证作业;9.禁止约时送电;10.禁止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