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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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

上海交通大学关于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若干规定

(2010年1月5日校教学委员会会议通过)

毕业设计(论文)是本科培养计划中的重要环节,是实现教学、科研与社会实践相结合的重要结合点。

搞好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对于提高学生的综合能力和全面素质具有重要意义,因此必须加强指导,认真组织实施。

为此特制定本规定,各院(系)应结合实际情况参照执行。

一、目的与要求

毕业设计(论文)是培养学生综合运用本学科的基本理论、专业知识和基本技能进行综合实践的基本训练,旨在提高学生独立分析与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开发创造能力。

各院(系)应按照培养计划的要求,结合学校规定,制定符合本学科特点的《院(系)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明确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应达到的质量标准,建立有效的全面质量管理制度。

各院(系)制定的《院(系)本科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管理办法》应告知本院(系)所有师生,并报教务处备案。

二、选题原则

恰当的选题是做好毕业设计(论文)的前提。

课题的选择应符合专业教学基本要求,体现教学与科学研究、技术开发、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紧密结合的原则,达到综合训练的目的。

1.课题的选择应体现中、小型为主的原则,即设计(论文)的工作量、难度要适当,应使学生在规定时间内经过努力基本能完成全部内容。



2.课题的选择要贴近社会生产生活实际,并有一定学术性。

3.原则上每位学生一个题目。

如果多位学生共同参与同一研究项目,应要求每位学生在共同协作完成项目的同时,还必须指定其独立完成的工作内容及相应的工作量。

4.综述类课题不宜作为本科毕业设计(论文)课题。

5.鼓励不同专业或不同学科之间的相互结合和交叉,鼓励基础课教师共同参与指导或联合指导毕业设计(论文)。

6.学生既可在导师提出的课题中选择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也可自主选题。

后者须由院(系)审核并配备指导教师。

 

三、过程管理

1.各专业进行毕业设计(论文)的时间不得少于12周,有条件的专业可以安排更多时间。

鼓励毕业设计(论文)工作覆盖一个学年。

2.毕业设计(论文)的管理工作以院(系)为主,由主管教学的院长(系主任)全面负责。

3.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由院(系)教学主管负责审定,院(系)教学(指导)委员会核准,报教务处备案。

毕业设计(论文)课题确定后,应本着因材施教、扬长避短的原则,让学生在导师指导下,采取自选与分配相结合的办法,确定自己的毕业设计(论文)的课题。

课题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4.院(系)应对毕业设计(论文)各个重要环节进行全过程质量监控。

尤其应重视毕业设计(论文)的开题阶段检查和中期检查。

检查过程须有文字记录并归档保存。

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应查明原因,及时改进。

中期检查后的毕业设计(论文)课题一律不再允许变更。

5.院(系)应充分重视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确保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时间、经费落到实处。

对初次担任指导工作的教师,院(系)要指派有经验的教师具体帮助指导,并定期检查他们的准备工作和指导工作。

6.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全部结束后,院(系)必须在一周内公布学生成绩。

7.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结束后,院(系)要认真进行总结。

总结内容包括:

毕业设计(论文)工作执行总体情况、工作特色、取得的成绩、存在的问题及改进措施,对学校毕业设计(论文)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院(系)须将书面总结报告报教务处备案。

8.毕业设计(论文)是一门特殊的课程,必须认真对待。

凡未经指导教师同意,学生不得擅自离校。

对在毕业设计(论文)期间违反纪律或工作极不努力的学生,应给予相应的纪律处分或停止其做毕业设计(论文),停止做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以“F”计。

9.按学籍管理条例规定,对毕业设计(论文)成绩不及格的学生,做结业处理,发放结业证书。

结业的学生应在规定时间内返校补做毕业设计(论文),并参加答辩。

毕业设计(论文)成绩合格后,换发毕业证书,授予学士学位。

10.教务处开展不定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检查,并将检查情况通报全校。

11.教务处负责编撰《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优秀毕业设计(论文)摘要集》。

四、指导教师

1.指导教师应由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富有责任心的教师担任。

可聘请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校外人员担任指导教师,但必须同时配备校内指导教师。

2.原则上,每位教师指导学生人数不超过3名;少数专业确因指导教师紧张,指导学生人数可适当增加,但不得超过5名。

指导教师一经确定,不得随意更换。

3.指导教师应在毕业设计(论文)开始前向学生下达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

指导教师必须熟悉自己所指导的课题内容,掌握有关资料,并提前做好准备工作。

4.指导教师应全面负责所指导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集中精力完成毕业设计(论文)环节的各项教育教学任务。

要保证每周至少有1次与学生直接见面。

在毕业设计(论文)全过程中,应对学生每周进行一次工作进程和质量的检查,提出指导意见和建议;每月进行一次阶段性检查,提出评价意见。

5.指导教师既要在进行过程中的关键处起指导把关作用,同时在具体细节上又要大胆放手,充分发挥学生的主动性和创造性,培养其独立工作能力。

6.指导教师应为人师表,在进行业务指导的同时,开展学生的思想教育工作,教书育人。

指导教师应对学生严格考勤,并对学生的学术道德行为负责。

指导教师应及时发现并纠正学生的学术不端行为,必要时可取消其答辩资格。

五、对学生的要求

1.勤于学习、勇于实践、敢于创新,完成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规定的各项任务。

2.严格遵守学籍管理中的有关规定。

坚决杜绝弄虚作假、抄袭、剽窃及论文买卖等有违学术道德的行为。

3.学生应服从指导教师的工作安排,每周向指导教师提交一份工作汇报,听取指导意见和建议;每月提交一份阶段性工作报告,并根据指导教师的评价意见,及时修正和完善毕业设计(论文)工作。

4.学生必须提交毕业设计(论文)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

5.每位学生必须提交独立完成的毕业设计(论文),本科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要求:

理工科研究类论文一般不少于2万字,设计类一般不少于1.5万字;医科、文科类论文一般不少于1万字。

每位学生还必须提交2000~2500字的中英文论文摘要。

允许学生用英文撰写毕业设计(论文),正文字数要求参照中文论文字数进行折算(每1万汉字对应4万英文印刷符号)。

凡要求用英文撰写毕业设计(论文)的学生需经院(系)同意,并报教务处备案。

6.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要求统一封面、统一格式。

按照《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撰写论文,并装订成册,交指导教师评阅。

7.答辩结束后,应将毕业设计(论文)等相关资料交院(系)存档。

六、答辩与评分

1.答辩前,院(系)应组织对每个学生的论文和课题实际完成情况进行评审,由评审教师填写评审意见。

评审教师必须具有中级或中级以上技术职

称。

评审教师与指导教师不得由同一教师担任。

2.每个学生必须参加答辩。

院(系)应成立毕业设计(论文)答辩委员会,由院(系)教学主管或学术水平较高的教师担任主任。

各专业可相应成立答辩小组。

结合生产实际或科研任务的课题在答辩时可邀请有关同行、生产部门、科研院所单位的人员参加。

3.答辩前,答辩委员会应制定科学规范、操作性强的评分办法和评分标准,答辩小组必须认真执行。

答辩时,除了向学生就课题中的有关问题进行质询外,还应考核学生掌握与课题密切相关的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基本的研究方法以及分析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和所付出的工作量。

4.毕业设计(论文)答辩结束,答辩小组写出评语。

院(系)答辩委员会应综合指导教师意见、评审教师意见和答辩小组意见,给出最终成绩。

毕业设计(论文)的评分按A、B、C、D和F方式记载。

成绩评定应坚持标准,各档成绩比例要从严掌握,A级比例不超过20%、B级以上(含B级)不超过80%。

七、资料保存

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是反映学校人才培养最后一个教学环节的历史真迹,也是我校教学类档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既有现实使用价值,又有历史与教育研究的价值,因此做好资料的保存归档至关重要。

归档内容是指所有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含电子版)、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评语、设计图纸、实验报告和计算程序资料等毕业设计(论文)资料,院(系)的毕业设计(论文)管理规定、教学大纲、选题汇总表、工作总结报告等教学管理记录材料,由院(系)保存,保存期限不低于四年。

涉及国家机密的课题应作为一定密级的档案妥为保存。

八、成果处理

毕业设计(论文)的发明属于职务发明,其知识产权属于学校。

要十分注意发掘毕业设计(论文)成果的经济效益,努力使成果尽快转化为生产力,并按有关法规进行成果的有偿服务和转让。

九、第二学士学位毕业设计(论文)工作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十、本规定自2009-2010学年起执行,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具体操作细则由各院(系)自行制定并报教务处备案。

 

附件:

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附件:

上海交通大学

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本科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作为一种学习、实践、探索和创新相结合的综合教学,是对学生综合运用所学知识分析、解决本专业实际问题能力的考核,是学习深化和提高的重要过程;也是衡量学校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评价内容。

为了保证我校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质量,特制定《上海交通大学本科生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规范》。

一、毕业设计(论文)资料的组成、填写与装订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应包括学生的毕业设计(论文)任务书、毕业设计(论文)(含电子版)、开题报告、中期检查报告、评语、答辩提问录,以及图纸、实验报告和计算程序等资料。

毕业设计(论文)资料按要求认真填写,字迹要工整,卷面要整洁,手写一律用蓝黑墨水或黑墨水填写。

任务书由指导教师填写并签字,经主管教学院长(系主任)审核签字后发给学生。

毕业设计(论文)按统一标准装订:

毕业设计(论文)封皮→内封面→任务书→学术诚信声明、版权使用授权书→中英文论文摘要→目录→正文→参考文献(→附录)→谢辞。

二、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内容与要求

一份完整的毕业设计报告(论文)应包括以下几方面。

1.标题

标题应简短、明确、有概括性。

通过标题使读者大致了解毕业设计(论文)的内容、专业的特点和科学的范畴。

标题字数要适当,一般不宜超过20字,如果有些细节必须放进标题,为避免冗长,可以分成主标题和副标题,主标题写得简明,将细节放在副标题里。

2.摘要

摘要又称内容提要,它应以浓缩的形式概括研究课题的内容、方法和观点,以及取得的成果和结论,应能反映整个内容的精华。

中外文摘要以300-500字为宜。

撰写摘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用精炼、概括的语言来表达,每项内容不宜展开论证或说明;

(2)要客观陈述,不宜加主观评价;

(3)成果和结论性字句是摘要的重点,在文字论述上要多些,以加深读者的印象;

(4)要独立成文,选词用语要避免与全文尤其是前言和结论部分雷同;

(5)既要写得简短扼要,又要生动,在词语润色、表达方法和章法结构上要尽可能写得有文彩,以唤起读者对全文阅读的兴趣。

3.关键词

关键词是供检索用的主题词条,应采用能覆盖论文主要内容的通用技术词条(参照相应的技术术语标准)。

关键词一般列3~5个,按词条的外延层次排列(外延大的排在前面)。

4.目录

目录一般按三级标题编写(如1、1.1、1.1.1……)要求标题层次清晰。

目录中标题应与正文中标题一致。

5.绪论(引言)

应说明本课题的意义、目的、研究范围及要求达到的技术参数;简述本课题应解决的主要问题。

6.正文

正文是主体,是作者对研究工作的详细表述。

理(工)科类正文一般包括本研究内容的总体方案设计与选择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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