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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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附件1
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
工程造价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规范
第一条为加强湖北销售分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建设项目可研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施工图预算和招投标项目标底与报价以及工程结算的编制与审查工作,合理确定、有效控制工程建设投资,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和上级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工程造价管理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湖北销售分公司(以下简称湖北公司)所属各分公司及控股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审查与管理。
第二章管理职责
第三条湖北公司工程造价中心是公司建设项目工程造价管理和审查的归口管理部门。
一、工程造价中心职责范围:
1、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项目投资估算、
步设计概算、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2、负责公司库站维修、安全改造及形象包装等工程项目预结算文件的审查,并提出审查意见。
3、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底的委托编制。
4、参与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计价指标的测定、编制、调整工作。
5、参与由公司组织的招投标项目的造价管理工作。
6、参与公司组织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二、审计监察处的职责范围:
1、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公司的政策法规、规范标准和制度规定;组织制订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委托审计管理制度、办法。
2、审查委托审计社会中介机构的执业资格,审核其进入湖北公司市场的准入资格,并负责其准入工作的办理。
3、审核工程建设部门提供资料,确定是否满足委托审计条件,按规定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4、负责与委托审计相关和资料传递、业务协调,平衡审计项目和审计力量,具体组织实施委托审计。
5、负责对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管理和服务,确保审计质量;检查社会中介机构审计工作完成情况,判定是否符合委托审计合同要求;办理委托审计费用结算。
6、分析审计报告,对中介机构进行日常管理和年度考核,向工
程建设管理部门和相关单位提出审计建议,向公司领导提出处理、处罚建议。
三、工程建设处的职责范围:
1、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建设项目招投标的管理工作。
2、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建设项目招投标标底编制的委托工作。
3、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建设项目现场质量、进度、造价的日常管理工作。
4、负责组织公司建设项目加油站和办公场所的竣工验收管理工作。
四、投资计划处的职责范围:
1、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的需求统计工作。
2、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计划的申请、上报和下达工作。
3、负责公司库站和办公场所新、改扩建工程资金的申请和下达工作。
4、负责公司工程造价计划监督管理工作。
5、负责组织油库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按照
第三章审查程序
第四条根据股份公司和销售分公司投资项目管理要求,
分级管理,层层负责的原则,建立从上到下规范的工程造价编制和审查程序。
第五条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程序
1、对油库新建、改扩建工程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由设计单位编制,投资部门初审,造价中心复审,报股份公司和销售分公司审批。
2、对油库安全改造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由可研编制单位或项目所属单位编制,投资部门初审,公司造价中心复审。
3、对加油站新建、改扩建项目、安全改造项目工程投资估算由可研编制单位或项目所属单位编制,投资部门初审,公司造价中心复审。
第六条工程预算的编审程序
1、对油库、加油站新建、改扩建项目,施工单位根据批准的施工图设计和施工组织设计编制施工图预算。
2、项目所属单位在签订工程施工合同前对施工单位的施工图预算进行审查,出具审查意见,并汇总甲供设备、材料。
3、公司造价中心对列入审查范围项目的工程预算进行审定。
4、审查后的工程预算作为确定工程合同价和财务拨付工程款的依据。
第七条招投标工程投标报价的编审程序
1、根据股份公司和销售分公司加油站模块化建设的要求,招投标工程推行工程量清单报价的方法选择施工单位,并确定工程合同价款。
2、由公司各级业务主管部门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招标工程的设计文件、工程现场实际情况和《工程量清单计算规则》,组织编制或委托编制工程量清单和标底。
3、投标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施工图设计、勘察资料、现场实际情况、答疑记录和甲方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其他费用清单进行投标报价。
4、组织招标的单位对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的项目按股份公司颁发《石油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规则》进行招标、评标。
5、调整后经中标人确认的中标价是确定工程合同价款的依据。
6、合同价款、工程部门提供的甲供设备、材料费和甲方费用是财务拨款的依据。
第八条工程结算的编审程序
1、施工单位根据工程招标文件、工程施工合同约定和建设单位审定的竣工图、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编制工程结算。
2、公司工程建设处对油库、加油站新建、改扩建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对上报的已完工程量、现场签证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
准确性负责,完成附表(3-10)后报送公司造价中心。
3、公司工程建设处对加油站安全改造、形象包装项目工程结算进行初审,对上报的已完工程量、现场签证等相关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完成附表(3-10)后报送公司造价中心。
4、公司造价中心对工程建设处报送的项目工程结算进行结算审定或备案审查,完成附表
(2)后提供工程、投资和财务部门进行项目决算。
第四章计价依据与审查内容
第九条概(预)算的编制依据
1、油库、加油站工程执行《石油建设安装工程概算指标》[2005]358号、《石油建设安装工程费用定额》[2005]519号文件、《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补充规定》、《石油建设工程其他费用规定》、《设备安装工程预算基价》。
2、招投标工程执行《石油建设工程量清单招标规则》。
3、建筑工程造价执行湖北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及配套费用定额、有关规定。
4、铁路专用线执行现行《铁路工程预概算定额基价表》及配套文件。
5、场外公路执行湖北省市政定额及配套文件。
6、维修和拆除工程执行湖北省修缮定额及配套文件
7、执行现行定额不足的部分,可套用相应的定额子目进行换算调整,仍不能满足要求时,应编制补充单位估价表,随工程预(结)算同时上报。
8、甲供设备、材料的列入按照湖北销售分公司《工程建设物资集中采购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条投资估算的审查内容
1、审查可研投资估算所列内容与格式是否符合股份公司颁发的《成品油销售网络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的要求。
2、审查投资估算各分项指标、主要设备、材料价格水平的合理性准确性。
3、审查投资估算内容与方案内容的一致性和完整性。
4、审查各项取费及取费标准依据是否充分,符合规定要求。
第十一条初步设计概算的审查内容
1、审查概算的编制方法、计价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2、审查概算所列工程内容和工程量是否真实反映初步设计的工程内容和工程量。
3、审查定额套用及取费是否合理准确。
4、审查主要设备、材料价格水平是否合理准确。
5、审查二、三类费用及所列入概算总投资的建设期贷款利息、
铺底流动资金等费用的计列是否齐全、符合规定
6、审查初步设计概算是否控制在批复的可研投资估算之内。
概算投资超过批准的可研投资估算的,是否重新编报初步设计或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十二条工程预算的审查内容
1、审查所报资料是否完整和符合规定。
2、审查所报项目是否立项并列入投资计划。
3、审查工程预算所列项目内容与批复可研方案或初步设计概算所列内容是否一致。
4、审查工程预算是否有超概算、超计划的情况。
5、审查设计图纸内容及标准是否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批,并按审批意见执行,是否有扩大建设规模、超标准的情况。
6、审查工程预算书是否真实、准确、合理、完整。
包括工程量计算是否准确,有无重算、漏算、错算、高估冒算等现象;定额套用和换算是否符合要求、换算是否正确、有无错套定额现象;材料调价是否真实、准确;取费是否合理。
第十三条工程结算的审查内容
1、审查所报资料是否完整,并依据附表(10)《工程建设项目结算条件确认单》进行交接和确认。
2、审查结算的工程内容与批准的概、预算的工程内容是否一
致,如不一致是否有投资计划处的批复文件
3、审查设计变更单、现场签证单、材料代用单手续是否齐全、内容数据是否真实准确,是否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批准,有无重签、多签等情况。
4、审查工程量计算是否真实、准确,计价依据和取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
5、审查工程是否已进行了初步验收,工序验收单、隐蔽工程验收单、初步验收单是否齐全,是否有具体的签署意见。
6、审查项目工程结算是否超批复计划中的工程投资,超计划是否有公司投资计划处调整计划的批复意见。
第五章工程预(结)算的审查要求
第十四条对报送工程预(结)算资料的要求
1、提供经业务主管部门审查并有批复意见的全套施工图、施工组织设计、设计变更单及图纸、现场签证、竣工图。
2、提供地方政策性文件及调价文件、材料价格信息。
3、提供招投标项目的招标文件、中标单位报价的详细资料和中标单位的承诺。
4、提供工程施工合同及补充协议。
5、报送的工程预、结算书一式三份,必须使用造价中心指定的造价专业软件完成,内容要完整,有编制说明、审查意见、工程量计算底稿等,并完成附表规定的审查流程。
6、提供甲供设备、材料定价依据。
7、提供隐蔽工程验收记录和工程验收单及有关竣工资料,包括监理日志、验槽记录、物资报验等相关资料。
8、提供采用工程量清单招标项目的工程量清单和经工程建设处确认的实际完成工程量清单。
9、工程结算资料一经上报不得取回,结算书中任何缺项、漏项内容均示为施工方对此项费用的放弃。
第十五条对报送现场签证资料的要求
1、现场签证单必须使用省公司统一的表格形式,签证内容用
A4纸打印,如有更改的地方应在更改处有更改人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2、一份签证单如出现超过三处以上更改的地方,需重新办理现场签证单。
3、现场签证单必须如实、准确反映现场实际情况,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上报公司有关部门追究监理单位、建设单位的责任。
4、现场签证单必须有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加盖公章和签署日期,属设计变更的必须有设计单位的签字和盖章。
5、不同专业的签证内容不允许在同一份签证单中体现
6、同一项目的现场签证必须使用统一的编号,并有签证单的总目录。
7、属于合同和施工图纸范围内的施工项目不允许出现现场签证单,按照合同和施工图纸要求未做的施工项目可用现场签证单的方式确认。
8、现场签证中的计量单位以法定计量单位为准。
第十六条对报送竣工图纸资料的要求
1、竣工图纸必须如实反映现场实际情况,如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的将上报公司有关部门追究监理公司和建设单位责任。
2、竣工图纸应有设计单位的出图专用章和施工单位的竣工图章,二者缺一不可,并有相关负责人的签字。
3、竣工图纸与原施工图纸工程量变化幅度在10%以内的,施
工单位可在原施工图纸中绘制竣工图,绘制时标注位置要准确,字迹工整,不允许涂改。
4、竣工图纸与原施工图纸工程量变化幅度超过10%以上的,
设计院应根据实际情况重新出具竣工图纸,超过20%以上的将上报公司有关部门追究设计单位的责任。
第十七条工程造价审查时间的要求
1、施工单位上报的工程预算书必须在15日内审查完成,审定
的工程预算书作为签订施工合同价款的依据。
2、施工单位应在工程完工初验的同时将工程项目的结算书上
报项目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
3、项目所属单位的工程管理部门在项目完工初验的15日内将
附表(10)《工程建设项目结算条件确认单》交公司工程建设处确认,公司工程建设处在15天内完成初审报送公司造价中心审定。
4、工程竣工结算审查时限按照《建设工程价款结算暂行办法》(财建〔2004〕369号)的规定进行。
第十八条工程造价审查准确性的要求
地市分公司对审核过的预、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公司投资计划处和工程建设处对审核后的预、结算的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公司工程处对地市分公司上报的结算资料进行考核,重点是竣工图纸和现场签证等,上报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相差超过10%的,
在每月的绩效考核中根据实际情况予以扣分,上报工程量与实际工程量相差超过20%的,如不能合理解释将上报公司有关部门追究分公司的责任。
公司造价中心在公司月度、年度工作考核中对各分公司上报的预、结算文件进行评价。
第十九条工程造价审查程序的要求
1、对建设项目投资估算、初步设计概算、工程预算、工程结算必须按规定的审查程序进行逐级审查,不可自行减少审查程序。
2、工程结算未经各级管理部门审查的项目不能直接进行项目
竣工决算。
第二十条工程预、结算超计划的要求
项目所属单位报送的预、结算,不得任意突破湖北公司投资计划处下达的项目实施计划,确需调整的在项目实施前应向投资计划处提出调整计划申请和调整预算,批复后方可施工,工程完工后增加部分才能进入工程结算。
第二十一条动用预备费的要求
1、油库、加油站新建、改扩建工程预备费,属于上级公司控制费用,若发生不可预见和增加规模、提高标准等内容,需要动用预备费,在实施前,要打报告提出申请和调整预算,经湖北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审核后,报上级公司批准后方可动用。
2、加油站新建、改扩建工程预备费,属于湖北销售分公司控制费用,若发生不可预见和增加规模、提高标准等内容,需要动用预备费,需向公司投资计划处提出申请和调整预算,批复后方可实施。
第六章工程造价专业人员的管理
第二十二条工程造价岗位人员必须持有建设部统一颁发的造价专业人员资质证书。
第二十三条对工程造价审查人员的要求
、个人素质要求
1、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必须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对工作认真负责的精神。
2、工程造价专业人员不但要懂专业,还应做到懂技术、懂政策、懂法律。
3、工程造价专业人员必须熟练应用专业软件,以便提高工作效率。
4、恪守职业道德,保证执业活动成果的质量。
5、接受继续教育,提高执业水平。
6、保守在执业中知悉的企业秘密和他人的商业、技术秘密。
7、不得接受商业贿赂或牟取其他非法利益。
二、工作内容要求
1、工程造价专业人员有权对不合理的设计和设计标准提出合理化建议,以利于有效地节约工程投资。
2、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需熟悉施工图纸和施工工艺流程,以便更好地了解整个施工过程,合理、准确地确定工程投资。
3、工程造价专业人员需了解地市工程造价市场价格信息及相关规定,合理、准确地确定工程投资。
4、执行工程造价计价标准和计价方法,合理、准确地确定工程投资;
5、工程结算与原批复计划相差较大的,造价审查人员可直接
对此项目进行现场核查。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湖北公司工程造价中心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下发的有关工程造价管理办法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