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JF正文.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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JJF正文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通用规范
11 范围
本规范适用于计量器具的型式评价和已批准型式符合性检查。
2引用文件
本规范引用下列文件
JJF1016-2013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编写导则
JJF1051计量器具命名与分类编码
注: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规范;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规范。
3术语及定义
JJF1001《通用计量术语及定义》中界定的术语和定义及以下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规范。
3.1计量器具measuringinstrument
单独或与一个或多个辅助设备组合,用于进行测量的装置。
3.2型式评价type(pattern)evaluation
根据文件要求对测量仪器指定型式的一个或多个样品性能所进行的系统检查和试验,并将其结果写入型式评价报告中,以确定是否可对该型式予以批准。
注:
计量器具的型式指某一计量器具的样机以及它的技术文件(例如:
图纸、设计资料、软件文档等)。
3.3单一产品singleProduct
仅仅一种规格或型号的产品
3.4系列产品seriesProduct
测量原理相同、结构(外观)相同或相似并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一组产品
1)准确度相同,测量范围不同
2)准确度不同,测量范围相同且结构相同
4申请单位应提交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样机
申请单位应向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提供型式评价所需的技术资料和试验样机
4.1技术资料
以下技术资料申请单位应提供一式两份:
——被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受理,并委托进行型式评价的《计量器具型式批准申请书》;
——产品标准;
——总装图、电路图和关键零部件清单;
——使用说明书;
——制造单位或技术机构所做的试验报告;
——对于需在爆炸性环境中进行试验的,应提供防爆合格证;
——权威机构出具的软件测评报告(如果需要的话)。
4.2试验样机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应要求申请单位提供试验样机。
型式评价大纲有规定的,按型式评价大纲的规定执行。
否则,参照JJF1016-2003中的6.13的规定确定样机的规格和数量。
如申请单位在申请时表明申请的产品将采用不同厂家的关键零部件或材料,当型式评价大纲有相关的单独评价内容时,申请单位须提供相应的关键零部件或材料;如型式评价大纲没有相关的单独评价内容时,申请单位应提供装配不同厂家生产的关键零部件或材料的样机。
5型式评价
5.1总则
型式评价应依据型式评价大纲进行。
型式评价包括审查提交的技术资料、观察项目评价、试验项目评价、编辑型式评价报告。
型式评价工作一般应在3个月内完成,计量器具具有稳定性试验项目的,可适当延长评价时间,但应事先向委托型式评价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和申请单位说明。
原型式评价的依据变更的,依据新的型式评价大纲前言的要求进行重新评价或部分评价。
对已批准的型式进行了改进的应重新进行审查,对哪些项目进行评价由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根据原型式改进的具体情况确定。
5.2审查技术资料
5.2.1对照本规范4.1条,检查技术资料是否齐全。
5.2.2审查技术资料中的计量单位、外部结构、标志、防欺骗措施等是否符合法制管理的要求。
同时审查计量器具的命名是否符合JJF1051-2009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依法管理计量器具目录(型式批准部分)》的规定。
5.2.3审查所依据的产品标准和使用说明书中的计量指标、功能及技术要求是否满足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
5.2.4对审查合格的技术资料,应加盖齐缝审核确认标注,标注上应注明审核单位、审核人、审核日期、型式评价报告编号。
对于审查不合格的技术资料应指出不合格之处并退回申请单位,申请单位修改后重新送审。
5.3观察项目评价
对型式评价大纲提出的法制管理要求、计量要求、通用技术要求中不需试验的项目进行评价,将每一项评价结论填入观察项目记录表中。
5.4试验项目评价
进行下列试验,记录试验数据和试验结果。
5.4.1验证功能
验证计量器具是否具备型式评价大纲中规定的各项功能,且各项功能是否满足要求。
5.4.2计量性能试验
在型式评价大纲规定的参考条件下进行计量性能试验。
5.4.3气候环境适应性试验
在型式评价大纲规定的气候环境的上下极限点分别进行计量性能的试验。
5.4.4机械环境适应性试验
在型式评价大纲规定的机械环境条件下进行相应的试验。
5.4.5电磁环境适应性(抗扰度)试验
在型式评价大纲规定的电磁环境条件下进行相应的试验。
5.4.6稳定性试验
按照型式评价大纲规定的要求进行稳定性试验
5.4.6.1进行参考条件下的计量性能试验。
5.4.6.2进行运行试验,按照大纲规定运行足够的时间或足够的累计量,在运行期间不得对样机进行任何调整或改动。
5.4.6.3运行试验结束后,进行参考条件下的计量性能试验,看前后两组试验数据的变化量是否符合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
5.4.7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评价
当申请单位提出了关键零部件或材料将使用不同厂家的产品且型式评价大纲有单独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的评价内容时。
应进行关键零部件或材料的评价。
按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对关键零部件或材料进行评价,其要求提供的关键零部件或材料的数量应不包括整机中的关键零部件或材料。
5.5型式评价结果的判定
所有样机的所有评价项目均符合型式评价大纲要求的为合格。
有一项及一项以上单项不合格,综合判定为不合格。
系列产品中,有一种型号不合格的,判定该系列不合格。
有一个厂家的关键零部件或材料不合格的,不影响整机和其他厂家关键零部件或材料的结论。
5.6出具型式评价报告
试验工作结束后,按附录A的格式要求出具型式评价报告。
对于计量性能不同的系列产品应分别报告。
对于合格的,在型评报告的“型式评价总结论及建议”中写明试验样机符合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建议批准下列型号计量器具的型式:
……、……。
对于进行了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评价的,在型评报告的“型式评价总结论及建议”中应加注“……企业制造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符合……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建议批准申请单位应用……企业制造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或“……企业制造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不符合……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建议不批准申请单位应用……企业制造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
对于不合格的,在型评报告的“型式评价总结论及建议”中写明试验样机的…、…项不符合……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建议不批准下列型号计量器具的型式:
……、……。
在报告的第八部分“其他说明”中应注明样机(包括合格的关键零部件或材料)的保留方式、保留数量。
型式评价报告由三部分组成,正文、附件1和附件2。
正文的格式见附录A,正文应包括所申请计量器具型式的相关信息及根据附件1得出的结论和建议。
附件1是型式评价时评价者观察及测量到的客观实际情况的记录,当有多台试验样机时,应以附件1-1、附件1-2、……、附件1-n的形式分别表达。
附件2是型式评价结束后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在评价样机上粘贴好标记后拍照的一组照片(不少于四张)。
该组照片应包括样机的整体外形、内部结构、显示部分、关键零部件等。
报告在页脚处应有页码,应采用第页共页的形式。
附件1中观察项目记录格式见附录C,试验项目的记录格式与该计量器具型式评价大纲规定的试验项目记录格式相同。
5.7型式评价不合格的处理
审查技术资料出现不符合要求时,应通知申请单位进行修改。
试验中出现不合格项时,如样机条件许可,技术机构应继续进行后面的试验,直至全部做完,如样机由于不合格项无法继续进行后面的试验,技术机构应停止相关工作。
5.8样机和技术资料的保密
技术机构在型式评价中和型式评价后应对申请单位提供的样机、技术资料及评价结论保密。
5.9纠纷的处理
型式评价中,因数据准确性、行为公正性发生纠纷时,由受理申请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组织调解或仲裁。
6试验样机的处理
6.1合格样机的处理
申请单位应妥善保存合格的试验样机,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对样机或关键零部件进行有效的封印和标记后交由申请单位保存,封印和标记应保证样机的关键零部件和材料不被更换和调整。
标记应粘贴在显著位置,标记的格式见附录B。
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应对粘贴好标记的样机进行拍照,照片上应清晰的看清标记上的文字,照片列入型式评价报告的附件2。
申请单位应保存试验样机至停止生产该型式计量器具后的五年。
对于进行了关键零部件和材料评价并合格的,处理方式同上。
6.2不合格样机的处理
型式评价结束后对于不合格的样机在复议期过后退回申请单位。
7技术资料的处理
型式评价结束后(无论是否合格)申请单位提交的两套技术资料按如下方式处理,一套返还给申请者,另一套由技术机构保存。
保存的技术资料包括各种文件、型式评价报告和各种记录。
附录A型式评价报告格式
计量器具型式评价报告
(计量器具名称及分类编码)
报告编号
(技术机构名称)
一、注意事项
1.本报告涂改、无型式评价实验室专用章、无型式评价人员、复核员、批准人签字无效。
2.复制本报告未重新加盖型式评价实验室专用章无效。
3.本报告由正文和附件1、附件2组成,不得单独使用。
4.本报告依据的国家技术规范有变动或申请单位对批准的型式做出改动时,申请单位应及时申请重新进行型式评价。
5.申请单位对本报告有异议时,应在接到本报告十五日内向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或受理申请的政府计量行政部门提出书面复议申请。
否则视为接受本报告的结论。
二、说明:
1.报告一律用A4纸打印;
2.本报告一式三份(技术机构、申请单位各一份,委托单位一份);
一:
申请和委托的基本情况
1制造单位:
申请单位:
代理人:
㈡委托单位:
委托日期:
委托负责人:
2申请书编号新型□改进型□
二:
关于型式的基本信息
1计量器具名称及分类编码
2工作原理、用途、使用场合及生产所依据的标准和编号
㈢样机型号、规格、准确度及编号
㈣计量器具的测量参数
序号
测量参数名称
测量参数单位
测量范围
显示位数
计量性能指标
㈤显示型式机械□电动机械□电子□
㈥使用环境条件
1.温度:
2.湿度:
3.电源:
电压频率功耗
4.其它
㈦关键零部件和材料情况
名称
型号
制造厂
主要性能指标
备注
三:
型式评价的依据
四:
型式评价所用仪器设备一览表
序号
仪器设备名称
编号
证书有效期
五:
型式评价结果
评价项目及评价结果一览表
序号
评价项目
+
-
备注
注:
+
-
×
×
通过
不通过
评价项目应包括型式评价大纲中所有要求的观察项目和试验项目
六审查的技术资料及结论
经审查,申请单位提交的………、………符合……型式评价大纲的要求。
七型式评价结论及建议
八其他说明
九签发
1.型式评价时间:
从年月日到年月日
2.型式评价人员(签字)
3.复核人员(签字)
4.授权签字人(签字)职务:
5.签发日期:
年月日
6.承担型式评价的技术机构:
(盖型式评价专用章)
附录B
型式评价保存样机的《说明》格式
附录C:
观察项目记录格式
型式评价大
纲章节号
要求
+
-
备注
注:
+
-
×
×
通过
不通过
观察项目应包括型式评价大纲中所有的检查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