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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指南

学校书法教育教学指南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

书法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书法教育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技能,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和有效途径。

初中阶段(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下同)的书法教育对进一步提高学生书写技能,提升艺术欣赏力,继承与弘扬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学生的爱国情怀和国家认同具有重要作用和价值。

初中阶段的书法教育以义务教育语文课程第四学段“识字和写字”教学为基础内容,以提高汉字书写技能为基本任务,以书写实践为主要途径,以审美教育和文化传承为重要价值追求,在语文、美术等课程及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开展书法教育。

初中阶段的书法教育应按照《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的总体要求,具体落实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提出的基本理念、目标与内容、实施建议及要求,落实《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在“识字和写字”及书法教育方面的要求,整体规划、稳步推进,加强管理、强化保障,有效实施、凸显特色,充分开发和利用书法教育资源,积极发挥书法教育独特的育人功能,促进学生全面发展、特色发展。

一、基本理念

(一)注重实用价值,强化书写技能。

书写能力是学生核心素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现“社会参与”,形成“文化修养”的“必备品格”和“关键能力”,具有十分重要的社会生活实用价值。

书法教育应将学生的书写技能训练作为基本任务,引导学生在临习规范汉字和碑帖的实践活动中,掌握汉字点画结构特点,领悟书写基本规律,提高汉字书写能力和水平。

(二)重视美感教育,提升文化素养。

书法教育应在培养学生实用书写技能的基础上加强审美教育和文化传承。

在实践过程中,重视美感培养,有意识地发掘书法艺术的美学意蕴和审美价值,提高学生感受和欣赏书法艺术魅力的能力;还要适当解读汉字的文化内涵,引导学生领悟汉字蕴含的文化特征与民族精神。

(三)夯实共同基础,鼓励个性发展。

强化汉字书写的统一标准和基本规范,确保初中学生书写技能的基础水平;尊重书法艺术的多样性特征,满足学生的个性化学习需求,鼓励基础较好的学生形成初步的书写个性,促进学生审美倾向的健康发展。

(四)加强显性教育,倡导常态渗透。

既要根据要求开设专门的书法课,独立进行书法教育,提高书法教育的专业性,也要在其他学科特别是语文、美术等学科中渗透书法教育,形成学校书法教育合力,还要在课外实践、综合性学习或社团活动等方面加大书法教育的渗透力度,营造时时处处学书法、用书法的氛围,提高书法教育的常态化渗透能力。

二、目标内容

(一)总体目标与内容

1.学习和掌握硬笔、毛笔书写汉字的基本技法,提高书写能力,养成良好的书写习惯。

2.巩固楷书基本技能,尝试学习隶书、行书、篆书等字体,了解篆刻常识。

3.进一步感受汉字和书法的魅力,了解书法名家名作,激发热爱汉字、学习书法的热情;在书法教育中陶冶性情,提高审美能力和文化品位;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增强文化自信与热爱祖国、热爱家乡的情感。

(二)阶段目标与内容

1.七年级

(1)能够用硬笔较为熟练地摹习楷书,学写规范、通行的行楷字。

(2)能够用毛笔较为准确地临摹一种楷书经典碑帖,尝试进行集字练习。

(3)初步了解隶书或行书的基本笔画和结构特点,并尝试进行临摹。

(4)了解所临楷书的书家和作品,学习从笔画形态、结构特点等方面欣赏书法作品,感受汉字书法的艺术魅力和文化内蕴。

(5)培养良好的书写习惯,愿意在班级、家庭生活中运用自己的书写技能,尝试与他人交流书法欣赏心得体会。

2.八年级

(1)能够用硬笔进行楷书、行楷书幅式摹习。

(2)能够用毛笔临摹隶书或行书经典碑帖,并将集字练习作为一种常规摹习方式。

(3)了解隶书的笔画和结构特点等常识。

(4)了解所临行书的书家和作品,了解所临隶书碑帖代表作品,学习从章法等方面欣赏书法作品,感受汉字书法的艺术魅力,体会其文化内蕴。

(5)保持良好的书写习惯,主动在班级、学校及家庭生活中运用自己的书写技能,主动与他人交流书法欣赏心得体会。

3.九年级

(1)尝试用一种字体进行硬笔书法作品创作。

(2)在用毛笔对临经典碑帖的基础上,尝试以背临的方式进行书法练习。

(3)用毛笔临摹篆书经典碑帖。

了解篆刻的工具、材料、步骤、方法等常识。

(4)学习从作品的文辞、形式、流传等角度欣赏和解读书法、篆刻作品,感受汉字书法的艺术魅力,体会其文化内涵。

(5)进一步强化良好的书写习惯,主动在班级、学校、社区及家庭生活中积极运用自己的书写技能,积极参与校内外书法活动,能够比较全面地与他人交流书法欣赏心得体会。

三、实施建议

(一)教学时间安排

义务教育七至九年级由各地在语文、学校课程等课程中每期安排不低于10课时的书法课。

在语文课程中,按照《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相关要求开展书法教育;在其他学科课程和地方课程中,按照《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相关要求,结合课程特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书法教育。

(二)教学重点难点

1.良好书写习惯的培养

初中阶段学生处于身心发展的关键期,书写习惯与学生身心健康密切相关。

教师要对学生的书写态度、书写姿势、书写工具的使用和书写整洁环境的保持进行指导和规范。

2.临摹内容、方式的选择

临摹经典碑帖是书法学习,特别是毛笔书法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基本途径。

初中阶段书法教学实践仍应以楷书临摹为主,辅以行楷书、隶书等的基本知识和技法的学习和实践。

临摹是一个涵盖读帖、摹帖、临写、比对、调整等多个步骤循环提升的过程。

在临摹的初始阶段,要注意发挥习字格在读帖和临写过程中的作用,引导学生观察范字的笔画、部件位置和比例关系。

在临摹的过程中,一定要养成读帖的习惯,培养“意在笔先”的意识,通过临摹提高学生细致观察和深入分析的能力。

毛笔临摹楷书经典碑帖,应力求准确,部分书写水平较高的学生可尝试背临。

3.书法教学渐进式推进

书法教学要遵循书法学习的基本规律,循序渐进,以书写笔画为起点,从结构简单的字到结构复杂的字,从单字练习到篇章练习,从观察例字、描红、仿影、临帖到独立书写。

要科学、合理、系统地安排教学进程,统筹安排初中阶段的书法教学在技能训练、审美教育和文化渐染等方面的内容,做到合理安排、逐步积累、逐级提高。

4.审美教育和文化认同

初中书法教育既要重视培养学生汉字书写能力,还要通过读帖、临写等进行审美教育以及书法文化教育,使学生逐步对汉字和书法的丰富文化内涵有所了解,从而增强对中国书法文化的认同与热爱,培养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的责任感。

(三)教学策略的选择

1.强化学生主体实践

学生是书法教学的主体,书法教学是一门强调实践的学习活动。

学生的书写技能只有在书写实践的过程中才能习得、提高。

在教学过程中要引导学生树立起“提笔即是练字时”的意识,要将书写实践活动贯穿于学生的整个学习过程之中,通过课堂练习、书写作业和各学科书面作业等多种方式,将练习与运用有机结合起来,从而有效提升学生的书写能力。

2.发挥教师主导作用

教师应发挥自身的示范作用。

各科教师要提高自身的书法修养,在板书、作业批改和日常书写中充分发挥表率作用,成为学生认真书写的榜样。

教师应根据教材内容,联系日常生活中的书法现象,让学生感受到书法的魅力,激发学生学习书法的动机和兴趣。

教师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应通过示范、分析比较字帖等方式,提高学生自主临帖的能力,帮助学生不断发现和总结汉字书写的一般规律。

教师还应加强个别指导,引导学生发挥个性特长,尝试进行书法创作;教师还应用好评价机制,通过恰当的评价规范学生书写行为,提高书法技能。

3.倡导多样教学方法

书法教学要突出讲练结合,以练为主的教学方式。

教学过程中的讲授要用好传统教具,也要用好录像、实物投影、网络教学平台等现代化教学手段。

书法练习可采用临帖、背帖和创作相结合的多种多样的形式。

要重视课内外的结合,可以将社团活动、兴趣小组、专题讲座、比赛展览、参观名胜古迹等活动形式与书法教学有机地结合起来。

还应加强书法欣赏教学,通过对不同时期、不同风格名帖、名碑等书法作品的欣赏,增强学生对中国古代书法的认知,提高其审美欣赏能力。

4.重视多元教育影响

综合性、跨学科性是书法教育的重要特点。

初中阶段书法教育主要是汉字的书写教育,与语文教育关系密切。

要在书法教育中,重视与语文、美术等课程教学的联系,在各学科教学中体现写好汉字的要求。

要在综合实践活动、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中发掘书法教育的各种资源,丰富书法教育的路径。

(四)教育资源开发与利用

应充分配齐并利用好学校馆藏碑帖、挂图、书籍、电子出版物和网络平台等书法教育资源,为书法教学活动的多样开展提供支撑。

有效开发、合理利用我省各地丰富的书法教育资源,促进其教材化、教学化。

在校园文化建设中融入书法元素,将师生书法作品有效转化为书法教育资源,丰富教与学的内容和形式,提升师生书法学习的兴趣和能力。

四、评价建议

(一)评价目的

以过程性评价和发展性评价为基本理念,发挥评价的诊断与改进功能,着重在书法教育和书写过程中进行评价,促进学生书写兴趣、习惯、规范、技能,审美能力和文化品位的不断发展与提升。

(二)评价主体

建立学生、教师、家长等多主体评价机制,促进评价主体的多元化。

调动学生自我评价的积极性,培养和提高学生的自我评价能力;建立同伴评价和小组评价制度,提高同伴和小组的互帮互学效益;发挥教师的点拨指导功能,提高教师的评价与引导能力。

有条件的学校或地区,可以尝试建立家长、社区共同参与学校书法教育评价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多主体评价机制。

(三)评价内容

以书写兴趣、态度、习惯、技能为评价的基础内容,将审美情趣和文化品位的评价作为发展性内容,不同年级的评价内容可以各有侧重:

初中一年级(七年级)重点评价兴趣、态度、习惯和笔画、结构等;初中二年级(八年级)重点评价在初一基础上发展了的兴趣、态度、习惯和书写章法;初中三年级(九年级)在前两学年评价内容的基础上,重点评价学生的书法欣赏和初步的书法创作能力,关注学生在书法学习中的文化理解能力、文化自信和国家认同等的发展状况。

(四)评价方式

主要采用表现性评价和档案袋评价两种评价方式。

可以通过观察学生在专题书写或讨论活动中的表现,判断其发展状况;也可以根据学生在日常训练和作业中的表现确定其水平;还可以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观察学生的书写表现及其对书法美感、文化等的理解与领悟;提倡在各学科考试中设置卷面分,并适当在语文学科考试中设置考查学生书写水平或书法欣赏能力的试题。

使用档案袋收集学生阶段性的代表作品与学生的自我评价、相互评价等资料,档案袋内容的构成、目录框架、入选作品的要求等,要符合初中阶段书法教育的目标,要与学生共同协商,把档案袋建设成学生书法水平发展历程的真实“见证”。

五、教学用书编写建议

(一)编写依据及原则

书法教学用书包括学生用《书法练习指导》和教师用《书法教学指导》。

初中阶段书法教学用书的编写应依照教育部印发的《中小学书法教育指导纲要》的有关要求,以及《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2011年版)》及美术等相关课程标准的相关规定,根据初中阶段学生认知水平和身心发展特点,循序渐进地安排教学内容,设计教学活动,落实教学目标,充分利用书法教育的丰富资源,体现初中书法教育的基础性、实践性、阶段性和规范性。

教师用书应与学生用书形成对应配套关系,并能在教学内容、教学方法、教学资源、书法文化和书法欣赏等方面为教师提供方法指引、价值导向和典范资料。

(二)教学用书内容要求

书法教学用书包括学生用《书法练习指导》和教师用《书法教学指导》。

1.学生用书

《书法练习指导》分年级、分册、分课编写,学生用书主要包括书写练习实践、书写技法指导、书法欣赏指导、书法文化知识等内容。

教材编写应做到内容线索清晰,容量适当,难易适度,形式生动,符合初中学生的认知水平和年龄心理特征。

学生用书既是学生获取知识、培养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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