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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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长沙民政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征求意见稿)

为进一步推动我市民政事业发展,根据《全国民政事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和《长沙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长沙民政事业发展的总结回顾

“十一五”时期是我市民政事业大投入、大发展、大提升的五年,面对历史罕见的自然困难和金融危机的不利影响,全市民政干部职工战胜了重重困难,取得了累累硕果。

“十一五”规划确定的主要指标都可顺利完成或超额完成,加速发展具备了更加坚实的基础。

 

(一)城乡社会救助取得新成效

率先全国、全省实施了社会精神病人药物救助、重性精神病人强制住院、农村“五保”财政供养、临时救助、社会救助档案管理、低收入家庭认定和自然灾害救助应急预案制度,全面完成了农村敬老院事业单位法人登记,克服了特大低温雨雪冰冻灾害。

预计到“十一五”期末,全市共累计救助城乡低保对象870万户次1772.5万人次,发放低保金16.5亿元;医疗救助8.3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4亿元;药物救助18.8万人次,发放救助金1187.5万元,救助范围不断扩大,救助标准逐步提高;改造特困户、因灾全倒户和农村散居五保对象危房1.3万栋,建设农村敬老院114个和雷锋超市200个,发放节假慰问和临时救助资金1.5亿元;募集慈善款物近3.9亿元,发放慈善救助金近3亿元,慈善助学助困助医助孤30.1万人次,救助形式更加多样,救助力度不断加大;救助流浪无着人员近4万人次,救助率达100%,基本建立起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公用事业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经常性社会捐助、慈善救助和社会帮扶为补充的城乡一体的社会救助体系。

(二)社会福利服务实现新突破

完成了一福利院寿星公寓、二福利院整体迁建项目、三福利院精神病人收容收治大楼、老年呵护中心项目、按摩医院改造工程,民政福利设施建设大步推进,福利机构的服务能力显著提升。

率先全省探索构建了社区居家养老政策保障、站点网络、中介服务、信息管理四大体系,打造了“爱心门铃”、“一键通”等居家养老服务品牌,预计到“十一五”期末建成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350个。

完成了全市孤儿、弃婴及事实无人抚养儿童普查工作,有效解决了私自收养和事实收养问题。

推进了福利企业职能分离,全面完成了电控辅件总厂内部兼并和福利工业总公司内部整合。

成功举办了第六届全市老年人运动会和第一届敬老爱老主题教育活动,在全市范围启动推行了“惠老工程”。

“十二五”期间共计销售福利彩票近23.6亿元,募集福彩公益金8亿多元,为民政福利事业的快速发展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城乡社区建设迈上新台阶

大幅提高了社区工作经费,全面落实了社区工作人员的养老、医疗、失业保险,大力推进了社区办公服务用房建设,“十一五”期间全市投入3亿多元,新改扩建社区用房258栋。

圆满完成第六届、第七届社区换届选举,直选率达97%以上。

在城市社区实施了“一区一示范、一街一精品、一社区一特色”为主要内容的“三个一”工程,打造了在全国、全省有影响力的精品示范社区38个,“两型”社区8个。

率先全国开展了农村社区试点,成功探索出三种农村社区建设模式并在全国范围推介,试点社区数量不断增加、试点范围逐步扩大。

圆满完成第七届村委会换届选举,加强了村规民约清理,实现了村务公开时间、内容、形式、程序、监督“五规范”,村务公开民主管理不断加强。

(四)双拥优抚安置推出新举措

出台了残疾军人医疗保障制度,规范了评残追烈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生活补助审批程序,逐步提高了抚恤标准,为重点优抚对象办好了“三件”实事,即白内障复明手术、危房改造和优抚事业单位及区县(市)光荣院的提质改造,每年完成了100户重点优抚对象危房维修改造任务。

多形式、多渠道开展了拥军优属活动,为部队兴办了一批实事好事,长沙市、长沙县保持和进入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行列。

注重技能培训和就业推荐“两手抓”,“十一五”期间,安置退役士兵5735人,培训2805人,推荐就业1816人,为退役士兵安置探索了新路子。

完善了军供服务设施、完成了长沙籍革命烈士纪念墙、军休服务总站大楼和站所综合楼建设,进一步增强了烈士褒扬和军供、军休服务能力,平稳实行了军休干部医疗保障改革,启动推行了军休老干部住房改革,全面落实了两个待遇,有力地服务了国防建设。

(五)专项事务管理再上新水平

出台了行业协会、民办非企业单位管理制度,加大了社会组织培育发展力度,“十一五”期间新登记社会组织近千家,年均增长15%以上。

率先全省完成了行业协会“五脱钩”任务,加大了查非打非工作力度,深入开展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大型公益活动、“双十佳”社会组织评选活动和新社会组织学习实践活动,社会组织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不断增强。

率先全国省会城市实行政府购买基本殡仪服务,大力推进强制火化区乡镇建设,“十一五”期末全市平均火化率达70%,较“十五”期末增长了22个百分点。

加大了殡葬执法力度,查处违法土葬246起,制止室外搭棚治丧706起,查处非法营运车辆86台次,城区殡葬秩序明显好转。

出台了农村公益性墓地管理办法,开展了公墓清理整顿工作,规范加强了公墓建设管理。

圆满完成了大河西区划调整工作,启动推行了撤乡建镇和撤乡设街道工作,全面完成了市界线和区界线的勘界联检任务,开展了长株潭和岳阳、益阳、娄底六地市平安和谐边界创建活动,维护了边界稳定。

完成了706个建筑物和163条道路街巷命名,构建了地名标志长效动态管理机制。

不断加强婚姻登记窗口建设,实行婚姻登记和婚仪服务全面分离,婚姻登记管理服务日趋规范。

(六)民政自身建设呈现新局面

深入开展了社会主义荣辱观活动、作风建设活动、解放思想大讨论活动和学习实践活动,增强了民政干职工的宗旨意识和绩效观念,思想政治建设不断加强。

健全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体系和制度体系,狠抓了政风行风评议,强化了廉政督查,创新了廉政文化建设模式,党风廉政建设成效明显。

建立了民政OA系统,推进了社区信息服务亭建设,构筑了民政信息服务平台,信息化建设加快推进。

加大了人才引进力度、组织了社工职业水平考试,登记社会工作者495人,全面推行了全员绩效考核制度,创新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民政队伍建设充满活力。

可以说,“十一五”期间,各项民政工作向纵深发展,实现了功能提升,确保了全市民政事业的率先发展、和谐发展和科学发展。

二、“十二五”期间长沙民政事业发展的机遇与挑战

“十二五”期间,是我市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建设“两型社会”,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的关键五年。

我市民政事业面临的发展机遇前所未有。

一是各级党委政府高度关注民生、大力支持民政工作,向民生领域大规模投资,这是积极争取项目资金,提升民生保障能力,发展长沙民政事业的战略机遇。

“十二五”期间,我市民政事业的发展将会得到前所未有的重视支持,战略地位将会得到显著提高。

二是民政部和湖南省共同推进长株潭城市群“两型”社会民政事业改革发展,支持保障长株潭城市群在民政工作上先行先试,这是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机遇,对发挥长沙区位优势、创新体制机制、实现长沙民政事业的跨越发展提供了强劲的助推力。

三是市委、市政府通过了《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工作纲要》,这是融入全市城乡一体化发展进程的重大机遇,为加快推进社区建设、社会救助、社会福利和社会事务的城乡一体化提供了强有力的政策保障和组织保障。

同时,我市民政事业发展也将面临前所未有的挑战:

一是受经济发展水平的制约,对民生领域的总体投入有限,一些深层次的民生问题难以全面根本解决。

二是由于进入社会转型时期,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民政对象的利益诉求不断增加,提升民政管理服务水平的难度越来越大。

三是由于历史投入不足,民政基础设施相对薄弱,还不能满足因社会发展而大量增加的民政服务需求。

四是民政相关法律法规仍在健全之中,制度保障作用有待加强;一些旧的体制、机制束缚了民政事业的发展;民政工作职能的拓展和民政工作量的急剧增加,民政系统的人员编制特别是薄弱的基层民政力量与现有工作任务不相适应。

五是民政系统内部管理与评价考核水平和民政队伍的理念、能力、作风与新形势的要求还存在差距。

六是兄弟城市民政事业处在快速发展阶段,地域之间民政事业的竞争日趋激烈,我市民政事业加快发展的压力日趋加大。

三、“十二五”期间长沙民政事业发展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十七大精神,坚定不移践行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以民为本、为民解困、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不断强化“”的核心职责,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全市“两型”社会建设和城乡一体化发展中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原则。

各项民政工作必须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找准结合点、切入点,在全局中谋划,在大局中行动,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充分发挥民政工作在社会建设中重要的基础性作用。

2、坚持以民为本、改善民生的原则。

围绕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的目标,完善困难对象的兜底性保障、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群体的服务性保障以及优抚对象的优待性保障,使其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提高全市城乡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指标。

3、坚持分类指导、统筹发展的原则。

分类别、分层次制定工作方针和确定工作重点,解决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问题,促进社会公平和利益关系和谐;发展老龄事业,促进社会代际和谐;做好双拥优抚安置工作,促进军政军民团结和谐;深化社会事务管理,促进区域、组织、家庭和谐;完善基层服务和社会管理网络,促进城乡基层和谐。

做到城市和农村民政工作一体化推进,逐步缩小城乡差距,实现城乡民政事业的同步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务求实效的原则。

以创新的思维、开拓的精神、扎实的作风,更新发展理念,排查突出问题,攻克工作难题,突破发展瓶颈,以重点突破来带动整体推进,不断提高民政管理服务水平。

(三)总体目标

坚持以人为本,做到民生唯大、民生唯重、民生唯先,把“为民”作为长沙民政事业发展的主线。

按照“队伍一流、制度健全、体制创新、运转协调、工作高效、良性发展”的总体目标,围绕建设现代民政的总体要求,探索民政工作的新模式和新方法,加快促进民政事业发展,力争建成更加公平完善的社会救助体系、更加优质高效的社会福利服务体系,更加祥和有序的城乡社区和社会组织体系,更加开放牢固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更加文明科学的绿色殡葬和区划地名体系,更加充满活力的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和城乡社区志愿者队伍,为我市建设创业之都、宜居城市和幸福家园发挥保障服务作用,在服务大局中实现长沙民政事业率先湖南、领先中部、争先全国的目标。

四、“十二五”期间长沙民政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着力完善社会救助体系

着眼于改善民生,加快建立以城乡低保为基础,专项救助相配套,应急救助、社会救助为补充的多层次社会救助体系,着力提升保障水平和救助工作水平。

一是逐步实现城乡低保一体化。

以“六个统一”推动城乡低保一体化建设:

统一城乡低保标准、统一管理制度、统一操作程序、统一工作平台、统一低保信息管理系统,加快与其他职能部门的系统对接和数据共享;合并城乡低保资金专户,整合城乡低保资金,做到统筹规划、统筹安排、统筹使用。

2012年前建立农村社会救助工作机构和队伍,夯实农村低保工作基础。

深入开展“社会救助阳光行动”,不断推进低保规范化建设,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

二是不断完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

出台《长沙市医疗救助办法》,做到资助参合参保、日常门诊医疗救助、住院医疗救助、慈善医疗救助五位一体,医疗救助取消救助病种限制和起付线,救助比例从30%提高到50%,年度救助限额从区4000元、县3000元提高到6000元,大力推进医疗救助城乡一体化,全面推行医疗救助资金即用即补的“一站式”即时结算模式,全部实行重性精神病人强制住院治疗,建立健全城乡困难群众临时救助制度。

“十二五”期末,建立覆盖全体社会成员、服务各个部门的低收入家庭收入核对系统和基础平台,做到数据共享、动态管理;建立综合性的社会救助信息管理系统,实现网格管理、网上审批;全市临时救助人均次救助水平达到2000元,年救助人数在3万人次左右;每个乡镇均有1所功能完善、设施齐全、档次较高的敬老院。

三是切实提升减灾救灾能力。

探索建立救灾保险制度,着力完善自然灾害应急预案体系,积极争取市县两级安排足量救灾备用资金,市本级每年救灾储备金达700万以上。

每个村、社区设置1名以上的信息员,建立稳定、高效的灾害信息员网络,做到信息员队伍任职培训制度化、经常化。

完善防灾减灾装备和设施,开展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积极推进全国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形成居民自防自治、社区群防群治、部门联防联治、单位协防协治的社区防灾减灾新格局。

完善乡镇救灾物资储备点建设,规范救灾物资的储备、管理和发放,进一步加强救灾物资调度,提高使用效率,建立市、县、乡三级救灾物资储备网。

四是大力发展慈善事业。

加大公益慈善宣传力度,推进慈善文化建设,普及公民慈善意识。

落实慈善税收优惠政策,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和社会募捐力度。

加强慈善网络建设,壮大义工服务队伍,成立长沙慈善基金会,建立长效救助机制。

创新“儿童大病救助”、“关爱生命”癌症患者救治、“爱心宝贝”先天性心脏病救助等慈善项目,打造慈善救助品牌。

“十二五”期末慈善基金总量达1.5亿元以上,成年义工达60万人,年服务时间300万小时;“十二五”期内发放拨付慈善救助款物1.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18万人次。

五是着力完善流浪无着人员救助管理机制。

巩固“十站多点”救助管理工作网络,健全街头主动救助“四级联动”工作机制,创新“类学校”教育模式,推进流浪未成年人学校建设,提高保护教育工作的专业化程度。

(二)加快发展社会福利事业

按照“扶老、助残、救孤、助困”的宗旨,重点发展完善以老年人为主体、涵盖其他特殊群体的福利服务项目,努力形成政府主导、部门协作、社会参与、法制保障、机构福利服务、公共福利服务与公益服务相结合的适度普惠型社会福利服务体系。

一是积极推动养老服务体系建设。

加快实施长沙养老服务“一二三四五工程”。

确立一个目标:

到“十二五”期末建立起政府主导、社会参与、设施完善、管理规范、覆盖城乡的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体系,形成具有长沙特色的“9073”养老格局:

即90%的老人在社会化服务协助下通过家庭照顾养老,7%的老人通过社区照顾和政府购买服务实现居家养老,3%的老人通过入住养老服务机构集中养老。

出台并完善两套政策:

出台扶持民办养老机构发展的优惠政策,对民办养老机构在各方面给予大力扶持。

进一步完善已经出台的城乡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专项政策的配套措施,确保其政策效应最大限度的发挥出来。

提供三万张养老床位:

编制并实施长沙市养老服务机构布局规划,提质改造市属第一、二、三社会福利院、老年公寓等公办福利机构,加快建设以养老服务为主要功能的区县社会福利中心,将乡镇敬老院改造成以养老为主的农村社会福利中心,扶持一批不同规模的民办养老机构,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全市机构养老达到3万多张床位,实现每100位老人拥有3个以上床位。

建好四百家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

按照规范化、标准化、专业化的要求,建成400家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力争到“十二五”期末实现农村养老服务全覆盖。

实施五项配套措施:

加快培育养老服务市场,有效启动养老服务消费需求;大力发展养老服务中介组织和民办养老机构,争取到“十二五”期末民办养老机构的数量、所拥有的床位以及所服务的对象均占全市养老机构的50%以上;强化职业培训,培养一支高素质的养老服务队伍;加强行业组织建设,成立全市养老服务行业协会;制定完善的养老服务管理规范,促进全市养老服务事业的健康发展。

二是加快建立孤残儿童保障体系。

努力提高孤残儿童保障标准,做好孤残儿童的养育、教育、医疗、康复、住房、就业等工作,并将其纳入城乡医疗保障范围和住房救助体系,探索残疾儿童、自闭儿童的社会化服务方式,继续向残疾儿童和青年提供社区康复、教育服务,保障孤残儿童合法权益。

三是全面完成福利企业改制。

整合改制企业人员、资产,探索福利企业管理新模式,打造以长沙福利工业总公司、长沙自控工程成套厂、长沙电控辅件总厂为龙头的规模福利企业。

“十二五”期末福利企业年产值达1.5亿,年利税1500万。

四是着力加大福彩销售力度。

实施“终端、人才、科技、品牌”四大战略,力争“十二五”期末建成销售网点1500个,销售福利彩票13亿元。

五是不断推进老龄事业发展。

大力加强老龄事业服务设施建设,丰富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积极维护其合法权益,“十二五”期间新成立老年大学10所,参加学习的老人达1万人次以上;新成立老年文艺团体20家,参加文体活动的老人达80%以上,实现“六个老有”的工作目标。

(三)统筹深化城乡社区建设

围绕扩大基层民主,提升公共服务能力,把城乡社区建设成为管理有序、服务完善、文明祥和、生态美好的社会生活共同体。

一是居民自治实现多样化。

完善“选聘结合、三位一体”的社区管理机制,推进院落、楼栋自治,引导发展社区公益性组织,“十二五”期末每个社区成立10个以上的公益性组织,实现“每个愿意参与社区建设的居民都可加入一个社区组织”的目标。

二是农村社区实现全覆盖。

以扩大基层民主、完善村民自治、健全新型农村社区管理和服务为重点,加快农村社区服务中心网络建设,实现农村社区的全覆盖。

按照村镇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思路,在城市周边地区和农村人口、设施相对集中的集镇,加快推进农村集镇社区建设;在农民居住相对集中的中心村或自然村落,加快推进纯农村社区建设,形成与城乡一体化建设相适应的社区布局。

三是社区服务实现人文化。

制定社区规范化建设标准,开展社区规范化建设活动,实行社区服务“三统一”,即统一社区标识,统一服务窗口设置,统一工作人员行为规范,做到“开放式办公,一站式服务”,为社区居民提供方便、快捷、优质的服务。

巩固培育一批精品社区、“两型”社区、“书香”社区和示范社区,大力发展社区文化,丰富社区居民文化生活,提高社区居民文化素质和道德水平,促进我市经济、政治、文化与社会的和谐发展,推进长沙建设国际文化名城。

四是事务管理实现信息化。

建立市、县区、乡镇街道、社区四级社区信息系统,加强社区信息服务亭、社区便民服务呼叫中心和社区服务网站等信息化平台建设,对社区事务实行网络化、信息化管理,提升社区管理的现代化水平。

五是城中村改造实现无缝化。

按照以区为主、分类指导、稳步推进的工作思路,对符合村改社区条件的村加快实行“三个转变”,即村委会转变为居委会、村民转变居民、村民转变为股民,实现城市社区的“无缝对接”。

同时,创新村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机制,完成“难点村”治理转化任务。

(四)全面创新双拥优抚安置机制

按照“法制化、社会化、科学化”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创新服务内容,创新工作模式,形成多元化发展、多层次推进、专业化服务的双拥优抚安置格局。

一是创新双拥优抚工作机制。

提高优抚对象补助标准,建立自然增长机制,基本解决重点优抚对象的住房困难,改革抚恤补助经费发放形式,“十二五”期末全部实行银行发放。

健全城乡优抚对象医疗保障机制,实行医疗结算“一站式”服务,大力推进优抚事业单位建设工程,加强光荣院、优抚医院、革命陵园和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建设,光荣院建设达到行政管理规范化、营院建设花园化、服务工作专业化;到“十二五”期末,烈士纪念建筑物保护单位全部达到国家级标准,优抚医院达到三等乙级水平。

完善双拥工作组织机构,加大双拥工作力度,构建双拥工作社会化新格局,“十二五”期间,市县两级均达到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确保长沙市获得全国双拥模范城五连冠和六连冠,区(县)市全部进入全国双拥模范区(县)。

二是创新退伍安置工作机制。

自2010年起,对城乡义务兵和复员士官一律实行自谋职业一次性经济补偿,建立重点对象安置调度,对三级以上的士官及立二等功的对象实行重点安置。

提高自谋职业补偿金标准,建立退役士兵教育培训、就业扶持、提供岗位相结合的新机制,加强市场调查和就业预测,实行城乡退役士兵全面免费培训,大力培育复退军人创业致富典型。

不断加强军供能力建设,全面提升服务保障水平,形成“一站两中心”(市军供站和军用饮食供应中心、接待转运中心)的军供保障格局。

三是创新军休管理服务机制。

坚持统筹规划、因地制宜,加强军休服务设施建设,突出建设重点,注重设施配套,促进功能提升。

按照地域分块、区域覆盖、就近安置的原则,科学优化站所布局,整合军休服务资源。

创新军休干部分散安置的服务模式,探索军休管理服务社会化的新路子。

高度重视军队退役人员和无军籍职工的稳定工作,从维护民政对象切身利益和合法权益出发,认真排查民政工作中影响稳定的矛盾和突出问题,完善处理群体性、突发性事件预案,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五)着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立足于适应现代社会管理和社会文明进步的发展要求,加快推进社会事务管理改革,大力提升社会管理服务水平,为推进“两型”社会建设发挥重要作用。

一是坚持培育监督双推进,提升社会组织能力。

加快培育各类社会组织,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政策扶持力度,建立政府购买服务机制,加快政府职能转移,探索适度竞争机制和直接登记模式;重点发展一批教育科技类、文化体育类、医疗卫生类、社会福利类、生态环保类民办非企业单位;加快培育以公募性慈善基金为主体、以非公募性慈善基金为补充的公益慈善类社会组织;社区社会组织和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全面实行登记备案双轨制;“十二五”期末全市社会组织总数达4000个左右。

建立社会组织评估机制和工委工作机制,巩固社会组织党组织全覆盖和行业协会脱钩成果,通过年度检查、重大活动、宣传公告、查非打非等多种形式,强化对社会组织的内部监督、行政监督和社会监督,提升社会组织的影响力和公信力。

二是坚持“一体两翼”双战略,发展绿色殡葬事业。

“一体”即完善殡葬服务设施、加强殡葬执法管理,进一步巩固提高火化率。

“十二五”期末全市城乡平均死亡人口火化率达85%,其中内五区和高新区继续巩固100%的火化率,长沙县、望城县火化率达100%,浏阳市和宁张县火化率达80%。

“两翼”即提升殡仪服务能力和加强公益性墓地建设,推行惠民殡葬、阳光殡葬和绿色殡葬。

一方面,加快大河西先导区殡仪服务场所建设,优化殡仪服务站点布局;整合现有公办殡葬服务资源和社会殡仪服务力量,打造大型殡仪服务集团。

另一方面,创新骨灰安葬方式,推广树葬、花葬、草坪葬等生态葬法。

公益性墓地在规划上做到墓园森林化、墓区园林化、墓地花园化,管理上加强报建审批和年度检查,墓型上注重小型化、个性化、艺术化、生态化,“十二五”期末全部更新传统墓型,各强制火化乡镇均有公益性墓地,解决治丧群众安葬难的问题。

三是坚持优化规范双注重,推进区划地名工作。

创新行政区划设置和管理模式,积极争取部省支持,完成部分行政区划设置调整。

按照优化区划布局、节约行政成本、做大区域经济的原则,对部分乡镇、街道进行科学整合,做好乡镇改街道和乡镇街道撤并工作,减少行政管理层次,促进区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

坚持地名规划、地名标志、数字地名、地名规范四措并举,完善市、县地名数据库和潇湘地名网“二合一”地名数字平台,健全地名命名、更名论证、公示制度,全面完善地名公共服务体系。

积极保护古地名,开发利用地名资源,加强地名文化建设。

健全界线纠纷应急处理机制,及时解决边界纠纷,巩固勘界成果,积极推进平安和谐边界建设,确保界线的和谐稳定。

五、保障措施

立足于建设现代民政的要求,进一步理顺体制机制,夯实基层基础,加强队伍建设,为“十二五”民政事业的改革发展提供物质保障、思想保障、制度保障和人才保障。

(一)加强项目建设,强化设施保障。

一是按照“城乡一体、规模适度、设施完善、功能齐全”的思路,加快对市第一、第二、第三社会福利院、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站、流浪儿童教育保护中心、儿童福利院、精神病医院、残疾人康复中心医院、革命陵园、军供站、军休所(站)、社会福利服务中心、社区服务中心、光荣院、公益性墓地、养老公寓等民政基础设施的建设和改造。

二是在建设过程中,既要严格按照各类民政基础设施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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