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河智慧城核心区道路绿化升级改造.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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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河智慧城核心区道路绿化升级改造

 

天河智慧城核心区道路绿化升级改造

工程

 

招标文件

 

招标单位: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招标代理单位: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日期:

2017年8月

 

第一章投标须知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前附表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与范本不同之处均以下划线标明,所有标明下划线部分属于本表的组成部分,同其他部分具有同样的效力。

对范本《投标须知通用条款》和《开标、评标和定标办法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的选择使用,均已在本表中注明,通用条款可选择部分中未被本投标须知前附表选择的部分无效。

项目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

定义

招标人(即发包人):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

项目建设管理单位:

/

招标代理:

广东宏茂建设管理有限公司

设计单位:

广州园林建筑规划设计院

监理单位:

/

2

2.2.1

工程名称

天河智慧城核心区道路绿化升级改造工程

3

2.2.2

建设地点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内

4

2.2.3

建设规模

高唐路、高科路、高普路等十一条道路绿地和两个景观节点、两处附属绿地的树种优选。

迁移苗木5005株,种植树木6682株,种植乔木4949株,种植灌木1733株,种植地被20079平方米,人行道修复13623平方米;改造用地面积共计35582平方米。

(具体以全套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5

2.2.4

承包方式

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安全、包文明施工。

包承包范围内工程验收通过、包移交、包结算和资料整理、包施工总承包管理和现场整体组织、包专业协调及配合、报批手续等。

综合单价包干,措施项目费按实结算。

6

2.2.5

质量标准

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标准,必须达到合格或以上标准

7

2.5.1

招标范围

高唐路、高科路、高普路等十一条道路绿地和两个景观节点、两处附属绿地的树种优选。

迁移苗木5005株,种植树木6682株,种植乔木4949株,种植灌木1733株,种植地被20079平方米,人行道修复13623平方米;改造用地面积共计35582平方米。

(具体以全套的工程量清单和招标图纸为准)

8

2.5.2

工期要求

2017年月日计划开工,施工总期:

100日历天。

9

3.1

资金来源

区财政资金(土地出让金返还)

10

投标人资质等级及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详见本工程招标公告

11

资格审查方式

电子化资格后审。

12

13.1

报价以及单价和总价计算方式

工程量清单计价,按《建设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执行。

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政府投资项目,审计机关出具的审计结果应当作为该政府投资项目价款结算的依据(适用于纳入年度审计项目计划的项目)。

13

15.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从投标截止之日计起)

14

16.1

投标担保

1收取方式:

方式一:

由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代收。

2.投标担保额度:

40万元(在招标过程中不可调整)。

3.缴纳时间:

递交投标文件开始时至开标前。

4、投标担保的相关事宜详见招标文件16.1款。

15

7.5

领取招标文件及图纸

由投标人自行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下载。

16

5.1

踏勘现场

时间:

自2017年_月_日起具备现场踏勘条件;

方式:

招标人不集中组织,由投标人自行踏勘;

现场详细地点:

广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天河科技园管理委员会内

17

8.1

招标答疑

1.方式:

网上答疑:

2.投标人质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8日

3.招标人澄清、修补或答疑期限: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15日

4.进入到提问区域的密码为123456

5.网上答疑的相关事项详见招标文件8.1款。

6.答疑纪要须经招投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18

1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审查文件、经济标部分组成。

19

17.1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为含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电子投标文件1套。

20

19.1

投标文件的递交时间和地点

1.递交方式:

网上递交投标文件

2.文件的递交起始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1

20.4

项目负责人签到时间和地点

1.起始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截止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标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2

24.1

开标开始时间和地点

1.开标开始时间:

2017年月日时分

2.地点:

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室。

3.上述时间及地点是否有改变,请密切留意招标答疑纪要的相关信息。

23

33.4

开标评标办法

商务综合诚信法

24

38.2

履约担保

方式一:

中标人提供的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款的5%。

25

招标控制价

本项目招标控制价为人民币23708419.25元,其中安全文明施工费为271573.03元,余泥渣土运输与排放费为240031.92元,投标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6

保修期

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规定

27

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

计算评标参考价的下浮率X从0、0.5%、1%、1.5%、2%、2.5%、3%中通过摇珠机随机抽取。

28

评标委员会人数

组成人数:

标书的评审由综合评标委员会负责,综合组的成员可由经济评委组成,该评标委员会由5人或以上单数组成。

29

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计分

本项目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开标当天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综合诚信评价体系的排名为准。

[①同一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以组成联合体各成员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的平均值计算。

②不同专业资质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的诚信分以主办方的企业综合诚信评价排名得分为准。

③企业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的投标人,如未获广州市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诚信综合评价分的,则该投标人诚信分为基准分。

]

30

13.4、13.5.2

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详见合同

31

根据《建设工程质量检测管理办法》(建设部令第141号)第十二条规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检测业务应由建设单位依法委托,不列入本次招标范围。

招标文件中与此条不一致的,以此条为准。

二、投标须知修改表

声明:

本投标须知使用GZYLZB2013-001-2招标文件范本的投标须知通用条款,与该通用条款不同之处,均在本表中列明,并以现文为准,原文不再有效。

本招标文件中不再转录投标须知通用条款,请投标人自行到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网站(网址:

)下载查阅。

条款号:

8.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现文:

8.1招标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进行。

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图纸、清单、招标控制价)有疑问的,可在规定的时间内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凭密码进入提问区域将问题提交给招标人或招标代理人,提交问题时一律不得署名。

网上答疑的操作指南为:

登陆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进入“项目招标答疑”专区→通过项目编号或名称找到所需的项目→在上述的答疑时间内点击“提问”→输入密码(密码为:

123456)进入到提问区域→无记名或匿名提出问题以及查看所有的问题。

条款号:

8.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0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7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和广州市天河区农业和园林局网站发布。

现文:

8.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8日停止质疑。

招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解答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提出的疑问,形成答疑纪要,并经招标监管机构备案后,方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招标答疑”专区发布。

条款号:

9.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7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现文:

9.1招标文件发出后,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人可对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

条款号:

11.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企业资质证书;

(3)拟委派项目负责人的建造师注册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或适用于小型项目的项目经理资质证书或项目经理培训合格证书及本企业聘书,或项目负责人的相关专业证明;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设置业绩要求时选择此项);

(6)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6)项的信息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现文:

11.2资格审查文件主要包括的内容:

(1)投标申请公函;

(2)投标人均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经营范围包括园林绿化工程(风景园林工程、景观绿地工程、绿化工程服务)等相关业务范围(以工商营业执照注明的经营范围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业务范围为准,需提供经营范围的打印页)。

如营业执照中没有体现经营范围的,则须提供工商部门网站“商事主体登记及备案信息查询单”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页。

(3)投标人拟担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的人员为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

(4)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类)或提供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5)企业类似工程业绩证明材料

(6)专职安全人员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提供了广东省建筑施工企业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信息系统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证书信息的打印页。

注:

资格审查内容的

(2)至(6)项的信息(除招标公告第十一条中所述可由投标人提供上传件或打印的信息外)取自投标申请人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登记的信息,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企业库记录的该部分信息将被视为投标申请人递交的资格审查资料的一部分,资格审查文件不需附该部分资料。

条款号:

11.3.1(5)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或施工方案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现文:

(5)《响应招标文件所附施工组织设计要点的承诺书》(格式见第四章);

条款号:

11.3.1(8)修改类型:

删除

原文:

(8)列明主办单位的联合体工作协议(采用联合体投标时需递交,投标人拟任本工程项目负责人应为主办方正式员工,联合体工作协议应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条款号:

11.3.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08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现文:

工程量清单的组成、编制、计价、格式、项目编码、项目名称、工程内容、计量单位和工程量计算规则按照招标人给出的工程量清单及2013年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13)及广东省相关定额及清单规范执行。

条款号:

13.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文明施工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现文:

投标人的投标总报价,应是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第8项的工期要求,在投标须知前附表第3项的建设地点,完成投标须知前附表第7项的招标范围内已由招标人提供的招标图纸(包括有关于本项目招标的相关资料)及制定的工程量清单列明工作的全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完成工作的成本、利润、税金、技术措施费、大型机械进出场费、风险费以及政策性文件规定费用等,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计算。

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费率、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余泥渣土场外运输与排放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了单价或合价的金额的,投标人应按照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未按照规定金额报价的,由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进行修正。

条款号:

13.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投标人一旦中标,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列出的工程项目所报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措施项目费必须单列,没有单独列出的,视为已经包含在投标报价中),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即在施工过程中即使工程量清单项目的工程量发生变更,中标投标文件列出的综合单价和措施项目费也不发生改变。

但施工招标项目工期超过12个月的,招标人应在招标文件及合同中明确在人工、材料、设备或机械台班市场价格发生异常变动情况时合同价款的调整办法。

调整原则按照《广州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

现文:

投标人一旦中标,中标总价即为暂定合同总价;当投标单价不超过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时,该清单项目的中标单价为该项目的结算单价,在工程结算时将不得变更[注:

单价不变是指清单项目中所使用的主要材料的质量及品牌与招标文件中确定的质量及品牌在同一档次(或更高)的情况下,清单项目单价不变。

若建设单位指定清单项目的主要材料的质量和品牌档次高于(或承包人进场材料的质量和品牌档次低于)招标文件要求的质量及品牌档次,则仅按实调整该清单项目的主材价格,主材价差的调整基数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其它不变];当投标单价超过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时,该项目结算单价按该清单项目的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1-投标下浮率)[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总价-投标报价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100%]计算。

修正之后的总价作为中标总价,修正投标报价书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修正之后的投标清单项目综合单价作为该清单项目的结算单价。

工程量清单数量依据竣工图及竣工资料按实结算,因设计变更或现场签证或招标文件、答疑会议纪要中允许调整造价的工程内容,必须在得到建设单位和现场监理工程师的书面确认后,由施工单位根据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现场签证绘制工程竣工图(竣工图须由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建设单位现场代表三方签认)作为竣工结算的依据。

项目工程量清单实际数量乘以项目结算单价为该项目的结算价。

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措施项目费按实结算。

条款号:

13.5.2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对相应子目、消耗量、单价等进行调整换算,原管理费、利润水平不变。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

如换算时出现类似项目中没有的材料单价,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计算,《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由招标人在招标文件中依法确定计价方式。

现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已有类似项目,只是项目主要材料发生变化的,则按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只对项目的主要材料价格进行调整换算,主材价差的调整基数为该项目招标控制价综合单价中的主材单价,其它费用不变,即调整后的清单单价=投标单价+材料价差*(1-投标下浮率)。

如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类似项目的综合单价有两个以上,则由招标人按消耗量最少、管理费和利润取费最低的优先顺序选择类似项目综合单价进行换算,如换算时出现主材表中没有的材料,其单价则按施工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予以调整。

条款号:

13.5.3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如可套取相关定额,则以相关定额为基数下浮计算单价,下浮率为中标价相对于招标控制价的下浮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中标价)/招标控制价)。

现文:

中标的投标文件工程量清单中没有相同项目或类似项目的,其新增项目综合单价根据现行定额及其相关计价文件编制再乘以(1-投标下浮率)确定,投标下浮率=(招标控制价总价-投标报价总价)/招标控制价总价*100%,材料价格按广州市造价管理站同期(施工期)《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予以调整,《广州地区建设工程常用材料税前综合价格》没有的材料单价,则参考同期(施工期)该材料的市场价格,最终以天河区财政局核准后确定。

条款号:

13.6.1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

现文:

暂列金额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暂定并包括在合同价款中的一笔款项。

用于施工合同签订时尚未确定或者不可预见的所需材料、设备、服务的采购,施工中可能发生的工程量变更、合同约定调整因素出现时的工程价款调整以及发生的索赔、现场签证等费用。

暂估价是指招标人在工程量清单中提供的用于支付必然发生但暂时不能确定价格的材料、工程设备的单价以及专业工程的金额;在工程招标阶段已经确认的材料、工程设备或专业工程项目,由于标准不明确,无法在当时确定准确价格,为了不影响招标效果,在招标工程量清单中给定了一个暂估价,建设单位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应对该材料、工程设备或专业工程项目的标准进行明确或深化设计,编制工程预算并报广州市天河区财政局进行审核(具体审核办法参照本招标文件中13.4条款、13.5.2条款、13.5.3条款执行)确定工程价款,以此为依据取代暂估价,调整合同价款;该工程项目具体结算方法参照本招标文件中13.4条款、13.5.2条款、13.5.3条款执行。

条款号:

13.6.4修改类型:

修改

原文: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现文:

在工程实施中,暂列金额、暂估价所包含的工作范围和图纸、标准深化固定后,按照工程专业、设备、材料类别等分类汇总的金额,未达到法定招标范围标准也不适用政府采购规定,承包人有法定的承包资格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承包,承包人无法定的承包资格但有法定的分包权的,经发包人同意后,由承包人分包,招标人同承包人结算的价格按本投标须知13.5款规定确定。

13.10~13.20修改类型:

增加

现文:

13.10预算包干费包干内容有:

施工雨水的排除;因地形影响造成的场内料具二次运输;20米高以下的工程用水加压措施;完工清场后的垃圾外运;施工材料堆放场地的整理;水电安装后的补洞工料费;工程成品保护费;施工中的临时停水停电;基础埋深2米以内挖土方的塌方;日间照明施工增加费(不包括地下室和特殊工程),费率由施工单位自行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

13.11土方类别由施工单位综合考虑,结算时不予调整;由施工单位代缴的余泥排放费结算时凭发票按实结算;

13.12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按照招标控制价中的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计取,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措施项目费按实结算;专业工程暂估价作为非竞争性费用,在投标报价中单列,不参与投标竞价,结算时按实际发生调整。

13.13材料价格依据广州地区的材料市场价格并考虑施工期间材料市场价格变化因素计算,投标报价应对工程中使用的主要材料进行报价;依据穗建造价【2013】29号文,材料检验试验费不纳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建设单位为委托工程质量检测的主体。

13.14施工企业规定的基本劳动保险金计入标价,由建设单位代缴的基本劳动保险金,在支付工程预付款时,由建设单位按实缴金额一次性扣回;

13.15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办法》第四十五条财政性投资项目实行无现场签证管理。

合同价格、工程结算价严格按中标价格执行,禁止扩标。

合同执行过程中,由于不可预见原因,可能造成投资扩大,项目法人提出变更要求的,应当经行业主管部门同意,并报项目审批部门批准确认。

合同执行过程中,经批准需要增加合同规定以外的内容,增加部分符合招标条件的,必须组织招标;

13.16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必须全面响应招标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

13.16.1投标人一旦中标,若出现投标单价超过项目招标控制价的综合单价,投标人必须在评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按13.4条款的规定完成调整并送达招标人,调整后的单价作为合同的结算单价,投标人不得拒绝,若投标人拒绝调整,则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3.16.2投标人一旦中标,若出现投标人没按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或招标文件其他部分中有关规费费率、暂列金额、暂估价、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等非竞争性项目明列的单价或合价的金额报价的,投标人必须在评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完成修正并送达招标人。

细则如下:

(1)若非竞争项目修正后,修正后的投标总价(a)低于原投标总报价(b),则经修正的投标总价(a)作为中标总价,经修正的投标报价书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

(2)若非竞争项目修正后,修正后的投标总价(a)高于原投标总报价(b),原投标总报价(b)作为中标总价,并进一步修正竞争项目投标报价。

竞争项目修正投标单价=竞争项目的投标单价×(1-修正下浮率)[修正下浮率=(a-b)/a×100%],并合计竞争项目合价。

经二次修正后的投标报价作为投标文件及合同的附件,结算时,竞争项目按修正后的单价进行结算。

(3)若投标人未能在评标结束后七个工作日内完成以上修正,则视作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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