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税法应记忆的300知识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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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会计师税法应记忆的300知识点

税法应记忆的300知识点

1.权利主体双方:

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

2.纳税客体:

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志

3.我国现行税率:

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

4.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六个暂行条例:

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

5.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

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

6.特定目的税:

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

7.财产和行为税:

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

8.农业税类:

农业税、牧业税

9.税收管理权限划分:

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

10.地方税具体包括:

营业、资源、土增、印花、城建、土使、房产、车船

11.国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

增值、消费、车购、铁银保集中交纳的营所城、中企所得、海油所得、资源外企所得、证券交易

12.地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

营业、城建、地企、集企、私企、个人所得、资源、土使、耕占、土增、房产、车船、印花、契税、屠宰、宴席、农牧

13.中央政府固定收入:

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4.地方政府固定收入:

15.中央地方政府共享收入:

1、增值税:

(不含进口环节)中央75%,地方25%。

2、营业税: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外资所得: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比例分享:

02年各50%,03年中央60%,地方40%,03年以后另定。

4、个人所得税:

除储蓄存款利息外,其余与上比例相同。

5、资源税:

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6、城建税:

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7、印花税:

证券交易94%归中央,其余归地方。

修理修配:

是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不包括对不动产的修理、修配)

16.属增值税征税范围的特殊项目:

1.货物期货(在交割环节)2、银行销售金银3、典当行的死当物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委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4、集邮物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

17.增值税视同销售:

自产、委托加工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

18.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

实际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

19.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货物的转让:

不属于增值税范围

20.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进口黄金:

免增值税。

黄金所会员销售标准黄金,即征即退

21.销售或进口13%的货物税率:

1、粮食、食用植物油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煤炭3、图书、报纸、杂志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配件)、农膜5、农业产品、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

22.进项税转出处理:

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23.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

应视为含税收入。

24.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

可以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25.所有纳税人销售旧货:

一律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

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

26.征收增值税同时征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

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

27.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

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

28.销售农机配件适用17%税率

29.运费抵扣伴随货物:

货物不能抵扣运费也不能计算抵扣

30.免税废旧物资的抵扣:

只使用于生产企业(普通发票)。

31.销售农业产品的加工品挂面:

按17%的税率。

32.将进口的办公设备自用:

为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

33.杂志:

适用13%的增值税率。

34.原油和盐:

17%

35.天然气、煤、矿产品:

13%

36.防伪税控专用发票:

2003年3月1日

37.混合销售:

50%以上

38.饭店附设小卖部零售收入:

收入/(1+4%)×4%

39.通过期货交易购进货物:

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

40.不免不退:

计划外出口原油、援外出口货物、禁止出口货物

41.免、抵、退的计算: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收入×(增值税率-退税率)2、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3、出口货物免、抵、退额=出口收入×退税率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退税率)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货物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货物征税率-出口货物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当期应纳税额=内销货物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货物退税率5、出口货物免抵退额=出口收入×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

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8、期末留抵结转下期继续抵扣税额为:

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42.以“日”为缴纳期限:

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

43.进口货物缴纳增值税的期限:

自海关填发税款交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

44.回购委托加工卷烟需提供:

牌号、税务机关已出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

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出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

回购企业回购再销售的卷烟收入应与自产收入分开核算。

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

45.汽车轮胎:

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

46.消费税率:

1、卷烟:

①定额:

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②比例:

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50元以上的45%,50元以下的30%。

雪茄25%烟丝30%2、酒及酒精:

①粮食白25%,定额每斤0.5元②薯类白15%,定额每斤0.5元③黄酒240/吨④啤酒:

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及以上的,250/吨;3000元以下的,220/吨⑤其他酒10%⑥酒精5%3、化妆品(含成套)30%4、护肤护发8%5、贵重首饰珠宝玉石5%6、鞭炮焰火15%7、汽油(无铅)0.2/升(有铅)0.28/升8、柴油0.1升9、汽车轮胎10%10、摩托车10%

47.酒类产品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

无论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所有酒类)

48.卷烟核定价格=市场零售价/(1+35%)

49.通过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自产消费品:

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消费税

50.以同类最高销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

纳税人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 51.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扣税范围:

除酒及酒精、汽油、柴油、小汽车连续生产,酒不可扣

52.2001年5月1日停止外购酒及酒精生产领用抵扣政策,前已购入的,一律停止抵扣

53.酒类关联企业间交易消费税:

1、按独立企业间相同或类似价格2、按售给无关联第三者收入和利润水平3、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4、其他合理方法

54.白酒“品牌使用费”:

均并入销售额中交纳消费税

55.自制征消费税产品计征增值税的组价:

成本×(1+成本利润率)/(1-销售税率),销售税组价同亦为:

(成本+利润)/(1-销售税率)

56.酒烟组价:

不考虑从量计征的消费税额

57.委托加工未代收代缴:

委托方要补缴,对受托方处50%以上3倍以下罚款

58.委托方组价:

(材料成本+加工费)/(1-销售税率)(无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价)

59.进口消费税的缴纳:

自海关填发税款交纳书的次日起15日内交纳消费税款

60.进口组价: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销售税率)

61.消费税缴纳地点:

销售及自产自用:

核算地到外县销售或代销:

核算地或销售所在地

62.消费品因质量等原因退回:

审批后退回已征消费税款,但不能直接抵减

63.价外税:

视为含税收入

64.外购轮胎生产摩托车:

不属于消费税扣税范围

65.出厂前抽检品:

不能视同销售

66.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珠宝玉石及贵重首饰:

准予进行已纳消费税的扣除

67.营业税纳税义务人:

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

68.营业税3%:

交通运输、建筑、邮电通信、文化体育

69.营业税5%:

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

70.营业税8%:

金融保险(03年:

5%)

71.营业税5%-20%:

娱乐业

72.交通运输业:

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特定航次)、期租(配人,按天收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配人,收租)

73.建筑物自建行为:

非建筑业征税范围,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亦非建筑业征税范围

74.服务业:

旅代饮旅仓租广

75.服务业的租赁业:

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不配人,按天收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不配人,按天收租)业务

76.转让无形资产:

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

77.单位无偿赠送他人不动产:

视同销售征收营业税,个人无偿赠送:

不征

78.建筑业(建筑、修缮、装饰)计税依据:

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安装作业设备计入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

79.自建房屋对外销售(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

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组价×3%),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售价(预收款)×5%]

80.建筑业营业税组价=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3%)

81.融资租赁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

82.实际成本=货物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

8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

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84.银行自有资金贷款业务:

以贷款利息收入为营业额

85.储金业务营业额:

纳税期内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

86.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

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发布者的广告发布费后的余额

87.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

88.代购代销的手续费:

受托方取得的报酬,征营业税

89.发票自留、原价销售:

手续费属增值税价外费用,征增值税

90.受托方加价销售、原价结算,另收手续费:

手续费收入包括两部分:

价差、手续费,均征营业税

91.销售自产货物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

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建筑业劳务收入征营业税:

建筑业资质、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

不同时符合的,全部收入征增值税。

以上均应当扣缴分包人或转包人的营业税

92.自产货物范围:

金属结构件;铝合金门窗;玻璃幕墙;机器设备、电子通讯设备;其他

93.营业税起征点:

按期纳税月营业额200-800元;按次纳税每次(天)营业额50元

94.免征营业税:

1、一年期以上返还性人身保险的保费收入(普通人寿保险、养老金保险、健康保险)2、单位、个人(含外资)(专业)从事技术转让、开发、咨询、服务收入3、个人转让著作权4、下岗职工从事社区服务业取得的营业收入,3年内免征营业税5、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暂免收;个人按市场价出租的居民住房,暂按3%税率6、外国企业从事国际航空运输,按4.65%综合计征率计算征税。

7、保险公司的摊回分保费用。

8、个人购买并居住超过1年的普通住宅。

不足一年差额计征9、.盈利性医疗机构3年内免10、对信达、华融、长城、东方接受相关国有银行不良债权,免征销售转让不动产、无形资产、利用不动产融资租赁应缴营业税,接受不良债权取得利息收入免征11、对纳入全国试点范围非盈利性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收入3年免征12、转让企业产权的行为不属于营业税征收范围

95.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

1、预收款方式转让土地使用权或销售不动产:

收到预收款的当天2、自建后销售:

收讫营业额或取得索取营业额凭据的当天3、建筑业:

①一次结算:

结算当天②月终结算竣工后清算:

月终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③按形象进度:

月终进行已完工程价款结算的当天④其他方式:

结算工程价款当天4、金融业贷款逾期90天尚未收回的:

取得利息收入权利的当天5、融资租赁:

取得收入或价款凭据的当天6、金融商品转让业务:

所有权转移之日7、保险业务:

取得保费收入或价款凭据的当天8、承办委托贷款业务:

收讫贷款利息的当天(多为收到款或取得权利当天,建筑业多为结算价款当天。

背:

第6、8项)

96.金融业(不包括典当业)纳税期限:

一个季度

97.纳税地点:

1、应税劳务发生在外县(市):

应税劳务发生地,未申报的:

机构所在地或居住地2、承包跨省工程:

机构所在地

98.城建税:

本身没有特定、独立的征税对象

99.计税依据:

实际交纳的“三税”,不包括非税款项。

减免“三税”不做计税依据

100.城建税税率:

7%,5%,1%(不在市区、县城或者镇的,包括农村)

101.供货企业向出口企业和市县外贸企业销售出口产品时,以增值税当期销项税额抵扣进项税额后的余额,计算缴纳城建税

102.对机关服务中心为机关内部提供的后勤服务所取得的收入,在2005年12月31日前,暂免征收城建税(及教育费附加)

103.教育费附加的减半:

对生产卷烟和烟叶的单位

104.关税纳税义务人:

受货人、发货人、所有人。

携带物品的携带人;邮递物品的收件人、寄件人、托运人

105.2002年版进口税则的总税目为7,316个,出口36个

106.关税四栏税率:

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普通税率

107.关税税率计征办法:

基本上都实行从价税,对部分产品实行从量税、复合税和滑准税

108.真正征收出口关税的商品只是20种,税率也较低

109.特别关税包括:

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中间两个(反倾、反补)期限一般不超5年

110.完税价格还应计入:

1、除购货佣金以外(即:

购货佣金不计入完税价格)的佣金和经纪费2、由买方负担的与该货物视为一体的容器费用3、由买方负担的包装材料和包装劳务费用4、买方提供或低价销售给卖方或有关方的材料、工具、耗料,境外为生产该物所需的设计、研发、工艺制图等。

5、买方直接或间接支付的特许权使用费(除境内复制权费)6、卖方直接或间接从买方进口货物后转售、处置、使用中获得的收益

111.不得使用以下价格估定完税价格:

1、境内生产的货物的境内销售价2、可供选择的价格中较高的价格3、货物在出口地市场的销售价格4、以计算价格方法规定的有关各项之外的价值或费用计算的价格5、出口到第三国或地区的货物的销售价格6、最低限价或武断虚构的价格

112.进口的参展品:

如果留购才应交纳关税

113.租赁进口货物的完税价格:

海关审定的租金。

留购:

海关审定的留购价格。

申请一次性缴纳税款的:

按一般进口货物估价办法。

114.特殊进口货物完税价格:

多为“海关审定”

115.出口完税价格:

单独列明支付给境外的佣金,应当扣除

116.运输及相关费用、保险费的计算:

1、费用无法确定或未发生,海关按同期运费率(额)计算运费,按“货价+运费”的3‰计算保险费,2、邮运进口货物:

邮费3、以境外边境口岸价格条件成交铁、公路运货物:

货价1%4、出口货物:

扣除离境至境外口岸间运费保险费

117.关税减免:

1、法定减免税:

①关税税额人民币1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②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③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质④进出境运输工具途中必需的燃料物料和饮食用品⑤海关核准暂时进出境6个月内出进境的货样、展品、机械、车船等。

⑥来料加工的料件,或进时征出时退⑦因故退还的出口货物,免进口关税不退出口关税⑧因故退还的出口货物,免出口关税不退进口关税进口⑨进口货物酌情减免:

a境外运输途中或起卸时受损b起卸后海关放行前因不可抗力受损c海关检查时已破损烂,非保管不慎造成⑩无代价抵偿货物2、特定减免税:

①科教用品②残疾人用品③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④加工贸易产品⑤边境贸易进口物资(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⑥保税区进口货物⑦出口加工区进出口货物⑧进口设备⑨特定行业或用途的减免税政策3、临时减免税

118.关税现行行邮税率:

50%,20%,10%

119.关税申报时间:

进口货物自运输工具进境之日起14日内,出口货物在货物运抵海关监管区后装货的24小时以前。

120.关税向指定银行交纳税款:

自海关填发税款缴款书之日起15日内

121.一年内申请退税的情形:

1、海关误征,多纳税款2、海关核准免检货物完税后,发现有短缺情形,经海关审查认可的3、已征出口关税的货物,因故未将其运出口,申报退关,经海关查验属实的4、原状复运进境或出境的

122.纳税争议的申诉程序:

自填发缴款书起30日内,向原征税海关上一级海关书面申请复议。

海关60日内作出复议决定,仍不服的,15日内向法院提起诉讼

123.顺序:

进口货价、运费(2%)、保险费(3%)→关税完税价格→关税→消费税组成计税价格→消费税→增值税

124.资源税的纳税义务人:

开采或生产并进行销售的单位和个人

125.中外合作开采石油、天然气:

暂不征收资源税(只征收矿区使用费)

126.资源税扣缴义务人:

独立矿山、联合企业和收购未税矿产品的单位

127.代扣代缴发生时间:

支付首笔货款或开具应支付货款凭据的当天

128.代扣代缴资源税纳税地点:

收购地

129.房地产的赠与:

通过中国境内非营利的社会团体、国家机关赠与教育、民政和其他社会福利、公益事业的,免

130.房地产交换:

属于土地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个人之间互换:

131.企业兼并转让房地产:

暂免

132.土地增值税四级超率累进税率:

1、增值额与扣除额的比率<50%:

增值额×30%2、50%-100%:

增值额×40%-扣除项目金额×5%3、100%-200%:

增值额×50%-扣除项目金额×15%4、>200%:

增值额×60%-扣除项目金额×35%

133.扣除项目:

1、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

地价款(契税)、有关费用(登记、过户手续费)2、房地产开发成本(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如工资、办公费等))3、房地产开发费用:

三费。

超过贷款期限的利息部分和加罚的利息不允许扣除4、与转让房地产有关的税金:

营业、城建、印花、教育5、其他扣除项目:

从事房地产开发的纳税人可按1、2金额之和,加计20%的扣除6、旧房及建筑物的评估价格:

重置成本价乘以成新度折扣率后的价格

134.转让旧房的扣除项目:

1、评估价格2、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地价款和按国家统一规定缴纳的有关费用3、在转让环节缴纳的税金

135.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

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征土地增值税。

136.个人转让居住5年以上住房:

免征土地增值税;3-5年减半征收土地增值税;未满3年按规定计征

137.自然人转让房地产,坐落地与居住地不一致时:

在办理过户手续所在地申报纳税

138.时间:

转让合同签定后7日内办理纳税申报

139.从收入到扣除项目一样一样列。

别忘了从事房地产开发的加计扣除

140.土地增值税属特定目的税类;土地使用税属资源税类

141.土地使用税的征税范围:

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矿区内的国家所有和集体所有的土地

各省政府在税额幅度内可适当降低:

但不得超过最低税额得30%,经济发达地区可适当提高,但须报财政部批准

142.免缴:

直接用于农、林、牧、渔业的生产用地(不包括农副产品加工场地和生活办公用地);人民银行总行(含国家外汇管理局)所属分支机构自用的土地(房产:

免房产税)

143.省级地税局确定减免:

1、个人住房及院落2、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前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3、免税单位职工家属的宿舍用地4、安置残疾人一定比例的福利工厂

144.房管部门在房租调整改革后经租的居民住房用地(不论何时经租):

都应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确有困难的,经批准后减免

145.房产原值应包括:

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附属设备管道从最近的探视井或三通管起,计算原值;电灯网、照明线从进线盒连接管起,计算原值。

原值一次减除10%-30%的扣除比例

146.融资租赁房屋:

以房产余值计收,租赁期内的纳税人,由税务机关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47.个人所有非营业用的房产:

免征房产税:

个人拥有的营业用房或出租房产照章纳税

148.财政部批准免税的房产:

1、损坏不堪使用和危险房屋2、企业停产撤消闲置不用的房产(省批)3、房产大修停半年以上4、地下人防设施,暂不征收5、微利和亏损企业,一定期限内暂免6、高校后勤实体免征

149.车辆净吨位尾数半吨以下:

按半吨计算;超过半吨,按1吨计算

150.客货两用汽车:

载人部分按乘人车减半征税,载货部分按机动载货汽车税额征税

151.船舶不论净吨位或载重吨位:

尾数半吨以下者免算,超过半吨按一吨计算;不及一吨的小型船只,一律按一吨计算;拖轮按马力计算,1马力折合净吨位1/2

152.载重量不超过一吨的渔船:

免税

财政部批准免税的车船:

1、企业内2、农用拖拉机3、残疾人专用车辆4、企业办的学校等用车能划分清楚的

153.公园清洁船:

不属免税船只

154.纳税地点:

纳税人所在地(经营所在地、机构所在地);个人的住所所在地

155.车船使用税实行:

源泉扣税

156.印花税:

书立、使用、领受

157.当事人的代理人有代理纳税的义务

158.产权转移书据:

财产所有权和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专有技术使用权等转移书据

159.印花税比例:

1、0.05‰:

借款合同;2、0.3‰:

购销、建安、技术;3、0.5‰:

加工承揽、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货运(不含押运费)、产权转移书据、营业帐簿中资金帐;4、1‰:

财产租赁、仓储保管、财产保险;5、2‰:

股权转让书据

160.建安合同印花税计税依据:

承包金额(不做任何剔除)

161.财产租赁合同:

计税依据为租赁金额,税额不足1元的,按1元贴花

162.货运合同金额:

不包括装卸费、保险费等

163.借款合同:

1、流动资金周转性借款合同:

以其规定的最高额为计税依据2、借款方以财产作抵押,按借款合同贴花,无力偿还财产转让时,再就双方书立的产权书据,按产权转移书据规定计税贴花3、融资租赁业务签定的融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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