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劳务合同起征点

劳务合同起征点

  篇一:

  篇一: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6点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6点区别

  1、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的法律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是独立的合同种类。

劳务合同适用的法律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签订的形式不同

  劳动合同则必需是书面合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视为无合同,企业违反了劳动法,员工据此辞职,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要先行经过单位注册地区县劳动机构仲裁,未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先行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缴纳社保不同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并承担劳动风险。

在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5、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同

  劳动合同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20XX元为起征点,不同额度的缴纳税率也不同,同样8000元的工资,要缴纳的个税为:

825元。

  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

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每次收入在800元以下不交税,800元以上按20%交税,但每月收入不限次数。

也就是说,每月有10次收入,但每次只有800元,虽然总收入达到了8000元,但依然不用交税。

但如果一次收入8000元,则要缴纳个所税:

(8000-800)×20%=1440元

  6、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赔偿不同

  劳动合同则需按劳动法的要求提前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就是所谓的n+1。

  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不用提前通知,也无需赔偿。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根本的条件是:

是否具有从属关系。

  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不平等的企业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力,即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行事,提供劳动时,要按企业的要求来达成劳动成果。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不平等,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从属关系,正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

  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提供劳动成果的劳动者,不必受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只需按要求提供劳动成果即可。

  举个例子:

小张是公司的司机,要给公司送一批货,他开哪辆车,什么时候出发,什么时候到达,甚至加什么油等等,公司都会有相应规定的,小张必需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来完成这项工作。

同时,给小张交待工作的通常是小张的直接上司。

完成此项工作后,小张并不根据此项工作结算报酬,而是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在约定的时间发放。

  反过来,小李是自营车主,公司临时请小李拉一批货,公司只对小李是否按要求完成货物运输进行管理,至于公司内部的车辆、货运方面的规定,对小李并没有约束力。

给小李交待工作的,是公司的业务人员,此人与小李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小李工作的报酬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算,但不是工资。

  所以,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是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重要标准之一!

按照这个标准,为单位提供非全日工作的小时工,单位也要按劳动关系对待,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没有其他单位给缴纳社保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篇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一字之差,许多劳动者分辨不清二者有何区别,但其实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之间差异非常大,经常仔细地对比,本文指出了其中的6点区别。

  值得一提的是:

劳务合同有两种,一种是单位与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由某个法人单位,为其他单位提供劳务输出,两个单位之间的劳务合同,这不属于本文讨论的范围。

另一种劳务合同,是单位与劳动者个人所签的,提供劳动与报酬的协议,本文所说的劳务合同,均指这一类协议。

  1、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适用的法律不同

  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签订的形式不同

  劳动合同则必需是书面合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视为无合同,企业违反了劳动法,员工据此辞职,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可参考:

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点击打开)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要先行经过单位注册地区县劳动机构仲裁,未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先行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缴纳社保不同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并承担劳动风险。

  在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人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5、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同

  劳动合同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20XX元为起征点,不同额度的缴纳税率也不同,同样8000元的工资,要缴纳的个税为:

825元。

具体计算方法可参考:

个人所得税_工资、薪金所得-名词解释阿邦

  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

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每次收入在800元以下不交税,800元以上按20%交税,但每月收入不限次数。

也就是说,每月有10次收入,但每次只有800元,虽然总收入达到了8000元,但依然不用交税。

但如果一次收入8000元,则要缴纳个所税:

(8000-800)×20%=1440元

  具体计算方法可参考:

个人所得税_劳务所得-名词解释阿邦

  6、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赔偿不同

  劳动合同则需按劳动法的要求提前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就是所谓的n+1。

可参考:

遭遇裁员,该不该拿离职补偿

  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不用提前通知,也无需赔偿。

篇三:

劳务费税率

  劳务费税率

  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规定

  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即15000*=120XX,即这钱就是你的应纳税所得额,就是你这120XX要交税。

  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120XX*=2400块

  即你要交2400块的个人所得税。

  至于1个人还是多个人,我帮你算了下,只要是大于等于4个人,那么就可以少交税了,人越多交税越少,从理论上来说,得找上96个人才能完全免税。

  如果你跟该企业如果签订的不是承包合同,而是短期的劳动合同,也就是在一段时间内,你是该企业的员工,那么,适用的即为工资,薪金所得,在20XX块以下,是可以免税的,但是,不知道你那里对劳动合同这块监管是否严格,如果不严格的话,那你再找上7个人,签个劳动合同就可以免税了

  应交营业税=劳务费×5%

  应交城建税=营业税额×7%

  教育费附加=营业税额×3%

  应交个人所得税=劳务费×(1-20%)×20%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0XX0元)的,要实行加成征收办法,具体是:

一次取得劳务报酬收入,减除费用后的余额(即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按照税法规定计算的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劳务报酬的计算公式:

  应交个人所得税=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某项目应纳税所得额=某项目收入总额-费用扣除额

  劳务报酬税率表

  级次级距税率速算扣除数

  1、不超过20XX0元20%02、超过20XX0元

  至50000元的部分30%20XX

  3、超过50000元的部分40%7000

  劳务费计算方法见下:

  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一、发放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1、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不超过800元(含)不上税;

  2、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800元至4000元(含)的,扣除费用800元,税率为20%;

  3、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至25000元(含)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20%;

  4、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25000元至62500元(含)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30%,并减20XX元速算扣除数;

  5、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625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40%,并减7000元的速算扣除数。

  二、发放不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根据1996年9月17日国税发[1996]161号

  

(一)、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元(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下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800)÷(1-税率)

  

(二)、不含税收入额为3360(即含税收入额4000元)以上的:

  应纳税所得额=(不含税收入额-速算扣除数)×(1-20%)÷[1-税率×(1-20%)]

  (三)、应纳税额=应纳税所得额×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公式一、二中的税率,是指不含税所得按不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根据:

国税发[20XX]192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明确单位或个人为纳税义务人的劳务报酬所得代付税款计算公式对应税率表的通知》

  不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21000元以下的部分20%0

  超过21000元至49500元的部分30%20XX

  超过49500元的部分40%7000

  公式三中的税率,是指应纳税所得额按含税级距对应的税率。

含税劳务报酬收入额应纳税所得额税率速算扣除数

  不超过25000的部分不超过20XX0的部分20%0

  超过25000元至62500的部分超过20XX0元至50000的部分30%20XX

  超过62500的部分超过50000的部分40%7000

  应纳个人所得税税额=(应纳税所得额-扣除标准)*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扣除标准20XX元/月(20XX年3月1日起调高为20XX元)

  个人所得税计算公式

  1不超过500元的部分,税率5%,速算扣除数为0;

  2超过500元至20XX元的部分,税率10%,速算扣除数为25

  3超过20XX元至5000元的部分,税率15%,速算扣除数为125

  4超过5000元至20XX0元的部分,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375

  5超过20XX0元至40000元的部分,税率25%,速算扣除数为1375

  相关法律条文:

  《个人所得税法》:

  第三条四、劳务报酬所得,适用比例税率,税率为百分之二十。

对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的,可以实行加成征收,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六条四、劳务报酬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租赁所得,每次收入不超过四千元的,减除费用八百元;四千元以上的,减除百分之二十的费用,其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个人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第八条(四)劳务报酬所得,是指个人从事设计、装潢、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介绍服务、经纪服务、代ban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第十一条税法第三条第四项所说的劳务报酬所得一次收入畸高,是指个人一次取得劳务报酬,其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

  对前款应纳税所得额超过2万元至5万元的部分,依照税法规定计算应纳税额后再按照应纳税额加征五成;超过5万元的部分,加征十成。

  综合以上法律法规规定,劳务费税率应该这样算:

  发放含税劳务报酬的计算方法:

  1、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不超过800元(含)不上税;

  2、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800元至4000元(含)的,扣除费用800元,税率为20%;

  3、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4000元至25000元(含)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20%;

  4、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25000元至62500元(含)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30%,并减20XX元速算扣除数;

  5、每次发放的劳务报酬超过625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税率为40%,并减7000元的速算扣除数。

  按劳务报酬计算个人所得税费用扣除:

每次收入不超过4000元的减除费用800元;每次收入超过4000元的减除20%的费用。

税率为20%、30%、40%。

256元劳务费不必缴个人所得税。

问:

劳务费如何计算税率

  答:

劳务费要交纳个人所得税。

  应纳税款=劳务收入*(1-20%)*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附计算依据:

  1、不到4000元的,扣除费用800元:

  应纳税所得=收入-800元

  2、收入超过4000元的,扣除20%的费用:

  应纳税所得=收入*(1-20%)

  3、收入超过20XX0元的,还要加成征收:

20XX0元至50000元的加征五成,50000元以上的加征十成。

  4、应纳税款可以用速算公式计算:

  应纳税款=应纳税所得*适用税率-速算扣除数

  收入不超过20XX0元的,税率20%,速算扣除数为0;

  收入超过20XX0元至50000元的部分,税率30%,速算扣除数为20XX元;

  收入超过50000元的部分,税率40%,速算扣除数为7000元;

  非企业员工的个人向企业提供有偿劳务,企业在支付其劳务报酬时代征个人劳务收入税如何计算

  答:

个人提供劳务、取得报酬,相关税费应按有关规定计征如下:

  

(一)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及其细则,提供了应税劳务且取得报酬的个人,是营业税的纳税义务人。

  广州市个人营业税起征点规定如下:

从20XX年1月1日起,按期纳税的起征点:

“服务业――租赁业”税目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1000元,其他税目的起征点为月营业额20XX元;按次纳税的起征点为每次(日)营业额100元。

纳税人营业额达到起征点的,按所对应的税目全额

  篇二: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6点区别

  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的6点区别

  1、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适用的法律不同

  劳动合同适用的法律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是独立的合同种类。

劳务合同适用的法律为: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签订的形式不同

  劳动合同则必需是书面合同,没有签订书面合同,视为无合同,企业违反了劳动法,员工据此辞职,是可以拿到补偿的。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劳务合同既可以是书面合同,也可以是口头合同。

  3、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决纠纷的程序不同

  劳动合同纠纷要先行经过单位注册地区县劳动机构仲裁,未经过劳动争议仲裁机构的先行处理,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劳务合同是民事合同,纠纷发生后当事人无须经过仲裁,可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缴纳社保不同

  在签订劳动合同的情况下,企业要缴纳政府规定的五险一金,并承担劳动风险。

在签订劳务合同的情况下,企业无需为劳动者缴纳社保,并不对工作过程中出现的风险负责,由提供劳动的劳动者自行负责。

  5、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所缴纳的个人所得税不同

  劳动合同是工资,国家有最低工资的限定,不能低于最低工资。

同时,按工资、薪金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以20XX元为起征点,不同额度的缴纳税率也不同,同样8000元的工资,要缴纳的个税为:

825元。

  劳务合同是劳务费,国家没有最低限额的规定。

同时,劳务费按劳务所得缴税,每次收入在800元以下不交税,800元以上按20%交税,但每月收入不限次数。

也就是说,每月有10次收入,但每次只有800元,虽然总收入达到了8000元,但依然不用交税。

但如果一次收入8000元,则要缴纳个所税:

(8000-800)×20%=1440元

  6、劳动合同与劳务合同解除时赔偿不同

  劳动合同则需按劳动法的要求提前通知,企业解除时,要给劳动者相应的赔偿,就是所谓的N+1。

  劳务合同可随时协商解除,不用提前通知,也无需赔偿。

  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区别区别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最根本的条件是:

是否具有从属关系。

  劳动关系的双方是不平等的企业对劳动者有管理权力,即企业可以要求劳动者按企业的规章制度行事,提供劳动时,要按企业的要求来达成劳动成果。

管理者与被管理者之间的不平等,劳动者相对于用人单位的从属关系,正是劳动关系的最大特色。

  劳务关系的双方是平等的,就劳务事项进行等价交换过程中形成的一种经济关系,提供劳动成果的劳动者,不必受企业内部规章制度的约束,只需按要求提供劳动成果即可。

  举个例子:

小张是公司的司机,要给公司送一批货,他开哪辆车,什么时候出发,什么时候到达,甚至加什么油等等,公司都会有相应规定的,小张必需按公司的相关规定来完成这项工作。

同时,给小张交待工作的通常是小张的直接上司。

完成此项工作后,小张并不根据此项工作结算报酬,而是按劳动合同约定的工资,在约定的时间发放。

  反过来,小李是自营车主,公司临时请小李拉一批货,公司只对小李是否按要求完成货物运输进行管理,至于公司内部的车辆、货运方面的规定,对小李并没有约束力。

给小李交待工作的,是公司的业务人员,此人与小李之间没有领导与被领导的关系。

小李工作的报酬按双方约定的方式结算,但不是工资。

  所以,是否存在管理与被管理的从属关系,是区分劳动关系与劳务关系的重要标准之一!

  按照这个标准,为单位提供非全日工作的小时工,单位也要按劳动关系对待,与劳动者签定劳动合同,在劳动者没有其他单位给缴纳社保时,为其缴纳社会保险。

  篇三:

劳务合同怎么缴税

  篇一:

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的解释

  关于劳务公司纳税与如何开具发票的解释_木子的天空

  问:

我企业是一个劳务公司,专门为各需要人员的企业提供人员劳务,我们只是争管理费,根据财税[20XX]16号文件规定差额缴纳营业税。

以前我们都是按全额开发票,按差额缴税,但是现在某市某某区地税局专管员让我们按照差额(管理费)开发票(说是纠正以前错误),这样我们对用人单位全额收款不可能开具差额发票?

请给予具体解释?

  接到该纳税人提出的问题,我们向发票管理处和流转税处(主管营业税的处)进行了咨询。

经研究探讨,流转税处主管人员解释了如何纳税及如何开具发票,并说以前一直应该这样执行,可能各地掌握有问题,所以才出现纳税人反映的情况,现将两个处的探讨结果整理并回复纳税人,同时作为12366今后统一解答依据。

答:

财税[20XX]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

(派遣)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凡用工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上交的社会保险(包括养老保险金、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下同)以及住房公积金统一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以劳务公司从用工单位收取的全部价款减去代收转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劳动力办理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后的余额为营业额。

  一、关于对此条政策的理解:

  1、“劳务公司接受用工单位的委托,为其安排劳动力”。

首先双方应有委托书或协议(包括口头协议),委托事项是:

“安排劳动力”。

  误区:

不是将本企业员工安排到用工单位。

也就是:

如果劳动力(以下称:

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这个人属于劳务公司的人,再到用工单位工作是属于劳务公司为这个单位提供应税劳务,则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缴纳营业税。

不能差额纳税。

  2、如果用人单位将其应支付给劳动力的工资和为其上交的(简称:

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为发放或办理的;差额纳税。

  误区:

是指用人单位与员工签订劳动用工合同,(绝不是劳务公司与员工签订合同)只是工资与保险交给劳务公司代发放。

工资表在用人单位体现,上缴的保险也应属于用人单位名头。

这时劳务公司差额纳税。

  a、对于劳务公司只能开具差额部分的发票(代办手续费或中介费)。

  b、对用人单位来说凭“差额部分的发票”加上工资和保险,作为全部用工成本在所得税前扣除。

  二、劳务公司如何运营可选择差额纳税,但必须是符合第2点要求:

即:

工资和保险“代为发放”。

否则,员工与劳务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劳务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劳务公司名头。

只能是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

  三、如果不这样判定,就会造成各行业的混乱。

  如:

我是一个保洁公司,专门为各单位打扫卫生,那么我提供的应税劳务是应全额缴纳营业税的,是要全额开具发票全额纳税。

假如我把这个公司改为“劳务公司”。

如果员工与我公司签订用工合同、在我公司发工资、上缴的保险也是我公司名头,假如可以全额开发票,还可以差额纳税岂不是所有保洁、保安、建筑等行业都可以变成劳务公司。

  所以,对财税[20XX]16号文件第(十二)条规定,必须按上述解释判定。

  涉及到建筑劳务公司如何纳税,国家总局下发过国税函[20XX]493号规定如下:

建筑安装企业将其承包的某一工程项目的纯劳务部分分包给若干个施工企业,由该建筑安装企业提供施工技术、施工材料并负责工程质量监督,施工劳务由施工企业的职工提供,施工企业按照其提供的工程量与该建筑安装企业统一结算价款。

按照现行营业税的有关规定,施工企业提供的施工劳务属于提供建筑业应税劳务,因此,对其取得的收入应按照“建筑业”税目征收营业税。

  建筑劳务公司是如何运作的?

  建筑劳务公司是如何运作的,其利润的主要在哪里?

  建筑劳务的分包和工程的分包有在涉税方面区别吗,如何运作对企业更有利?

  从严格意义上来讲,建筑劳务公司是属于专业承包的建筑公司,主要从事劳务清包的工程。

但目前市场上,建筑劳务公司的运作模式属于服务类的性质在经营,目前作为总承包的建筑公司,办理安全类手续,特别是申报标化工地,规定需要班组队伍通过劳务公司签订合同(当然也有少量的建筑公司是把清工承包给劳务公司操作的),还有建筑项目需要发票来做成本账的。

所以,目前市场上的很大一部分比例的建筑劳务公司实质意义上是给总承包的建筑公司提供为满足目前建筑市场管理规定而补充资料用的,还有提供发票,当然,劳务公司享受付出回报----收取管理费(一般在1%~2%)。

  劳务合同属于分包合同,不要单独缴纳营业税(相当于抵扣总包建筑公司缴纳的营业税),仅需补缴印花税等一些小费用,经营成本很小。

  急啊!

!

!

建筑劳务公司要涉及哪些会计科目啊越详细越好...

  一、资产类

  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其他货币资金、应收票据、应收账款、预付账款、其他应收款、固定资产、累计折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清理、待摊费用、待处理财产损溢

  二、负债类短期借款、应付票据、应付账款、预收账款、应付职工薪酬、应交税费、其他应付款、长期借款

  三、所有者权益类

  实收资本、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本年利润、利润分配

  四、成本类

  工程施工

  五、损益类

  工程结算收入、工程结算成本、其他业务收入、投资收益、营业外收入、其他业务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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