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员工手册新版

 

1.公司安全方针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遵章守纪,持续改进。

2.公司2010年安全生产目标

1)百万工时死亡率≤1.5,三年内百万工时死亡率降低0.5;

2)百万工时伤害率≤15,三年内百万工时伤害率降低5;

3)职业病发病率≤1‰,三年内职业病发病率降低0.5‰;

4)全员安全培训率为100%;

5)特种作业人员培训率100%;

6)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率100%;

7)特种设备设施检验率100%;

8)事故隐患整改率98%,未完成整改的隐患要有跟踪计划。

3员工的权利和义务

3.1公司员工的权利

3.1.1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3.1.2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3.1.3批评、检举和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3.1.4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指挥作业和强令冒险作业;

3.1.5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3.1.6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3.1.7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3.1.8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3.2员工的义务

3.2.1遵守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公司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3.2.2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2.3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公司负责人报告。

4应急措施

4.1触电事故

触电,是由于电流通过人体所造成的损伤。

人体遭受电击的后果主要取决于电流的大小和持续时间的长短。

一旦发现触电,首先应立即切断电源。

当电源开关离触电地点较远时,可用绝缘工具如绝缘物体(如干燥的木棒、竹竿等)将电线移开;也可用干燥的衣服、毛巾、绳子等拧成带子套在接触者身上,将其脱离导电体。

千瓦不要直接用手去拉接触者,将其脱离导电体。

千万不要直接用手拉接触者,也避免用导电体推移触电者,避免造成抢救者触电。

触电者脱离电源后,有心跳,应及时将触电者移至通风处平卧,用仰头抬颌法使气道开放,并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抢救。

如触电者心跳、呼吸均已停止,应立即进行心肺复苏术抢救。

然后打“120”呼叫救护大队送医院救治。

但要记住:

病院在救护车上也要一边送,一边做人工呼吸,不能中途停止,直至送到医院由医生组织抢救为止。

4.2火灾事故

火灾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报警。

说明发生火灾具体位置、时间、燃烧物质、有无人员伤亡及其他情况。

建立逐级上报制度,在报警的同时,必须立即向本单位领导和公司值班室报告。

公司应急处置指挥部接到突发火灾报告后,应准确判断、分析事态发展趋势,决定是否启动现场应急处置方案。

火灾现场处置指挥部各成员及有关单位接到启动方案指令后,根据方案要求,各成员单位应迅速启动,快速到位,果断处置。

如需增援,现场指挥人员应向指挥部汇报协调增援力量。

相关部门要做好现场保护和事故调查工作,同时对投保财产的要通知保险公司。

事故处理完毕后,相关单位要写出事故调查报告,报指挥部办公室。

井下火灾不同于地面火灾,井下空间有限、供氧不足,一般情况火灾火焰不大,但可生成大量有毒有害气体,极易达到危害生命的浓度,引起中毒窒息。

矿山火灾发生时,易致人烧伤和窒息、中毒,重症致人死亡;对物的破坏结果是损毁机器及电气(器)设备和设施。

易发生火灾的区域是:

材料库、变电站、配电室、井巷人工明火现场等。

发现井下起火,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扑灭,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区、队、班、组长,应按照矿井火灾应急预案,首先将人员撤离危险地区,并组织人员,利用现场的一切工具和器材及时灭火。

火源无法扑灭时,应封闭火区。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电源。

在电源切断之前,只准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灭火。

需要封闭的发火地点,可先采取临时封闭措施,然后再砌筑永久性防火墙。

进行封闭工作之前,应由佩戴隔绝式呼吸器的救护队员检查回风流的成分和温度。

在有害气体中封闭火区,应由救护队员佩戴隔绝式呼吸器进行。

在新鲜风流中封闭火区,应准备隔绝式呼吸器。

如发现有爆炸危险,应暂停工作,撤出人员,并采取措施,加以清除。

4.3防洪防汛应急知识

4.3.1发生洪水来临时如何逃生

1.预知洪水将来临时,应避免至低洼地区,尤其当知道水流方向时,更应即时离开水流位置及低地;

2.如果接到洪水警报,应快速可能寻找到高地等安全处避难,等待救援;

3.一旦落入水中,应尽可能寻找可用于救生的漂浮物,尽可能地保留身体的能量,沉着冷静,等待救援。

4.3.2遇到泥石流如何脱险

注意观察周围环境,特别留意是否听到远处山谷传来打雷般声响,如听到要高度警惕,这很可能是泥石流将至的征兆。

根据各种现象判断泥石流发生之后应立即逃生,选择最短最安全的路径向沟谷两侧山坡或高地跑,切忌顺着泥石流前进方向奔跑;要选择平整的高地作为营地,尽可能避开有滚石和大量堆积物的山坡下面,不要在山谷和河沟底部扎营,不要停留在坡度大,土层厚的凹处;不要上树躲避,因泥石流可扫除沿途一切障碍;避开河(沟)道弯曲的凹岸或地方狭小高度又低的凸岸;不要躲在陡峻山体下,防止坡面泥石流或崩塌的发生。

4.4冒顶片帮事故

一、井巷工程

1、巷道掘进时炮孔布置以光面爆破布孔,合理计算顶板炮孔装药量,使顶板形成拱形。

2、巷道两帮拆帮后,发现岩石不稳固或岩石具有片理化现象时,应尽量采取砌护、预支架支护或木支护措施,预支架、木材支护方式应将顶板及两帮背实。

3、行人井、措施井、溜井、掘进时发现具有片帮迹象时,行人井、措施井应采用金属锚杆挂网喷浆支护;溜井应采用金属板材套焊加固。

4、当采场顶部发现有冒落情况时,应撤离作业面全体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采区(坑口)安全负责人;采区安全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应立即到现场查看冒落情况和冒落范围,当冒落情况及范围较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如冒落情况及范围较大时,应立即向矿安全部门和矿主管安全的副总报告,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对冒落区采取正确的支护处理措施。

二、采场、联络道

1、对采用充填法、浅孔留矿法、分段矿房法、阶段矿房法等顶板暴露面积大采矿的采场,采矿布孔时,采场顶板炮孔应按拱形顶布孔,并尽量控制采场顶板中间部位炮孔装药量,达到爆破后采场顶板形成拱形。

2、对暴露面积大,顶板不稳固的采场,采取木材临时支柱或砌柱支撑的方法,防止顶板大面积塌落。

3、对两帮具有片帮迹象的部位,采用锚杆或锚杆挂网喷锚支护,预防大面积片帮。

4、对分段崩落法的爆矿进路顶板、两帮不稳固的部位,采用金属锚杆加固或锚杆挂网喷浆支护方法,保证顶板和两帮不发生冒顶片帮事故。

5、当采场顶部发现有冒落情况时,应撤离作业面全体作业人员,并立即报告采区(坑口)安全负责人;采区安全负责人应立即到现场查看冒落情况和冒落范围,当冒落情况及范围较小时,应立即组织人员采取相应的支护措施;如冒落情况及范围较大时,应立即向矿安全部门和矿主管安全的副总报告,力争在较短时间内对冒落区采取正确的支护处理措施。

4.5尾矿库安全管理措施

由于尾矿库是金属和非金属矿山企业中的重要生产设施和特殊构筑物,同时其所处的位置难以避开居民区和人口密集区,因此又属于重大危险源。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三十三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登记建档,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并制定应急预案,告知从业人员和相关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尾矿库安全监管理规定(6号令)》第五条规定:

生产经营单位负责组织建立、健全尾矿库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实施安全管理。

1)尾矿坝的安全管理措施

随着矿山企业生产规模日益扩大,尾矿排放量不断增加,尾矿库越临近其设计服务年限,尾矿堆存体积越来越大,随之带来的安全问题日益凸显,作为尾矿库的主骨架———“尾矿坝”是否安全稳定,直接涉及尾矿库的安全运行,因此对尾矿坝应加强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1)对初期坝坝体加强维护工作,做好坝底渗流水质、水量观测及坝体的位移沉降观测,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2)在后期使用尾砂堆筑坝之前,必须对岸坡进行处理。

岸坡处理应做隐蔽工程记录,采取有效措施处理,经处理后方可堆筑子坝。

(3)子坝堆筑的坡度要严格按照尾矿坝设计坡比要求进行确定,不能过陡或过缓,每级子坝要留足坝顶宽度,使上一级子坝的外坡脚自下一级子坝的内坡脚边线起始,以便操作管理。

(4)子坝堆筑过程中,要严格按设计进行,要对子坝分层辗压,确保子坝剖面尺寸、密实度、长度符合要求。

(5)子坝堆筑用砂不允许在子坝前挖沟、挖坑取砂,应在子坝前(库内)20m内均匀水平取砂筑坝。

每级子坝堆筑结束,应进行质量检查,检查记录需经主管技术人员签字后存档备查。

(6)当坝体出现裂缝,应通过表面观测和挖深坑、槽探,查明裂缝的部位、宽度、长度、深度、错距、走向等,分析裂缝的深度。

选用以下措施进行处理:

①对于深度小于5m的裂缝可采用开挖回填法处理,开挖深度应比裂缝最底部深0.3~0.5m,开挖长度应向裂缝端外扩约2m,回填土质宜与原土料相同,回填时要求分层夯实。

②对于较深的裂缝可采用灌浆法处理或上部开挖回填、下部灌浆的方法处理。

灌浆的浆液可采用纯黏土浆或黏土水泥浆,浆液浓度为30%~50%。

(7)坝体的安全监测管理措施。

尾矿坝坝体监测的一部分工作内容可用肉眼进行,如观察坝坡有无明显变形、塌陷、沼泽化、渗水、蚁穴鼠洞等;另一部分工作内容是利用精密仪器定期进行监测。

其观测项目为:

①坝体水平、位移观测;

②坝体沉降观测;

③坝体孔隙水压力观测;

④坝体浸润线观测;

⑤坝面大口辐射井水位观测;

⑥水平辐射管水流量观测;

⑦绕坝渗流观测;

⑧排水洞渗流量观测。

对于以上各项观测工作及资料,应专人观测、专人管理,对观测结果要认真整理分析,掌握尾矿坝的工作状况和运行规律。

(8)放矿支管必须确保足够长度。

放矿支管的长度要根据堆筑子坝的高低及内坡比而定,一般以支管放矿浆体不直接冲击子坝内坡脚为宜。

在实际放矿过程中,常在库内沉积干滩面上布置简易支架架设支管,同时在子坝内坡脚堆放草袋来减少对子坝内坡脚的冲刷。

(9)放矿时,应有专人管理,不得擅自离岗。

3)排水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

(1)排水构筑物的施工要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严格确保工程质量。

(2)排水构筑物停用后封堵,必须严格按设计要求进行。

一般情况下,必须从井内井座顶部封堵或在隧洞支洞末端封堵,严禁在排水井井筒上部封堵。

(3)尾矿库内要设立清晰醒目的水位观测标尺,标明正常运行水位和警戒水位。

(4)在排出库内蓄水和大幅度降低库内水位时,应控制流量,非紧急情况不宜骤降,并提前通知下游居民。

(5)要认真做好汛前、汛后及日常的排洪设施检查,发现问题要及时处理。

4)回水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

(1)尾矿库回水系统的设计应充分利用库中水的位能,以节约能源,有条件时应采用静压回水方式。

(2)尾矿库回水取水点位置必须确保尾矿库在全部使用期内均应满足不小于澄清距离的要求。

(3)尾矿库回水水池容量对中小型选厂不宜小于6~8h的回水水量,大型选厂不宜小于3~4h的回水水量。

(4)如果回水采用回水井塔,当回水井塔停用时,应进入井内封堵,严禁在井筒上部封井。

5)尾矿输送系统的安全管理措施

尾矿输送系统包括管、槽、渠和池等,是输送矿浆的重要通道,一旦出现故障(常出现漏砂、堵塞等现象),若没有及时采取措施,会污染环境、破坏生态,因此必须加强管理和维护,保障输送管道畅通无阻。

(1)经常巡视检查输送线路,防止堵、漏、跑、冒。

对易造成磨损和破坏的部位,应特别注意观察,若发现异常现象,要认真分析原因,及时排除。

(2)对无浓缩设施的尾矿系统,应定期测定输送矿浆的流量、流速、浓度和密度,使其各项指标符合设计的要求。

如有不符,需通知主厂房、浓缩池及上下泵站,查明原因,采取措施以保证正常输送。

(3)寒冷季节应加强管、阀的维护管理和防冻措施,尽量避免停产。

如果停产,必须及时开启输送管路的放空阀门,排放矿浆,严防发生冻裂事故。

(4)输送管(槽)磨损严重部位,在停产时应及时检修;内侧衬砌铸石管(槽),如有铸石板脱落,必须及时修补;管道焊接时,尽可能的减少错口。

(5)自流输送渠、槽上设置的拦污栅,应定期维护和修缮,及时清除树枝、石块等杂物,防止发生堵塞漫溢矿浆的现象;设有盖板的沟槽,必须及时处理掉入沟槽的盖板;发现正在使用的沟槽中有液面升高时,应立即查明原因,如有沉积杂物,应及时清除。

尾矿库溃坝基本事件事件预防措施如下表。

5安全标准化名词解释

(1)金属非金属矿山

开采金属矿物、放射性矿物以及化工原料、建筑材料、冶金辅助原料、耐火材料及其他非金属矿物(煤炭除外)的矿山。

  

(2)金属非金属地下矿山

以平硐、斜井、斜坡道、竖井等作为出入口,深入地表以下,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3)金属非金属露天矿山

在地表开挖区通过剥离围岩、表土或跞石,采出供建筑业、工业或加工业用的金属或非金属矿物的采矿场及其附属设施。

(4)尾矿库

筑坝拦截谷口或围地构成的,用以贮存金属非金属矿山进行矿石选别后排出尾矿或其他工业废渣的场所。

(5)小型采石场

年采剥总量500kt以下、最大开采高度不超过50米的山坡型露天采石场。

(6)员工代表

  在企业员工中产生、由员工自主选举并经主要负责人任命的代表员工职业安全健康利益的人员。

 (7)任务观察

对执行某一任务的员工进行的正式观察,有完全和部分两种类型。

 (8)关键任务

  属特定的工作任务,如果其未正确执行,可能造成重大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环境破坏或其他损失。

 (9)事件

导致或可能导致事故的情况。

 (10)危险源

可能导致伤害、疾病、财产损失、工作环境破坏或其组合的根源或状态。

(11)危险源辨识

识别危险源的存在并确定其性质的过程。

 (12)风险评价

评价风险程度并确定其是否在可承受风险范围的全过程。

 (13)相关方

关注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绩效或受其影响的个人或团体。

 (14)资源与能力

包括实施安全标准化所需要的人员、资金、设备、设施、材料、技术和方法,以及得到证实的知识、技能和经验。

 (15)安全绩效

  指企业根据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在控制和消除职业安全健康风险方面取得的可测量结果。

 (16)供应商

 为企业提供材料、设备或设施及其服务的外部个人或团体。

 (17)承包商

 在企业的作业现场按照双方协定的要求、期限及条件向企业提供服务的个人或团体。

(18)百万工时伤害率

企业在考评期内每百万工时因工伤事故造成的轻伤以上总人数。

伤害人数指轻伤重伤、死亡人数之和。

(19)百万工时死亡率

企业在考评期内每百万工时因工伤事故造成的死亡总人数。

6安全标准化知识

6.1安全标准化创建步骤

安全标准化的创建过程包括:

准备、策划、实施与运行、监督与评价、改进与提高。

  

(1)准备阶段应确定企业安全标准化的目标,并对企业安全管理现状进行初始评估。

  

(2)策划阶段应根据初始评估的结果和本导则及相关实施指南的要求,确定建立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内容。

  (3)实施与运行阶段应根据策划结果,落实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各项要求,提供有效运行的必要资源。

  (4)监督与评价阶段应对安全标准化的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内部评价,发现问题,找出差距,提出完善措施。

  (5)改进与提高阶段应根据监督与评价的结果,改进安全标准化系统,不断提高安全标准化水平和安全绩效。

6.2实施原则

(1)安全标准化系统的建设,应注重科学性、规范性和系统性,立足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充分体现风险管理和事故预防的思想,并与企业其他方面的管理有机结合。

  

(2)安全标准化的创建,应确保全员参与,通过有效方式实现信息的交流和沟通,反映企业自身生产特点及安全绩效的持续改进和提高。

6.3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总体思路

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安全发展指导原则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本着总体规划、分步实施、突出重点的原则,建立和完善加强标准化建设的技术支撑体系、考评体系、培训体系、奖励约束体系和信息交流体系,立足于危险源辨识和风险评价,着力落实14(地下、露天)个大元素(尾矿库9个大元素、小型采石场12个大元素)和若干子元素,全面完成准备与策划、实施与运行、监督与评价、改进与提高的创建过程,实现全员参与、过程控制和持续改进,阶梯式推进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效消除风险,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发生。

6.4安全标准化建设考评标准

根据《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规范导则》、《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实施指南》要求,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统一制定了矿山《金属非金属矿山安全标准化评分办法》,分别按照相应的评分办法进行评定。

6.5安全标准化等级评定单位的划分

安全标准化等级分为一、二、三、四、五共5个等级,一级为最高,五级为最低。

国家安全监管总局负责组织对达到一、二级标准的矿山企业进行评定,各省局负责组织对达到三级及以下标准的矿山企业进行评定,其中四、五级标准评定工作,可视具体情况由各省局授权市、县级安全监管部负责。

6.6国家对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约束和激励措施

(1)是将标准化建设与安全生产许可制度结合起来。

各地可根据实际,逐步将标准化最低评定等级作为金属非金属矿山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

到2013年底凡未达到最低标准等级的,一律依法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提请地方人民政府关闭;

2010年底以后换发安全生产许可证的矿山企业,必须达到安全标准化最低等级。

(2)是将标准化建设与相关经济政策结合起来。

对于达到标准化三级以上的矿山企业,各地可探索在落实相关安全生产经济政策、安全生产许可证延期换证、减少对其检查频率等方面采取优惠措施,鼓励企业不断提高标准化等级。

(3)是实行统一公告。

达到标准化二级以上的企业在国家安全监管总局政府网站上统一进行公告,其它等级的企业由各省局组织统一公告,以接受社会监督。

6.7安全标准化体系核心内容(地下、露天)

(1)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2)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与其他要求;

(3)安全生产组织保障;

(4)危险源辨识与风险评价;

(5)安全教育培训;

(6)生产工艺系统安全管埋;

(7)设备设施安全管理;

(8)作业现场安全管理;

(9)职业卫生管理;

(10)安全投入、安全科技与工伤保险;

(11)检查;

(12)应急管理;

(13)事故、事件调查与分析;

(14)绩效测量与评价。

6.8安全标准化建设工作目标

到2009年底,全国100家以上大中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到2010年底,全国20%以上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70%以上的大型金属非金届矿山企业达到安全标谁化三级以上水平;

到2011年底,全国60%以上的金属非金属矿山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大型金属非金属矿山企业100%达到安全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

力争到2013年底,全国金属非金属矿山100%达到安全标准化五级以上水平。

6.9安全标准化评定原则

(1)安全标准化评定指标包括标准化得分、百万工时伤害率和百万工时死亡率。

(2)标准化得分采用百分制。

(3)根据安全标准化评定指标,将企业安全标准化评定为五个等级,其中一级最高。

标准化等级标准化得分百万工时伤害率百万工时死亡率

一级≥95≤5≤0.5

二级≥80≤10≤1.0

三级≥65≤15≤1.5

四级≥55≤20≤2.0

五级≥45≤25≤2.5

(4)确定企业安全标准化等级时,采用三项评定指标中的最低等级。

6.10安全标准化评定程序

安全标准化等级采用企业自评和安全监管部门组织评定相结合的方式,主要程序如下:

(1)企业自评

已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生产活动满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要求,按照《规范》要求建立并良好运行标准化系统6个月以上的企业,可成立自评组织机构,应用评定软件自评确定相应等级,形成安全生产标准化自评报告。

(2)外部考评

企业按照自身类别和自评等级,选择符合规定条件的考评机构进行外部考评。

考评机构依据《规范》、相应评分办法要求组织专家进行考评,形成考评意见并向企业反馈。

考评工作结束后,向企业提交标准化考评报告。

企业自评与考评机构考评的等级不一致的,应以考评机构评定的等级为准。

(3)等级认定

企业根据考评结果,向具有相应考评职能的安全监管部门提出申请。

安全监管部门组织对企业申报的资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予以认定;不符合条件的,退回申请。

(4)发布公告

安全监管部门要对己认定等级的企业进行公告,公告期满向企业颁发标准化等级证书和牌匾,证书、牌匾采用全国统一的式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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