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材料.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2819769 上传时间:2022-11-15 格式:DOCX 页数:35 大小:61.2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材料.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35页
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材料.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35页
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材料.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35页
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材料.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35页
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材料.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35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材料.docx

《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材料.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材料.docx(35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材料.docx

新员工入厂安全教育材料

第一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简介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通过,自2002年11月1日起施行)。

摘录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遵守本法和其他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第二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安全生产法规定的从业人员的十项权利和四项义务

1、十项权利

(1)合同权: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社会保险的事项。

”注:

我国最近通过了一部新的关于合同的法律,《劳动合同法》,将于2008年1月1日开始实施,也是对劳动合同的进一步明确。

(2)知情权: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

(3)建议权:

“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4)批评、检举及控告权(不得报复):

“第四十六条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5)培训权:

“第二十一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6)获得合格的劳动防护用品权:

“第三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必须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佩戴、使用”。

劳动防护用品除了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外,还有一定的使用期限,超过使用期限必须报废和停止使用。

(7)拒绝危险权(不得报复):

“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8)紧急避险权:

“第四十七条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9)工伤索赔权:

“第四十八条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社会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10)工会监督权:

“第五十二条工会有权对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进行监督,提出意见。

工会对生产经营单位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侵犯从业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有权要求纠正;发现生产经营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或者发现事故隐患时,有权提出解决的建议,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及时研究答复;发现危及从业人员生命安全的情况时,有权向生产经营单位建议组织从业人员撤离危险场所,生产经营单位必须立即作出处理。

工会有权依法参加事故调查,向有关部门提出处理意见,并要求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2、四项义务:

(1)遵章守规,服从管理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四十九条规定:

从业人员在从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

依照法律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的,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2)正确佩戴和使用劳保用品的义务:

“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是从业人员必须履行的法定义务,这是保障从业人员人身安全和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需要。

从业人员不履行该项义务而造成人身伤害的,生产经营单位不承担法律责任。

(3)接受培训,掌握安全生产技能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条规定: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这对提高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安全技能,预防、减少事故和人员伤亡,具有积极意义。

(4)发现事故隐患及时报告的义务:

“《安全生产法》第五十一条规定: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这就要求从业人员必须具有高度的责任心,防微杜渐,防患于未然,及时发现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预防事故发生。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1994年7月5日第八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八次会议通过)。

摘录

第52条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健全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和标准,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第53条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必须与主体工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三同时原则”

第56条劳动者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对管理人员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行;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行为,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年4月29日由第九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于通过,自1998年9月1日起施行)。

摘录

第二条消防工作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专门机关与群众相结合的原则,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

第五条任何单位、个人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

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第十八条禁止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况需要使用明火作业的,应当按照规定事先办理审批手续。

作业人员应当遵守消防安全规定,并采取相应的消防安全措施。

进行电焊、气焊等具有火灾危险的作业的人员和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第二十一条任何单位、个人不得损坏或者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器材,不得埋压、圈占消火栓,不得占用防火间距,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第三十二条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

任何单位、个人都应当无偿为报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拦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公共场所发生火灾时,该公安场所的现场工作人员有组织、引导在场群众疏散的义务。

发生火灾的单位必须立即组织力量扑救火灾,邻近单位应当给予支援。

第二章安全生产综合知识

安全生产的含义:

是防止生产、经营过程中发生人身伤害、设备事故,形成良好环境和秩序而采取的一系列的措施和行动。

安全生产是指在劳动生产过程中,要努力改善劳动条件、克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使劳动生产在保证劳动者安全健康和国家财产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安全生产基础知识

1、安全生产方针和目标

现行安全生产方针是: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如果不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就无法进行生产或运行。

安全第一的含义是指安全生产是全国一切经济部门和生产企业的头等大事,当生产任务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应先解决安全问题,使生产在确保安全的前提下顺利进行。

预防为主是指把安全生产的工作重点放在依靠立法、保证政策引导和企业更新、技术进步、科学管理上通过改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消除事故隐患和危害因素。

从跟本上防止事故的发生。

安全生产的目标是:

杜绝死亡事故,消灭伤亡事故。

2、安全工作的目的

保护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是保护社会生产力、促进社会生产力发展的基本保证,是保证社会经济建设持续、稳定、协调发展的基本条件,这也是安全工作的目的。

3、我国安全生产的原则

一是坚持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二是坚持安全具有否决权的原则;三是坚持“三同时”原则;四是坚持“四不放过”原则。

4、“三同时”原则 

凡新建、改建、扩建和革新、挖潜的工程项目,都必须有保证安全和消除有毒、有害物质的设施,这些设施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5、“四不放过”原则

一是事故原因分析不清不放过;二是事故责任者和应受到教育者没受到教育不放过;三是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四是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6、“五同时”原则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时候,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7、“三违”现象  

违章作业、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

8、安全生产责任制

企业各级领导、职能部门、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和生产工人,在一定生产、工作岗位上应负的某种安全责任制度。

是建立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基础上的。

它是企业岗位责任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9、安全与生产的关系

安全与生产是辩证的对立统一的关系。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安全寓于生产之中,安全是生产的一个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安全工作搞不好,就谈不到企业的效益,一旦发生事故,就会给人身和企业造成灾难。

那种认为安全是软指标,或只抓生产,忽视安全甚至拼设备,不顾职工生产中的安全与健康的做法和观点,是极其错误和危险的。

10、安全检查的基本任务

安全检查是安全工作的主要手段。

基本任务是:

发现和查明各种危险和隐患,监督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实施,制止违章作业,防范和整改隐患。

11、安全整改

各级检查组织和人员对查出的隐患问题,要逐项分析、研究并落实整改措施,做到定项目、定时间、定人员。

凡班组能整改的不交车间,车间能整改的不交厂,厂能整改的不交上级主管部门。

12、安全整改的三项规定

  定人员、定措施、定期限。

13、企业安全生产检查的内容

五个方面:

查思想、查制度、查管理、查隐患、查安全设施

14、三不伤害

指在安全生产中要求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

15、保护装置

保护装置是用来隔离工人与危险部分接触而避免发生事故的装置。

常见的有防护罩、防护档板、防护栅栏等。

16、生产车间的五种安全措施

(1)消防  

(2)通风  (3)降温  (4)防湿 (5)避雷

17、冬季“五防”和夏季“四防”分别指什么?

冬季五防有:

防火、防爆、防冻、防滑、防一氧化碳中毒

  夏季四防有:

防洪汛、防雷电、防暴风雨、防倒塌和霉变

18、安全教育的形式

 

(1)三级安全教育;

(2)特种作业安全教育;(3)继续教育;(4)经常性的安全教育。

19、三级安全教育

三级安全教育是厂矿企业必须坚持的安全基本制度和主要形式,它包括入厂教育(厂级)、车间教育、岗位(班组)教育。

20、学习安全知识的基本目的

(1)提高预防灾害和事故的能力。

(2)提高处理灾害和事故的能力。

21、安全生产教育的内容

安全思想教育、安全管理知识教育、安全技术知识教育、典型经验教育和事故教训教育。

22、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对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的安全教育与培训称特种作业安全教育。

进行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理论与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后,由主管部门发证持证上岗。

23、职工的主要安全职责

自觉遵守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违章作业,冒险蛮干,及时纠正他人违章作业,积极参加各种安全生产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的意见;爱护和正确使用机器设备、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24、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

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5、《安全生产法》对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的意见 

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及时、准确地查明事故原因,查明事故性质和责任,总结事故教训,提出整改措施,并对事故责任者提出处理意见。

26、《安全生产法》中对从业人员违章作业行为的处理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不服从管理,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或操作规程,由生产经营单位给予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定给予处分;造成重大事故,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7、在潮湿、金属等容器内作业对照明规定

作业地点必须有足够的照明,照明电源必须是安全电压,灯具必须符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