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1232号附件.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818291 上传时间:2022-11-15 格式:DOCX 页数:9 大小:24.16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1232号附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9页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1232号附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9页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1232号附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9页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1232号附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9页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1232号附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9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1232号附件.docx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1232号附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1232号附件.docx(9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1232号附件.docx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环办函1232号附件

附件3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编制技术指南

 

2015年7月

 

《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以下简称《水十条》)要求,各级地方人民政府要于2015年底前分别制定并公布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逐年确定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

为加强工作方案编制的科学性、可操作性和规范性,依据《水十条》及其相关配套政策措施,制订本指南。

本指南主要指导省级工作方案的编制,市县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可以参照本指南编制。

一、总体要求

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要分解落实《水十条》各项任务要求,重点明确行政区域内各类水体(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入海河流、近岸海域等)环境质量目标与治理要求,是分流域、分区域、分行业的重点任务和年度目标的集成。

省级人民政府牵头编制省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自上而下和自下而上相结合,确定各类水体目标(分流域、分年度),深化各项任务措施(分区域、分行业),统筹解决区域性、流域性重大问题,系统安排部门分工。

市县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应在省级工作方案下进一步细化,以水体达标治理或持续改善为主线,采取综合措施解决水环境问题,有条件的市县可进一步明确水体水质持续改善方案、水生态系统保护修复方案。

一是质量主线、清单落地。

以水环境质量目标管理为主线,确定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近岸海域等水体质量改善目标、进程,各类水体环境质量“只能更好、不能变坏”。

各项任务措施要紧紧围绕质量改善目标,精准治理。

各水体及其质量改善目标清单务求落地、明确、可考核、能监督,落实到断面(点位)、河段,以表、图、专栏等方式展开,不能以区域范围内总体状况代替。

二是问题导向、系统治理。

以水环境问题为导向,强调针对性、差异性、可操作性,明确需“十三五”解决的重点问题。

坚持防治结合,统筹考虑现有污染源治理和新污染源准入,力争增产减污。

坚持系统思维,统筹水环境、水资源和水生态,统筹工程措施与管理措施,多措并举,提高治理实效。

三是任务落实、细化量化。

因地制宜,细化各项任务措施的目标要求、建设内容、任务量和实施安排,将水污染防治目标逐级分解,将任务落实到具体部门、企业和下一级人民政府。

四是上下结合、部门联动。

下位方案应贯彻落实上位要求,工作方案有关任务要与《水十条》任务牵头部门衔接。

加强部门配合,各责任部门按照职责分工,提出工作方案相关内容,编制牵头部门发挥好统筹集成作用。

五是信息公开、公众参与。

坚持开门编方案,收集、梳理公众反映强烈的环境问题,公布治理(保护)清单、目标、优先顺序、阶段目标等信息,充分听取公众和社会意见,使工作方案与公众需求相契合。

二、编制步骤

一是梳理《水十条》对本地区的要求。

系统梳理《水十条》对本地区水污染防治工作的要求,详细列出上位规划、上级文件相关要求以及任务牵头部门工作思路,结合本地发展战略,形成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最低任务要求。

二是调查水质状况,摸清目标差距。

收集近四年来水环境质量变化情况,辅以必要的调查、监测,分水系调查饮用水水源、河流、城市水体、地下水、近岸海域(含入海河流)等水体的水质现状,综合考虑公众诉求,初步确定水质改善趋势和目标要求。

分治理和保护两类,识别首要污染因子,确定不达标水体及其目标列表。

水质良好、具有水生生态功能的水域,要提出水生态保护的相关要求或目标指标。

三是排查任务措施,明确要求差距。

针对《水十条》各项任务要求,调查各项工作基础状况,包括绝对量、相对量等。

加强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的协调与沟通,明确各项任务要求的差距。

重点排查“十小”企业、工业集聚区污水处理设施情况、非法污泥堆放点、未经批准的和公共供水管网覆盖范围内的自备水井、供水管网漏损情况、需要实施防渗处理的地下水重点污染源、京津冀等区域地下水污染场地等任务指标。

根据排查情况,结合区域经济社会发展和产业布局规划,研究提出针对性措施,并将其纳入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

根据《水十条》要求,需编制的方案包括“十大”重点行业专项治理方案、落后产能淘汰方案、基于生态流量保障的水量调度方案、未达到水质目标要求地区的水体水质达标方案等。

四是分析水体改善可达性,补充针对性措施。

结合流域水生态功能分区和“十二五”流域规划控制单元划分方案,将水质目标、任务措施归集到具体水系及其控制单元,分析排污状况、水量状况、水质状况、主要环境问题,识别影响断面达标的主要污染源,确定单元内各类污染源的治理任务,明确治理目标、防治重点、防治措施和达标时限。

对于特别重要的、治理难度较大的控制单元,可通过水质模拟和输入响应分析,提出一般任务要求之外的针对性措施,确保目标可达可行。

五是水系统筹,确保水质和任务达到要求。

完成各单元、各水域水质目标可达性分析后,统筹考虑不同水体间、上下游的相互衔接,合理布设监测断面(点位)、确定水质目标,研究重点水域、跨地市河湖等跨界水体改善的系统方案,优化相关任务措施。

六是区域统筹,分行业、分年度合理安排工作进度。

把治理任务落实到各行政区域,分地市、分部门(行业)落实控源减污、推进转型、节水等目标任务,使部门任务平衡、年度安排衔接、次序摆布合理,并与重点单元的目标改善进程吻合。

要对照目标清单,突出做好重点控制单元分析,根据地方财力和各项工作时序安排,优化各控制单元的任务措施。

七是完善政策制度,加强部门协调,实现方案集成。

省级人民政府要研究辖区内跨界水环境补偿、生态流量、系统治污机制体制、投融资、用途管制等政策制度,健全推进工作方案实施的长效机制。

以省级行政区为单位,依据上述的任务和技术要点,系统归总梳理各自的重点问题、目标指标、保护和治理清单、任务措施、政策制度等内容,并进行总体可行性、可达性分析,有条件的省份可以进行经济社会影响模拟预测,提高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的精准性。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编制本级水污染防治工作方案过程中,要加强与上级工作方案编制牵头部门的沟通,确保各项目标任务顺畅衔接、落实到位,保障省级工作方案2015年底前顺利备案。

三、关键环节说明

(一)细化量化任务措施

一是明确实施范围。

《水十条》提出了一些任务实施范围的定性要求,各地工作方案应明确这些要求实施的具体范围。

这些区域包括但不限于:

城市污水处理厂应执行一级A的敏感区域(含水域和陆域行政区),建成区水体水质达不到地表水IV类标准的城市及其污水处理厂,实施总氮控制的沿海城市范围,需要调整种植结构的地下水易污染地区,畜禽养殖禁养区、限养区(未划定的要明确划定时限和基本要求),需强化再生水利用的缺水和水污染严重地区,关闭自备水井的公共管网覆盖范围,禁止新增取用地下水的超采区范围,明确实施总氮总量控制的富营养化湖泊及汇入河流,执行特别排放限值的区域范围,实施退地减水的地区,明确需要整治的河口海湾,实施水和湿地生态保护的区域等。

二是要求落实到对象。

各级地方人民政府应按照《水十条》及当地水环境保护需求,将具体任务措施落实到对象及责任主体。

这些对象包括但不限于:

地下水饮用水水源及其补给径流区内的石化生产存贮销售企业、矿山开采区、工业园区、垃圾填埋场、危险废物堆存场、再生水灌溉区、高尔夫球场等重点监管污染源,利用生态沟渠净化农田排水的大中型灌区,实施污染防治能力建设的港口、码头、装卸站,需建设集中处理设施的工业集聚区,工业落后产能淘汰和整治企业,需提标改造的污水处理厂,需关闭、搬迁的养殖场,城市建成区需退出的重污染企业,需整治的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黑臭水体(以下简称城市黑臭水体,认定原则及消除标准以住房城乡建设部正式文件为准)、入海河流等。

三是任务细化到数量。

结合任务要求和质量改善需求,确定任务措施的工作量。

部分任务量可以在工作方案中提出初步规划数据,并结合相关“十三五”规划进度在后续年度实施计划中进一步调整优化。

这些任务包括但不限于:

城市污水处理厂、管网、污泥、再生水规模,各区县进行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的村庄数量,非法污泥堆放点取缔数量或规模,实施测土配方、精准施肥等措施的土地面积,取缔及淘汰的企业数量和产能等。

四是时限分解到年度。

《水十条》有明确时限要求的任务措施,应细化年度目标,确保年度任务量均衡。

无时限要求的任务措施,应根据水环境保护需求,突出重点,按照对水质改善的影响确定优先顺序。

有关任务量和时效难以准确把握的,可在年度实施方案中明确。

对于需研究探索的任务,要明确试点时间和名单,并逐步推广。

(二)鼓励地方创新实践

制度政策要有方向性要求。

一是针对国家明确的制度政策等共性要求,特别是涉及省级及以下人民政府事权的,地方工作方案要具体细化,提出方向性要求,不能仅停留在原则性、一般性表述上。

如提出优化空间布局的具体要求,分行政区提出污水处理收费提标的时间表,制定重点水体的生态流量标准,建立流域生态流量保障机制的进度要求等。

二是针对具有重要意义的制度建设、政策创新,如水资源环境承载力评价、环境绩效合同服务、领跑者激励、跨界水环境补偿、生态空间保护等,要确定分步、分类试点的具体要求等。

三是针对研究性的政策措施如工业集聚区环境友好指数、行业排污强度等评价方法,各地可结合本辖区水污染状况、水资源条件和水质改善需求等,自行确定是否需要全面开展相关工作,但原则上应进行试点或探索工作。

(三)控制单元输入响应分析与精准治污措施

在控制单元或者水体达标方案可达性分析过程中,要特别重视控制单元内污染源-排污口-水体的输入响应分析,重点针对水体首要(主要)污染因子和优先控制污染物等,提高治污减排的精准性和质量改善的针对性。

应突出措施的综合性和任务的落地性。

一是控源减污,以企事业单位废水稳定达标排放为前提,结合水环境质量改善需求及水污染治理的技术经济可行性,提出排污单位污染物削减要求。

二是节水及再生水利用,通过工业、农业、生活全方位节水及非常规水源的开发使用,提高水资源重复利用率控制用水总量,减轻污染负荷。

三是生态拦截及深度处理,通过人工湿地等措施进一步减少进入水体的污染物量。

四是增加生态流量,通过优化调度,在时间、空间两个维度进行水资源的有效配置,进一步强化水的环境属性,增加环境容量。

1.以断面水质治理改善为目标的控制单元

水质不达标控制单元编制达标方案时,要在分析共性任务实施效果的基础上,实施针对性深入治理,确保目标可达:

近三年断面持续劣于Ⅴ类、江河源头近三年水质存在恶化趋势等情形的水体,应详细分析主要污染来源,可对汇水范围内相关行业企业执行特别排放限值。

以重金属、石油加工炼焦业、化学原料及化学制造业、医药制造业等环境风险源为主的控制单元,应突出风险等级评估、产业结构和布局调整、配套建设风险防范工程等措施,完善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提高区域风险防控水平和应急反应能力。

小沟小汊等控制单元,要实行“一河一策”,以城市建成区排污体系改造、雨污分流、截污治理、封堵排污口、污水全收集全处理、河道整治等为核心,优先解决垃圾河等问题,设计垃圾清理、底泥疏浚、生态补水、湿地净化、生态修复等综合治理措施,降低氨氮浓度,提升溶解氧水平。

同时还要强化管理制度建设,建立监测、清淤、保洁等长效机制,避免水质反弹。

同时也可以考虑海绵城市建设、城市污水处理厂再生水回用、雨水利用等措施。

富营养化或者近几年富营养化状态加剧的湖泊水库,明确实施总氮控制的湖泊水库及其入湖河流,并落实到排污单位。

对影响水体水质达标的其他主要因子,也可采取区域性总量控制措施。

涉及黄河口、长江口、闽江口、珠江口、辽东湾、渤海湾、胶州湾、杭州湾、北部湾等河口海湾的地区,编制河口海湾的整治方案,协同推进环境污染治理。

沿海省份制定实施排污口整治计划,实施入海河流消除劣V类水体等任务;沿海地级及以上城市实施总氮排放总量控制,将氮污染物排放细化到各重点行业和城镇污水处理设施,不具备脱氮除磷能力的污水处理设施要进行提标改造。

2.以保护和维持良好水质为目标的控制单元

饮用水水源水质为Ⅱ类的,重点加强水生态保护及风险防范,确保水质不退化;水质为Ⅲ类的(受背景值影响的水源除外),重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求职职场 > 简历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