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阴山古道附民国时期.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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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阴山古道附民国时期

内蒙古乌兰察布市阴山古道------附:

民国时期

一、大道、公路路线

(一)车马大道

民国初期,随着电信与铁路的出现,驿路先后裁废,铁路通车之处也取代了原有的大道,交通运输状况得到改善,连通铁路的大道日趋发展。

铁路线上的新兴城镇变成了新的交通中心,使今乌兰察布市境内的交通状况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绥察大道清末民国初年,由驿路转化而来,从归绥东南经西沟门、石匣沟(即北魏时参合陉)至凉城县,东南到丰镇、兴和县,再东南出境经马市口、柴沟堡到达张家口。

为绥东至察北的重要大道。

丰归大道民国4年(1915年),北平(今北京市)至绥远的铁路修至丰镇后停工,丰镇成为察哈尔省到归绥的运输起点,形成了丰镇至归绥的车马大道,此道经凉城县岱海再北折,过白塔后再西行至归绥。

民国10年(1921年),铁道修至归绥,此大道失去了作用。

丰镇至归绥的大道改由经凉城天成至凉城县城,西北过石匣沟至归绥。

民国12年(1923年),北平至包头铁路通车之后,归绥、丰镇、平地泉(集宁)成为铁路的重要站点。

从而形成了归绥通往凉城,集宁通往张库公路滂江汽车站与锡林郭勒盟相连;集宁东北可通察哈尔左右翼各旗;集宁东经兴和县可至张家口;集宁向南可至丰镇、大同;集宁向西抵归绥,集宁的地理位置扼要,大道与其相连。

民国15年(1926年),据绥远省政府编《绥远概况》统计,今乌兰察布地区的车马大道有6条。

(二)公路(汽车路)

民国18年(1929年),绥远省建设厅计划修筑归绥至兴和、隆盛庄至武川、陶林至卓资山,卓资山至凉城等路经今乌兰察布市境内的4条汽车路。

但这一计划未能付诸实施,只是由各县分别负责修筑。

民国24年(1935年),民国政府将原拟修路计划重新核定为干线公路与支线公路。

经过今乌兰察布地区的干线公路有:

绥察干线、平滂干线、绥晋干线;支线公路有兴陶支线、归陶支线、丰凉支线、兴柴支线。

但由于干线公路工程量较大,完成修筑任务困难,因而仅修筑了境内连通各主要县城的道路。

民国27年(1938年)日军开始划定警备路线,主要是在大青山以南至蛮汉山、杀虎口的绥南晋北一带,及其归绥周围等游击队经常活动的地区。

由于大青山抗日游击队的发展壮大,日伪为了应付紧急事变和加强统治,不断地扩大警备道的范围,直到归、包之间大青山以南的地带和绥东、察北各地。

为了保护警备道,日伪制定了严密的办法,责令各县强迫村民成立护路组织。

在民国28到29年(1939—1940年)间,先后在各县建成以县城为中心的警路线网道,可以从盟公署一直延伸到乡、村、镇和警察所。

即使是在公路交通不发达的县城,警备道也遍及县境各地。

二、交通工具

(一)役畜

民国初,仍以马、驴、骡、牛、骆驼为主要的驮载和挽车的役畜。

马作为自古以来的骑乘工具,在牧区广泛使用,而农区养马,多为从事农田作业。

在运输上又能挽能驮,是重要的运力。

驴是农村常用的家畜,耐力强,寿命较马长,可骑乘、挽车或拉碾磨兼用。

骡的耐力强,挽力大,能持久,农区多用于挽车,山区则用于驮载。

牛是农村牧区广泛使用的运输工具,以挽车为主。

骆驼是行走沙漠地区的主要交通运输工具,素有“沙漠之舟”之称,耐饥渴,负重致远,但抗炎热能力较弱。

驼龄在8—12岁期间最适驮运,也供骑乘或挽曳。

(二)畜力车辆

大车用硬质木料制作(一般用榆木),结构坚固、笨重,车轮用四块弯曲木杆接成车辋子,内圈与车头嵌插辐条,外圈包以铁轮带,以防辋子离散和磨损,轴的压磨处镶入数根铁键,上部为车棚,以几根横木支撑两辕,横木上铺木板,两侧立有牙箱(竖框),大车的挽畜一般有1—4套(指挽畜匹数),此车因有铁带,对路面破坏较大。

铁瓦车也叫花轱辘车,由大车改进而来,在车辋子内圈,改竖14、16或18根辐木,下端嵌插在轮心部位的葫芦头上,上端则放射状与轮子相支撑。

葫芦头内镶铸铁圈,车轴与铸铁圈接触的部位嵌有数根铁键,轴身与轮固定。

使花轱辘在行走时在轴头上转动,车轴铁键上涂润滑油,滚动轻便、灵活,运输效率比老式大车高。

这种车在20世纪20年代开始流行,成为数量较多的一种运输工具。

但仍以铁瓦接触地面,对道路的破坏严重。

小车 也被称作轿车,在汽车未普及前是城乡客运主要工具,小车的车轮为铁瓦车,但结构更轻巧。

装饰很华丽,三面布帷外覆圆孤形遮光布篷,车上棚柜长1.2米,宽1米,两侧各有窗子,多用一头骡子挽拉,若走长途,有用二、三头骡子挽拉的。

可乘二、三人,同时可载百斤左右行包,日行百里左右。

勒勒车 为后山牧区的主要运输工具,辕条较长,前端拴弓形横木,架在牛颈部上。

车轮车辋及辐木等制作简单粗糙,轮上无铁瓦,车体较轻,轮径较高。

一般用一头牛挽车,适合行走草原自然路或沙地。

这种车一个人可驱赶六、七辆,尾随而行。

蒙民主要用于日常生产或生产物资搬运,也运用到长途运粮、运盐或从事副业运输,在草原上使用范围极其广泛。

旱板车 多用于阴山前山农村,车体结构较勒勒车完善。

二个车轮比勒勒车小。

主要用于日常生产和物资运输,也用牛挽车,有1—3套,在民国26年(1937年),陶林有旱板车600辆,集宁有999辆。

骆驼车 车有二轮或四轮二种,因用骆驼挽车得名。

骆驼背高,二轮车驾辕后,车体倾斜变大,运载货物有影响。

四轮车的前轮比后轮小,车体较为平稳,行走便利,在阴山后山地区使用。

数量较少,适合于缺少水草地区长途运输。

(三)机动车

民国7年(1918年),今乌兰察布地区开始营运汽车。

过境汽车为商营大成张库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所拥有。

民国17年(1928年)9月,丰镇商人石佩蘅向陶林县政府申请,拟开设华兴汽车行,营运集宁至陶林之线路,但因集陶路须通过乌得沟一段山路,沿路大石垒积,行车至难,未能办成。

民国25年(1936年),商营捷利车行于年初在集宁开设,获准以汽车一辆试行集陶路,并开办营运。

其后该车行又增加汽车一辆,沿车马大道开行集宁至商都一线,从此,集、陶、商三县便开始通行营运汽车。

同一时期又有夏利汽车商行注册成立,有汽车一辆,获准开办集宁至商都路的营运。

绥东汽车运输以上述两个汽车行开办最早。

由于客货渐多,同年9月,在集宁又开设振北车行,获准经营集宁至隆盛庄(旧有车马大道)和集宁至土牧尔台(自然路),两段路的营运。

民国26年(1937年)1月,在丰镇开设丰陆汽车行,有汽车2辆,经绥远省建设厅核准开通丰镇至隆盛庄及兴和、丰镇至凉城二路营运,每日由丰镇至隆盛庄往返开行一次,每周分别开往兴和、凉城各一次。

其后,祥记车行又于丰镇县开办,自丰镇经隆盛庄至土牧尔台,单日发车,双日返回。

丰兴、丰凉两路的开办,可与归凉路接通,从此形成以集宁为中心的绥东运输路线。

“七·七”事变前夕,还有庆记、德昌、森记和旭升等车行申请在绥东的运行,但因时局关系,未能获准开办。

三、道路运输

(一)畜力运输

畜力车驮在民国时期仍为民间流通领域的主要运输工具,担负粮食、畜产品及土特产品等物资的长短途运输。

畜力运输驮子、车辆投宿场所车马大店,兼营货物托运业务。

这些具有车行性质的车马大店,设有代客临时保管的仓库。

店主可派出伙计(店员)接受某些商号的货物托运业务,为回程车辆组织捎脚货源,从中提取一定比例的经手费用。

畜力车运价随运输旺季、淡季而浮动,即使货物种类、规格相同,夏秋两季与冬春两季运价也有差别。

此外,在今乌兰察布地区还存在有驼运和驴骡驮运。

到民国25年(1936年)后,汽车运输和火车运输占据一定地位。

在抗日战争结束后,由中国人民解放军和绥蒙人民政府接管绥东各地后,汽车运输一度退出营运。

车马运输又从集宁连通柴沟堡、尚义、商都、张家口等地。

民国35年(1946年)10月,因绥远部队攻占集宁等绥东几县,因受战争影响,到民国36年(1947年),集陶、集商两线仅有十余辆铁轮大车,揽运客货运输业务。

丰镇车户承揽至隆盛庄及兴和县的营运。

兴和至柴沟堡一路仍为绥东各地至张家口进行贸易往来的必经之路,察哈尔省车马经常运行。

民国37年(1948年),绥东、察北一带军运繁忙。

夏秋之间,国民党不断征用胶车,向驻绥东一带的部队运送军粮给养。

在中国人民解放军于是年秋发起反攻时,绥东各地人民在绥蒙政府的领导下开展支前活动。

如在9月间,为了支援解放集宁,丰镇县组织几百辆牛车,将大批粮食弹药运往集宁前线。

陶林县也于同年冬组织百余辆牛车运粮至集宁。

年末绥东各地相继解放,并与察哈尔省解放区连成一片,运输业务由察哈尔省统一安排经营,畜力运输有所发展。

民国38年(1949年),绥东地区各路运输,有一部分驼户勉强维持通往四子王旗等后山地区的驼运。

年末,绥东一带约有胶轮大车140辆,其中,专营运输的有20余辆,另有各种农村副业运输车3600余辆。

(二)汽车运输

民国7年(1918年),由西北汽车公司开始营运归绥至丰镇的汽车营运路线。

据林竞著《西北丛编》载:

“东至平地泉亦三百二十里,此道现有西北汽车公司之汽车,定期开驶,旅客称便。

”这是今乌兰察布地区最早的商营汽车运输记载。

民国12年(1923年),京绥铁路修至包头后,西北汽车公司随即停办。

民国22年(1933年),由永记车行申请开办了由归绥,经武川到达乌兰花的路线,但客货较少。

民国25年(1936年),绥东各路大致修通。

其中,捷利车行和夏利汽车商行是绥东最早开办的汽车运输业。

6月,新(疆)绥(远)长途汽车公司所属绥远总站试驶归凉路,每星期二、六由归绥开行,星期三、星期四由天城开回,票价每客贰元伍角,货运每200斤三元;同时兼办凉杀(虎口)段营运,票价每客八角,货运每200斤壹元贰角。

九月,振北车行在集宁开设,获准经营集宁至隆盛庄(丰镇县属,旧有车马大道)和集宁至土牧尔台(陶林县属,自然路)两段营运。

同年,日军指使华北交通机构设立张多汽车公司,察北交通由日本侵略军控制,张商、张北、化商三条路线。

由日商控制,营运汽车均每周往返二次。

民国26年(1937年)1月,丰陆汽车行在丰镇开设,备有汽车两辆,开行丰镇至隆盛庄及兴和、丰镇至凉城两路的营运,每天由丰镇至隆盛庄往返开行一次,每周分别开往兴和、凉城各一次。

祥记车行开行丰镇经隆盛庄至土牧尔台的路线,单日发车,双日返回。

至此形成了以集宁为中心的绥东运输路线。

丰兴、丰凉两路可与归凉路连通,通向省府。

“七·七”事变后,再未核批运行路线。

而察哈尔省的张商、沽商等道路为日本扶植的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占据。

据民国26年(1937年)统计数据,在今乌兰察布市境内有达利德、永记、大同利记、新绥公司绥远总站、捷利、复利、振化、丰陆、祥记9家车行(总站)进行汽车营运。

有客货汽车22辆,经营今乌兰察布地区的客货运输。

其中有道奇牌、福特牌汽车9辆,飞得禄汽车2辆、雪佛兰2辆,其他品牌的汽车9辆。

营运的线路为:

归(绥)乌(兰花)、武(川)乌(兰花)、归凉(城)、集(宁)陶(林)、集隆(盛庄)、集商(都)、集土(牧尔台)、丰(镇)兴(和)、丰凉、丰土(牧尔台)等十余条线路。

民国26年(1937年)“七·七”事变后,日军侵略察哈尔省、绥远省,“积极参与在蒙疆地区作战所需军需物资的运输。

”民国27年(1938年)初,成立蒙疆汽车股份有限公司,统一经营察绥及晋北的汽车运输业。

第二年4月,又使蒙疆汽车公司脱离原有的隶属关系,改为独立经营,有资本600万元,拥有各类汽车242辆,在绥察及晋北地区,“该公司经营的汽车路线,是除京包铁路以外唯一最大的陆上交通网。

”也就是说由日本侵略者垄断了绥察、晋北的交通。

民国27年(1938年),伪蒙古联会自治政府强征民工普修了集陶、集土、集商、集隆、集卓、集弓、丰隆、丰凉、兴柴、兴南、兴隆等线公路;并将上述多数路线列为警备道,为军事运输服务。

10月,设立平地泉营业所,负责经营集宁至周边各地的运输业务。

其业务有运输、调度、行李、托运、统计等项。

全所共40人,日本人约占半数,其余为中国雇工,所有重要职务均由日本人担任。

在经营上,一切营业收支及财务结算均由蒙疆公司统一办理,营业所只办理业务手续。

配备有汽车十二、三辆,驾驶员和售票员各10余人,同时设有修理组一个。

该所先后营运平地泉至土牧尔台、平地泉至商都、平地泉至陶林三条路线。

此外,还在丰镇住有汽车四、五辆,营运丰镇至凉城、丰镇至兴和二线。

定期运输,客货混装。

至察北各线,则由张家口营业所经营,到民国28年(1939年),蒙疆汽车公司在察北运营的有张北、张商二条路线;由平地泉营业所营运的有平商、平陶、平丰、丰兴、平兴、平土、厚(厚和豪特即呼和浩特)丰等路。

民国30年(1941年)12月,太平洋战争爆发,蒙疆汽车公司着手研制代燃车,民国32年(1943年)初,平地泉营业所的车辆一律改用代燃炉,说明日本侵略军已处于困境。

民国34年(1945年)抗日战争胜利后,国民党政府开始抢修各路线,至民国36年(1947年),大多数公路恢复通车。

同年,划定第一期国道网,从今乌兰察布地区过境的有北平到归绥、太原至滂江、万全至滂江三条国道。

民国36—38年(1947—1949年),国民党绥远军政机关严令抢修军运道路,为内战服务。

但绥东察北各地已由绥蒙人民政府管辖,在运输上已没有实际意义。

其间,1947年8月,集宁社会服务社为恢复当地各路汽车运输,成立商运的集宁汽车运输站,营运由集宁至商都、陶林、土牧尔台等地,丰镇至隆盛庄。

上述路线仅有汽车四辆。

同年察北也恢复张商、张化等路线,但运输量不大,效果不佳。

民国37年(1948年)9月,平绥铁路交通中断后,畜力运输又占据了一定的地位。

四、交通管理

民国2年(1913年),北京政府整理台站,制定《驿站驿道办法》,就台站人员选任,经费支出、考勤、待遇等事项作了规定。

于民国4年(1915年)公布实行,以革除积弊。

台站裁撤后,驿路发生重大变化。

有的驿道的驿站已不复存在,仅维持原有通道,有的则变为交通大道或商运路。

民国17年(1928年),实行以工代赈的方式,修筑集宁、陶林、凉城、丰镇、兴和四县的道路。

其中集陶路及霸王河桥于民国19年(1930年)12月初完工,共支工程费4166元。

到民国25年(1936年)通过以工代赈,整修了丰凉、兴柴、集隆、陶武、陶卓、集凉等公路。

民国18年(1929年),察哈尔省也以工代赈,修筑省境内各公路,主要整修了张商(都)、沽(源)商、张康(堡)等线,其中沽商线经过宝昌、康保、嘉卜寺。

民国23年(1934年)化德由设治局改为县,并就原张库路的路段,开行至张北的路线,成为张化路。

第二年冬,日伪军占领察北各县和锡林郭勒盟后,公路被日伪控制,利用旧张库路在锡盟、察北的路段,开行化德至商都,至贝子庙、百灵庙、多伦及土牧尔台等线。

民国23年(1934年)颁布《绥远省人民应服工役办法大纲》中,将修路定为城乡人民应尽的义务。

民国24年(1935年)7月,发布《绥远省军工修筑公路暂行办法》,该办法规定拟修的公路由建设厅勘定后,再交部队分段包修;每修一公里,发给津贴费16元,遇有特殊工程可酌情另行增加;桥涵等非军工所能修建的项目,另由建设厅处理;所有修筑标准一律按省发的工程准则执行。

人民服役和军工修路两个办法的公布,加快了修路步伐,其时集宁成为绥东的公路运输中心。

公路的养护维修,是由各县兼办,于每年农闲时征用民工进行普修一至两次,并由绥远省建设厅监督。

民国18年(1929年)10月,绥远省公布《汽车事业注册暂行规则》和《检查汽车规则》。

民国29年(1930年),绥远省又公布《长途汽车试行探路规则》。

民国25年(1936年)4月,发布《绥远省检查汽车机械暂行办法》和《商营汽车承办旧托等四路运输办法》等。

以上规章办法内容比较广泛,不仅有汽车商行的开办及运输管理,也包括核发汽车牌照和执照,处理行车事故,征收各项捐费等车管业务,已具有交通管理的范畴,并实行综合管理。

民国25年(1936年),绥远省建设厅成立归绥至托和凉武等四线公路管理处,由厅长冯曦兼任处长,另委任该厅职员丁士贞为管理处主任。

并颁发《绥远省归托四公路管理暂行办法》和《限制大车行走公路办法》。

派出工务员和路工巡视各路,查禁大车行走,并检查路桥状况,如有损毁现象,即令沿线乡随时派工补修。

民国26年(1937年)7月,日军侵略华北地区,10月伪蒙古联盟自治政府成立时,今乌兰察布地区属之。

其时在总务部下设有建设处,主管包括公路在内的建设事项。

民国27年(1938年)建设处改隶民政部;民国28年(1939年),改组成立伪蒙古联合自治政府后,正式设立交通部,民国30年(1941年),将交通部改为交通总局。

绥远省各县组成巴彦塔拉盟,设有民政厅,下辖交通股管理道路交通事宜。

民国27年(1938年)1月,伪蒙疆联合委员会通过《道路建设大纲》,规定整修道路的要点,第一是为了治安工作上的需要,其次考虑重点整修开发重要资源的道路和沟通“蒙华满”之间交通往来的主要干线。

这个大纲说明日本帝国主义修建公路的侵略和掠夺性质。

巴彦塔拉盟还根据“整顿道路,为确保治安的根本之计”的方针,于同年12月召集各县职员中的“优秀分子”,举办短期道路讲习班,学习时间一个月,由日籍技术人员讲授有关公路结构、修筑、养护等方面的基础知识,结业后回本县,成为各县在公路技术上的基本力量,用以进行地方道路的养护和改善。

同时,伪蒙疆政府做出道路建设的等级标准。

“大干线道路有效宽度七米以上,从各政厅盟所在地直达其他政厅盟所在地,通往国外枢纽要地和治安上必要的路线。

”“干线道路有效宽度六米以上,从各政厅盟所在地通往各旗县公署的路线,其他连接各旗县之间,主要在车站、连接大干线、以及与开发产业,与治安有关的路线。

”民国28年(1939年)伪蒙疆联合委员会又决定修筑大干线道路,即“兴蒙道路”和警备道。

但由于中国共产党大青山抗日根据地的建立,开展敌后武装斗争,迫使其改变或缩减修路计划,甚至不得不出动军队护卫施工。

其后,以伪蒙疆政府的名义陆续发布各种有关法令。

民国28年(1939年)8月,公布《进入本区汽车车型限制令》;10月公布《汽油使用限制令》。

民国29年(1940年)11月公布《汽车车辆检查令》;同年公布《汽车司机驾驶守则》。

民国30年(1941年)1月,公布《考试汽车驾驶执照及汽车检查规则》,并举办汽车主要业务人员训练班。

以上规定使蒙疆地区所在的汽车、司机、车辆使用,特别是汽油供应,都置于蒙疆政府的严格统制之下,为日本独家垄断汽车运输取得合法的依据。

日伪对乘坐汽车出入境的检查,极为严厉。

平地泉汽车营业所有铁路局派驻的乘警,着装持枪,押送客货汽车,同时担任站岗、搜查、维持秩序。

平地泉警察局规定许多货物为禁运物资,对外运货物必须办理批准手续,警察局还在各线必经的城门设有检查岗哨,检查旅客有无“良民证”和货物许可证,禁运物资不得外运,对占领区以外的地区实行经济封锁。

民国34年(1945年)12月,国民党傅作义绥远政府从五原迁回归绥后,拟定于“民国35年(1946年)修复收复区公路的计划。

”向南京国民政府领取工程费用,以修复在战争中受到破坏的各路线,当时所能管辖的在今乌兰察布地区仅有归凉路,至西沟门段。

民国35年(1946年)1月,从元旦起,全国车辆一律改为靠右行驶。

国民党公路整理处奉行政院令,改称绥远省公路管理处,内部组织也进行了调整,由工程课和设计课管理所辖旗县的道路交通。

7月,绥远省发布《县乡协助养护公路暂行办法》,规定各县乡村对境内路线,分别划定地段,组织地方养路段(队),负责保护并协助抢修。

同时公布了汽车登记领照及司机技工登记等办法,重新制发全省汽车牌照,制定车检业务的各种登记表式,为加强管理、监理工作做准备。

其间,凉城、旗下营属归绥养路段,集宁、丰镇、卓资山、兴和属集宁养路段。

在察哈尔省,国民党在民国35年(1946年),设公路管理处,管辖化德、商都的道路交通。

民国36年(1947年)3月,绥远省公路管理处增设集宁办事处,以加强对绥东公路的管理。

9月,撤并集宁办事处和养路段,改设集宁公路总站,仍辖原4个养路站。

察哈尔省公路管理处则设立张北养路管理段,管辖今乌兰察布地区商都养路站,设路警3至7人。

11月,在集宁办理汽车年度总检,核查集宁地区有大型车3辆,小型车一辆。

民国37年(1948年)1月,绥远省裁并机构,撤销集宁办事处。

6月,绥远省与察哈尔省在北平设立绥察二省公路管理处联合驻北平办事处,由刘鉴训任主任。

7月,绥远省公路管理处更名为绥远省公路局。

由于物价上张,养路经费困难。

在公路养护上,将集宁总站改为养路站。

仅配备路工10人。

9月,由于中国人民解放军已转入战略反攻,因此,国民党华北“剿总”通过察哈尔省公路处,发出关于划定绥东及其他各路为军事要线的电令,特别规定:

“集宁至商都、集宁至尚义及马市口、集宁经隆盛庄至兴和及丰镇、归绥经武川及陶林至集宁、归绥经西沟门及凉城至集宁、归绥至集宁(沿铁路)、归绥至托县、归绥至和林、集宁至丰镇、兴和至台基庙,为军事最要路线,必须保持经常畅通,切勿疏忽贻误戎机。

”但是,人民解放军和绥蒙人民武装力量已在9月间对平绥铁路西段发动强大攻势,陆续解放绥东、绥南各县,直逼归绥,使绥远与晋、察及北平的联系断绝。

国民党部队想利用交通设施进行作战的计划随之破灭。

民国38年(1949年)9月19日,绥远省举行起义时,绥东各县的公路交通由已进驻丰镇的绥蒙人民政府接管。

共产党领导下的绥蒙人民政府,在企业厅下设有交通科,统筹有关交通邮电事宜。

早在6月间,人民政府发出企交字第一号通知,要求所辖各县汇报县境内公路、桥梁的长度及数量、通阻及损坏情况、修复工程的大小等,以备今后有计划进行修复。

其后又规定除公路由省统一整修外,各县应补修辖境内交通大道及损坏桥梁,路面狭窄坎坷不平的均需垫平,整修后由各村民兵轮流巡查。

9月间,绥蒙人民政府组织两个路况调查组,分别对丰镇至阳高、丰镇经隆盛庄至兴和、集宁至兴和、集宁至丰镇等路线,实地察勘、准备打通大通道。

五、沿途城镇

丰镇县城,在省城绥远东374里。

民国时期,丰镇县城市面发展,廛舍鳞次,居民几增一倍。

面积日拓,尤以西南车站一带为多。

周14里零111步。

共设8个门,即大东门、小东门、肇丰门(即大南门)、小南门、大西门、西阁门、小西门(即西栅门)、西北门。

案县城初筑,制同围堡,历次展拓,至民国时期所占面积,较清朝道光年间又增三分之一。

《丰镇厅志》修于光绪七年,所讫城工,亦至道光年而止。

是此后基址,渐拓渐广,而围城概未展修。

现在城之各门连接,四围民居就冲衢要道筑门,以事启闭,藉资防守。

惟大南门建制稍崇,砖质完整,额以石匾,题为肇丰门,上有阁,道光十四年(1834年)建,光绪初年重修。

城内有大街16道,小街25道,小巷46道,市场1处。

丰镇为绥远省大县,城内街巷稠密,建筑多砖质,惟县城之范围,由狭小而渐大。

街市之部位,其始由民商自由建筑,未能整齐,情形与归绥大略相同。

以前市面繁荣状况,虽不如归绥,然亦可与归西之包头等量齐观。

故商民住户,较他县为多。

全城街巷名称如下:

大街有:

文庙前街、文庙后街、南大门街、通顺桥街、南大场面街、大东门街、东山坡街、西山坡街、南人市街、北人市街、五龙巷、城隍庙前街、城隍庙后街、县署街、大墙背后街、大西门街。

小街有:

东平安街、西平安街、西平安横街、大仙庙街、南大仙庙街、通善街、宝全街、小平康里横街、西巨墙路、羊圐圙、小东门街、复兴街、阳沟街、关帝庙街、南菜园街、城壕街、坝沿街、东巨墙路、锅店街、南沙岭、土塘街、北大场面、大仓后街、归化街、马桥街。

小巷有:

西柳树巷、羊圐圙巷、南华兴里巷、北华兴里巷、曹碾湾路、王家巷、范大义巷、翠花宫巷、臭皮巷、油房巷、富家巷、东柳树街、芦宫巷、铁笔巷、南门外、头道巷、二道巷、三道巷、四道巷、天桥巷、大墙巷、猪圈巷、忻州巷、书信巷、石匠巷、朱家巷、轱辘把巷、西阁巷、六家巷、关井巷、通顺巷、六大股、七大股、八大股、董士贵巷、毛店巷、南毛巷、福圣巷、南薛麻绳巷、北薛麻绳巷、义和栈巷、头道湾、大西门外、西门外、南义和合巷、北义和合巷。

城内城隍庙街,为商贩云集之区。

清宣统三年(1911年)九月,同知章同,以该街为全城适中地,创设市场,场址亦为其监修。

场之四周,均有青石栏杆缭绕,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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