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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光县生活垃圾发电厂.docx

东光县生活垃圾发电厂

东光县生活垃圾发电厂

污水、中水、电力工程选线规划

 

1概述

东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可以利用东光县、泊头市、南皮县、吴桥县的生活垃圾做为原料进行发电。

垃圾焚烧发电作为“减量化、无害化、资源化”是处置生活垃圾的最佳方式,焚烧垃圾发电不但为建设生态城镇、美丽城镇做出贡献,而且实现变废为宝,使能源更加清洁、优质。

为了满足东光县垃圾发电厂的生活用水排放需求,规划将垃圾发电厂生活用水排入南皮县污水处理厂。

为了满足东光县垃圾发电厂的发电用水需求,规划将南皮县污水处理厂中水引入垃圾发电厂。

为了满足东光县垃圾发电厂的电力输送需求,规划由东光县垃圾发电厂至乌马营110kv变电站35kv高压输电线。

2污水选线规划

线路起点在东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终点在南皮污水处理厂,全长14.314km。

共穿越大小河流12次,穿越省道1次,铁路1次。

垃圾发电厂排放污水为生活废水,排放量为405m³/d,本次规范污水管径为DN300。

本规划选用PE管作为主要管材,在穿越河流时选用涂塑钢管。

污水管线与中水管线平行铺设,管外壁之间间距为2.1m。

污水管线经东光县垃圾发电厂(Q1’),沿跃进渠向北穿过宣惠河,向北至范家村西北(G1’),转向东北方向穿过铁路(G2’)向西北方向至西邱庄东、塔马寺村北(G3’),向西北方向穿过正港线至曹八拨村南(G4’),转向西北方向穿过二号干沟(G5’),沿二号干沟至南皮县污水处理厂(Z1’)。

污水管线起点、终点以及主要拐点坐标如下表所示

Q1’

G1’

G2’

G3’

G4’

G5’

Z1’

X

4203193.284

4205033.246

4206260.126

4207335.003

4211017.066

4212246.577

4212762.114

Y

483124.048

483467.517

483236.775

478289.854

477883.368

477139.997

477657.048

3中水选线规划

线路起点在南皮污水处理厂,终点在东光县垃圾焚烧发电厂,全长14.314km。

共穿越大小河流12次,穿越省道1次,铁路线1次。

污水处理厂中水流量为3683m³/d,根据水利计算以及为以后增加用水量预留管径,本次规划每条管线管径为DN400。

本规划选用PE管作为主要管材,在穿越河流时选用涂塑钢管污水管线与中水管线平行铺设,管外壁之间间距为2.1m。

中水管线经南皮县污水处理厂(Q1)沿二号干渠向西南方铺设,在曹八拨村西北(G1)穿过二号干渠,经过曹八拨村南在姚九拨村西,向南穿过正港线(G2),沿正港线绕过水泥厂(G3),向南至西邱村东、塔马寺村南(G4),转向东南方向穿过铁路至白坊子村东北(G5),转向东南方向至范家村东北(G6),最后再铺设至东光县生活垃圾发电厂(Z1)。

中水管线起点、终点以及主要拐点坐标如下表所示

Q1

G1

G2

G3

G4

G5

G6

X

4212763.801

4212247.011

4210788.850

4210755.319

4207333.023

4206257.909

4205032.648

Y

477655.341

477136.930

477906.964

478040.372

478287.658

483234.424

483465.077

Z1

X

4203193.724

Y

483121.725

 

4电力选线规划

本次规划电力线路由垃圾焚烧发电厂至乌马营西北侧110kv变电站。

线路共跨越大小水域三处分别是:

宣惠河、肖圈干渠、四号干渠,穿过铁路、省道三次分别是:

邯黄铁路、285省道、302省道。

线路所经过区域基本为耕地,在跨越285省道以后部分线路与人口密集区交叉。

本次规划采用下穿的方式穿过邯黄铁路、302省道、285省道。

东光县生活垃圾焚烧发电项目,通过1回35kV线路T接至乌马营~董村35kV线路,并网线路型号应与机组容量相匹配。

架空电力线路的导线可采用螺铝钢芯导线,地线可采用镀锌钢绞线。

本次规划建议一般区域选用混凝土杆,张力绞杆选用钢铁,高度15m。

电力线经东光县垃圾发电厂(Q1),沿跃进渠向北穿过宣惠河至范家村与泊家村之间,继续向北跨过铁路由(G6),转向东南跨过285省道,由(G7)转向西北方向跨过四号干渠至李杲家村西南,继续向西北方向至乌马营110kv变电站(Z1)。

电线起点、终点以及拐点坐标如下表所示

Q1

G1

G2

G3

G4

G5

G6

G7

X

4203076.048

4203816.805

4204046.680

4204345.517

4205797.500

4206082.408

4206227.693

4206438.435

Y

483101.446

483252.225

483458.236

483459.806

484057.767

484110.867

484157.574

484533.833

G7

G8

G9

G10

Z1

X

4207823.152

4208002.290

4208239.075

4208275.712

4208863.246

Y

483930.352

483877.987

483946.152

483788.833

483723.950

5工程保护措施

5.1污水、中水管线工程保护

1、下穿河道管线满足要求

(1)穿河道建设项目宜采用开挖方式施工并按河道设计标准恢复地方及河道断面,同时对新老堤的结合部位进行专门设计。

穿堤建设项目不宜采用顶管和定向钻施工方式,确需采用顶管和定向作法施工时,应选择土质坚实的堤段进行,沿管壁不得超挖,其接触面应进行填充灌浆处理并设置截渗环,严格控制灌浆回填质量。

采用盾构穿越和顶管、定向钻施工方式的建设项目,须对工作竖井及施工降水竖井等各类临时采取封堵处理措施,并保证质量。

(2)穿河建设项目应选择水流流态平顺、岸坡稳定、不影响行洪安全的堤段。

建设项目穿越河道应与水流方向垂直,尽量缩短穿越长度,确需调整角度的交角不宜小于60度。

(3)穿河建设项目埋深控制参数应满足以下要求

1、埋设深度。

下穿永定河时埋设深度应在规划河底8米以下,如现状河底低于规划河底,埋设深度应在现状河底8米以下,同时满足冲刷要求;下穿其他市属河道时,埋设深度应在规划河道2.5米以下,同时应满足冲刷要求;穿越提防及堤身外管理范围段管顶埋深应在地基6米以下。

2、工作井布置。

原则上河道管理范围不得布置永久性竖井,施工临时竖井确需在管理范围内部设时,有提防河道距离规划堤脚线应不小于15米,无提防河道距离规划河道上开口线应不小于5米,竖井顶高程应高于设计洪水位0.5米以上。

3、出、入土点。

建设项目采用水平定向钻施工方式的,定向钻出、入土点距离1级提防外堤脚应不小于120米,距离2、3级提防外堤脚应不小于100米,并采取必要的支护和防渗固流措施。

(4)建设项目需要穿越堤身的,须符合《提防工程设计规范》(GB50286—98)、《堤防工程施工规范》(SL260—98)、《提防工程管理设计规范》(SL171—96)等规程规范要求,不得危及提防安全,并采取有效防护措施,确保建设项目自身安全。

2、穿越公路

(1)穿越二级以上公路时设计采用顶管穿越方式;

(2)穿越一般公路时原则上采用开挖直埋敷设,为了不影响交通施工中可根据实际交通状况在沟顶加相应承载力的搭板通道。

5.2电力工程保护

1、距建筑物安全距离

本次规划高压线路基本在田地架空敷设,在跨越302省道时后与建筑物密集地区交叉。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35kv高压线距建筑物水平安全距离最小为3米。

1-330kV架空电力线路导线与建筑物之间的垂直距离

线路电压(kV)

1-10

35

66-110

220

330

垂直距离(m)

3.0

4.0

5.0

6.0

7.0

架空电力线路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

线路电压(kV)

<1

1-10

35

66-110

220

330

垂直距离(m)

3.0

1.5

3.0

4.0

5.0

6.0

2、跨水域保护要求

本次规划共跨越水域三次,由南向北分别是:

宣惠河、肖圈干渠,四号干渠。

根据《电力设施保护条例》江河电缆保护区的宽度为:

(1)敷设于二级及以上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10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2)敷设于三级及以下航道时,为线路两侧各50米所形成的两平行线内的水域。

3、跨铁路、公路保护要求

本次规划采用下穿的方式穿过邯黄铁路、302省道、285省道。

直埋敷设的电缆与铁路、道路交叉时,应穿保护管,保护范围应符合下列规定:

(1)与铁路交叉时,保护管应超出路基面宽各1m,或者排水沟外0.5m。

埋设深度不应低于路基面下1m;

(2)与道路交叉时,保护管应超出道路边各1m,或者排水沟外0.5m。

埋设深度不应低于路面下1m;

(3)保护管应有不低于1%的排水坡度。

直埋电力电缆之间及直理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通信电缆、地下管沟、道路、建筑物、构筑物、树木之间安全距离

项目

安全距离(m)

平行

交叉

建筑物、构筑物基础

0.50

-

电杆基础

0.60

-

乔木树主干

1.50

-

灌木丛

0.50

-

10kV以上电力电缆之间,以及10kV及以

下电力电缆与控制电缆之间

0.25(0.10)

0.50(0.25)

通信电缆

0.50(0.10)

0.50(0.25)

热力管沟

2.00

(0.50)

水管、压缩空气管

1.00(0.25)

0.50(0.25)

可燃气体及易燃液体管道

1.00

0.50(0.25)

铁路(平行时与轨道,交叉时与轨底,电气化铁路除外)

3.00

1.00

道路(平行时与侧石,交叉时与路面)

1.50

1.00

排水明沟(平行时与沟边,交叉时与沟底)

1.00

0.50

4、高压走廊保护要求

城市高压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宽度的确定,应符合下列要求:

(1)应综合考虑所在城市的气象条件、导线最大风偏、边导线与建筑物之间安全距离、导线最大弧垂、导线排列方式以及杆塔型式、杆塔档距等因素,通过技术经济比较后确定;

(2)市区内单杆单回水平排列或单杆多回垂直排列的35-500kV高压架空电力线路的规划走廊宽度,应根据所在城市的地理位置、地形、地貌、水文、地质、气象等条件及当地用地条件,结合下表的规定,合理选定。

线路电压

等级(kV)

高压线走

廊宽度(m)

线路电压

等级(kV)

高压线走

廊宽度(m)

500

60-75

66、110

15-25

330

35-45

35

12-20

220

30-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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