万象城总包工料规范技术要求复审修改版.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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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象城总包工料规范技术要求复审修改版

 

华润新鸿基万象城购物中心项目

总承包招标工料规范技术要求

(复审修改版)

 

华润新鸿基房地产(杭州)有限公司

2007年9月18日

 

目录

1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

1.2工程描述

2工程范围

2.1总承包施工范围

2.2发包方指定分包工程及甲供材料

2.3总承包与发包方指定分包工程的界面划分(通则)

2.4各指定分包工作范围及与总承包工程界面

3工程进度要求

4工程质量要求

5协调管理要求

6安全生产、文明施工要求

7其他

8附件.

 

1工程概况

1.1项目概况

1.1.1地质地貌

1施工场地内地质构造自上而下分别为:

杂填土、暗塘土、砂质粉土、淤泥质粉质粘土、粉质粘土、含砂粉质粘土、粉(细)砂、圆砾、卵石(局部粉质粘土、粉砂夹层)、强风化泥质粉砂岩(含砾粉砂)、中风化泥质粉砂岩(含砾粉砂)。

2勘探期间(枯水期)孔隙潜水埋深为1.75—3.23m,丰水期时地下水位接近地表。

本场区无明显污染源存在。

3工程地质和水文地质的准确描述及参数详见本工程的地质详勘报告。

1.1.2气候

1杭州地处亚热带季风区,四季分明,光照充足,雨量充沛,年平均气温为16.2℃,夏季平均气温为28.6℃,冬季平均气温为3.8℃,无霜期230-260天,年平均降雨1435毫米,平均相对湿度在70%-85%之间。

2每年3月下旬,杭州开始进入春季,平均气温在14℃-20℃之间,平均最低气温也在10℃左右。

3-5月各月雨日都有半个月左右。

36月中旬,夏季接踵而至,气温较高。

一般7月最热,极端最高气温可达39℃-40℃,35℃以上的高温天气也有20多天。

初夏时节,是一年一度雨水集中的梅雨期,历时约有1个月。

其间,连日天气阴霾,晴雨多变,降雨频繁,雨量较大。

梅雨期过后,雨水明显减少,此时这一带正好出于副热带高压控制下,酷暑难当。

8月下旬至9月中旬,台风活动频繁,杭州受其影响,雨水显着增多,此外,北方冷空气的影响亦逐渐增强,气候出现早晚凉、中午热的状况。

49月下旬,秋季来临,月平均气温变化于17℃-24℃之间。

5到了11月下旬,进入冬季。

1月最冷,平均气温为3.3℃-3.6℃,极端最低气温能降到零下5℃左右。

冬天降水量并不多,但从12月至次年2月,各月平均都有9-10天的雨雪期,偶尔还会出现冰冻现象。

1.2工程描述

1.2.1综述

1本项目总用地面积约34,409多平方米,总建筑面积约233,151多平方米,为单幢地上6层、地下3层建筑;建筑总高45米,地下室深18.5米。

结构形式:

主体采用钢筋混凝土全现浇框架结构,特殊部位采用型钢梁、柱和预应力结构。

2本项目已开工建设,目前围护桩、水泥搅拌桩、深井降水、桩基工程(钻孔灌注桩)土方工程和水平支撑施工已完成;二次土方由总承包负责施工,在地下室土方和底板施工过程中,总承包方需配合基坑围护施工。

1.2.2现场平面概况

1本工程临建及临时施工用地位于E-08地块,华润新鸿基钱江新城综合项目(二、三期)用地。

2根据工程需要,发包方在E-08地块提供170m×120m矩形场地给总承包作为施工用地和住宅与购物中心的回填土堆土用地(堆土取自购物中心工程,由总承包完成)。

住宅所需回填土量为:

地下室基坑周边回填8470立方米,种植土回填22300立方米,共计30770立方米,购物中心所需回填土量由总承包测算,总承包根据总回填量在发包方提供的场地内安排施工用地和堆置回填土。

由于总承包测算错误导致住宅和购物中心的回填土量不够,由总承包负责解决。

以上用地的具体位置及范围参看平面布置示意图。

1.2.3给水、排水、电力供应

1本工程现场提供3路(1#、2#、5#变压器)共1115kVA供电接驳和1路(2#给水点)DN100的给水接驳,以及1路DN300的排污管(接驳需相关部门批准,由总承包负责办理)。

具体位置参看平面布置示意图。

1.2.4道路(场内、场外)及大门情况

1本工程东南面靠富春路,西南面临江锦路。

场内主要道路为规划的9号路,及9号路至发包方办公室的临时道路。

2本工程现有1#、2#大门。

具体位置参看平面布置示意图。

1.2.5总承包方进场时土方开挖状况

1大面开挖至绝对标高﹣9.400,局部钢斜撑部位按基坑围护图工况三1—1剖留土。

2工程范围

2.1总承包施工范围

2.1.1按招标图纸、工料规范和技术要求完成总承包工程,包括但不限于:

1地基与基础分部:

二次土方开挖、混凝土基础(包括垫层、后浇带、结构缝处理)、土方回填(回填土来自二、三期场地堆土)、地下防水(不包括外防水,但包括防水混凝土、外防水的找平层和保护层、细部构造等)、地下室顶板排水、地下室砌体。

2主体结构分部:

混凝土结构、钢结构(不包含屋面钢结构)、砌体结构(包括外墙、分户墙、内隔墙)。

3建筑屋面分部:

卷材防水屋面工程,包括相应的细部构造。

4建筑装饰装修分部:

非精装修区域装修(包括人防门及非装修区域的防火门、普通门的供应、安装)、精装修区域租户装修部分的一般抹灰、厨卫结构楼板防水。

5室外给水管网工程和排水管网工程

6总承包管理、协调及配合:

总承包方接收工地后及展开工程前,须立刻全面检查在工地上已完成的工程的定位、标高等,直至符合设计要求为止,若发现已完成工程有差异或错误,总承包方须立刻通知发包方,否则发包方不会考虑因差异或错误而有增加费用或工期的索偿。

若总承包方未能遵从此规定,使到本工程的任何项目若因此等差异或错误而错误地建造,则在发包方要求时,总承包方须自费予以拆除及重建。

2.2发包方指定分包工程及甲供材料

2.2.1发包方指定分包工程

以下工程由发包方指定分包,纳入总承包管理:

1土方开挖(范围为绝对标高﹣9.400以上部分)。

2基坑支护工程(含深井降水)

3桩基工程

4地下室外防水工程

5预应力工程

6精装修工程

7幕墙工程

8标识系统供应及安装

9屋面钢结构工程

10遮阳卷帘供应和安装

11擦窗机工程

12防火卷帘工程

13建筑给水排水、建筑电气和通风与空调工程

14智能建筑工程

15电梯工程

16消防系统工程

17柴油发电机组供应及安装

18变配电监控系统工程

19室外景观、园林绿化工程

20泛光照明工程

21金属屋面设计、供应及安装

22LED供应及安装

23溜冰场灯光音响系统供应及安装

24屋面虹吸设计、供应及安装

25环保系统供应及安装

2.2.2独立分包工程或公用事业单位工程

以下工程由发包方指定相应市政单位完成,总承包方提供配合:

1电力接驳及变配电工程

2室外给水接驳工程

3室外污废水接驳工程

4燃气系统工程

5电视、电话、网络信号接驳工程

69号路工程

7溜冰场设备安装工程

2.2.3独立供货合同

2.2.3.1以下内容由发包方直接供货:

1卫生洁具及相应配件、龙头和卫生间小五金。

2电梯、扶梯

3低压开关柜

4变压器

5柴油发电机组

6防火卷帘

7锅炉设备

8装饰品

9空调主机

10空调末端

11变频加压泵

12空调水泵

13冷却塔

14三箱(配电箱、控制箱、计量箱)

15母线槽

16POS-MIS系统

17面板开关及插座

18冰场设备供应

2.2.3.2以下物料由发包方确定品牌、供应商及价格,由总承包方供应并施工:

1防火门、普通门及相应五金配件

2.3总承包与指定分包工程的

界面划分(通则)

2.3.1与指定分包单位的工程界面(通则)

2.3.1.1总承包方须对整个工程(包括与其签订分包合同的指定分包单位所进行的工程)负责,并须迅速将发包方发给总承包方的发包方指令中有关指定分包工程的部份传送给指定分包单位,并确保该指令得到迅速、正确的执行。

2.3.1.2与各单项指定分包工程的具体界面,详见后述的指定分包工程合同范围及界面描述。

2.3.1.3总承包方须按各分包合同内容提供所有设施与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项目:

1总承包配合和管理

⑴在工地上或建造中建筑物内提供空间给指定分包单位架设自己的贮存仓库。

⑵提供合理的施工空间及通道给指定分包单位使用。

指定分包单位须负责修补由其引致的对施工场地及通道所造成的损坏。

⑶除另有说明外,总承包方应预先安排提供任何属于总承包方在施工场地上架设而仍未拆除的爬梯及脚手架给指定分包单位使用。

但总承包方可因施工程序未能迁就指定分包单位而拒绝或要求指定分包单位提前或押后使用爬梯及脚手架,总承包方亦无责任为指定分包单位额外保留此等爬梯及脚手架。

⑷提供已在施工场地的机械及设备包括机械操作人员给指定分包单位使用(方案须经发包方认可),以便卸下指定分包单位的物料及起吊至不同位置。

总承包方须合理组织和管理自身和分包单位使用塔吊、施工电梯等施工机械和垂直运输设备,若因总承包原因导致相关的冲突、须延后使用有关机械、设备,总承包方须无条件保证总、分包工程的顺利进行。

⑸按照经发包方确认的施工方案内容向指定分包单位有偿提供办公室、宿舍。

⑹在现场规划场地及仓库,保管发包方采购的材料设备,并组织分发给各分包单位。

⑺在电梯安装和分层进行精装修时,总承包方须提供楼层断水,避免雨水及工程用水渗漏入电梯井道和装修区域。

⑻总承包方须了解指定分包单位工程细则,尤其是工程未施工前了解其施工程序及施工计划。

总承包方不会因与指定分包单位缺乏联系而取得索偿。

⑼总承包工程及其以下的其它分包工程与各指定分包工程中的大部分项目有紧密关联,因此总承包方需要与指定分包单位紧密联系协调一致。

⑽总承包方须在每个工序开始前及浇筑混凝土前,通知指定分包单位并给予指定分包单位足够的时间去放置电缆、电线管、其它管道等。

⑾在施工中需使用成品垂直电梯的情况,由总承包全面负责电梯的管理和使用,电梯分包单位进行指导和定期的检查、维护、保养;在使用前,由总承包对电梯内部进行成品保护(包括按钮的保护);运输通道所经各区域的成品保护,由各区域施工单位完成;任何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对成品保护的损坏,由其进行恢复或委托进行恢复,对成品造成损失的,并须承担相应的责任。

⑿总承包为各分包单位(精装修施工的内部照明由其自行解决)、地下室、消防楼梯和通道等提供照明。

⒀总承包方做好各大型设备吊装的协调和配合。

2测量放线和技术复核

⑴总承包方须负责整个项目实施过程中的测量统一管理,测量控制网的建立与定期复核,定期复核资料需每月上报监理审查。

⑵总承包方须设立足够多的测量控制点提供给各分包单位使用,各测量控制点必须明显、固定,并在附近标识各测量参数(包括点号、高程、坐标),在各分包单位进场第一次见面会时将整个现场测量控制网平面图及各点参数提交给各分包单位。

⑶总承包方必须每月对测量控制网进行复核,如发现问题,必须对测量控制网数据进行修改,并及时发给各分包单位。

⑷提供给各分包单位的测量基点距分包工作地点距离不得大于50米。

⑸主体混凝土结构已完成的楼层,总承包方必须负责将各轴线明显、规则地标识于柱、墙上,并在柱、墙上标出高于本楼层标高1000mm的标高线,在各层隔墙及设备房砌筑完成后,需在墙上标出高于本楼层标高1000mm的标高线。

⑹在设备安装区域10米范围内,需至少提供两条垂直轴线及标高点以便设备定位。

⑺本工程的沉降观测由总承包方负责。

3临时施工用电、用水和排放:

⑴现场需要用电时,用电单位必须提前提出申请,经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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