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测防治水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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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测防治水制度
文件编号:
QYMT-ZD-DCFZS-2013-9
版本号:
第一版
编制:
地测科
审批:
矿主要领导
统筹:
张见平
打印:
张见平
校对:
赵乔有
制定日期:
2013年3月2日
执行日期:
2013年3月8日
曲靖市麒麟区东山镇强源煤炭有限公司偏坡煤矿咱嘎井
管理制度审批表
法人:
矿长:
技术负责人:
安全副矿长:
机电副矿长:
技术副矿长:
生产副矿长:
工会委员会:
煤矿(公章):
偏坡煤矿咱嘎井
目录
第一章矿井地质测量管理-1-
第一节总则-1-
第二节矿山测量管理-2-
第三节矿井地质管理制度-4-
第四节图纸填绘管理制度-5-
第五节井下中腰线管理制度-5-
第二章地测科人员岗位责任制-7-
第一节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7-
第二节地测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7-
第三节地质技术员岗位制-8-
第四节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9-
第五节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9-
第六节测工岗位责任制-10-
第七节描图员、绘图员岗位责任制-10-
第八节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10-
第三章地测防治水管理-12-
第一节生产安全联系制度-12-
第二节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14-
第三节防治水隐患排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15-
第四节防治水制度-16-
第五节水害预测预报制度-17-
第六节特大暴雨、重大水患撤人制度-18-
第七节水害隐患排查治理制度-20-
第八节地测防治水资料、技术报告等的审批制度-21-
第九节地测防治水工作质量、事故分析及考核制度-22-
第十节地测防治水资料定期分析、保管、提供制度-23-
第十一节设备、仪器、工具使用管理发放及报废制度-23-
第十二节水害防治技术管理制度-24-
第十三节井下探放水制度-35-
第十四节重大水患应急撤人制度-37-
第十五节暴雨天气期间巡视及停产撤人制度-38-
第四章防治水应急材料管理-41-
第一节防治水应急救援设备材料管理办法-41-
第二节设备材料管理制度-42-
第三节维护保养制度-43-
第四节监督检查制度-43-
第五节仓库管理制度-43-
第五章防治水专项制度-44-
第一节防治水管理运行制度-44-
第二节探放水图牌板管理办法及考核制度-45-
第三节探放水探掘分离管理制度-47-
第四节防治水日常巡检考核制度-49-
第五节防治水绩效考核制度-52-
第六节探放水作业质量验收制度-53-
第七节探放水作业优先制度-54-
第八节防治水安全确认签字移交制度-56-
第九节井田内及周边煤矿监测监控管理制度-57-
第一章矿井地质测量管理
第一节总则
第1条全心全意为安全生产服务,最大限度地满足生产一线单位的要求,不断提升地质、测量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确保地测工作围绕安全生产顺利进行。
第2条每月必须召开一次业务会议,详细编制下月工作计划,会议严格按下列程序并做好记录:
(一)负责地质、测量科长对当天的记录计算资料严格审查,确认无误后方能编号归类存档。
(二)详细、逐项审查本月内的各种原始记录、计算资料、图纸,地质编录、钻探编录,不得遗漏、丢失。
(三)总结本月工作,对工作中出现的漏洞、问题落实到人,按期处理;拿出具体处理意见及措施,积极组织实施。
(四)确定下月工作重点,制定切实可行的技术措施落实到人,明确专人负责处理。
第3条根据标准化要求,每月制定一份有针对性的达标计划,内容包括:
(一)本月重点达标工作完成情况,下月达标工作重点。
(二)本月达标工作存在问题及处理落实情况。
(三)达标过程中应注意的问题及解决办法。
(四)各专业必须严格按地测达标规划逐项落实。
第4条严格按照《矿井地质规程》和《煤矿测量规程》规范地测工作,实行工程主管负责制,由技术严谨、作风过硬、踏实肯干的专业技术主管负责工程技术管理的全过程,杜绝出现责任事故。
第5条加强内部业务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技能和业务知识水平,明确目标任务,若长时间达不到工作要求或不能适应地测工作,予以淘汰。
第二节矿山测量管理
第1条开口关。
(一)无设计、开工通知单严禁放线,并向施工单位下发通知单。
(二)工程具体负责人按照设计内容负责审查设计、审核图纸,复算坐标。
(三)开口、初定向必须由两人以上操作标定,开口3~5m由施工单位负责中腰线管理,3~5m后满足经纬仪最小视距后必须及时用经纬仪标定中腰线。
(四)每项工程都必须由主管科长提供测量设计,制定出专项技术措施,工程具体负责人负责实施,如出现问题,追究主管科长和工程具体负责人的责任。
(五)起始测点必须选择三个以上有效点,开口由主管科长和工程具体技术负责人把关,主管科长和工程具体负责人承担同等技术责任。
第2条延线关。
(一)经纬仪精确标定中腰线后,必须做到延线及时准确,经纬仪精确标定后,煤巷距测点30m由施工区队负责管理,超出30m后由工程具体负责人及时延线。
(二)每次延线前,必须对上次中腰线进行检查,利用3个以上有效点向前逐段延伸。
(三)岩巷每50~80m标定一次中腰线,对坡度变化大、设计有特殊要求、压力显现集中的巷道,要每15m标定一次中腰线,每次延线有效点均不少于3个。
(四)千米以上工程、弧形巷道、斜开口巷道及必要者必须反算标定中线或用弦线法分次逐段标定。
第3条变向关。
(一)变向前15~30m,必须经总工程师同意,方可进行。
(二)变向前必须从起点开始复测一遍,确保变向位置准确无误。
(三)变向的初定向及仪器标定要求同巷道开口要求。
第4条贯通关。
(一)严格按设计要求贯通。
(二)贯通前主管科长必须将所有资料严格复查一遍,并组织复测复算,并由计算者和对算者共同签字。
(三)煤巷贯通前20—30m,岩巷30—50m时必须向领导和各业务部门、区队下发由总工程师签字的贯通通知书,指派专人负责控制贯通距离,贯通出现粗差由主管科长和工程技术责任人责任。
(四)采区联系测量和工作面导线采用附、闭合导线,尽量避免复测支导线。
第5条测量资料整理和误差评定总结。
(一)测量原始记录升井后必须经测量技术人员互相审查并签字检查是否按操作规程施测,由两人以上对算检核、上图,若出现事故,审查人员、计算人员负连带责任。
(二)贯通后由主管科长,工程技术负责人整理核查所有资料并签字。
(三)贯通后必须有误差评定处理,否则按无效资料成果处理。
(四)总结报告形成后与整套资料(含电子版备份)编号归档,无总结报告者不得入档。
(五)每次标定必须当天对算上图,发现问题及时采区补救措施及时处理。
第6条一般情况下不得使用偏中线。
凡使用者必须书面通知报总工程师批准,巷道掘进20~30m后必须使用仪器重新标定或反算标定。
第7条严格仪器管理制度:
(一)建立测量一起使用保管档案,严禁私自外借测量仪器,杜绝使用公司一起外出干私活。
(二)确需外借须经公司领导同意,当天借当天还回,不得损坏,损坏照价赔偿。
(三)仪器借出必须签字、登记,并在登记薄上注明用途、工作地点,否则按私自外借处理。
第三节矿井地质管理制度
第1条各种预报、上报图表、图件必须及时上报,月、季报必须在5日前报出,年报按煤矿规定执行。
第2条回采地质说明书按贯通后8天,掘进地质说明书提前15天内提交给有关业务部门,特殊情况另行规定。
第3条地质资料收集
(一)井下各种开拓、掘进巷道必须有素描,每10—20m测定一次煤岩层产状特征,特殊地段加密控制,并加画断面素描图。
(二)回采工作面每推进15~30m,控制一次推进度,对工作面素描一次。
(三)煤厚探测按资源储量管理规定有关要求执行,严谨弄虚作假。
第4条地质资料整理
(一)各种地质资料必须每井进行一次整理,并准确上图和上台帐(含电子版备份)。
(二)巷道靠近迎头测点以外,均要有素描图,素描要紧跟迎头,特殊情况不准超过迎头以外十米。
(三)工作面(掘进、回采)图纸,必须及时填图,对比分析,每月给业务部门提供各项预测预报。
(四)工作面回采结束,形成的采后总结、储量分析等技术总结、报告要经总工程师审核后分类存档(含电子版备份)。
第四节图纸填绘管理制度
第1条地质测量科人员按照《煤矿地质测量图例》,负责制图、描图、填图、制表和给各业务部门晒图和资料整理、档案管理及其它临时工作。
第2条本单位业务部门设计、图纸等需晒图、打印时,本部门科长签字、登记后方可按份数打印。
第3条必须做好各项图纸、资料的保密工作,本科室人员查阅档案资料须由科长同意,科外人员借、查阅成果资料,必须由科长、总工程师签字,否则按泄密严厉追究当事人责任。
第4条没有保存价值的报废图纸、资料经总工程师和地质副总、科长签字同意后焚毁,严禁私自处理,否则按泄密论处。
第5条交换图必须在每月初3日前交换,以旧换新。
煤矿领导日常用图由专人负责填图。
第五节井下中腰线管理制度
第1条每掘进50m,由地测部门对中腰线进行一次检查测量,并根据检查测量结果及时调整中腰线;每掘进50m内中腰线由技术员负责延长,允许偏差在100mm内,超过允许偏差范围进行责任追究,根据工程事故大小对技术员罚款100~500元,对带班领导罚款1000~1500元,对班组罚款1000~2000元。
第2条延长巷道中腰线点须成组设置,每组不得小于3个点,间距不得小于5m,并用明显的标志、标记,对于肆意毁坏中线的单位或个人,一个点罚款500元。
第3条最前面的一组中线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20m,腰线距离工作面不得超过15m。
采用激光的巷道每隔10米挂一根中线;所有开工巷道必须用红漆或白漆画出中线,否则对技术员罚款100~500元。
第4条使用激光指向仪的工作面,其位置和光束方向由地测部门负责根据全站仪标定的中腰线点确定,所用的中腰线点一般应不少于3个,点间距不大于30m。
。
激光指向仪到掘进工作面的距离应不少于30m,最大距离根据激光指向仪的性能确定,但必须保证光斑清晰、稳定。
第5条巷道中腰线由地测科严格按设计给定后,管理人员和施工人员严禁私自调整中腰线。
如擅自调整中腰线,按照损失100%处罚。
第6条对于重要巷道工程贯通,由地测科给定中腰线,班组严格按中腰线施工,对于不按中腰线施工,造成工程事故,由相关部门组织进行责任追究,根据工程的大小,对责任班组罚款2000~4000元。
并追究有关责任。
第7条对地质测量工作中出现的各种事故,要坚持“三不放过”原则,即不查出原因不放过,不找出责任者不放过,不提出改进措施不放过,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第8条施工单位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时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发现激光损坏、中腰线移动和地质构造时应及时通知地测科进行处理。
地测科应随时把获得的情况通知施工部门,对于不配合地测科施工部门,进行罚款500~1000元。
第9条各班组对自己区域内的测量控制点要保护好,破坏一个点对本单位罚款1000元。
需要移动时及时通知地测科。
否则对负责人进行处罚。
第二章地测科人员岗位责任制
第一节地测科科长岗位责任制
第1条在总工程师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和工作能力。
第2条负责各专业组的工作协调和安排,确保各项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
第3条定时召开科务会,总结和布置工作。
第4条负责对本科职工的教育和考核。
第5条组织编写年度工作计划及年报、月报上报工作。
第6条组织审核全科仪器设备的维修和更新计划,定期组织检查使用的保管情况。
第7条负责补勘计划安排和地质报告的修改、编制工作。
第8条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第二节地测科副科长岗位责任制
第1条负责组织全科人员进行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
第2条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技术法规和局、矿的有关规定和决定。
第3条负责审查各种地质图件,严格把关。
第4条协助科长并负责本科的行政管理,完成上级领导交给本科的各项任务。
第5条及时向科长反应本科工作中遇到的各种问题,汇报生产中的各种情况。
第6条配合科长主管地质、水文地质、测量、绘图工作。
领导本科人员搞好地质、水文地质、“三量”管理、测量工作,及时解决和预报生产中遇到的各种问题。
第7条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研究矿区(矿井)煤系地层、地质构造,煤层和煤质的变化规律,查明影响矿井生产建设的各种地质因素。
第8条组织人员进行矿井地质、矿井水文地质调查,提供矿井生产建设各个阶段所需的地质、水文地质、测量资料,解决采掘工作中的地质、水文地质、测量问题。
第三节地质技术员岗位制
第1条按照《矿井地质规程》的规定,协助科长做好地质工作。
第2条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了解采掘工程的进展,及时进行地质观测和编录。
第3条矿井地质记录薄中描述的地质观测资料,必须于上井后当天内整理完毕,并编绘出正式的井巷素描图或素描卡片。
对采掘工程的布置和调整有影响的地质资料要及时填绘在有关的生产图上。
遇到解决不了的技术问题,要随时向有关领导反映。
第4条负责地质说明书的编制工作。
第5条了解矿井生产作业计划,并根据矿井季、月生产作业计划向有关部门提供地质情况预报,以指导安全生产。
第6条做好采掘工作面煤层厚度及地质构造的探测工作,提高矿井回采率。
第7条经常开展业务学习。
学习和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提高自己的业务能力和技术水平。
第四节水文地质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第1条负责水文地质工作。
通过调查研究,查明影响矿井的各种充水因素,分析研究并掌握地下水的规律。
第2条编制每月、每季度及每年水害预测和预报工作,在采掘过程中,对预测预报工作要进行检查、补充和修订,发现险情,应及时发出水害通知单。
第3条负责编写探放水设计,协助有关部门监督执行。
第4条负责编写采区、工作面等说明书中的水文地质部分。
第5条收集各种水文地质资料(如气象、地表水体、井泉调查、老窑调查、小煤矿调查、地下塌陷杭等),并建立台帐。
第6条编制各种水文地质图,提供有关水文地质资料。
第7条熟悉矿井防排水设施,如不符合要求,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第8条参与雨季三防工作。
第五节测量技术员岗位责任制
第1条在科长的领导下,负责自己所分管的技术工作。
第2条协助科长制定测量技术工作施工方案,指导测工并直接参与方案的实施工作。
第3条负责并带领测工在现场实测和处理有关测量技术工作。
监督施工单位按线施工。
有权制止施工单位违纪施工,并及时以书面向有关领导、部门进行汇报。
第4条按规程及设计要求,搞好井上下施工测量,对测量结果应及时整理、计算,并提出准确的数据。
第5条对施工图纸做到及时准确填绘。
第6条负责对测量仪器的保养和检校工作。
第六节测工岗位责任制
第1条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分配,在技术员直接领导下搞好本职工作。
第2条按《煤矿测量规程》要求负责井下巷道中线、腰线的延伸及导线测量工作。
第3条认真学习技术、钻研业务,提高个人技术素质,掌握测量基本知识和各种测量的操作技能。
第4条工作做到大胆、细心,一丝不苟,在实际工作中遇到问题及时向技术员、科长反映,以便及时解决。
第5条爱护和保养好测量仪器、工具、使用后要擦拭干净,并妥善保管。
第七节描图员、绘图员岗位责任制
第1条认真执行国家法规和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
第2条遵守劳动纪律,坚守工作岗位。
第3条上班时间集中精力,认真负责,做好分管范围内绘图工作,做到图例、字迹、线条清晰,符合规定。
第4条参加业务技术培训,努力提高业务技术水平。
第5条爱护设备,关注机器运转状况,发现异常及时停机处理并汇报。
第6条参加业务技术学习。
第7条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持室内外清洁卫生,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八节档案管理员岗位责任制
第1条主要负责收集、整理、统计、保管工作。
第2条负责收发上级来文、传真电文、函件、部门业务联系单、委托书等文件,并及时归档,所有档案要做到有目录、有索引、查找方便。
第3条地测、防治水资料要分门别类放入专用档案柜保存,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地测资料的发放,科技档案借阅须经科长、总工程师批准,并履行登记、发放、回执手续。
第4条技术成果资料、科技档案为安全生产、基本建设、科研攻关、技术推先等各项工作服务,要严格执行档案管理和各项制度,保证档案资料完整无缺,杜绝丢失和遗漏现象。
第5条严格执行保密制度,所有地测、防治水技术成果资料(各种图纸、文字资料、矿井精查地质报告、建井地质报告、储量核查报告、补堪补探报告、各类说明书、调查报告等)不经总工程师批准不得借出,秘密级图纸、报告、说明书,不经总工程师和总经理批准不得借出。
第6条按照档案管理规定,需要上交公司档案室保存的重要文件、批复、技术报告、说明书、图纸资料要上交档案室及时归档,归档必须是原件,不得涂改、缺页、缺项、破损,上交科技档案要有记录备查。
第7条协助地质、测量、防治水各专业做好文件材料的的形成、积累、平时立卷、年终立卷、归档工作,做好防火、防盗工作。
第三章地测防治水管理
第一节生产安全联系制度
第1条地质测量科与生产科、调度室、安全科、通风科、机电科等部门应互相协调、互相配合、互相监督。
有关业务联系必须通过书面形式或会议形式进行。
通过会议进行的业务联系,应有详实的纪要。
第2条其它部门需要提供地测资料时,必须提交经总工程师签字的通知,地质测量科按以下规定时间提交:
(一)矿井技术改造,扩建、水平延伸等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三至五年通知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资料应在设计前半年交付。
(二)采区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至少应在设计前二年通知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资料在正式设计前三个月交付。
(三)回采工作面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在回采面贯通后五天内提交。
(四)掘进各类巷道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应提前一个月通知地质测量科,地质测量资料在设计前十五天交付。
(五)小型设计所需的地质测量资料事先联系,商定提交期限。
(六)重要井巷贯通工程,根据设计图纸,在总工程师的主持,通过业务会议共同确定贯通允许偏差,保证地测人员有足够的测算时间。
第3条地质测量科与施工单位业务联系;
(一)地质测量科向施工区队提供掘进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写作业规程和施工的地质依据。
(二)各类巷道开口,需提前三天准备资料,以便按要求放线,停头或复工应提前三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地质测量科应及时准确地测定停头位置,并填绘在图纸上。
(三)施工单位必须妥善管理和正常交接巷道的中腰线,如果跑线,应及时通知地质测量科进行检校。
(四)在测量给线,地质调查和超前钻探探煤厚时,施工单位应密切配合,提供方便,地质测量科应随时把掌握的资料通知有关部门。
(五)当掘进巷道将要贯通或进入危险区前,地质测量科必须按规定的安全距离,以通知单形式事先通知施工单位及有关部门。
(六)巷道每月收尺,应由施工等部门配合地质测量科进行,并以地质测量科测量的数字为准,施工单位擅自开口的巷道进尺不予验收。
第4条地质测量科与回采单位的业务联系
(一)地质测量科必须向回采部门提供回采地质说明书,作为编制作业规程的依据。
(二)回采工作面推进度,应由回采单位配合地质测量科按规定进行丈量,并以地质测量科的数字为准。
(三)实际采高、浮煤,煤柱尺寸以地测数字为准,不符合设计规定时,应及时通知回采单位并向总工程师汇报。
(四)回采工作面停采线,由地质测量科根据测点在上下付巷进行标定,任何人不得更改,确需变更时经总工程师同意后,必须按规定报批。
第5条地质测量科必须切实做好采掘工作面的地质和水害的预测、预报及防探水工作
(一)根据接替计划,结合地质及水文地质资料,全面分析地质及水害因素,提出地质及水害分析预报和预测图。
做到年、季、月都有预报,要逐月进行检查并及时验证其预报的准确性。
(二)分析、研究顶板、导水裂隙带范围内含水层;底板以下赋存高压岩溶或裂隙含水层以及断层带的富(导)水性等特征,预测有突水可能的危险区,及时提出预防措施和建议。
(三)查明积水老硐、老塘和井巷,并在采掘工程图上标明积水老空区的警戒线。
当采掘工作面进入警戒线时,必须向有关部门发送通知单超前探放水。
在确认积水已放净后,才允许继续采掘。
(四)查明开采水平以上受采动影响范围内的冲积层的层次、层厚、含水层和隔水层的岩性特征、水位、水量、水质等情况,在冲积层底部有富含水层时,必须按水体下采煤有关要求解决。
(五)查明采掘范围内所有穿越煤层顶、底板富含水层的钻孔,核查其封孔报告书或封孔资料,并建立台帐。
在采掘工作面与钻孔相遇前,(距离不小于20米)应向有关部门发送通知单,提请落实好防突水措施。
第6条地质测量科应做好业务保安工作,必须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矿井地质规程》、《矿井水文地质规程》、《煤矿防治水工作条例》、《煤矿测量规程》等关于地质测量方面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
第7条本制度由总工程师、地质副总、地质测量科长监督执行。
第二节地测防治水安全办公会议制度
第1条地测科每旬组织召开一次地测安全办公会议。
第2条地测安全办公会议由地测科科长主持,地测技术员、绘图技术员、防治水技术员、探放水队长、瓦斯抽放队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技术副矿长、采煤技术员等,必要时总工程师必须参加会议。
第3条每次会议之前要作好充分准备抓住重点讲求实效。
会后对所研究确定的事项要写出纪要上报下发狠抓落实。
同时要根据本单位的情况对地质构造及水文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也要立即采取安全措施保证安全生产。
第4条部门安全会议要求全部门职工按时参加对无故不参加会议者给予适当处理并在次日由主管领导补课。
第5条安全办公会内容
(一)传达矿安全办公会精神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要求。
(二)总结分析一周来部门安全生产情况分析安全生产形势、找出存在问题确定安全工作重点。
研究确定下周安全工作重点及措施。
(三)研究加强安全管理的制度及办法。
(四)研究对安全生产先进个人的奖励及对事故责任者和“三违”人员的处理意见。
(五)有针对性地学习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和规程。
第6条及安全办公会议需专本纪录并由专人保管。
第三节防治水隐患排查、跟踪管理、检查制度
第1条每年年初矿成立防治水领导小组,矿长任组长、安全副矿长、生产副矿长、机电负责人任副组长,成员由各科科长及各队队长担任,下设防治水领导办公室,安全负责人任办公室主任。
第2条每年必须编制年度防治水计划,对中长期防治水计划进行修改补充并由矿总工程师签字下发。
第3条在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