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

上传人:b****8 文档编号:28086921 上传时间:2023-07-08 格式:DOCX 页数:11 大小:20.63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1页
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1页
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1页
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1页
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1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

《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11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docx

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

附件1:

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资格标准

掌握本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熟悉本专业的标准、规范、规程、法规,对本专业国内外最新技术状况和发展方向有必然的了解,能将新技术功效应用于工作实践;有必然的专业技术工作经验,能独立解决本专业有必然难度的技术问题,业绩较好,取得具有必然价值的科技功效,在科技创新或引进、消化和吸收新技术中取得较好效果;公开发表、出版本专业有必然水平的论文、高作;有培育专门技术人材和指导低级技术人员工作的能力;能运用计算机取得信息及进行学术交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资格条件适用于从事环境保护专业的科研、监测、工程、管理、监察及信息、咨询等专业技术工作的人员。

第二章申报条件

第三条政治素质、职业道德要求

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年度考核均为合格(称职)以上。

出现下列情况之一,在规定的年限上延迟申报。

㈠年度考核大体合格(大体称职)及以下或受警告处分者,延迟1年以上。

㈡受记过以上处分者,延迟2年以上。

㈢伪造学历、资历,剽窃他人功效等弄虚作假者,延迟3年以上。

第四条学历、资历要求

必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㈠具有以下条件者,可申报工程师资格:

一、大学本科学历(学士学位)或大学专科学历,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4年以上。

二、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5年、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技术工作满8年的专业技术人员,取得本专业或相近专业中专学历,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5年非个人原因至今尚未初定专业技术资格且符合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的,由本人申请、经所在单位或人事代理机构或代为管理部门核实。

㈡取得本专业或相关专业以下学历(学位)者,经考核合格,可初定工程师资格:

1、博士研究生学历(博士学位)。

二、硕士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3年以上。

㈢所学专业与所从事专业不对口或不相近的专业技术人员申报所从事专业的专业技术资格,在参加业务主管部门的继续教育、系统接受所从事专业基础专业理论培训或通过评审委员会组织的专业理论测试(答辩)后,视同具有所从事专业学历。

第五条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

必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㈠计算机专业大学专科学历以上。

㈡参加全国或全省统一组织的职称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核),成绩合格。

㈢取得省人事厅组织的全省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信息化素质培训考核合格证》。

㈣参加全国计算机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成绩合格。

㈤在截止申报的上一年年末,男年满55周岁、女年满50周岁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参加上述考试,成绩不作硬性要求,但须提供市人事部门出具的考试成绩证明。

第六条继续教育要求

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依照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达到规定的内容和要求。

第三章评审条件

第七条专业理论知识要求

系统掌握本专业的基础理论和专业技术知识,了解本专业国内外技术信息和发展方向,为某一方面的技术骨干,能结合实际情况参加重要技术课题的研究。

第八条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知足下列专业技术工作经历(能力)要求

㈠从事环境科研的工作人员,必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并完成国家、省(部)级重点科研课题研究。

二、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科研课题研究。

3、作为主要成员参加并完成2项县级科研课题。

4、作为主要成员参加2项以上功效转化、推行工作。

五、参加开发环保新产品、新工艺、新材料、新技术2项以上。

㈡从事环境监测工作的人员,必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并完成1项国家、省(部)级专题项目研究;或参加并完成2项以上省级业务主管部门(市厅级)专题项目研究;或参加并完成3项以上市级业务主管部门(县级)专题项目研究。

二、作为专项技术人员,从事环境监测、监测技术开发、数据综合分析等工作3年以上,并编制具有必然水平的专业技术报告,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⑴独立承担8个以上项目的监测或4个以上新项目的开发。

⑵完成2项以上专项环境监测方案及报告的编制。

⑶参加2项以上国家、省级监测项目的考核、对比,成绩合格。

⑷熟练地操作大型仪器。

3、参加环境监测业务管理或质量管理等工作3年以上,能解决一般技术问题,并取得必然成绩。

4、从事环境监测仪器设备保护维修等工作3年以上,保证本单位监测工作的正常进行。

㈢从事环境工程工作的人员,必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并完成大型1项以上、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5项以上环境工程项目的设计,或作为主要成员完成3项以上环境工程技改方案的设计,方案被采用,并通过工程验收。

二、负责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5项以上环境工程施工、调试、运行或运营,并通过验收。

3、参加环境工程开发项目1项以上或引进、推行应用环境工程新技术2项以上,效益显著。

㈣从事环境保护管理、监察及信息、咨询工作的人员,必需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一、参加制定、修订环境规范性文件(含法规、规章、标准)、计划、技术政策等2项以上。

二、参加县(处)级以上环境管理项目研究2项以上。

3、参加编制县(处)级以上的环境管理业务计划、专项计划或方案2项以上。

4、从事环境监察工作,主持有较大影响的环境监察专项工作2项以上。

五、作为主要参加者从事县(处)级以上环境信息系统的研制、管理、保护等工作。

六、参加大型1项以上或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5项以上环境项目的咨询工作,并通过验收或鉴定。

第九条业绩、功效要求

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㈠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㈡作为主要成员开发应用环保新技术取得国家专利1项以上,或在实际工作中推行应用新技术2项以上。

㈢作为主要成员承担完成环保工程项目大型1项以上或中型2项以上或小型5项以上,并经有关部门验收确认取得明显的经济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

㈣参加环境科研、环境监测、环境管理、环境信息等工作,其功效有2项以上被采用或受到市(厅)级以上环保部门的书面表彰。

㈤参加并完成环境项目的咨询,取得明显的环境效益和经济效益,咨询总额(以合同为准)累计达50万元以上,或咨询功效在市(厅)级以上评比中被列为前6名。

㈥参加编写2篇以上具有必然水平的技术报告或调查报告,取得县级以上政府部门认可并作为决策依据,或受到市(厅)级以上环保部门的书面表彰。

第十条论文、高作要求

取得助理级专业技术资格后,发表、出版本专业有必然水平的论文、高作等,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㈠出版本专业高作一部(本人撰写2万字以上)。

㈡在市级以上专业期刊上公开发表或在专业学术会议上宣读有必然水平的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㈢为解决较复杂的技术问题而撰写的技术研究报告或较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论证)报告2篇以上。

第四章破格条件

第十一条破格申报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业绩显著,学术或技术上有必然的冲破,年度考核至少有1次为优秀,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破格申报。

㈠取得中专学历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5年以上。

㈡大学本科毕业(学位)或大学专科毕业,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并从事本专业工作3年以上。

第十二条破格评审条件

取得助理工程师资格以来,在符合第三章规定的评审大体条件的前提下,还须具有下列条件之一:

㈠市(厅)级科技进步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前五名,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

㈡在国家级技术考核中获前三名或省级技术考核中获第一名(以个人奖励证书或文件为准)。

㈢取得市级以上授予的优秀科技工作者和劳动模范称号者。

㈣直接负责(技术负责)完成市(厅)级以上较大项目的立项研究、设计或发明、引进、转化技术创新功效(专利)并用于生产实践,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经有关专家鉴定认可。

第十三条对符合第二章第三、六条要求,学术创新能力超常、业绩功效特别突出,且取得市(厅)级科技进步二等奖(及相应奖项)以上获奖项目的主要完成人(以个人奖励证书为准),经本人申报、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推荐,市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可不受学历、资历等规定的限制,申报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符合第二章第四条第㈠款第2项要求的直接申报人员,其专业技术工作经历、业绩功效、论文高作须为申报前四年内取得。

第十五条申报工程师资格应提交第三、四(或十一、十二、十三)、五、六、七、八、九、十条规定的材料,并按规定的程序送评。

第十六条与本条件相关的材料要求、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若干问题说明等见附录。

 

泰州市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条件附录

一、申报人必需提交的材料

一、江苏省职称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统一印制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表”一式2份。

二、“泰州市申报环境保护专业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式18份(推荐意见栏盖红印)。

3、“泰州市职称申报人员情况微机录入单”1份。

4、本人近期免冠大一寸彩照一张,贴在“申报表”右上角。

五、学历、学位证书。

六、助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聘书或本人申请和有关单位审核证明材料。

7、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合格证或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信息化素质考核合格证书。

八、近3年来的年度考核表。

九、验证合格的继续教育证书。

10、任现职以来的技术工作总结(打印件)1份,内容包括六个方面:

(1)任现职以来(下同)的主要技术工作经历;

(2)参加了哪些具体工程技术项目;(3)在项目中发挥了哪些作用,解决了何种技术难题;(4)取得了哪些功效和效益(含正式发表的论文);(5)符合申报条件、评审条件哪一条;(6)旁证材料见第几册第几页。

1一、任现职以来能反映其工作经历与能力、工作业绩与功效的有关技术资料、各类表彰、奖励证书。

1二、任现职以来能反映本人技术水平的论文或专题技术工作报告或有关专著、译著(正式发表的论文或专著、译著复印件要附封面和期刊目录;未发表的要正式打印,并经本单位或本行业3名以上高级职称的同行专家对其论文的价值和作用写出初步评价意见)。

所有申报材料原则上均须提供原件,如提供复印件,各单位人事部门必需进行一一审核,并由审核人在复印件上签字、加盖公章,同时要将申报材料在本单位范围内进行7天公示,出具公示证明,不然申报材料不予受理。

上述报送材料除一、二、3、4等项不要求装订外,其它材料须分类依次装订成册:

第一分册包括五、六、7、八、9等五项;第二分册包括10、1一、12等三项。

申报材料要真实,资料要齐全,旁证材料要充分,单位考核推荐意见要具体,手续要完备,装订要规范。

材料袋的封面上要贴上送审材料目录表,并注明送审学科。

二、本条件有关的词(语)或概念的特定解释

一、重大:

某一区域范围内规模大影响深的。

二、疑难:

暂不分明,难以肯定。

3、主持:

经某一级别部门认可或录用的,在工作中起支配、决定作用的。

4、精通:

理解透彻,应用娴熟。

五、系统掌握:

熟知并能应用自如。

六、掌握:

充分理解,较好地应用。

7、熟悉:

明其意,并能应用。

八、了解:

知其大意。

九、专业技术工作报告:

主如果对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以来专业技术工作情况进行的总结。

一般应包括:

大体情况(姓名、性别、毕业学校、现专业技术资格、简历等)、开展工作情况(如科研、带教、参与学术交流、继续教育等)、取得业绩(按工作内容分述)、专业特长(经验)、此后尽力方向等项目。

10、实例材料:

指将本人取得现专业技术资格期间解决专业技术问题的心得体会,以论文的形式总结出来。

文中必需有自己的观点,并附以任现职期间的具体实例处置分析。

1一、高作:

指取得ISBN统一书号、公开出版发行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

全书字数一般要求在20万字以上。

1二、论文:

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研究性学术文章,其内容一般包括摘要、关键词、材料与方式、结果、讨论、参考文献等六方面。

论文必需有“三性”(即科学性、先进性、实用性)。

全文一般很多于2000字。

期刊必需有ISSN(国际标准刊号)和(或)CN(国内统一刊号。

13、专业文章:

指在公开出版发行的专业学术期刊上发表的本专业经验总结、短篇报导或实例报导等文章。

全文字数一般在800字以上。

期刊必需有ISSN和(或)CN刊号。

14、宣读论文:

指在市级以上学术会议上大会宣读或学科分级会议上宣读,并在相应论文汇编上全文(或摘要)发表的本专业学术论文。

凡宣读论文必需提交论文宣读证书、论文汇编、会议日程安排等相关材料。

摘要发表者须同时提交全文原稿。

1五、国家级期刊:

指由国家各级专业学会、各部主办并公开出版的专业学术期刊和各部所属院校主办的学报。

期刊必需注有统一刊号。

1六、省级期刊:

指由省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ISSN和(或)CN刊号的期刊。

17、市级期刊:

指由市级学术机构主编或主办的,并已取得ISSN和(或)CN刊号的期刊。

1八、国家(际)级学术会议:

指由国家一级专业学会、国际学术组织或国际学术组织委托我国相应的学术机构召集的会议。

1九、省级学术会议:

指由国家二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

20、市级学术会议:

指由国家三级专业学会召集的学术会议。

2一、主要作者、主编或副主编:

指本专业学术专著或译著的具体组织者,对该高作的学术、技术问题起把关作用。

其个人承担的编著字数必需在10万字以上。

2二、主要编著者:

指专业高作的主编或副主编之外的编者或一般作者,其参与编著的字数一般应在2万字以上。

23、科技进步奖:

特指科技进步奖、科技功效奖、自然科学奖、国家发明奖等奖励项目。

24、项目(或)课题:

包括国家、部门和各级主管部门下达的或合同规定的科研或技术开发任务。

有科学研究、技术管理、开发及推行应用等类型,按来源可分为国家下达项目、国内外合作项目、合同项目及外商投资项目等。

2五、科技进步奖主要完成人:

指该奖项品级额定获奖人员。

2六、主要完成人:

指在项目中承担主要工作或关键性工作,或解决关键技术问题的人员。

其肯定程序为:

项目负责人出具证明,然后由单位组织3名以上的专家评估,并一一写出评估意见。

三、本条件若干问题的说明

一、本条件中凡规定的学历、年限、数量(目)、品级等概念均含标识的学历、年限、数量(目)、品级。

如,本科以上含本科,5年以上含5年,1项以上含1项,三等奖以上含三等奖,县级以下含县级等。

二、本条件所规定的论文或专业文章的作者均指第一作者。

3、本条件所规定的高作、论著、专业性文章、宣读文章等,不论出于何专业学术期刊、何出版社、何学术会议,其学术水平价值均由评委会专家公正、公平全面地评定。

4、本条件所提“市”是副省级及地级市,不含县级市。

五、本专业工作年限:

一般从毕业参加本专业工作后起计算到申报前一年年末止。

但后续学历取得者,可从申报者人事档案记载开始的员级资格起计,但必需将全脱产学习时间减除。

其员级资格由所在单位人事部门负责审核认可。

六、资历计算方式:

从现专业技术资格批准之日起计至申报前一年年末止。

7、凡提交的获奖功效均须同时附上相应公开发表的专题论文。

八、本条件所指水平,一般由评委会专家评定。

九、本条件所指“推行新技术、新项目,经市(本地)行政主管部门考核认可”的程序参照科技功效鉴定方式进行,具体如下:

⑴申报人提出申请,填写“推行新技术、新项目应用水平考核鉴定表”(以下简称“鉴定表”)。

⑵所在单位审核推荐。

⑶由市(县)行政主管部门组织5名以上同行专家进行评议,并将专家评议具体意见填入“鉴定表”。

⑷市(县)行政主管部门按照专家评议意见,作出综合评价。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水产渔业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