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制度.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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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安全生产是关系到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工作的关键,为了进一步贯彻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二、公司法定代表人是本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负责人,对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要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公司的各级人员和职能部门,必须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三、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公司的每个职工都必须在自己岗位上认真履行各自的安全职责,实现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第二章安全生产禁令
一、生产区十四个不准
1、加强明火管理,厂区内不准吸烟;
2、生产区内,不准未成年人进入;
3、上班时间,不准睡觉,干私活、离岗和干与生产无关的事;
4、在班前、班上不准喝酒;
5、不准使用汽油等易燃液体,擦洗设备,用具和衣物;
6、不按规定穿戴劳动保护用品,不准进入生产岗位;
7、安全装置不齐全的设备不准使用;
8、不是自己分管的设备工具不准动用;
9、检修时安全措施不落实,不准开始检修;
10、停机的设备未经彻底检查,不准开机;
11、未办高空作业证、不系安全带、脚手架、跳板不牢不准登高作业;
12、彩钢顶上不固定跳板不准作业;
13、未安装触电保安器的移动或电动工具,不准使用;
14、未取得安全作业证的职工,不准独立作业,特殊工种职工,未取证,不准作业。
二、操作工的六严格
1、严格执行交接班制度;
2、严格进行巡回检查制度;
3、严格控制工艺指标;
4、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5、严格遵守劳动纪律;
6、严格执行安全规章。
三、人身安全十大禁令
1、未经安全教育和技术考试不合格者,严禁独立顶岗操作;
2、不按规定着装或班前饮酒者,严禁进入生产岗位或施工现场;
3、不戴安全帽者,严禁进入检修施工现场或进入作业现场;
4、未办理高处安全作业证及不系安全带者,严禁高空作业;
5、未办理《设备内安全作业证》严禁进入塔、容器、储罐、下水井、电缆沟等有毒缺氧场所作业;
6、未办理《设备检修安全作业证》严禁拆卸停用机泵或设备;
7、未办理《动土安全作业证》严禁破土施工;
8、未办理电气作业“三票”严禁破土施工;
9、机动设备或受压容器的安全附件、防护装置不齐全、不好用,严禁启动或使用;
10、机动设备的转动部件必须加防护措施,在运转中严禁擦洗或拆卸。
四、动火作业六大禁令
1、动火证未经批准,禁止动火;
2、不与生产系统可靠隔绝,禁止动火;
3、不清洗、置换不合格,禁止动火;
4、不清除周围易燃物,禁止动火;
5、不按时作动火前分析,禁止动火;
6、没有消防措施,禁止动火;
五、机动车辆的七大禁令
1、严禁无证、无令开车;
2、严禁酒后开车;
3、严禁超速行车;
4、严禁带病行车;
5、严禁人货混载行车;
6、严禁超标装载行车;
7、严禁无阻火器车辆进入禁火区;
六、进入容器设备的八个必须
1、必须申请、办理并得到批准;
2、必须进行安全隔绝;
3、必须切断动力电并使用安全灯具;
4、必须进行置换通风;
5、必须按时间要求进行安全分析;
6、必须有人在容器、设备外监护、并坚守岗位;
7、必须有抢救后备措施;
8、必须佩戴规定的防护用具;
七、防火防爆十大禁令
1、严禁在生产区内吸烟及携带火柴、打火机、易燃易爆物品;
2、严禁不办理《生产区动火安全作业证》在生产区内进行施工动火或生活用火;
3、严禁穿易产生静电的服装进入装置区工作;
4、严禁穿戴铁钉的鞋进入生产区及易燃易爆装置;
5、严禁用汽油、溶剂油擦洗各种设备、衣物、、工具及地面;
6、严禁未经批准的各种机动车辆进入生产装置区,罐区及易燃易爆区;
7、严禁在装置区用黑色金属工具敲打设备;
8、严禁就地排放原料、溶剂、成品汽柴油清净剂等;
9、严禁堵塞消防通道及随意挪用或损坏消防工具和设备;
10、严禁损坏生产区的防爆设施及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查。
第三章安全生产组织机构
公司设安全生产委员会和安全专职管理人员,车间(班组)设兼职安全员。
一、安全网络图
董事长
总经理
安全生产委员会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
生产技术部
供应销售部
财
务
部
行政部
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度
一、目的
1、安全生产责任制是以制度的形式明确规定各级领导和员工在生产活动中应负的安全责任。
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制是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关键。
2、本公司主要负责人是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其他领导、职能部门和员工,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3、安全生产人人有责,实行一岗一责制,做到有岗必有责,上岗必守责。
4、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应参照炼化公司安全生产委员会、领导和职能部门的安全职责执行。
二、安全生产委员会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贯彻国家安全方针,政策法规和上级批示通过各职能部门组织实施;
2、研究决策公司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
3、听取各部门执行安全工作职能的情况汇报,审查度安全生产计划,并督促各个保证体系经常活动愎行职责;
4、审定安全措施经费和使用计划以及安全技术和装备的引进;
5、审定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个人的奖励方案,审批对发生重大事故的单位领导的处理意见。
三、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其主要职责按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执行。
四、公司领导安全职责
(一)董事长安全职责
1、董事长是公司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
2、加强安全生产管理,负责建立并落实全员安全生产责任制;
3、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4、审定安全生产规划和计划,确定公司安全生产目标。
签发安全规章制度、安全技术规程,批准重大安全技术措施,切实保证安全生产的资金投入,不断改善劳动条件;
5、负责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充实专职安全技术管理人员,听取安全工作汇报,决定安全工作的重要奖惩;
6、主持召开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研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重大问题;
7、组织对重大事故调查处理,落实事故“四不放过”原则;
8、组织公司领导对要害部位的安全承包工作;
9、组织制定修订应急预案的编制。
(二)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严格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法律、法规、政策和制度,加强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接受安全培训考核;
3、定期检查公司各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4、检查并考核副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和落实情况。
5、负责处理公司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公司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三)主管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对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
2、直接领导安全生产技术部门的工作,定期听取汇报,及时研究解决或审批安全生产的重大问题及措施(包括特殊动火项目);
3、组织制定修订公司安全规章和安全技术措施,并组织实施;
4、组织全公司性的安全大检查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
(四)副总经理安全职责
1、在各自分管业务范围内对实现安全生产负责;
2、定期检查分管部门对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负责处理所分管部门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4、负责组织分管业务范围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五、职能部门及管理人员安全职责
(一)行政部安全职责
1、协助公司领导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及时转发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的安全文件、资料,做好公司安全会议记录对安全部门的有关材料及时组织会审并打印下发;
2、组织检查落实干部值班管理制度;
3、在安排总结全公司工作时,要同时安排总结安全工作;
4、负责对临时来公司参观办事人员进行“入厂安全教育”。
(二)生产技术部安全职责
1、及时传达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指示。
2、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组织指挥生产,发现违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规章和安全技术规程的做法,要及时制止,并立即向公司有关领导报告及时处理。
严禁违章指挥、违章作业;
3、组织编制修改和审定操作规程,工艺技术指标必须符合安全规定,加强对生产工人的技术培训,严格工艺操作记录确保安全生产;
4、在生产中出现不安全因素险情及发生事故时,要采取果断措施防止事态扩大;
5、要随时掌握安全生产动态组织好开停工的安全管理工作;
6、负责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统计上报,参与生产性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供应销售部安全职责
1、按计划及时采供安全技术措施项目所需的设备和材料;
2、负责劳保用品的计划、采购、保管、发放工作,采购劳保用品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质量标准;
3、负责危险品的计划、采购、运输、保管发放工作,建立严格的管理制度;
4、认真贯彻仓库防火的有关规定。
(四)财务部安全职责
1、确保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教育经费和事故隐患治理费用的资金到位;
2、保证劳动保护用品,保健食品和防暑降温饮料的开支经费、确保专款专用;
3、负责审核各类事故处理费用支出,并将其纳入公司经济活动分析内容。
(五)生产技术部经理安全职责
1、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等,对本部门安全生产全面负责;
2、定期检查安全生产各项制度的执行情况,及时纠正失职和违章行为;
3、组织制订本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教育职工严格贯彻执行;
4、对本部门职工经常性的安全生产教育,对新工人进行安全教育,并组织考核;
5、负责处理安全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6、负责组织安全重大事故的调查处理,并将调查结果及时上报。
(六)生产主管安全职责
1、认真传达贯彻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指示决定等,对安全生产负责;
2、加强班组建设,认真开展安全检查活动,组织制订班组安全考核制度;
4、充分发挥职工开展安全大检查,积极消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防止事故的发生;
5、加强设备管理,特别是安全装置和消防设施要经常保持完好状态;
6、经常深入调查研究,认真总结安全生产经验并组织交流推广;
7、负责申请一、二、三级用火,并组织好用火时必须具备的安全措施。
8、对发生的事故要及时报告,负责查明原因,采取措施。
(七)工艺设备、电器、仪表技术员安全职责
1、负责安全生产中的工艺设备、电器、仪表技术工作,确保各项技术工作的安全可靠性;
2、负责编制安全技术设备规程及管理制度,编制开工技术改造、设备维护、检修、保修制度方案时,要有可靠的安全卫生技术措施,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3、对车间职工进行安全生产设备、安全操作技术与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组织安全生产技术练兵和考核;
4、每天深入现场检查工艺设备、电器、仪表安全运行情况,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处理,制止违章作业,在紧急情况下对不听劝阻者,有权停止作业,并立即报请领导处理;
5、参加车间对新建、扩建、改建工程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参加工艺设备改造,工艺设备、电器、仪表操作条件变动方案的审查,使之符合安全技术要求;
6、发生生产、设备和生产、设备有关的事故,及时向部门领导报告,参加生产设备有关事故调查分析;
7、负责装置检修、停工、开工安全技术方案的制定,对方案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八)质检主管安全职责
1、组织编写、审核化验分析系统的安全技术规程;
2、负责车间动火时,可燃气体浓度分析和设备容器内有毒物质的测定,并向有关部门提交分析测定报告。
(九)班(组)长安全职责
1、模范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及各项规章制度、坚持原则制止违章作业,对本班组安全生产负责;
2、组织本班组开展各种安全活动,支持班组安全员工作;
3、检查各岗位安全生产情况,发现隐患及时消除,不能消除的隐患应采取有效的防范措施,并及时向上级上报;
4、督促检查本班组职工正确使用安全防护用品,做好机电设备、安全装置、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使之保持良好状态;
5、发生事故时,除积极抢救外,应保护好现场并立即向上级如实汇报;
6、负责班组建设,提高班组管理水平,保持生产作业场所整齐清洁、实现文明生产。
(十)班(组)兼职安全员职责
1、班组安全员由业务能力和责任心强的职工兼任,接受公司安
全员的业务指导,做好本班组的安全工作。
2、组织开展本班组的各种安全活动,负责安全活动记录。
坚持
班前安全讲话,班后安全总结。
3、对新员工(包括实习代培人员)进行班组(岗位)安全教育,
组织岗位技术练兵和开展事故预案演练。
4、严格执行安全生产的各项规章制度,对违章作业有权制止,
并及时上报。
5、检查监督本班组(岗位)人员正确使用和管理劳动保护用品、
各种防护器具及灭火器材。
6、发生事故时,及时了解情况,维护好现场,救护伤员,并向
上级报告。
(十一)生产操作人员安全职责
1、认真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批示、规定和安全技术知识,熟悉掌握本岗位的安全生产操作技能和现场急救办法;
2、遵守劳动纪律和工艺纪律,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操作规程和安全生产制度,有权拒绝违章作业的指令,并可越级向上汇报;
3、加强巡回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事故隐患,自己不能消除的应立即向领导反映处理;
4、如发生事故,要及时抢救处理,保护好现场,作好详细记录及时如实向上级汇报;
5、爱护和正确使用防护用品、消防器材与安全设施;
6、积极参加安全活动,提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合理化建议。
第五章安全教育培训制度
一、管理人员安全教育
(一)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主管领导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要求,参加政府、集团公司和炼化公司组织的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经考核合格后上岗。
(二)部门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专门的安全培训,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能任职。
(三)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基本知识、安全生产技术、安全生产专业知识。
3、重大危险源管理、重大事故防范、应急管理和救援组织以及事故调查处理的有关规定。
4、职业危害及其预防措施。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四)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培训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
规章及标准。
2、安全生产管理、安全生产技术、职业卫生等知识。
3、伤亡事故统计、报告及职业危害的调查处理方法。
4、应急管理、应急预案编制以及应急处置的内容和要求。
5、国内外先进的安全生产管理经验。
6、典型事故和应急救援案例分析。
7、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五)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资格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六)单位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培训和考核依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的规定执行。
(七)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由炼化公司安全环保质量处组织,可参加集团公司、炼化公司举办的安全教育培训班,或者参加由市区级以上政府有关部门组织或认可的具备相应资质的安全培训机构组织的培训班。
培训时间不得少于48学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得少于16学时。
(八)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专业工程技术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由行政部会同生产技术部,按干部管理权限分层次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九)安全教育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集团公司、炼化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本部门、本岗位职业安全卫生职责。
4、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管理等知识。
二、生产岗位员工安全教育
(一)班组长的安全教育培训由安全生产技术部组织实施,经考核合格后方能任职。
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得少于24学时,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是:
1、国家、集团公司、炼化公司有关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制度和标准。
2、安全技术、职业卫生和安全文化等知识。
3、本班组和有关岗位的危险危害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
4、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知识。
(二)所有新员工(包括学徒工、外单位调入人员、合同工、代培人员和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技术岗位的季节性临时工等)上岗前应接受公司、车间、班组三级安全教育,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
新上岗的从业人员安全培训时间不得少于72学时,每年接受再培训的时间不得少于20学时。
(三)公司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本单位安全生产情况及安全生产基本知识。
2、本单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劳动纪律。
3、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和义务。
4、有关事故案例等。
5、事故应急救援、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及防范措施等。
(四)车间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工作环境及危险因素。
2、所从事工种可能遭受的职业伤害和伤亡事故。
3、所从事工种的安全职责、操作技能及强制性标准。
4、自救互救、急救方法、疏散和现场紧急情况的处理。
5、安全设备设施、个人防护用品的使用和维护。
6、本车间安全生产状况及规章制度。
7、预防事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及应注意的安全事项。
8、有关事故案例。
9、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五)班组级岗前安全培训内容应当包括:
1、岗位安全操作规程。
2、岗位之间工作衔接配合的安全与职业卫生事项。
3、有关事故案例。
4、其他需要培训的内容。
(六)员工调动工作后应重新进行三级安全教育。
单位内调动(包括车间内调动)、转岗、下岗再就业、以及离岗一年以上的职工,应进行二、三级安全教育,经考试合格后,方可从事新岗位工作。
特殊工种如电工另有规定的,执行其规定。
(七)凡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应按国家有关要求进行专业性安全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后方可上岗,并定期参加复审。
(八)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主管部门应组织编制新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考试合格后方可上岗操作。
(九)发生事故时,按《事故管理规定》的要求,对事故责任者和相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吸取教训,落实防范措施,防止类似事故重复发生。
三、日常安全教育
(一)公司应开展以班组为单位的安全活动。
安全活动应有针对性、科学性,做到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防止流于形式和走过场。
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有领导、有计划、有内容、有记录。
对活动形式、内容、要求,安全主管部门应有明确规定。
安全主管部门应对活动记录进行检查。
(二)班组安全活动每月不应少于两次,每次不少于1学时;部门安全活动每月一次,每次不少于2学时。
安全活动时间不应挪作它用。
(三)班组安全活动是班组安全的一项重要工作,应认真组织,严格考勤制度,保证出勤率,不应无故缺席,有事须经单位领导批准。
(四)公司领导每季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部门主管领导或管理人员每月参加一次班组安全活动。
(五)安全主管部门应结合班组安全生产实际,制订班组安全活动计划,做到有计划,有安排。
(六)班组安全活动内容:
1、学习国家和政府颁发的有关安全生产法令和法规。
2、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文件、安全通报、安全技术规程、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技术知识。
3、讨论分析典型事故,总结和吸取事故教训。
4、开展防火、防爆、防中毒及自我保护能力训练,以及异常情况紧急处理和应急预案演练。
5、开展岗位安全技术练兵、比武活动。
6、开展查隐患、纠违章活动。
7、开展安全技术座谈,观看安全教育电影和录相。
8、其他安全活动。
四、其他人员的安全教育
(一)非技术岗位且风险小的季节性临时工的安全教育时间不应少于8学时,内容为:
生产工艺特点、入厂须知、所从事工作的的性质、安全注意事项和事故教训、有关的安全规章制度等,入厂安全教育培训由生产技术部负责。
(二)外来施工人员的安全教育,按《外来人员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三)参观人员的安全教育,由行政部负责,内容为本单位的有关安全规定及安全注意事项。
五、组织管理
(一)各级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负责。
行政部负责组织实施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编制安全教育大纲、教材和班组安全学习材料。
(二)安全教育培训工作应纳入本单位教育培训年度计划和中长期规划,应保证所需人员、资金和物资。
(三)应建立健全安全教育培训档案并实行分级管理。
(四)对认真开展安全教育培训并在防止伤亡事故、减少职业危害方面做出成绩的单位和员工,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五)对未按本规定要求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的单位进行处罚,安全教育培训不到位造成事故的,应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
第六章安全费用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费用属公司的一种生产性资金,有专门的用途,其所有权和使用权都属公司。
为了保证安全生产费用能足额使用,安全费
用实行专户储存,专款专用。
任何部门不得抽调,公司也不得用于调剂盈亏。
一、安全生产费用和使用原则
1、专户核算、专款专用。
公司提取的生产安全费用应当设立专户核算,严格按照规定,范围安排使用,专款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并优先满足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对公司安全生产提出的整改或达到安全生产标准所需的支出。
2、结余结转使用,不足部分直接列支。
对年度安全生产费用结余资金允许结转下年度使用,但不能冲减成本;当年计提的安全生产费用资金不足的,允许用上年结余或下年提取的安全费用弥补,也可以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直接列入当年成本和费用。
二、安全费用的监督管理
公司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使用接受财政、审计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的监督。
年度终了,公司要在年度财务会计报告中,公布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的具体情况。
三、安全生产费用使用范围
1、公司安全设备设施包括车间、库房等作业场所的监控、通风、防晒、调温、防火、灭火、防爆、泄压、防毒、防潮、防霜、防静电、防腐、防渗漏、防护围堤或隔离操作等设备。
2、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和现场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物品支出。
3、安全生产检查与评价支出。
4、重大危险源、重大事故隐患的评估、整改、监控支出。
5、安全技能培训及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支出。
6、其他与安全生产直接相关的支出。
第七章安全生产检查制度
安全生产检查是揭示和消除事故隐患,交流经验、促进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
一、安全检查的分类
根据检查的方式和重点不同,可将安全生产检查分为日常安全检查、专业性安全检查、定期安全检查和节假日前后的安全检查等。
二、日常安全检查
1、装置在正常进行时,岗位操作人员和班长必须严格执行交接班检查和班中巡回检查制度,按照规定路线和内容,定时定点进行认真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保证生产处于严密的监护之下。
2、各级领导和安全管理人员应经常深入现场,以查领导,查思想,查纪律、查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