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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火街道诚信路福庆路盛莫路综合通信管道工程讲述

潘火街道诚信路(福庆路-盛莫路)综合通信管道工程

 

施工招标文件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

2013年9月

施工招标文件备案意见

 

招标项目名称:

潘火街道诚信路(福庆路-盛莫路)综合通信管道工程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人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文件编制日期:

2013年月日

备案意见:

备案单位:

宁波市鄞州区潘火街道公共资源交易站(盖章)

备案日期:

2013年9月日

 

说明

本施工招标文件专用条款按《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一二年三月版示范文本)填写;本专用条款是对《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二○一二年三月版示范文本)的填写与补充,必须结合所附示范文本一起使用;本专用条款与示范文本内容不一致的,以本专用条款内容为准。

 

总目录

第一章招标公告……………………………………………………………………4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6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6

投标须知前附表二…………………………………………………………11

第三章评标办法……………………………………………………………………13

评标办法前附表……………………………………………………………13

附件1废标条件一览表…………………………………………………15

附件2评标细则…………………………………………………………17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19

第五章工程造价咨询报告书…………………………………………………24

第六章图纸…………………………………………………………………………24

第七章技术标准和要求……………………………………………………………25

附件3:

投标报价一览表…………………………………………………27

第一章招标公告

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

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人

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

/

项目名称

潘火街道诚信路(福庆路-盛莫路)综合通信管道工程

项目批准或备案机关及文号

/

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潘火街道

项目规模

/

结构层数

/

项目总投资

/

工程造价

317586元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政府自筹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电力管道及线外维修工程等,详见工程量清单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

本工程共一个标段

允许投标的标段数

一个

质量要求

按国家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安全

要求

合格

工期要求

60日历天

投标人

资质等级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为2013年度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局企业资质备案为市政三级以上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2、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业务量应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

招标文件获取

2013年9月18日.(上午9点-11:

00,下午14:

00-16:

00)

报名、领取招标文件地点:

鄞州区潘火街道诚信路668号205室

招标费用:

300 元/份

投标文件的提交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9月25日9时30分

地点:

鄞州区潘火街道办事处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联系

方式

招标人

地址:

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联系人:

戚工电话:

88386975

第二章投标须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一

项号

条款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1.1.2

招标人

名称:

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地址:

鄞州区诚信路668号

联系人:

电话:

88386975

2

1.1.4

项目名称

潘火街道诚信路(福庆路-盛莫路)综合通信管道工程

3

1.1.5

建设地点

潘火街道

4

1.1.6

建设规模

/

5

1.1.7

结构层数

/

6

1.1.8

招标工程类别

按相应工程类别计取

7

1.1.9

工程总投资

/

工程造价

317586元

8

1.2.1

建设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

100%自筹

9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0

1.11

承包人式

包工包料

分包工程

■不允许

11

1.1.1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12

1.3.1

招标范围

施工图范围内的综合通信管道工程等

13

1.3.2

标段划分数量及方式

1个标段

14

1.3.3

质量等级要求

按国家施工验收规范一次性验收合格

15

1.3.4

安全等级要求

合格

16

1.3.5

计划工期要求

国家定额工期:

/日历天

招标计划工期:

60日历天

缩短工期比例:

/%

17

1.4.1

1.4.2

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资质条件: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含临时建造师)贰级及以上。

其他要求:

投标人须为2013年度宁波市鄞州区供电局企业资质备案为市政三级以上。

2、投标人及拟派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且未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2项规定的不良行为记录。

3、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业务量应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

18

1.4.3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19

1.10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召开

20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

□组织

21

3.2.1

投标报价方式

■工料单价法

□综合单价法

□暂定总价法

22

3.2.1

工程量计算依据

《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GB50500-2008)、《浙江省建设工程计价规则(2010版)》

23

3.2.4

合同价格类型

□固定价

■可调价

24

3.3.1

商务标编制内容

书面格式:

1、商务标封面(详见示范文本第119页)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详见示范文本第120页)

3、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示范文本第121页)

4、投标函(详见示范文本第123页)

5、投标函附录(详见示范文本第125页)

6、投标担保收执证明(详见示范文本第127页)

7、投标报价文件:

(1)投标报价一览表(详见本施工招标文件附件1)

(2)【投标人须将招标人提供的预算书附于商务标内,并在封面加盖投标人公章、预算编制人员资格章(市政专业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否则作废标处理】。

8、项目管理机构

项目管理机构组成表及项目负责人简历表(详见示范文本第167-170页)

9、施工组织设计相关承诺(应包括施工方案与技术措施、工程进度管理体系与措施、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等承诺,格式自拟)

注:

后附项目部人员岗位证书复印件

25

招标文件质疑截止时间

2013年9月22日16时00分

2.2.1

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

2013年9月22日16时00分

26

2.2.2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澄清的时间

无须确认,以网站上发布的时间为准

27

4.3.1

投标截止时间

2013年9月25日9时30分

28

3.5.1

投标有效期

■投标截止时间开始起60天。

29

3.6.1

投标担保

金额:

人民币壹万元整

本工程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10000元,2013年9月23

日下午16:

00(北京时间)时前将投标保证金支付至以下账户(以到账时间为准,逾时交纳的无效),投标单位自行到交易站出纳处(308室)凭银行凭证换取收据,投标时出具该收据。

投标保证金必须通过总公司账户汇款,分公司、办事处或个人缴纳的无效。

户名:

宁波市鄞州投资创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帐号:

3901151509000002233          

开户银行:

中国工商银行下应支行  

退取时间:

未中标单位于公示结束后退还(无息),中标单位则在与招标单位签订本工程承包合同后3天内退还(无息)。

34

5.1

开标

开始时间:

2013年9月25日9时30分

地点:

潘火街道诚信路668号204室内

35

6.1.1

评标委员会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

5人;

36

6.4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37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2家。

38

7.4.1

履约担保

金额:

不少于合同价款的7%

形式:

汇票或支票;担保收件人:

招标人

提交时间: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15日内

退还时间:

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一次性退还

担保额度浮动机制

■不实行

39

7.5.1

支付担保

金额:

不少于投标总价的/%或人民币—元整

形式:

/;担保收件人:

/

提交时间:

签订本招标工程承发包合同前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词语定义

/

10.1.1

类似项目

/

10.1.2

不良行为记录

指投标人或其拟派项目经理正在被公示的不良行为

10.2

招标控制价

预算价为317586元

10.3

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按照示范文本投标人须知第5.1款的约定,招标人邀请所有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参加开标会。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并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出示本人身份证,以证明其出席,否则,其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0.4

中标公示

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招标人将预中标人的情况在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予以公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

10.5

知识产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各个组成部分的文件,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投标人不得擅自复印和用于非本招标项目所需的其他目的。

招标人全部或者部分使用非中标单位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或技术方案时,需征得其书面同意,并不得擅自复印或提供给他人。

10.6

重新招标的其他情形

除本投标人须知第8条款约定的情形外,除非已经产生中标候选人,在投标有效期内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招标人应当依法重新招标。

10.7

同义词语

构成招标文件组成部分的“通用合同条款”、“专用合同条款”、“技术标准和要求”和“工程量清单”等章节中的出现的措辞“发包人”和“承包人”,在招标投标阶段应当分别按“招标人”和“投标人”进行理解。

10.8

监督

本项目的招标投标活动及其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有管辖权的建设工程招标投标行政监督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

10.9

解释权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的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约定,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函)、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约定不一致的,以逻辑顺序在后者为准;同一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

按本款前述约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招标人负责解释,

10.10

招标人的补充约定

/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

(适用于工料单价法计价项目)

序号

项目内容

说明与要求

备注

1

施工准备时间

签订合同后3天

2

提前合同工期奖励

/元/天

3

延误合同工期违约金标准

1000元/天

4

延误合同工期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3%

第4、5、6、7、8条违约金额限额之和应与履约担保金额一致;

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未履行的,罚没全额违约金

5

未达到工程质量验收一次性合格标准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2%

6

未履行项目负责人及主要施工管理人员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1%

7

未履行主要机械设备到场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0.5%

8

未履行安全文明施工承诺违约金限额

合同价款的0.5%

9

安全文明施工费

由投标人按不高于规定费率自行报价,计入投标报价文件中。

其中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按非市区一般市政工程中值考虑。

且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检验试验费不得低于规定费用低限值。

其中提前竣工增加费不计

投标人需计取的费用应在投标函附录或投标报价文件中予以明确。

未明确的,结算时按不计处理。

当投标函附录中的费用与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不一致时,以投标报价文件中费用作为结算依据

10

检验试验费

11

提前竣工增加费

12

综合费用

13

其它施工组织措施费

14

工程保修担保金额

结算价款的5%

15

廉政保证金金额

合同价款的1%

16

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异地(宁波市外)无在建项目和宁波市无在建项目(按宁波市规定有业务奖励的需提供工程名称和获奖文件)。

已按(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承担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任务的拟派项目负责人,允许其同时再承担一个小型建设项目。

如投标过程中发现或被投诉拟派的项目负责人在建项目不符合上述规定的,其投标无效,计入宁波市建筑市场不良行为,且没收投标保证金。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

17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其它内容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

18

是否同意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

19

是否同意招标文件补充说明

要求投标人承诺“同意”

投标人必须承诺“同意”

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1、2条。

3、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商务标和技术标组成,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3.1条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一第25项。

3.2投标报价

投标人编制施工图预算时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标底认真复核,如发现偏差,且标底累计偏差金额大于3%或某子项合价偏差金额大于10%,投标人应于质疑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提出,招标人进行确认,重新提供标底。

如果标底累计偏差金额小于等于3%或某子项合价偏差金额小于等于10%,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自行考虑。

未于质疑截止时间以书面形式提出,则视为标底正确,今后不作调整。

3.2.7.2定额采用

(1)、(3)、(6):

(1)《浙江省建筑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2)《浙江省安装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3)《浙江省市政工程预算定额(2010版)》;

(6)《浙江省建设工程施工取费定额(2010版)》;

4、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4.1详见<<宁波市鄞州区建设工程施工招标文件>>示范文本第4.1条

4.1.1投标人应将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和商务标分别密封在包封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商务标”,同时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等内容。

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标明:

“正本”和“副本”。

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5、开标

5.5开标程序

5.5.1宣布开标纪律

5.5.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宣布投标人确认结果

5.5.4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检查并公证

5.5.8开商务标,由工作人员宣读其投标报价、工期、质量、安全、各项承诺及与评标有关的其它内容,并做好开标记录;

5.5.9招标人代表、投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5.5.10开标结束。

 

第三章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评标办法

■合理低价法

2.1

初步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2.1.1

投标人名称

与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一致。

投标担保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条款规定。

投标文件签字盖章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3至第3.4.5条款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八、九、十章“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或格式略有改变但不影响投标文件的评审。

投标文件标注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4.2条款规定或未按该条款规定进行标注时,投标文件内容未出现不一致。

2.1.2

资格评审标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编制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6项规定。

企业经营许可

具有工商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企业资质等级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资质证书,并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8项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

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

投标人及拟派的项目负责人须经“宁波市建筑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审核通过。

项目负责人执业资格

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执业资格证书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并有年检合格证明材料(拟派项目负责人承接业务量应符合(甬建发【2009】269号)规定。

其他要求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18项规定。

2.1.4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第1.3.1条款规定。

商务标编制内容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一”第25项规定,内容齐全。

工程质量等级承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条款规定。

安全等级承诺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4条款规定。

工期

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5条款规定。

投标函

按规定内容填写,内容齐全。

投标函附录

按规定内容填写,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二”的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电子商务标

/

投标报价

同时满足:

(1)投标函的投标(总)报价只有一个或有两个及以上投标(总)报价,已声明哪个有效或提交了两份及以上商务投标文件,已声明哪份有效;

(2)未擅自变更招标人提供的暂定价或招标人暂列金额。

投标报价文件

除本章第3.1.5.1(3)条款所列情形外的其他计算性错误的绝对值累计不超过投标(总)报价的3%。

权利义务承诺

已承诺同意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合同附件格式”。

其他实质性要求响应

商务标中无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且符合示范文本本章第3.1.6.2条款所涉及的实质性要求

2.2.2

投标成本价界定

预算价为317586元

投标报价

对不低于成本价或未突破招标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的投标价按附件“评标细则”规定计算分值。

附件2:

评标细则

一、评标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

2、关于印发(鄞州区政府投资项目施工招标投标暂行办法的通知)鄞政发〔2010〕116号。

3、本工程施工招标文件

二、招标评标责任机构

本次招标评标责任机构为评标委员会。

三、投标书响应性的确定

1、首先确定投标人是否满足前附表一规定的资格标准;

2、审定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3、对符合上述1、2款的投标书进行细评;

四、评标程序及原则

1、首先确认投标单位及其代表资格,验证相关证件的原件及其投标文件的响应性。

2、开评标顺序:

开、评商务标并最终确定中标候选人。

3、所有的计算结果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评标将依据评标办法对投标人的报价、浮动率、工程质量等方面进行评分,公正合理地选定中标人。

五、评审内容及程序

内容为二大类: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商务标;

程序:

先开启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评审结束后宣布评审结果,再开启资格审查合格单位的商务标、唱商务标、评审商务标,最后宣布最终评审结果。

(一)、资格审查申请文件的评审(符合性评审,具体要求详见投标人前附表一26项内容,审查资料以原件为准)

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评审不合格的投标人不能被定为中标人且不再进入商务标的评审,资格审查申请文件评审合格的投标人方能进入商务标的评审。

(二)、商务标的评审:

1、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作为废标处理:

1)工期及工程质量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填报的;

2)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

3)投标文件的格式及内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已确认的招标人预算未签字或未盖执业专用章的;

5)安全文明施工费及检验试验费未按招标文件要求进行报价的;

6)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报价的;

7)投标文件中未按照招标人指定的暂定价进行报价的;

8)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二)有效报价及中标单位的确定

1、有效标的确定

(1)预算价为317586元

(2)投标报价低于平均报价10%,其投标作为无效标处理。

(平均报价的计算方法为所有低于报价上限的投标报价去掉一个最高和最低报价后的算术平均价,当投标人少于5家(含5家时)则全部计入。

2、合理低价的确定:

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M×(1-N)

M------有效平均报价(有效平均报价是指计算所有有效商务报价去掉最高、最低价(投标少于5家(含5家)全部计入)的算术平均价。

N------下浮率(招标单位在0%(含)至3%(含)范围内现场抽取的下浮率(分为0%、0.5%、1%、1.5%、2%、2.5%、3.0%共7档随机抽取)。

注:

所有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报价的算术平均价及M值确定后在整个投标有效期内保持不变。

商务标被评定为废标或无效标的,其投标报价不得进入M值的组合。

3、中标人的确定

(1)有效投标报价≥M×(1-N)的有效投标人中按报价从低到高进行排序,在此排序范围内的投标报价最低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次低的为第二中标候选人。

在有二家及以上报价相同的投标单位时,则由招标人抽签选择(先抽中的排名在先,再抽中的排名在后)。

(2)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如在投标过程中所提供的资料有失实、弄虚作假或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招标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在本工程的投标有效期内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若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因相同原因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将依法重新组织本工程的招标。

(3)第一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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