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制造产业化工程指南设计.docx

上传人:b****5 文档编号:28017956 上传时间:2023-07-07 格式:DOCX 页数:68 大小:48.69KB
下载 相关 举报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指南设计.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68页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指南设计.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68页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指南设计.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68页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指南设计.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68页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指南设计.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68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指南设计.docx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指南设计.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再制造产业化工程指南设计.docx(68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指南设计.docx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指南设计

一编制依据

1.黑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

2.关于推进再制造产业发展的意见(发改环资[2010]991号)

3.再制造产业化工程项目申报材料编制说明

4.再制造产业化工程基本情况统计表

二政策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

2.《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3.国家发展改革委等关于发布《中国资源综合利用技术政策大纲》的公告(2010年第14号)

4.关于印发《机电产业再制造产品试点单位名单(第一批)》和《机电产品再制造试点工作要求》的通知(工信部节[2009]663号)

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10]1736号)要求,为做好我省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项目的组织申报工作,发挥中央预算内投资对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项目的带动作用,现就项目申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选项范围

本次申报项目主要围绕节能、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五个方面。

(一)节能方面。

主要包括:

电机系统节能、能量系统优化、余热余压利用、燃煤锅炉(窑炉)改造、节约和替代石油、绿色照明等重点节能改造项目,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化示范项目,重大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建筑节能(节能建材)示范工程。

(二)节水方面。

主要包括:

矿井水利用项目、具有示范意义的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项目。

(三)循环经济方面。

主要包括:

国家两批循环经济试点及省级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省级以上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项目,“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再制造产业化项目,餐厨废弃物资源化项目,农业循环经济示范项目,循环型服务业示范项目、重大循环经济技术示范推广项目。

(四)资源综合利用方面。

主要包括:

粉煤灰、煤矸石、工业副产石膏、尾矿、冶炼废渣等大宗固体废弃物综合利用,农作物秸秆、废弃木材综合利用,建筑垃圾综合利用,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等示范项目

(五)污染防治方面。

主要包括:

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内的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农业、服务业、能源、工业等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有关选项的具体内容和要求,详见附件一。

二、选项条件

(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不得申报项目主体属《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限制类、淘汰类项目,严格限制“两高一资”行业借机增加生产能力。

(二)节能减排效果明显。

项目内容以节能、资源循环利用、污染治理改造为主,实施后能够迅速形成显著的节能、节水、节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减少污染物排放的效果。

(三)示范和带动作用明显。

以推广潜力大的关键技术和推动试点工作为主,在行业内或某一地区具有较好的示范意义,对节能减排工作有较强的带动作用。

(四)企业综合实力较强。

承担项目的企业具有适度的经济规模,近三年经济效益较好,企业银行信用等级AA以上,资产负债率60%以下,项目资本金落实,企业净资产不低于所承担项目总投资。

(五)投资规模较大。

除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外,节能项目总投资原则上3000万元以上,其他项目的总投资原则上应在5000万元以上。

(六)项目前期工作扎实。

项目配套条件好,前期工作基本落实,能够保证按期开工建设。

三、申报要求

(一)请各地发展改革部门按照选项范围和选项原则,认真组织遴选有关项目(不包括中央管理企业的项目),严格审核把关,深入项目实施单位认真核实企业生产经营状况、经济效益、资金实力、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可行性和市场前景等有关情况,做到对所申报项目心中有数,切实提高上报项目质量。

已经获得中央预算内投资或其他部门支持的项目不得重复申报,已经申报国家发展改革委其他司局或国家其他部门的项目不得多头上报。

如果企业以前曾获得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预算内投资支持,已获支持的项目应已完工,并随文上报项目竣工验收资料。

非本市(地)、县(市、区)注册企业的项目,不得通过本地区申报。

在近两年扩大内需项目执行中,中央或省检查组发现问题或调整项目较多的地区,应采取限制申报的措施。

(二)项目材料要求

1.各地发展改革部门上报的备选项目资金申请报告正式文件。

2.备选项目汇总表。

请按照项目的优先顺序,并分节能(其中:

绿色照明、建筑节能项目单列)、节水、循环经济、资源综合利用、污染防治五个方面依次排列(样表见附件二)。

3.有关项目材料单行本(要求列出目录并装订成册,一式五份)。

(1)由甲级资质的咨询设计单位编制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资金申请报告。

(2)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3)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文件。

(4)用地证明。

(5)自筹资金证明。

包括:

银行近期存款证明,经法定机构评估的项目前期资金投入证明和企业用款说明等。

(6)需要贷款的项目,需提供相应级别银行出具的贷款承诺函,或贷款合同、授信协议。

对出具贷款承诺函银行的要求是:

全国性银行需分行及以上级别,城市商业银行、农村信用联社需最高级别。

对贷款合同、授信协议的要求是:

合同或协议中应明确贷款或授信额度,用途应明确为固定资产投资或项目资金。

(7)申请补助500万元及以上资金的项目需填报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其中,不招标或者邀请招标的事项,务必在表格下方说明理由。

(8)项目实施单位对所附材料真实性的承诺声明。

(9)企业基本情况表。

(10)项目基本情况表(务必填写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情况,经济效益包括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创汇;社会效益包括节能量、节水量、资源循环利用量、污染物减排量等)。

4、项目申报全部材料电子版刻录成光盘,优盘无法受理。

(三)请于2010年8月27日前,将项目资金申请报告及有关材料报送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由我委初审并委托专家评估论证后,将符合要求的项目上报国家发展改革委。

特此通知。

附件:

1、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2、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备选项目汇总表(样表)

3、企业基本情况表

     4、项目基本情况表

     5、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附件1:

选项范围的具体内容和要求

选项范围

具体内容

特别要求

节能

燃煤锅炉(窑炉)改造工程

北方采暖地区锅炉房系统改造,采用高效燃煤锅炉替代低效锅炉;建设区域煤炭集中配送加工厂;水泥窑、墙体材料窑炉以及石灰窑、耐火材料窑等综合节能改造;老旧锅炉更新改造等。

 

余热余压利用工程

钢铁行业采用干法熄焦、炉顶压差发电、纯烧高炉煤气锅炉等技术进行改造;有色行业采用烟气废热发电、窑炉烟气辐射预热器和废气热交换器等技术设备实施改造;建材行业采用余热发电、富氧(全氧)燃烧等技术,综合低能耗孰料烧成技术与装备进行节能改造;化工行业采用余热(尾气)利用、密闭式电石炉、余热发电等技术实施节能改造;纺织、轻工及其他行业实施供热管道冷凝水回收、供热锅炉压差发电等节能技术等。

 

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

电力行业采用等离子无油点火、气化小油枪以及利用洁净煤、天然气代替燃油发电技术实施改造;石化行业采用放空天然气回收、可燃气代油等技术进行改造;建材行业以天然气、煤层气、水煤浆等替代重油;化工行业以煤炭气化替代燃料油和原料油;交通运输行业采用节油、代油以及提高运行效率等技术进行改造、甩挂运输试点项目等。

 

电机系统节能工程

采用更新淘汰低效电动机和高耗电设备、提高电机系统效率、实施被拖动装置控制和设备节能改造、优化电机系统的运行和控制、变频调速等措施,进行节能改造。

 

能量系统优化工程

工艺系统优化、能源梯级利用及高效换热,发电机组通流改造等。

 

重大节能技术和高效节能产品产业化示范工程

具有示范意义的高效节能锅炉窑炉、变压器、电机变频调速、软启动装置、无功补偿装置等节能技术、产品、装备、核心零部件产业化生产项目。

 

合同能源管理示范推广工程

采用合同能源管理方式实施的重大节能项目。

项目年节能量1万吨标煤以上

绿色照明工程

城市及道路照明系统改造,白炽灯转产高效照明产品改造,低汞、低成本节能灯先进技术示范,半导体照明生产的上游外延片、芯片制造及中下游封装、灯具制造示范。

 

建筑节能工程

新型节能建材生产,建筑供暖空调系统改造示范,超低能耗建筑示范。

不含利废建材产品的项目

节水

矿井水利用

煤矿、金属矿等矿井水利用项目。

管网建设应在合理范围,年节水150万吨以上

高用水行业节水改造

电力、钢铁、有色、石油石化、化工、造纸、纺织、食品加工、制革等节水改造示范项目。

工艺节水改造,非单纯污水治理项目。

年节水150万吨以上。

循环经济

循环经济试点

国家两批循环经济试点及省级试点单位减量化、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

循环经济试点企业和园区原则上限报1个项目

产业园区循环化改造

废物交换利用、能量梯级利用、水的分类利用和循环使用等重大项目。

限于省级以上经济技术开发区和高新技术产业园区,每个园区限报1项。

“城市矿产”示范基地

再生资源加工利用重点项目。

限于按照发改环资[2010]977号文件推荐的“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内的项目。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

汽车零部件、工程机械、矿山机械、办公设备、废旧轮胎等再制造项目。

 

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工程

城市内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项目。

限于按照发改办环资[2010]1020号文件推荐的餐厨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试点城市的项目。

农业循环经济示范工程

农林废弃物再利用和资源化项目。

不含秸秆综合利用。

适当放宽到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循环型服务业示范

消费型及生产型服务业领域再利用、资源化项目。

适当放宽到总投资2000万元以上的项目。

重大循环技术示范推广

重大循环技术专用设备国产化项目。

 

综合利用

粉煤灰、煤矸石综合利用

大掺量利用粉煤灰、煤矸石生产建材产品,粉煤灰、煤矸石高附加值利用示范项目。

不含循环经济试点单位、“城市矿产”示范、餐厨废弃物资源化试点项目。

工业副产石膏综合利用

重点支持磷石膏综合利用、脱硫石膏改良土壤示范项目,纸面石膏板、石膏砌块等建材产品生产项目。

尾矿、冶炼废渣综合利用

金属尾矿、冶炼废渣提取贵稀金属等高附加值利用项目。

有技术优势、附加值高、市场前景好、企业运作规范。

农作物秸秆、废弃木材综合利用

秸秆人造板、秸秆木塑等秸秆代木示范项目,棉杆等秸秆专项、特色利用项目。

建筑垃圾综合利用

利用建筑垃圾生产骨料、各种砖、砌块等产品,以及建筑垃圾利用成套装备生产。

建材产品要纳入《新型墙体材料目录》。

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

废旧服装、包装废弃物综合利用试点项目。

污染防治

重点流域工业污染治理

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内的重点工业污染治理项目。

仅限规划内项目。

已开展清洁生产审核后的综合治理项目,且附具省级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对审核报告的意见。

清洁生产示范项目

以农业(禽畜养殖、农药化肥减施等)、服务业(餐饮、酒店等)为重点,以及能源(电力、煤炭、石油石化等)、工业(钢铁、有色、造纸、化工、轻工等)。

要求在行业内具有示范和推广价值,规范开展清洁生产审核,且附具省级清洁生产主管部门对清洁生产审核报告的意见。

 

附件2:

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备选项目汇总表(样表)

填报单位:

市(地)、县(市、区)委(局)单位:

万元

序号

企业名称

隶属关系

项目内容

 

总投资

 

经济效益

社会效益

工程起止年限

 

银行贷款

自筹及其他

 

 

合计

 

填表说明:

 

 

 

 

 

 

一、

节能(个)

1.本表一律用EXCEL制作;

 

 

 

 

1、×××项目

2.按专题填报;

 

 

 

 

2、×××项目

3.隶属关系填中央或地方;

 

 

 

 

 

4.项目内容包括项目名称和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不超过100字)。

例如:

造纸节水改造项目。

采用中浓度操作技术,对制浆生产线进行改造;中段用水经高效气浮处理设备处理后回用;实施白水多级套用。

改造后,吨纸水耗从原来的40吨下降到20吨,年节约用水200万立方米。

 

 

 

 

绿色照明

 

 

 

 

建筑节能

 

 

 

二、

节水

 

 

 

 

 

 

 

 

三、

循环经济

 

 

 

 

 

 

 

 

四、

资源综合利用

5.经济效益包括销售收入、利润、税金和创汇;

 

 

 

 

 

 

 

 

污染防治

6.社会效益指污染物减排量、节水、节能、资源循环利用等。

 

 

 

 

 

 

 

 

 

 

 

 

 

 

附件3:

企业基本情况表

单位:

万元

企业名称

 双鸭山双煤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马学忠 

企业地址

 双鸭山市尖山区电机路

联系电话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国有独资

职工人数(人)

817 

其中:

技术人员(人)

84 

隶属关系

 龙煤机械装备制造公司

银行信用等级

A 

有无国家认定的技术中心

 

企业总资产

 11318

固定资产原值

 9638

固定资产净值

3305 

资产负债率

86.58% 

企业贷款余额

 

其中:

中长期贷款余额

 

短期贷款余额

 

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2009年水、能源及相关资源消费量

 

年度(近三年)企业经营情况

2008年

2009年

2010年(预计)

备注

销售收入

6266 

9688 

10200 

 

利润

(-)2623 

 (-)3746

0 

 

税金

 214

 332

 350

 

附件4:

项目基本情况表

单位:

万元、万美元

企业名称

 双鸭山双煤机

电装备有限公司

所属行业

 金属制品业

所属专题

矿山机械再制造

项目名称

矿山机械再制造 

建设年限

2010-2012年

项目责任人

及联系电话

项目建设必要性(企业资源消耗和污染物排放的现状、存在的主要问题)

 再制造是制造与修复、回收与利用、生产与流通的有机结合。

再制造是循环经济“再利用”的高级形式。

公司通过开展再制造工程项目,与制造新品相比,可节能60%,节材70%,节约成本50%,几乎不产生固体废物,大气污染物排放量降低80%以上。

项目建设内容

 对公司生产矿车、耙斗机、溜子、绞车等产品进行修复性再制造

建成后达到目标(节能、节水和资源循环利用情况,污染物排放情况)

运行该项目可节电100万千瓦时,节水3万吨,减少废水排放0.5万吨。

项目总投资

 600万元

固定资产投资

 600万元

银行贷款

 

项目总投资

 600万元

新增销售收入

1000万元

新增利润

150万元

新增税金

100万元

新增销售收入

1000万元

项目前期工作情况

附件5:

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项目单位:

双煤机电装备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

再制造设备工程招标

 

招标范围

招标组织形式

招标方式

不采用招标方式

 

全部招标

部分招标

自行招标

委托招标

公开招标

邀请招标

勘察

 

 

 

 

 

 

 

设计

 

 

 

 

 

 

 

建筑工程

 

 

 

 

核准 

 

 

安装工程

 

 

 

 

核准 

 

 

监理

 

 

 

 

 

 

 

主要设备

 

 

 

 

核准  

 

 

重要原料

 

 

 

 

核准   

 

 

其他

 

 

 

 

 

 

 

 审核部门核准意见说明:

备注:

在空格中注明“核准”或者“不予核准”。

工程机械行业再制造试点方案评审参与单位一览

1、天津工程机械研究院

2、徐工集团工程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3、卡特彼勒再制造工业(上海)有限公司

4、武汉千里马工程机械再制造有限公司

5、三一重工股份有限公司

6、广西柳工机械股份有限公司

7、长沙中联重工科技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再制造产业化工程项目申报材料

编制说明

第一、关于资金申请报告的编制要点

根据黑龙江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申报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2011年中央预算内投资备选项目的通知要求,黑龙江龙煤机械装备制造有限公司申报再制造产业化工程项目,申报材料编制分两部分:

第一部分:

正文

企业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组成部分目录

一、项目申报承诺表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三、再制造企业简况

1、再制造企业的母公司、分公司名称及所在地,近五年主要产品产量、产值,从事再制造技术人员情况等,企业在行业中的地位,已具备或拟发挥的示范带动作用。

2、再制造项目建设背景、性质、规模,再制造产品社会保有量及市场占有率(现状及预测),从事再制造的主要经历。

3、再制造产品种类,再制造的主要零件,再制造旧件来源,再制造产品销售等情况;

4、再制造主要工艺特点及关键技术:

拟采用的再制造技术、工艺、设备(名称、来源、作用、成熟度等),拟采用的国外技术和设备等主要技术、工艺路线;

5、再制造水平和相关指标,如能源、水资源消耗、污染排放等,相关质量保证体系,节能和环保达标情况。

 四、再制造企业管理情况

1、再制造旧件物流体系建设(说明再制造旧件的回收途径,论证或说明将来的旧件来源及保障措施等);

2、再制造产品的销售服务网络(分别说明自有网络及可利用网络情况,分析现状,并作出预测);

3、再制造制度管理体系建设(包括建立健全生产管理、质量管理、设备管理等规章制度,质量管理体系和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等);

4、再制造产品标识及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措施;

第二部分:

附件

企业资金申请报告附件组成部分目录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二、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三、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四、用地证明

五、自筹资金证明

六、银行贷款承诺或贷款合同、授信协议

七、项目招标事项核准意见表

第二、关于企业资金申请报告正文编制说明

一、项目申报承诺表

承诺签字盖章表应放于企业资金申请报告首页,包括承诺文字、负责人签字以及单位盖章。

承诺表格式详见附表一。

二、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表

1、企业基本情况表说明

(1)企业名称应为项目实际承担的企业,中央企业或集团公司应具体到最小的法人单位;企业名称应使用经工商注册的准确、完整名称,即名称与企业公章一致,不能用简称或别称。

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中企业名称应一致,不能以央企或集团公司基本情况代替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上报企业应在企业名称处加盖企业公章。

(2)企业地址应按省(区、市)、地级市、县级市(区)、街道逐级填写完备。

(3)联系电话应填写常用固定电话号码或手机号码,保证联系畅通。

(4)企业注册类型以工商登记注册为准。

(5)隶属关系仅填写“中央”或“地方”,中央企业以国资委正式公布的132家为准。

中央管理企业或央企和地方共同控股的企业,隶属关系为“中央”。

(6)企业财务数据要求实事求是,以申报前三个年度,经财务审计后的数据为准。

(7)主要产品生产能力、国内市场占有率为申报前一个年度数据;改造前一年能源消费量既要包括按煤、电、汽等实际能源种类的消费量,也包括统一折算为标准煤的能源消费总量。

2、项目基本情况表说明

(1)企业名称应为项目实际承担的企业,中央企业或集团公司应具体到最小的法人单位;企业名称应使用经工商注册的准确、完整名称,即名称与企业公章一致,不能用简称或别称。

企业基本情况表和项目基本情况中企业名称应一致,不能以央企或集团公司基本情况代替下属公司基本情况。

上报企业应在企业名称处加盖企业公章。

(2)所属行业以上报项目所属行业为准。

例如:

钢铁、有色、煤炭、电力、石油石化、化工、建材、纺织、造纸等。

(3)所属工程类别包括:

燃煤锅炉(窑炉)改造工程、余热余压利用工程、节约和替代石油工程、电机系统节能工程和能量系统优化工程等。

(4)项目名称要求简明扼要,如锅炉节能改造项目、电机节能改造项目、合成氨系统节能改造项目、水泥生产线纯低温余热发电项目、干熄焦节能改造项目等;不能用***节能减排综合利用项目、燃煤工业锅炉(窑炉)改造工程等含糊、笼统名称。

(5)建设年限以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为准,填报格式例如2009-2010,不用标注至月份,不能填报1年或2年等笼统字眼。

(6)需填定联系人姓名、座机和手机号。

(7)项目建设的必要性应包括改造前具体能耗情况,高耗能的原因分析以及节能潜力等。

(8)项目建设内容应包括改造依托装置或拟改造装置的规格、型号,采用的主要节能技术、工艺及其先进、适用程度,主要新建、改造及购置的装置、设备及其配套设施系统等具体的规格、型号。

严格限制项目内容文字长度,原则上不超过200字。

(9)建成后达到目标应包括改造后每年可形成的煤、电、油、汽等能源的节约量,并按《各种能源折标准煤参考系数》统一折算成每年可节约的标准煤量。

要求节能量的核算,特别是节能产品类项目节能量核算有理有据,计算过程公正严谨。

(10)项目总投资应实事求是,且应小于企业净资产。

(11)项目前期工作情况应注明项目可研报告编制情况,备案核准批复及环评批复情况,土地和资金落实情况,项目开工建设情况等。

三、再制造企业简况,应按照所列的内容,文字要简要,数据要真实,逻辑要严密。

四、再制造企业管理情况,重点简要说明旧件回收、销售网络、管理体系、知识产权等情况。

第三、关于企业资金申请报告附件编制说明

一、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上报国家的可研报告应由具有国家有关部门颁发甲级资质的咨询单位编制,要求可研报告首页加盖咨询单位公章(原件),并附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原件)。

咨询单位专业内容和服务范围应包括项目所属的行业,由两家咨询单位联合编制的可研报告也应保证其甲级咨询单位专业应与项目所属行业相符。

二、项目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项目备案、核准或审批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各级具有审批权限的发展改革委出具有效的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

一是项目申报内容应与批复文件内容保持一致;二是批复文件必须在有效期内;三是若批复文件为整个大项目,申报节能项目仅是其中子项目,除非在批复中有明确表述,否则不予认可;四是中央企业下属公司项目的批复文件,可以为所在地方政府的备案、核准或批复文件,也可由国资委公布的132家中央企业出具,但必须为对项目可研的批复文件。

备案、核准或审批文件应出具原件,复印件应由各上报部门盖章予以属实确认。

三、相应级别环保部门对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的批复应根据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由各级具有审批权限的环保部门出具有效的批复,批复意见、审批意见表都可以。

环评批复文件应出具原件,复印件应由各上报部门盖章予以属实确认。

在上报材料只要求出具批复意见,不需要上报整个环评报告。

四、用地证明

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应出具由各级土地部门出具的用地证明手续。

不需新增建设用地的项目仅注明不用新增用地即可,不需再附土地证明材料。

五、自筹资金证明

自筹资金证明。

项目自筹资金不能低于总投资的30%,如项目资金全部自筹,则仅提供自筹资金证明材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农林牧渔 > 林学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