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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最新

全区土壤环境保护方案

我区是传统农业大区,为切实加强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落实预防为主,保护优先的工作原则,根据省环保厅、农业厅《关于加快推进产粮(油)大区制定实施土壤环境保护方案的通知》(X环函〔X〕111号)和《X市X区土壤污染防治X年度工作方案的通知》(X政办发〔X〕8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到X年,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100%以上;全区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75%以上,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达到95%以上,大型规模养殖场粪污处理设施装备配套率提前一年达到100%;农村畜禽粪便基本实现资源化利用,规模畜禽养殖场(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75%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5%以上;土壤环境质量总体保持稳定,全区化肥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覆盖率达到40%以上,农药利用率达到40%以上,农药施用量实现零增长;全区农膜回收率达到80%以上。

到X年,全区土壤环境质量稳中向好,农用地土壤环境安全得到有效保障,土壤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

二、保护措施

(一)开展土壤污染调查,掌握土壤环境质量状况

以农用地土壤污染详查为契机,结合我区实际,分部门、分层次开展农用地信息摸底工作。

以基本农田为重点,以镇(办)为基本单位,核实各镇(办)的农用地分布、面积、作物类型、种植结构、集中连片情况,打好农用地分类工作基础。

进一步收集完善农业投入品使用情况、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灌溉水水源等农业生产信息。

在开展工业企业环境监管、工业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排查、生活源控制等工作时,优先开展农用地周边的相关污染源、排污途径排查。

环保部门负责摸清农用地周边污染源信息;农业部门负责种植结构、农艺措施、化肥农药使用等农业生产情况和农业面源污染信息;国土部门负责理清农用地分布、面积、集中连片情况、基本农田分布情况等土地空间分布信息;水利部门负责查清灌溉水情况。

结合前期摸底情况,建立信息共享共通机制,做好分析研判,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划分、土壤环境保护工作提供参考。

(二)实施农用地分类管理,保障农牧业生产环境安全

积极配合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工作。

按照省市土壤环境保护工作安排部署,积极开展区域试点,按照国家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分技术指X,结合我区前期开展的农用地摸底信息档案,根据土壤环境质量状况,综合考虑农产品超标情况、土壤污染来源、污染途径、农用地集中连片程度等,以耕地为重点,将未污染和轻微污染的农用地划为优先保护类、轻度和中度污染的划为安全利用类、重度污染的划为严格管控类。

2019年底前完成全区农用地土壤环境质量类别划定工作。

(三)实施建设用地准入管理,强化未污染土壤保护

国土、住建等部门在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控制性详细规划等相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污染地块的环境风险,合理确定土地用途。

要将建设用地土壤环境管理要求纳入城市规划和供地管理,土地开发利用必须符合土壤环境质量要求。

按照科学有序原则开发利用未利用地,防止造成土壤污染。

要加强纳入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保护,定期开展巡查。

依法严查向滩涂、沼泽地等非法排污、倾倒有毒有害物质的环境违法犯罪行为。

发现土壤污染问题的,要及时督促有关企业采取防治措施。

根据省政府《X省主体功能区规划》及其他环保法律法规,科学合理规划我区矿产资源开发,明确主体功能定位和开发方向,以X玉综合开发为核心,加强对矿山等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影响区域内未利用地的环境监管,逐步减少、取缔其他各类矿产资源开发项目,进一步完善开发政策,控制开发强度,规范开发秩序。

结合我区发展实际,形成人口、经济、资源环境相协调的空间发展格局。

合理确定土地用途,强化空间布局管理,防范建设用地新增污染。

(四)加强污染源监管,做好土壤污染预防工作

1.严格环境准入。

防止新建工业项目对土壤造成新的污染。

禁止在重要生态功能区、土壤环境质量超标区域、土壤污染事故频发区域、新建、改建、扩建增加对土壤产生污染的项目。

对现有污染物排放企业,应按照国家产业、环保政策要求予以改造。

2.严控工矿企业污染。

加强日常环境监管,X年底前,确定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名单,实行动态更新,并向社会公布。

列入名单的企业自2019年起,每年要自行对其用地进行土壤环境监测,结果向社会公开。

严防矿产资源开发污染土壤,加强涉重金属行业污染防控。

加大监督检查力度,对整改后仍不达标的企业,依法责令其停业、关闭,并将企业名单向社会公开。

继续淘汰涉重金属重点行业落后产能,严格执行重金属相关行业准入条件,禁止新建落后产能或产能严重过剩行业的建设项目。

到X年,重点行业的重点重金属排放量达到国家控制要求。

3.加强工业固废处理处置。

要开展重点行业企业及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的排查和整治,完善防扬散、防流失、防渗漏等设施,制定整治方案并有序实施。

加强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

对电子废物、废轮胎、废塑料再生利用及拆解活动进行清理整顿,引导有关企业采用先进适用加工工艺、集聚发展,集中建设和运营污染治理设施,防止污染土壤和地下水。

加强危险废物环境管理工作,配合省、市推进区域综合性危险废物处置中心建设和危险废物监管平台的建立,适时与土壤环境信息化管理平台对接。

(区环保局、发改局牵头,国土局、经贸局等参与)

4.控制农业污染。

科学施用农药化肥,减少农药、化肥使用量。

禁止施用重金属等有毒有害物质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肥料。

推广秸秆还田、绿肥种植等措施。

推行农作物病虫害专业化统防统治和绿色防控,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和现代植保机械。

积极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废弃农膜等农业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试点,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农业面源污染防治技术模式。

到X年,全区主要农作物化肥、农药使用量实现零增长,化肥利用率提高到40%以上,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推广覆盖率提高到90%以上。

积极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

强化畜禽污染防治。

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防止过量使用,促进源头减量。

大力推进畜禽生态健康养殖,推广干式清粪法等工艺技术和猪-沼-果(菜、茶、林等)、微生物异位发酵床等生态养殖模式。

在部分生猪养殖镇(办)开展种养业有机结合、循环发展试点。

鼓励支持畜禽粪便处理利用设施建设。

到X年,规模化养殖场、养殖小区配套建设废弃物处理设施比例达到省市下达的指标要求,逐步建立和完善与农业资源环境承载力相匹配的绿色生态农业体系。

加强灌溉水水质管理。

开展灌溉水水质监测。

灌溉用水应符合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对因长期使用污水灌溉导致土壤污染严重、威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要及时调整种植结构。

(区农业局牵头,区环保局、水利局参与)

5.加强生活污染控制。

完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体系,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试点。

建立村庄保洁制度,推进农村生活垃圾、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深入实施“以奖促治”政策,扩大农村环境连片整治范围。

组织开展非正规垃圾填埋场排查工作,完善垃圾填埋场渗滤液处理设施和防渗、防扬散措施。

鼓励将处理达标后的污泥用于园林绿化。

开展利用建筑垃圾生产建材产品等资源化利用示范。

强化废氧化汞电池、镍镉电池、铅酸蓄电池和含汞荧光灯管、温度计等含重金属废物的安全处置。

减少过度包装,鼓励使用环境标志产品。

(区住建局、发改局、财政局、环保局等参与)

(五)开展污染治理与修复,提升土壤污染防治水平

1.明确治理与修复主体。

按照“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造成土壤污染的单位或个人要承担治理与修复的主体责任。

责任主体发生变更的,由变更后继承其债权、债务的单位或个人承担相关责任;土地使用权依法转让的,由土地使用权受让人或双方约定的责任人承担相关责任。

2.制定治理与修复规划。

以影响农产品质量和人居环境安全的突出土壤污染问题为重点,制定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规划,明确重点任务、责任单位和分年度实施计划,建立项目库。

3.有序开展治理与修复。

确定治理与修复重点。

根据耕地土壤污染程度、环境风险及其影响范围,确定治理与修复的重点区域。

强化治理与修复工程监管。

治理与修复工程原则上在原址进行,并采取必要措施防止污染土壤挖掘、堆存等造成二次污染;需要转运污染土壤的,有关责任单位要将运输时间、方式、线路和污染土壤数量、去向、最终处置措施等,提前向区环境保护部门报告。

工程施工期间,责任单位要设立公告牌,公开工程基本情况、环境影响及其防范措施;区环境保护部门要对各项环境保护措施落实情况进行检查。

工程完工后,责任单位要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治理与修复效果进行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实行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终身责任制。

4.监督目标任务落实。

委托第三方机构对我区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成效进行综合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区环保局牵头、区国土局、农业局参与)

三、重点任务

(一)加强畜禽养殖粪污资源化利用。

鼓励支持生态化畜禽养殖产业发展,加强畜禽养殖废弃物综合利用与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

严格规范兽药、饲料添加剂的生产和使用,促进源头减量。

统筹考虑环境承载能力及畜禽养殖污染防治要求,按照农牧结合、种养平衡的原则,科学规划布局畜禽养殖。

推行标准化规模养殖,配套建设粪便污水贮存、处理、利用设施,改进设施养殖工艺,完善技术装备条件。

要鼓励和支持散养密集区场地硬化防渗,实行畜禽粪污分户收集、集中处理。

区畜牧兽医中心要因地制宜推广畜禽粪污综合利用技术模式,规范和引导畜禽养殖场做好养殖废弃物资源化利用,推广干湿分离与雨污分离、大中型和养殖小区沼气工程、有机肥加工等设施设备。

要加快推广废弃物循环利用的农业清洁生产和循环经济模式。

(二)加强秸秆综合利用。

拓宽农作物秸秆开发利用途径,以秸秆肥料化、饲料化、能源化、基料化等主要利用方式,宣传引导农民和多部门协作推进秸秆综合利用。

推广秸秆机械化利用和保护性耕作技术,推动秸秆机械化还田、生物腐熟还田、养畜过腹还田,提高肥料化利用率。

因地制宜发展以秸秆能源化、燃料化和基料化利用工作,发展以秸秆为基料的食用菌产业,生产育苗基质、栽培基质,提高基料化利用率。

加快培育发展秸秆收储运等农村社会化服务组织。

到X年,基本形成布局合理、多元利用、可持续运行的综合利用格局。

(三)加强老旧农机具管理。

强化绿色发展理念,扩大资源节约型和环境友好型农机化技术应用。

推进农机报废更新,加快淘汰能耗高、污染重、性能低的老旧机械,鼓励和引导农业机械升级换代,积极推广先进绿色环保新机具,促进节能、环保、安全农业机械的推广应用。

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降低农业机械作业能耗,推进农机农艺融合,推动农机从数量增长向质量和数量效益并重、从资源消耗向创新驱动转变。

(四)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

加强农田土壤污染防治,强化农产品产地环境安全管理。

严格管控重度污染耕地,大力发展节水农业,推广保墒固土、生物节水、沟播种植、膜下滴灌等旱作节水技术,提高灌溉水和天然降水利用率;实施机深松,改善耕地质量。

推行休耕制度,解决土壤退化问题,恢复自我调节、自我修复能力,提升耕地质量,实现“藏粮于地”战略。

(五)推行化肥减量使用。

分区域、分作物制订科学施肥方案,公布区域施肥“大配方”,推广高产、高效、环保施肥技术,全面实施测土配方施肥;推广化肥机械深施、种肥同播、水肥一体化等技术,提高肥料利用率,推进施肥方式转变;加快缓释肥料、水溶性肥料、生物肥料等新型肥料示范推广,推进新肥料新技术应用;鼓励农民积造农家肥,施用商品有机肥,推广秸秆粉碎还田、腐熟还田、过腹还田等技术,推广种植绿肥,优化用肥结构,推进有机肥资源利用。

(六)推行农药减量使用。

坚持“预防为主,综合统治”的植保方针,按照绿色防控、统防统治的工作要求,落实“控、替、精、统”技术路线,依托新型经营主体和专业化服务组织,开展农作物病虫害统防统治与绿色防控融合示范,集成推广农药减量增效综合技术模式,加快绿色防控技术推广应用。

严格执行国家有关高毒、高残留农药使用管理规定,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农药及新型高效植保机械,指导农民科学用药,精准施药,提高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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