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考试要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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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级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考试要点

初级会计师考试《初级会计实务》考试要点

考试要点1:

税金及附加

税金及附加是指企业经营活动应负担的相关税费,包括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

企业应当设置“税金及附加”科目,核算企业经营活动发生的消费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资源税、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车船税、印花税等相关税费。

其中,按规定计算确定的与经营活动相关的税费应计入“税金及附加”科目的借方,贷记“应交税费”科目。

期末,应将“税金及附加”科目余额转入“本年利润”科目,结转后,“税金及附加”科目无余额。

【提示】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会发生应付未付税款的情况,不需要预计应纳税金额,同时也不存在与税务机关结算或者清算的问题。

因此,企业交纳的印花税不通过“应交税费”科目核算,于购买印花税票时,直接借记“税金及附加”科目,贷记“银行存款”科目。

考试要点:

2:

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是指企业确认的除主营业务活动以外的其他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其他业务成本包括销售材料的成本、出租固定资产的折旧额、出租无形资产的摊销额、出租包装物的成本或摊销额等。

采用成本模式计量的投资性房地产的,其投资性房地产计提的折旧额或摊销额,也构成其他业务成本。

“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按其他业务成本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

企业发生的其他业务成本,借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原材料”、“周转材料”、“累计折旧”、“累计摊销”、“应付职工薪酬”、“银行存款”等科目。

期末,应将“其他业务成本”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其他业务成本”科目,结转后“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无余额。

考试要点:

3:

主营业务成本

主营业务成本是指企业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经常性活动所发生的成本。

企业一般在确认销售商品、提供劳务等主营业务收入时,或在月末,将已销售商品、已提供劳务的成本转入主营业务成本。

企业应当设置“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按主营业务的种类进行明细核算,用于核算企业因销售商品、提供劳务或让渡资产使用权等日常活动而发生的实际成本,借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贷记“库存商品”、“劳务成本”等科目。

期末,应将“主营业务成本”科目余额结转入“本年利润”科目,借记“本年利润”科目,贷记“主营业务成本”科目,结转后,“主营业务成本”科目无余额。

考试要点:

4:

收入

考点1:

一般销售商品业务收入的账务处理

在进行销售商品的会计处理时,首先要考虑销售商品收入是否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如果符合收入准则所规定的五项确认条件,企业应确认收入并结转相关销售成本。

不同销售方式下,收入的确认时点:

(1)销售商品采用托收承付方式的,在办妥托收手续时确认收入;

(2)交款提货销售商品的,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提示1】交款提货销售商品是指购买方已根据企业开出的发票账单支付货款并取得提货单的销售方式。

在这种方式下,购货方支付货款取得提货单,企业尚未支付商品,销售方保留的是商品所有权上的次要风险和报酬,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已经转移给购货方,通常应在开出发票账单收到货款时确认收入。

1.确认销售商品收入:

借: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实际收到或应收的金额)

贷:

主营业务收入(合同或协议价款的公允价值)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2.结转销售商品的成本: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库存商品

【提示2】通常情况下,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即为其公允价值,应当以此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

考点2:

已经发出但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条件的商品的账务处理

如果企业售出商品不符合销售商品收入确认的五项条件,不应确认收入。

为了单独反映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企业应增设“发出商品”科目。

“发出商品”科目核算一般销售方式下,已经发出但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商品成本。

1.已经发出的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

借:

发出商品

贷:

库存商品

2.满足收入确认条件时:

借:

应收账款、应收票据、银行存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同时,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发出商品

3.已经发出的商品不符合收入确认条件,但纳税义务已经发生时:

借:

应收账款等

贷: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提示1】如果已经开出增值税专用发票,则销售该商品的纳税义务已经发生,应确认应交的增值税销项税额。

【提示2】“发出商品”科目的期末余额应并入资产负债表“存货”项目反映。

考点3: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账务处理

企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通常按照从购货方已收或应收的合同或协议价款确定。

在确定销售商品收入的金额时,不应考虑预计可能发生的现金折扣、销售折让,即应按总价确认,但应是扣除商业折扣后的净额。

商业折扣、现金折扣和销售折让的区别以及处理方法如下:

1.商业折扣

商业折扣是指企业为促进商品销售而给予的价格扣除。

商业折扣在销售时即已发生,并不构成商品最终成交价格的一部分。

因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商业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商业折扣后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2.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是指债权人为鼓励债务人在规定的期限内付款而向债务人提供的债务扣除。

现金折扣一般用符号“折扣率/付款期限”表示,例如,“2/10,1/20,N/30”表示:

销货方允许客户最长的付款期限为30天,如果客户在1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2%的折扣;如果客户在11天至20天内付款,销货方可按商品售价给予客户1%的折扣;如果客户在21天至30天内付款,将不能享受现金折扣。

现金折扣发生在企业销售商品之后,企业销售商品后现金折扣是否发生以及发生多少要视买方的付款情况而定,企业在确认销售商品收入时不能确定现金折扣金额。

因此,企业销售商品涉及现金折扣的,应当按照扣除现金折扣前的金额确定销售商品收入金额。

现金折扣实际上是企业为了尽快回笼资金而发生的理财费用,应在实际发生时计入当期财务费用。

在计算现金折扣时,还应注意销售方式是按不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还是按包含增值税的价款提供现金折扣,两种情况下购买方享有的折扣金额不同。

3.销售折让

销售折让是指企业因售出商品质量不符合要求等原因而在售价上给予的减让。

企业将商品销售给买方后,如买方发现商品在质量、规格等方面不符合要求,可能要求卖方在价格上给予一定的减让。

考点4:

销售退回的处理

1.尚未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的销售退回:

借:

库存商品

贷:

发出商品

若原发出商品时增值税纳税义务已经发生: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

应收账款

2.已确认销售收入的售出商品发生销售退回(除属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外):

借: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应交税费——简易计税

贷: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

借:

库存商品

贷:

主营业务成本

【提示】如该项销售退回已发生现金折扣的,应同时调整相关财务费用。

考点5:

采用预收款方式销售商品

预收款销售方式下,销售方直到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将商品交付购货方,表明商品所有权上的主要风险和报酬只有在收到最后一笔款项时才转移给购货方。

销售方通常应在发出商品时确认销售收入并结转商品成本,在此之前预收的款项应确认为预收账款。

考点6: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的账务处理

采用支付手续费方式委托代销商品,是指委托方和受托方签订合同或协议,委托方根据合同或协议约定向受托方计算支付代销手续费,受托方按照合同或协议规定的价格销售代销商品的一种销售方式。

在这种销售方式下,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商品所有权上的风险和报酬并未转移给受托方,委托方在发出商品时通常不应确认销售商品收入,而应在收到受托方开出的代销清单时确认销售商品收入,同时将应支付的代销手续费计入销售费用;受托方应在代销商品销售后,按合同或协议约定的方法计算确定代销手续费,确认劳务收入。

相关账务处理如下:

1.委托方:

①发出代销商品时:

借:

委托代销商品

贷:

库存商品

②收到代销清单时:

借:

应收账款

贷:

主营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借:

主营业务成本

贷:

委托代销商品

借:

销售费用(合同约定单位售价*委托代销商品数量*约定比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收账款

③收到受托方支付的货款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应收存款

2.受托方:

①收到代销商品时:

借:

受托代销商品

贷:

受托代销商品款(合同约定单位售价*委托代销商品数量)

②对外销售时:

借:

银行存款

贷:

受托代销商品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③收到委托方开具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时:

借: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进项税额)

贷:

应付账款

借:

受托代销商品款

贷:

应付账款

④支付货款并计算代销手续费时:

借:

应付账款

贷:

银行存款

其他业务收入(合同约定单位售价*实际销售数量*约定比例)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考点7:

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的账务处理

1.提供劳务交易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的,应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提供劳务交易的结果能够可靠估计:

(1)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

收入的金额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提供劳务收入的总额能够合理估计。

(2)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

相关的经济利益很可能流入企业,是指提供劳务收入总额收回的可能性大于不能收回的可能性。

(3)交易的完工进度能够可靠地确定。

企业可以根据提供劳务的特点,选用下列方法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进度:

①已完工作的测量,这是一种比较专业的测量方法,由专业测量师对已经提供的劳务进行测量,并按一定方法计算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②已经提供的劳务占应提供劳务总量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劳务量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③已经发生的成本占估计总成本的比例,这种方法主要以成本为标准确定提供劳务交易的完工程度。

只有反映已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已经发生的成本中,只有反映已提供或将提供劳务的成本才能包括在估计总成本中。

(4)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

交易中已发生和将发生的成本能够可靠地计量,是指交易中已经发生和将要发生的成本能够合理估计。

本期确认的收入=劳务总收入×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收入

本期确认的费用=劳务总成本×本期末止劳务的完工进度—以前期间已确认的费用

2.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

如劳务的开始和完成分属不同的会计期间,且企业在资产负债表日提供劳务交易结果不能可靠估计的,即不能同时满足上述4个条件的,不能采用完工百分比法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此时,企业应当正确预计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能否得到补偿,分别下列情况处理:

(1)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收或预计能够收回的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2)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部分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部分补偿的劳务成本金额确认提供劳务收入,并结转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

(3)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应将已经发生的劳务成本计入当期损益(主营业务成本或其他业务成本),不确认提供劳务收入。

考点8:

让渡资产使用权收入的账务处理

企业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收入”科目核算;所让渡资产计提的摊销额等,一般通过“其他业务成本”科目核算。

①确认让渡资产使用权的使用费收入时:

借:

银行存款、应收账款等

贷:

其他业务收入

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

②对所让渡资产计提摊销以及发生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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