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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

 

HSE管理制度

 

编制:

谢水

审核:

曹应飞

审批:

袁长存

 

2011年4月23日

 

安全教育和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全员对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安全技术水平,提高全员的安全意识,经培训考试后,持证上岗。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

3.教育形式

3.1.三级教育

3.1.1.公司HSE教育

3.1.2.项目部HSE教育

3.1.3.班组HSE教育

3.2.日常安全教育

4.安全教育内容

4.1.安全意识教育

安全意识的教育,提高各级领导和员工对安全生产重要性的认识,学习先进的HSE管理理念,员工的生命是第一重要的。

只有安全第一,每一件工作做好才是完美的;所有的工作都存在危险,但所有的事故与伤害是可以预防的,安全是每个员工的责任。

4.2.法制教育

4.2.1.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全体员工进行《劳动法》、《安全生产法》、《建筑施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贯彻和遵纪守法的教育,使全体员工认识到违章指挥,伤害他人就是犯罪。

4.2.2.在开展法制教育中还要结合典型事故案例对员工进行教育,让全体员工吸取血的教训,防止类似事故的发生。

4.3.劳动纪律教育

主要是使全体员工懂得严格执行劳动纪律对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性,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遵守劳动纪律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减少伤亡事故,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4.4.安全知识教育

对全体员工进行施工方法、危险区域安全防护的基本知识、机械设备安全知识、用电、高处作业安全知识、安全防护知识、消防灭火器材和防护用品正确使用的教育。

4.5.安全技能教育

结合各工种的专业特点,实现安全操作安全防护所必须具备的基本知识的教育。

包括各工种安全技术、劳动卫生和安全操作规程。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进行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或质量技术监督局等有关部门考核发证后持证上岗。

4.6.按项目要求,HSE管理要进行以下重点教育。

4.6.1.高处施工时,要做好交叉作业物体打击安全防范措施的教育。

4.6.2.露天作业,在钢结构框架上、高温或雨天、台风等条件下作业时,做好安全用电及防高空坠落措施的教育。

4.6.3.民工进入现场施工,要进行安全意识和自我安全保护意识教育。

4.6.4.工程施工中要将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结合相应的安全施工要求进行培训。

4.7.安全培训考核

4.7.1.对进入施工现场人员必须进行入场三级安全教育,考核合格后方可进入现场施工。

考题及标准答案由项目部HSE部门统一制定,并归入培训工作档案。

4.7.2.每项培训完成后,对考试不合格者,要进行再次培训和补考,至合格为止。

 

特殊工种管理制度

1.目的

规定特殊工种安全管理要求。

2.适用范围

本制度仅适用于本项目特殊工种管理。

3.责任者

安全部、工程部、特种作业人员。

4.程序

4.1特殊工种的范围

4.1.1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

4.1.2厂区内机动车辆驾驶;

4.1.3压力容器操作;

4.1.4高、低压电工; 

4.1.5电焊、气割。

4.2特种作业人员基本条件

4.2.1 年龄满18岁,身体健康,无妨碍从事相应工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4.2.2 具备相应工种的安全技术知识,参加国家规定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考核并成绩合格。

4.2.3 符合相应工种作业特点需要的其他条件。

4.3 特殊工种人员的监督与管理

4.3.1 特殊工种人员必须持证上岗。

4.3.2 项目安全部必须建立特殊工种人员档案。

4.3.3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部将收缴其特种作业操作证。

4.3.3.1未按规定接受复审或复审不合格的;

4.3.3.2违章操作造成严重后果或违章操作记录达两次以上的;

4.3.3.3经区级医院确认健康状况不适宜继续从事所规定的特种作业;

4.3.3.4离开特种作业岗位达6个月以上的特种作业人员,应重新进行实际操作考核,经确认合格后方可上岗作业。

4.4 特种作业人员作业时必须安全操作,对于违章作业的,项目部将对其班组、本人进行严格处罚。

 

出入现场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的正常施工及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的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全体员工、车辆、工机具、材料等进出现场管理。

3.出入现场管理制度

3.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施工人员,在通过大门时,都应服从门卫检查出入证(胸卡)并登记。

门卫需查看其合法出入证(胸卡)是否按项目要求的正确方式佩戴,并确信其出入证不是假的或他人所遗失的。

3.2.门卫有权阻止、拒绝或制止任何不佩戴出入证的人员及其他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门卫有权没收任何冒用的或假的出入证。

3.3.来访者

当有访问者来现场时,应到门卫处主动登记。

门卫须阻止下列人员或携带物进入施工现场:

在工作时间内拜访工人者

小贩子

醉酒者

有精神病症状的人

未成年人

宠物

3.4.设备材料出入管理

设备和材料(包括施工机具及施工周转材料),无论归属,都不允许随便从现场运出。

各施工队若要将设备和材料调离施工现场,应填写一份设备材料出门证(由项目部或业主批准)。

凡是携带设备材料出大门者,都应出示出门证,在被放行之前,由门卫按照出门证进行查验。

凡需运设备材料出门的班组,工程用设备材料外运须经设材部批准;施工机具及施工周转材料外运者须经施工经理批准。

3.5.人员检查

在必要时,门卫有权检查每位雇员或来访者携带的物品。

严禁个人将工程器材、图纸资料不经批准带出工地。

3.6.车辆出入

所有进出施工现场的车辆都应在门卫处登记。

所有的车辆都应按现场规定的交通规章通行,任何违章行为都应被制止,并驱出现场。

 

施工现场交通管理制度

1.目的

实行施工现场内施工车辆登记通行,禁止外单位工程用车未登记批准进入施工现场。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工程各种施工用机动车辆。

3.施工现场交通管理

3.1.所有进入施工现场各种机动车辆,需在门卫处登记。

3.2.所有车辆在场内限速5KM/h、限高4.5米。

3.3.所有车辆和施工人员按现场项目部指定的道路和规定通行。

3.4.除正在使用的车辆外,所有的车辆应停放在指定的停车区域;机动车和其他车辆在作业时,应尽量靠马路边,留出应急用的人行通道。

必须占用主干道路和施工主要通道,必须办理相应的手续,得到有关部门批准后,设立安全警示牌,方可占道作业。

3.5.施工区道路必须保持畅通。

凡需断路的施工,必须经业主或项目部批准后方可施工。

断路应事先公告,并按规定设置明显标志和围栏;夜间应有人值守或有明显警告标志,施工应限定时间完成和恢复道路原来状态。

 

安全标志及警告牌管理制度

1.目的

提高员工和行驶车辆驾驶员的警觉,以避免可能发生的危险或事故。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各种危险部位的警告。

3.安全标志警告牌管理内容

3.1.高处作业、主要安全通道、吊装作业、易燃易爆场所作业、有毒有害环境作业、基坑作业、射线探伤作业、电气维修、危险物品储存、地下有物、安全设施等,均需设立安全标志牌或警示、警戒区。

3.2.所有的警示由项目部统一考虑放置。

安全标志、警示牌、警戒区一经设置,任何人不得随意损坏和挪动。

需要临时拆除时,需经项目部专职安全管理人员批准后方可拆除,施工结束后应立即恢复。

3.3.进入现场的所有员工和车辆,必须认真遵守各类安全标志、警示牌、警戒区的要求,自觉按所提示的信息,规范自己的行为。

3.4.凡设立的警戒区域,无关人员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入内。

4.监督检查

4.1.项目部的全体员工均有责任监督,对随意挪动或损坏的现象均有权制止。

4.2.项目部的专职安全员,各施工班组的专(兼)职安全员每天对所管辖的区域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特殊作业,专职安全员不得离开现场,进行全天候监督。

 

安全装备管理制度

1.目的

按照国家、地方、业主等有关安全施工法律法规的要求,保证为进入施工现场的员工提供适用的、有效的安全装备。

并按规定要求进行定期检查、检验、维护和保养,使其经常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并要求每个员工必须正确使用。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部施工现场全部安全装备。

3.技术革新

工艺、技术和原材料的革新,提高施工机械化和自动化水平,这是安全防护的根本措施。

4.设置相应的安全装置或设施

4.1.防护装置:

如防护罩、防护棚栏、联锁装置。

4.2.保险装置:

如限位器、音响信息、指示仪表。

4.3.信号装置:

如颜色信号、音响信号、指示仪表。

4.4.防火装置:

如灭火器、消防栓、水龙带、砂、灭火工具。

4.5.危险警示与识别标志:

如禁止性、警告性、提示性、指令性的标志牌。

5.进行预防性检验

对于机械和电气设备采用定期或不定期地预防性检查也可起到防患于未然的作用。

如:

机械强度试验、电气设备绝缘试验。

6.检修与保养

应对机械设备进行有计划的检修和维修保养。

7.合理组织作业

合理组织作业点和作业人员,合理安排作业程序和作业时间。

8.发放个人劳动保护用品

在以上五项措施都不能保证职工的健康安全时,作为一种辅助防护措施,必须发放个人防护用品。

应根据不同工种、不同作业条件的实际需要发放给员工,其品种、式样、质量必须符合规定。

8.1.防冲击用品:

安全帽。

8.2.防坠用品:

安全带、安全绳、安全网等。

8.3.防烫防灼用品:

面罩、护目镜、袖套、防护手套、防护服等

8.4.防压防扎用品:

防护鞋。

8.5.绝缘用品:

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器具等。

8.6.防尘毒用品:

防尘口罩、呼吸器等。

8.7.防噪用品:

耳塞、耳罩、防噪声帽等

8.8.防寒暑用品:

防护服、手套、肥皂、毛巾、绿豆茶、饮料、药品、保暖、通风等设施。

 

HSE例会和检查评比制度

1.目的

不断改善施工条件和作业环境,预防各类事故的发生,达到最佳施工安全状态。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施工全过程。

3.HSE例会

3.1.项目部每周一下午组织召开一次例会,总结上周的HSE工作,找出上周存在的问题和隐患,安排下周的HSE工作计划。

3.2.各班组每天上班前组织召开一次班前会,总结昨天的HSE工作,讲解当天施工要注意的重点事项。

4.HSE检查

4.1.项目部每周一上午组织一次全面的HSE检查。

由项目经理牵头,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安全员、各施工队负责人参加,深入施工现场,按规定进行一次全面检查。

对重要施工部位和重要安全设施,按照《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99逐项进行打分。

对存在问题在例会上综合分析,找出问题的对策。

4.2.各施工队每天下班前进行一次自检查。

4.3.专职安全员每天巡回检查,对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要给予及时纠正。

对于不服从管理者,要上报项目经理;情节恶劣者要在例会上进行通报并给予处罚。

5.评比

5.1.按照项目部HSE奖惩制度,每月对先进班组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较差的班组和个人进行处罚。

 

HSE奖罚制度

为了有效实行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及职业健康方案,更好的为工人服务,项目部特制定了一套奖罚制度。

1.目的

1.1、加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员工生命和财产安全。

1.2、安全生产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是根本利益所在,必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1.3、激励员工安全生产积极性,有效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2.执行标准

本制度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各种有关安全生产规范、标准、操作规程和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为依据。

3.奖罚执行人

项目部的奖罚执行人为项目经理和项目专职安全主管。

4.奖罚办法

由项目专职安全员向违反规定的施工班组专职安全员发出罚款通知单(附照片或证据),需被罚款人所在班组长签收,经项目经理确认后生效。

罚款通知单一式两份,被罚款人一份,项目部一份。

所罚款项由各施工班组专职安全员交到项目部。

5.奖罚细则

5.1、新进场工人必须有各班组签订的劳务合同,经项目部三级教育合格然后提供身份证复印件后方可上岗。

5.2、各施工班组专职安全员要对施工现场自己的班组进行日常监督检查,项目部将组织各个班组每周进行HSE大检查,检查后各班组要写好记录,无记录或者无故不参加检查者将罚款100~~200元。

5.3、工人上下班必须走项目部安排的制定通道,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工人黄色、管理人员白色、安全员红色)和帽带、胸卡和反光背心(项目部提供),高空作业无防护措施时必须系好五点式安全带,如未做到将对违规者罚款50~~100元。

5.4、项目部要对施工机具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并做好记录,挂好操作规程牌、验收牌。

无验收标牌就使用的班组对专职安全员罚款50~~100元。

5.5、特殊作业人员要持有效证件上岗。

否则,罚款50~~100元。

5.6、施工现场严禁大小便,发现有人不在吸烟棚吸烟,每发现1人,罚款50元。

5.7、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发现一次罚500元,并送有关人员至当地派出所处理。

5.8、施工现场中午吃饭时严禁酗酒,发现后罚当事人50元/人.

5.9、工地无闲杂人员,现场不可以住宿,发现住宿每人每天罚50元。

5.10、施工作业需动明火时,按三级动火手续进行审批,无审批手续、无监护措施,发现一次罚款50元。

5.11、施工队要做好“四口”、“五临边”的防护,按规范做好施工用电,按标准搭设脚手架,及时对施工机械用具维修保养,做好各项防护措施。

对公司安全管理人员到施工现场查出的事故隐患,签发的事故隐患整改通知单,在复查时发现仍未整改的,提出警告,再发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罚款100~500元。

以后加倍处罚,直至完成整改。

安全隐患整改率必须达到100%。

5.12、在检查中发现违章指挥,罚责任人100~200元。

5.13、文明施工

以下各项条款中若有一条未做到,签发整改通知单,限期整改,复查时仍未整改的,罚款50~100元。

(1)、道路、场地

施工现场环境整洁,无垃圾、白色污染。

各班组负责的卫生区域内,必须做到落手清、落地清。

(2)、材料堆放

A材料堆放按总平面图堆放。

B材料堆放要有标识,并且堆放整齐。

C材料堆放高度严禁超过2.5米。

5.14、各分包应根据工程进度做好安全台账,各分部工程安全交底应提前做好,检查中发现安全台账没做好者将对班组提出警告,再发整改通知单,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的,罚款500~1000元。

以后加倍处罚,直至完成整改。

5.15、班组全年安全管理目标是实现事故“零”。

即无轻伤,无死亡,无火灾,无爆炸等事故,无重大设备事故。

若实现,奖励1000元;若因操作不当引起事故,将对班组罚款1000元。

5.16、施工人员能及时发现隐患,制止违章。

预防了重大安全事故发生的,视情节给予50~200元奖励。

出现突发事故主动参加现场急救,排除故障者予以500~~1000元奖励。

 

作业安全管理制度

1.目的

规范各项作业安全措施,有效预防各类事故发生。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本项目施工现场的各种作业。

3.作业安全规范规程

为了保证建筑施工作业安全,国家和建筑行业制定了一系列工程安全技术规范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结合本项目特点主要有:

3.1.《建筑安装工程技术规程》

3.2.《建筑安装工人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3.3.《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3.4.《建筑施工企业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

3.5.《建筑机械使用安全技术规程》

3.6.《手持电动工具的管理、使用、检查和维修安全技术规程》

3.7.《建筑施工扣件式钢管脚手架安全技术规范》(JGJ130-2001)

工人作业和操作的整个施工过程都必须认真执行有关安全技术规范和规程,同时做好安全技术方案的编制、审查和对施工人员的交底工作,并做好交底记录。

为了保证嘉盛二期厂房扩建项目优质高效建成投产,现场施工要在保证安全前提下科学组织深度立体交叉施工,这就对安全施工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为此,我们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安全规程、规范,针对本项目的特点,提出以下作业安全提要。

作为管理安全生产的重点和着重应该抓好的主要工作。

4.高处作业

4.1.在离地面2米以上的高处作业均应搭设脚手架或设置梯子、操作平台。

脚手架、坡道和平台的搭设及拆除应在各自班组长的指挥下进行。

脚手架搭设完成后应经验收合格后才能投入使用。

4.1.1.未经许可的人严禁进入施工区的脚手架、坡道和平台。

4.1.2.施工期间应在下面设置警示区和相应警告标志。

4.1.3.脚手架、坡道、梯子和平台上不应有油腻、泥土或其他不用的物料。

4.1.4.脚手架、坡道、梯子和平台上应标上最大承载量和工号负责人。

4.1.5.用来建造脚手架、坡道、平台和走道的材料应该是安全的,制作围栏不能采用纤维绳等其他类似可燃材料。

4.1.6.梯子应为有专利商标的制造者用金属或木材制造。

4.1.7.在未搭设脚手架的管架、支撑架和结构等区域施工作业,应设有安全网,工人须系好安全带。

4.1.8.所有高于地面2米以上的平台出口处均应有围栏封闭。

4.1.9.所有脚手架、斜坡道、梯子和平台每月定期检查,任何被损坏或不安全部分应立即修理或重新替换。

4.1.10.严禁在不系安全带和不设安全平网的情况下进行高处作业。

4.1.11.高处作业,作业要严格按国家《建筑施工高处作业安全技术规范》执行。

5.扣件式钢管脚手架

5.1.立杆基础必须夯实并加设底座或垫板,严禁将外径48mm与51mm的钢管混合使用于立杆。

立杆的纵向间距不得超过1.8米,横向间距不得超过1.5米。

立杆接头应在一条线上,但必须错开。

5.2.第一排横杆离地面高度不超过2米,在第二排以上的横杆之间的步距应为1.5至1.6米。

按规范要求绑设横向和纵向扫地杆。

5.3.小横杆间距不应超过1.5米。

为加固脚手架,应在其表面设置足够数量的纵向斜支撑。

5.4.操作层跳板须满铺,并设置防护栏杆和踢脚板。

5.5.操作用脚手架须设置爬梯。

6.操作平台

6.1.平台跳板应满铺并绑扎牢固。

6.2.操作平台应设爬梯。

7.洞口和临边防护

7.1.预留洞口防护

7.1.1.较小(边长或直径小于1m)的预留洞口应使用盖板防护并固定。

7.1.2.较大的预留洞口应使用防护栏杆和安全平网防护。

7.2.临边防护

7.2.1.临边防护栏杆须用脚手管搭设,为二道横杆加一道扫地杆组成并抱柱固定。

7.2.2.防护栏杆须用密目网封闭,并将密目网的底边压紧于扫地杆下。

7.3.安全网

7.3.1.对于需要安全网防护的作业须待安全网设置完毕方可施工。

安全网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要求。

7.3.2.安全网应延伸至工作区边缘以外2米处,以防人员坠落和物体打击。

安全网的边缘处须重叠。

7.3.3.及时清理安全网中的散落物料。

在安全网上方进行焊接、切割作业前应采取措施防止铁水掉落烧坏安全网。

7.3.4.悬挂安全平网应紧靠作业点,高度距离不超过3米,最下一层平网的底部与构筑物之间的距离不低于3米。

8.坡道和梯子

8.1.高度或深度为1.5~2米的作业点应设梯子或坡道,确保安全畅通。

8.2.坡道的斜度限于150以内。

对超过150的坡道,应设置阶梯和防护围栏。

阶梯每隔30厘米设一级并固定。

8.3.任何时候都应保证所有的梯子、坡道、走道及其周围地区没有材料、机器和障碍物。

9.材料的搬运

9.1.不得把物料和工具从高处扔往低处或地面。

往地面落放或移动物料时,应使用合适的工具器械,如溜槽、袋子、带绳的容器等。

9.2.作业期间,班组长应认真检查,设置警示区挂警告标志牌。

9.3.物料应码放整齐,并且不得放在通道上。

10.安全用电

10.1.各班组临时施工用电,必须纳入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内。

编制详细的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并且严格履行编、审、批手续,将相关资料归档。

临时用电系统的布设必须以其为依据。

10.2.所有的电气作业都必须由持《特种作业操作证》的有经验的维修电工进行。

电气设备开关箱应该落锁保管,以防他人随意使用。

10.3.每天工作之前,操作者应检查所有的设备和电器电线,确认保护接零有效。

10.4.在配电箱(开关箱)等危险区域,应设置诸如“有电危险”等警告标志牌。

10.5.现场施工用电必须采用三级配电二级保护、一机一闸一箱一漏保的TN-S系统。

10.6.电线及电缆

10.6.1.电线应是具有不低于600伏额定电压绝缘强度的橡套线,配置足够的长度,按规范要求架空。

不得使用任何有外部损坏的电线。

10.6.2所有电缆都应埋地或架空。

埋地电缆应设明显桩标,电缆架空应符合规范要求。

10.7.现场施工用电由项目部统一分配使用。

10.8.现场配电箱、开关箱及其他用电设施,要定期检查维修。

按有关规定,施工现场每月一次。

检查维修应按有关规范规定执行并做好记录。

对施工用电的安装、维修或拆除,必须由持证电工完成。

配电箱或配电线路检修时,必须拉断上一级配电箱的电闸,并悬挂“检修作业,严禁合闸”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监护,确保检修人员生命安全。

11.起重作业

11.1.起重作业的程序和方案应按规定进行编、审、批。

11.2.起重作业的现场应设置警示区并挂“严禁入内”等警告标志牌。

检查吊车通道的路面承受力,在必要的地段进行路面加固,清理路障。

检查吊车作业区域的地面承受力,必要时应采用钢板铺垫等方法进行加固。

11.3.只允许持有效证件的合格人员操作起重机或进行设备吊装作业。

按照操作规程进行起重作业时,应明确吊车指挥人员,作业过程中使用统一信号,站位应在既能观察起重作业全局又能被起重机司机看清楚的地方。

11.4.起重作业所使用吊车的选型须符合吊装方案的要求。

11.5.作业前应再次认真检查将要起吊设备的总重量和受力中心点,还应检查确认刹车、限位装置、防滚动装置、吊钩及其防脱装置、索具和起重装置的状态和性能,并进行空载试运行。

作为初次检查,将重物起吊至离地面10厘米处,检查所有装置及吊索具是否正常。

一旦发现异常,应立即停止作业,待排除故障后方准继续作业。

11.6.当吊车挪车时,指挥人员应随行。

遇有大风大雨等恶劣天气时须停止起重作业。

11.7.起重机械都应由操作人员或维修人员每日检查,在不使用时应锁好或刹好闸。

起重机械应由有资质的检查员根据当地的法规和行业规定进行检测。

11.8.起重作业必须遵守安全操作规程。

11.8.1.起重机应水平停稳,在支腿下牢固地垫置铁板或方木块,停好位置后用销钉固定支腿。

11.8.2.起重作业过程中,操作人员不得离开起重机。

11.8.3.除非另有规定,操作过程中吊臂的倾斜度不得超出30~80度范围。

使用伸缩臂时,须尽可能缩短其长度。

在不使用起重机时,应把吊臂收回并放于支架上。

起吊重物的重量严禁超过起重机的额定起重量。

起重荷载应控制在额定荷载的90%以内。

11.8.4.在起吊过程中,吊车的钢丝绳须慢慢受力,并使重物慢慢脱离地面。

不得歪拉斜吊,不得使重物长时间在空中悬停。

11.8.5.当起重负荷较大时,禁止使用两个以上动作同时操作。

在起吊或吊运过程中,严禁人员搭乘在重物上。

11.9.起重作业应在有经验的起重工指挥下进行。

起重重量应该是被吊物加吊钩和吊装索具的重量之和。

11.10.索具应完好无损,一旦发现下列情况应更换。

11.10.1.在10倍于绳索直径的长度范围内,绳索的破损股数超过总股数的5%。

11.10.2.直径缩小超过原有直径的7%。

11.11.吊运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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