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点专科评分实用标准内分泌科评分实用标准.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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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点专科评分实用标准内分泌科评分实用标准
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评分标准
分泌科(试行)
一、本标准分五个部分,实行量化千分制,其中“基础条件”占150分,“医疗技术队伍”占120分,“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占370分,“医疗质量状况”占260分,“科研与教学”占100分。
二、申报省省级临床重点专科建设项目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所在医院为二级及以上医院,认真落实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和公立医院改革各项任务;2.所在医院积极开展对口支援工作,开展患者预约诊疗服务,并推行单病种管理;3.所在医院认真开展抗菌药物临床应用专项整治,并取得明显效果;4.专科整体实力强,医疗技术水平高,医疗安全保障好;5.专科积极实施临床路径管理;6.专科病房开展了优质护理服务。
三、标准中的相关技术指标,指评估时前三年的数据;如无特别注明,除人员队伍为申报时的情况外,均指评估时上一年度的数据。
四、标准中部分指标容可累积计分,但最后得分不超过标准分。
五、学科带头人是指具有高级职称、临床水平高、教学和科研组织管理能力强、能带动学科持续发展和梯队建设的专科负责人。
六、学科骨干是指在专科某一专业发展方向具有较高学术和技术水平、作为学科带头人后备力量的中级及以上职称人员。
七、本标准中涉及的人员是指人事关系或执业地点在所在医院的人员。
其中聘用人员是指在本单位执业注册并履行职责1年以上、年工作时间8个月以上的人员。
八、本标准中所指论文(包括SCI论文、中文期刊论文等)、科研项目或课题、科研成果等,均指临床应用方面的论文、项目、课题或成果。
序号
检查容
标准分
评分标准
备注
一
基础条件
150
1
发展
环境
(5)
医院专科建设发展规划
3
专科建设管理的组织完善得3分;规划欠合理得1分;无规划不得分。
基础数据占50%,达到的目标占20%,建设过程占30%。
医院有扶持专科建设的政策或措施
2
政策、措施齐全得2分;政策措施不完善或不得力得1分;无明确的政策、措施或不落实不得分。
2
专科
规模
(20)
床位数
10
病床总数30,得6分;每增加10床加1分,总分不超过10分。
人员配置符合专科相关标准。
每病床净使用面积≥6平方米
10
≥6平方米得10分;每减少0.5平方米,扣2分;少于4平方米不得分。
3
支撑
条件
(40)
相关科室能够满足专科发展需要
20
设泌尿外科、神经外科、影像医学、心血管科,有各自独立的专科队伍,各科医疗技术队伍整体实力强得10分,设备设施满足需要得10分。
专科医疗设备能满足专科开展全部技术项目需要,具有先进性和适宜性
10
满足需要得5分;临床检测及影像设备具有先进性得3分;具有适宜性得2分。
医院对专科经费投入情况
10
评估前3年投入≥500万元得10分,每少100万元减1分,少于100万元不得分。
4
科室
管理
(85)
开展临床路径管理
35
根据《卫生部关于开展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的通知》和《临床路径管理试点工作评估方案》的要求认真开展临床路径工作.根据本院本科室实际情况,制定并实施临床路径,工作有记录,资料完整得35分;开展了临床路径,工作无记录或记录集不完整得10分;未开展不得分。
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
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50
根据《医院实施优质护理服务工作标准(试行)》,开展优质护理服务。
(1)改变护理工作模式,实行责任制整体护理,责任护士全面履行护士职责,为所负责患者提供基础护理、病情观察、治疗、沟通和健康指导等护理服务(15分);
(2)依据科室专业特点及护理工作量,合理配置护士,病房实际床位数与护士数的比例应当不高于1:
0.4,每名责任护士平均负责患者数量不超过8个,不依赖患者家属自聘护工护理患者(15分);(3)根据《综合医院分级护理指导原则(试行)》等文件,结合病房实际,细化分级护理标准、服务涵和服务项目,患者的护理级别与患者病情和自理能力相符(10分);(4)患者满意度高,医患关系和谐(10分)。
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
二
医疗技术队伍
120
5
技术
团队(20)
整体实力
20
医护人员的配备满足工作和发展的需要;形成技术团队,处理疑难重症能力强得10分;各级医师能够掌握相应技术得5分;对中青年医师进行科室核心技术的培养和锻炼得5分。
6
学科
带头人
(15)
学术地位
5
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得1分;硕士生导师得1分;省分泌分会常委、委员及地州学会担任主委或副主委职务得1分;省级期刊任职编委得1分;国家级杂志任职得1分。
临床能力
5
能够掌握代表本专业先进水平的技术得1分;具有本专业疑难病种较高的诊治能力,诊疗效果好得1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专科查房30次以上得1分;年应邀参加院外同级医院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10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5
评估前3年,指导毕业硕士生1名以上得1分;主持在研省级课题1项以上得2分;SCI收录临床方向论著1篇得1分;获得省级科研成果二等奖1项以上得1分。
7
学科
骨干(30)
数量
6
有明确的学科骨干人员,5人以上,能够满足分泌各专业方向可持续发展的需要,得6分。
学术地位
8
学科骨干中满足下列条件:
省级学术团体副主委以上者或全国学术团体委员2分;省级以上杂志副主编以上者2分;正高级专业技术职称2分;硕士生导师2分。
以上条件只需学科骨干队伍中一人满足即可得分,学科骨干每人只计算一次,取最高分,不重复累加。
临床能力
8
能够掌握代表其专业方向先进水平的技术得2分;具有其专业方向疑难病种的较高的诊治能力,效果好得1分;有技术水平持续提高的制度保障得2分;年主持开展新技术新业务1项以上得1分;年主持科专科查房平均每周一次得1分;年应邀参加院外疑难危重病例重大会诊次数5次以上得1分。
教学科研水平
8
评估前3年,指导硕士研究生毕业3名得2分;承担省级课题3项以上得2分;核心期刊收录论著和病例报告10篇及以上得4分。
8
医师
队伍
(15)
年龄结构
5
年龄结构合理(35岁以下占30%以上,50岁以下占80%,60岁以上小于5%),能满足可持续发展需要得5分。
学历结构
5
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大于40%,得4分,博士学位人员比例大于10%,得3分。
研究生学位人员比例大于20%,得2分,
职称结构
5
高级医师总数比例为30%,中级医师约占40%,各级人员比例可上下浮动20%围,符合要求得5分。
9
护士
队伍
(30)
人员数量、年龄结构、学历结构、职称结构
10
1)依据各病房(病区)护理工作量和患者病情配置护士,病房实际收治患者数与病房护士数的比例应当≥1:
0.4,(5分)
2)年龄结构合理,中高级职称比例≥40%,大专以上学历50%,本科以上20%。
(5分)
护士长能力
5
1)护士长从事本专科护理工作年限≥5年,学历大专以上,主管护师以上职称。
(3分)
2)经过护理管理培训以及专科护理培训3个月以上。
(2分)
护理专科业务培训及能力
15
1)每月组织专科护理业务培训不少于1次。
(3分)
2)有护士分层次培养计划,满足岗位需求并落实到位。
(3分);
3)对护理技术提高有具体措施,如建有护士培训基地、技能培训室、示教室等。
(3分)
4)培训计划有计划、实施、考核、评价,满足岗位需求。
(5分)
5)能承担中专以上护理专业实习生临床带教及一级以上医院进修的能力。
(1分)
10
人才
培养
(10)
有专科人员培训计划并保证落实
5
培养方向明确得2分;规划合理得2分;落实到位得1分。
进修学习情况
5
评估前3年,到省外专业进修人次数超过5人次得5分,3-4人次得3分,2人次得2分。
小于2人不得分。
三
医疗服务能力与水平
370
11
总体
水平
(90)
整体实力强,特色突出
50
能够独立开展以下常规诊疗技术项目:
1垂体:
GnRH兴奋试验、ITT、高糖抑制、禁水、加压素试验
2肾上腺:
地塞米松抑制试验、盐水抑制、ATCH兴奋、aldo激发试验
3性腺:
hcG试验、ACTH兴奋
4胰腺:
IVGTT
5甲状腺+甲状旁腺:
高钙抑制试验、甲状腺定位穿刺、MIBI、甲状腺ECT+摄碘、五肽胃泌素兴奋试验
(每少一项扣3分)
平均年出院人数
5
专科病人年出院人数800人得3分,每增加100人加1分,每少20人扣1分。
总分不超过5分。
平均年门诊人次
5
专科病人年门诊人次20000得5分,1.5-2万得4分,不达标,不得分。
平均住院日
5
根据医院的年出院人次、疑难危重症比例、以及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进行综合打分。
疑难危重病例比例
25
疑难危重症病种在出院患者中比例大于40%得满分;每下降5%扣5分。
12
亚专科建设
(60)
亚专科与专科发展适应性
10
具有相应的亚专科设置,每个亚专科有独立的病区或门诊和技术队伍得满分。
各亚专科的技术水平和服务能力
50
评价各亚专科的技术、危重病人的诊治,每项技术水平高得5分。
评估各亚专科诊疗疑难病种的能力得10分。
13
技术
特色
(50)
技术特色和先进性
50
对医院提供的5项技术进行评估,各项技术适应症的合理掌握(3分),实施效果(3分),单项技术先进性(须独立完成)、领先程度(4分)。
14
诊治
能力(90)
能否独立诊治本专科主要病种
30
1.下丘脑-垂体:
生长激素缺乏、尿崩症、GH瘤、淋巴细胞性垂体炎
2.肾上腺:
先天性肾上腺皮质增生、皮质醇增多症、原醛、肾上腺皮质功能不全,肾上腺髓质疾病
3.性腺:
性早熟、性发育不全、真假两性畸形
4.甲状腺+甲状旁腺:
甲亢、甲减、TSH瘤、甲状腺激素抵抗综合征、甲状腺炎、甲旁亢、甲旁减
5.其他:
1型、2糖尿病、低血糖、肥胖、胰岛素瘤、胰高糖素瘤、骨软化症/佝偻病、原发及继发骨质疏松
至少具有20种得满分,少1种扣5分。
疑难病种诊治能力
30
医院提出10种疑难病种,专家根据医院收治疑难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危重症诊治能力
30
医院提供疑10种危重症病种,根据医院收治危重病例总体情况,以及病例诊疗方案合理性,核心技术应用合理性,诊疗效果(综合好转率、死亡率、并发症或合并症发生率判断)等打分。
15
创新
能力
(40)
创新项目的数量
10
评估前3年,有创新项目至少2项,带动诊疗技术水平不断提高得满分,1项得5分,无创新项目不得分。
创新水平
20
选2项创新项目各10分,根据其先进性,综合评分。
创新项目的临床转化能力
10
创新项目转化为临床应用,得10分;未转化为临床应用,不得分。
16
辐射
能力
(40)
年出院患者中省市外患者比例
5
评估前3年,年出院患者中外地州患者比例大于40%得5分;20-39%得4分;10-19%得3分;不达标,不得分。
进修医师来源情况
5
评估前3年,进修医师覆盖5个县份以上得3分,2-3个县份得2分,2个以下不得分。
有国际进修生每人次加1分。
总分不超过5分。
对口支援情况
15
评估前3年,每年对2家以上下级医院进行技术帮建,并取得明显效果,得10分;帮扶主要容反映本院相应技术水平得5分。
技术推广情况
5
评估前3年,技术推广项目培训班或继续教育学习班每年超过2次得5分,1次得3分,少于1次不得分。
受邀在省外召开的国家级学术会议上作学术报告情况
10
评估前3年,国家级大会学术报告5分,省级学术报告3分,地州级学术报告一次0.1分。
四
医疗质量状况
260
17
质量
概况
(45)
合理用药
20
综合基本药物占处方用药百分率、门诊、住院患者使用抗菌药物的百分率、抗菌药物使用强度和药占比,综合评分,有一项次不合理扣2分。
本项将综合医院上报情况打分。
病人满意度调查
15
满意度大于90%得15分,每下降1%扣1分。
医疗事故情况
10
省医学会提供证明,评估前3年,发生一起经过鉴定的医疗事故,不得分。
18
单病种质量及费用
(90)
单病种质量
60
根据分泌科重点病种的质量状况、效率指标、平均住院日、死亡率和并发症发生率综合打分。
重点病种由医院提供能够反映本专科综合水平的10个病种。
单病种费用
30
根据单病种费用控制措施和费用控制效果综合打分。
19
病区
质量
(85)
诊断符合率
10
大于95%,得10分。
临床主要诊断、病理诊断符合率
10
大于70%,得10分。
甲级病案率
15
甲级病案率大于90%得15分,每降1%,扣2分;有丙级病历,不得分。
出院患者随访及治疗效果评价结果
10
建立患者随访制度,得5分,重点病种的出院患者随访率大于50%,得5分。
每降低5%扣1分。
建立并实施基础护理和专科护理质量评价标准
15
无标准,不得分;1人不熟悉标准,不得分;无护理质量评价标准的效果评价,不得分。
基础护理、危重患者护理合格率
15
大于95%得满分,每下降1%,扣2分。
预防和控制医院感染相关制度的建立及执行情况
10
制度健全,落实到位,得10分。
有1项欠缺或1处不落实扣2分。
20
门诊
质量
(40)
专家出门诊情况
15
每天均安排高级职称人员出门诊,所有专家每周至少出2次门诊,得15分。
有1人不符合要求扣2分。
开设专病门诊
15
开设专病门诊≥3个得15分;2个门诊得12分;1个门诊得10分;未开设,不得分。
门诊患者中预约患者情况
10
已开展工作得10分。
五
科研与教学
100
21
学术
影响
(15)
学术委员会任职
5
中华医学会及其二级学会副主委以上5分,常委2分,委员1分;省或直辖市主委4分,副主委3分,常委2分,委员1分。
1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1次。
省级副主委以下任职,不得分。
学术刊物任职
5
核心期刊杂志主编4分、副主编3分,编委2分;省级医学杂志主编、副主编2分,编委1分。
一人担任数职,以最高学术职称登记一次。
主办学术会议
5
主办全国性学术会议得3分,省级学术会议得2分,地州级学术会议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2
专科
方向
(5)
专科的临床研究方向
5
专科有1~2个稳定、明确的研究方向,且与临床工作密切相关,研究容系统、具体得5分。
23
科研
项目
(16)
国家级项目(含正规国际渠道项目)
8
评估前2年,有2项以上得8分,每少1项减2分。
部(省)级项目
8
评估前3年,有4项以上得8分,每少1项减0.2分。
24
临床方向的科研成果
(25)
国家级、部(省)级科技奖励(一、二等)
10
评估前3年,省级一等奖1项得10分,二等奖1项得7分;厅级一等奖得5分,二等奖得4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SCI收录、中华医学系列杂志及统计源期刊论著
10
SCI收录每篇得3分;中华系列杂志得1分;统计源期刊杂志得0.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发明、新型实用、外观设计专利
3
每项发明专利得3分,新型实用专利得1分,外观设计专利得0.5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行业标准及国家级指南制定
2
主持制定行业标准及国家级指南,每1项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25
学生
教育
(14)
本科生教学
4
临床教学不少于本课时的80%,见习、实习轮转安排合理、到位,得4分;未承担者不得分;无临床授课扣3分;无见习、实习扣3分。
研究生培养
10
评估前3年,硕士生大于10人,得10分。
硕士生大于5人,得5分。
不达标,不得分。
26
继续
教育
(20)
国家级、省级(甲类)、市级(乙类)继续教育项目;深入基层举办继续教育项目(学习班、论坛)
10
省级1项次得6分,市级1项次得2分;举办培训班1次得1分;可累积计分,总分不超过标准分。
规化医师培训
10
培养合格率大于95%,得10分;每低5个百分点,扣3分。
27
编写教材(5)
3年参加教育部、卫生部普通高等院校规划教材编写工作
5
主编5分,副主编3分,参编1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