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制订版本科培养计划的意见.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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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制订版本科培养计划的意见

福建工程学院关于制订2008版本科培养计划的意见

闽工院教〔2008〕72号

培养计划是高等学校人才培养的纲领性文件,集中体现了学校的教学思想和办学理念,是人才培养的具体实施计划,也是组织教学过程、安排教学任务、评价教学效果、监控教育质量、强化教育管理的基本依据。

为贯彻“2020年前,努力把我校建成同类院校中省内一流、国内知名、以工为主、特色鲜明的多科性本科院校”的学校总体目标,以及“以工为主,教学型、应用型普通本科院校”的办学定位,加强教学研究,深化教育教学改革,努力提高我校教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在总结2006版本科培养计划的执行情况的基础上,学校决定制订2008版本科培养计划,并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1.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立足福建,辐射全国,主动适应经济、社会、科技、文化发展对高等教育人才培养的要求,更好地为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服务。

2.遵循高等教育教学规律,坚持育人为本,促进学生知识、能力和素质协调发展,建构新的人才培养模式,优化人才培养方案,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3.加强教学研究,不断更新教育观念,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突出应用型人才培养特色,培养学生的实践能力、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培养基础扎实、知识面宽、实践能力强、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高素质人才。

4.进一步优化课程体系结构,突出课程之间的联系,注重个性发展,制订柔性化、模块化培养计划,有利于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学管理制度的实施,培养应用型、复合型的创新人才。

二、培养目标与基本要求

1.培养目标

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适应生产、建设、管理、服务基层一线需要的具有实践能力强、综合素质高,富有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应用型高级专门人才。

2.基本要求

知识:

具有一定的人文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基本理论知识,掌握专业的基础知识、基本理论和基本技能。

能力:

具有较强的独立获取知识的能力、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工程实践能力,英语、计算机及汉语言文字能力,社会交往能力,具备从事本学科业务工作和适应相邻学科业务的各项基本能力。

素质:

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掌握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的基本原理,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勤奋敬业、开拓创新、善于合作;有良好的业务素质和文化素质;具有健全的心理素质和健康体魄。

各专业的培养目标和具体要求根据本专业的特点和社会需要作出相应规定。

三、基本原则

1.加强基础与拓宽专业相结合的原则

根据教育部颁布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和专业介绍,培养计划的制订要深刻理解专业人才培养的内涵及实质,认真思考专业的培养要求和社会对专业的人才需求。

考虑到学生的终身发展兼顾适应社会的发展,构建满足不同学科门类、不同层次要求的学科基础课平台。

基础课程不仅要为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打基础,同时要为学生综合素质的提高服务。

专业课程内容一方面要推陈出新跟上发展,有助于扩展学生的知识面和视野,另一方面要贴近行业的发展需要。

在加强基础的同时,要拓宽知识门类,使学生有一个较全面的知识基础。

2.加强实践能力培养的原则

从我校应用型人才培养目标定位出发,强化实践能力的培养,是保证我校人才培养特色和质量的关键。

要从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工程意识、工程实践能力、社会实践能力出发,对实验、实习、课程设计、社会调查、毕业设计(论文)和课外科技活动等实践性教学环节进行整体、系统的优化设计,明确各实践教学环节在总体培养目标中的作用。

3.培养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的原则

培养计划要通过课内课外多种方式和途径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创业能力,把加强创新教育和培养创业能力落实到各个教学环节之中,逐步形成创新、创业教育机制,积极探索培养创新和创业人才培养模式的新途径。

4.提高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的原则

各专业制订培养计划时要注重对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的培养,在课程的传授中渗透人文精神和科学素养。

努力探索提高学生人文素质和科学素养的新途径。

5.突出专业优势和办学特色的原则

各专业在保证人才培养质量的同时,要办出自己的特色,要深入研究社会发展对所办专业毕业生的素质要求,根据各专业的实际情况,提出各具特色的人才培养目标,努力将各自的办学优势和特色反映在培养计划中。

6.优化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原则

实现人才培养目标最终要落实在具体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中,必须充分重视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的整体优化。

要整合课程设置,根据培养目标构建融会贯通、紧密配合、有机联系的课程体系。

要避免课程内容陈旧,分割过细和简单拼凑的状况,避免脱节和不必要的重复。

通过优化课程结构,改进教学方法和手段,加强课外指导,使学生有比较充分的自主学习和独立思考的时间和空间,从而使课内与课外、校内与校外的教育活动形成有机整体。

要建设一批短、精、新、特的课程,要组织跨学科、跨专业选课、开课,拓宽学生专业视野。

四、培养计划的内容

(一)培养计划框架格式

1.招生对象

2.学制

3.授予学位

4.培养目标

5.业务要求

6.主干学科

7.核心课程

8.主要实践性教学环节

9.理论教学内容与知识体系表(表一)

10.实践教学内容与知识体系表(表二)

11.教学安排。

教学安排包括以下三个部分:

(1)教学总体安排表(表三);

(2)课程设置及各学期学时学分分配表(表四);(3)毕业最低学分及理论教学与实践教学比例要求(表五)。

12.辅修、双专业(双学位)培养计划(表六、表七)

制订专业培养计划时,将该专业对应的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的培养计划标注在本专业培养计划中,并规定最低学分(表六)。

辅修专业、双专业(双学位)教学要求参见《福建工程学院“主辅修双专业双学位”教育试行办法》。

(二)学制、学时与学分

1.学制:

建筑学、城市规划专业为五年,其余四年。

2.学时:

四年制本科工科类专业课内课时原则上2400,集中实践环节约40周;文管类专业课内课时原则上2500,集中实践环节约30周。

五年制专业课内课时原则上2900,集中实践环节约50周。

平均周学时原则上不超过25学时。

3.学分:

各专业均实行学分制管理。

四年制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180;五年制总学分原则上不超过230。

学时与学分的换算:

原则上课内课程每16学时为1学分(体育课除外),体育课每30学时为1学分;集中实践性教学环节每周为1学分。

学分最小单位为0.5学分。

(三)必修课与选修课

培养计划中设置的课程分为必修课和选修课两种。

选修课占课内课时的25%左右。

1.必修课分为公共基础必修课和学科与专业基础必修课。

公共基础必修课包括思想政治理论课、军事理论课、体育、大学英语、计算机文化基础、计算机程序设计类课程、高等数学、线性代数、概率论与数理统计、大学物理、大学物理实验等。

2.选修课分为专业方向选修课、系级选修课和全校性公共选修课。

专业方向选修课和系级选修课的学分可根据各专业特点自行规定。

全校性公共选修课要求修满10学分,其中,课外活动和创业培训2学分,创新培训2学分,文化素质培训6学分。

3.积极鼓励开展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创新设计竞赛、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社会实践等活动,学生在有关竞赛中获奖或在公开刊物发表学术论文等可计入全校公共选修课学分。

凡同一奖项多次获奖,均按最高级别计算学分,不重复计算。

具体折算学分的内容参照下表执行:

福建工程学院创新教育学分折算表

项目

要求

学分

学科竞赛、科技活动、创新设计竞赛等

校级

获一等奖

1

省级

获一等奖

4

获二等奖

3

获三等奖

2

国家级

获一等奖

6

获二等奖

5

获三等奖

4

学术论文

参加学术性会议论文被收入论文集

每篇论文

1

有内部期刊准印证刊物

每篇论文

1

省级刊物

每篇论文

2

国家级刊物

每篇论文

3

科研实践

参与教师科研、教学课题,独立完成其中某部分工作,并提交相应成果报告

由指导教师考核,系(部)认定

1

英语、计算机、相关专业工种考试

全国大学英语六级考试(非英语专业)

获六级证书

1

全国计算机技术与软件专业技术资格(水平)考试

获中级资格证书

2

获高级资格证书

4

专业相关工种考试(省级及以上)

获中级资格证书

1

获高级资格证书

2

学生参加文艺活动、体育活动、社会实践活动(含青年志愿者活动)

校级

一等奖

0.5

省级

一等奖(或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2

二等奖

1.5

三等奖

1

国家级

一等奖(或获得先进个人荣誉称号)

3

二等奖

2.5

三等奖

2

(四)实践教学环节

实践教学分为集中实践性教学专周、课程实验或上机、课程课外实践、社会实践等环节。

1.集中实践性教学包括入学教育、军训、实习、课程设计、毕业设计(论文)、毕业教育等。

第一学期安排军训2周、入学教育0.5周,一般不安排实践教学专周;第二至第四学期实践教学专周安排一般不超过2周;其余分散在第五至第八(十)学期;最后一学期安排毕业教育0.5周。

其中,入学教育和毕业教育不计学分。

工科类毕业设计(论文)不少于12周,文管类不少于9周。

2.课程实验或上机:

必须注明课程实验或上机课时。

培养计划中实验或上机课时要有一定的比例。

3.社会实践:

利用假期或其他课余时间参加社会实践活动,社会实践内容包括素质教育拓展、社会调查、岗位实践、社区服务、公益劳动等。

(五)考试周

一、二年级考试周原则上为1~1.5周;三、四(或五)年级考试周各专业可根据具体情况安排。

五、课程名称与编号

(一)课程名称

凡一门课程跨学期上课需在课程名称后标注阿拉伯数字,并用括号表示,如:

大学英语

(1)、大学英语

(2)、大学英语(3)、大学英语(4)。

公共基础必修课根据不同学科门类,由开课系提出分层次课程设置方案,由相关专业系选择开设,其名称为在课程名称后标注罗马数字,如高等数学Ⅰ、高等数学Ⅱ、高等数学Ⅲ、高等数学Ⅳ。

跨系开设的学科与专业基础必修课或基础类实践环节亦采用同样做法。

(二)课程编号

编号原则:

课程名称、学分、教学大纲均相同的课程(简称为“三相同”)为一门课程,编为同一个编号。

课程编号共八位,分别反映某门课程的开课系(部)、办学层次、课程属性和课程序号,其格式和含义如下:

第一、二位为开课部门代码,第三位为办学层次代码,第四位为课程属性代码,第五、六、七、八位为课程序号代码。

1.开课部门代码

开课部 门

代码

机电及自动化工程系

01

电子信息与电气工程系

02

计算机与信息科学系

03

经济管理系

05

土木工程系

06

工程管理系

07

建筑与规划系

08

环境与设备工程系

09

文化传播系

11

法学系·马列部

12

数理系

13

外语系

15

材料科学与工程系

16

教务处

30

大学体育部

32

武装保卫处

33

图书馆

35

学工处

58

2.课程办学层次代码

1——本科;2——高职;3——同时面向本科和高职;4——专升本。

3.课程属性代码

1——理论课程;2——实践环节;3——全校性公共选修课。

4.课程序号代码

课程序号为四位,从0001开始编排。

公共基础必修课

课程名称

学分

学时

学期

备注

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

3

42

课外实践6

中国近现代史纲要

2

26

课外实践6

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

3

42

课外实践6

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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