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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验室管理制度岗位职责

工地试验室管理办法

工地试验室为公司派驻机构,代表公司在各个工地为该项目提供公正试验检测报告。

因此必须加强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和对工地试验室检测业务的质量控制,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一、工地试验室的组建

1、由公司办公室牵头,工地试验室负责人参与,拟定工地试验室主要人员,检测设备,基地地址和组织构造方案以及资金等计划,并报技术负责人和质量负责人审核,由总经理批准。

公司对工地试验室主要试验人员授权;对工地试验室开展参数项目授权,未取得授权的参数一律不得开展检测工作。

2、工地试验室负责人负责组建工地试验室,并按照公司质量体系文件和相关的要求,建立各种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等,同时应通过项目业主和质量监督部门的验收。

3、根据合同和工作需要,工地试验室应配备符合要求的试验检测人员,配备符合要求的仪器设备。

4、工地试验室的设施与环境必须符合合同和试验检测相关操作规程的规定。

5、所有检测工作应由试验人员亲自独立完成,严禁抄袭和造假数据,一经发现,将按公司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二、工地试验室的质量控制

1、工地试验室的检测工作必须符合公司的管理体系文件,必须符合现有的规程及规范。

2、工地试验室应参加公司组织的试验室间的比对能力验证活动,原则上每年不少于一次。

3、工地试验室应加强新规范的学习,试验室内部应经常开展利用不同方法反复检测等活动。

4、组织人员对保留样品的再检测。

5、所出试验报告统一实行三级质量管理机制,即试验-复核-批准,并由有相应签认资格的人签认。

三、对工地试验室的管理

1、工地试验室每月应向公司报送检测月报,月报内容应包括上个月工作完成的情况,工作中存在什么问题,提出建议,下个月的工作计划等。

3、在工作过程中如有质量事故,必须按公司质量体系文件中规定的“纠正和预防措施程序”进行处理。

4、公司每半年组织一次全面检查,检查的结果作为年终考核评比依据之一。

5、公司每半年按质量体系文件对工地试验室进行一次内审。

6、工地试验室主要负责人包括授权负责人、主任、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如果有)每年应向公司报送个人年度总结,工地试验室每年报送部门总结。

7、公司每年对工地试验室进行一次全面考核,根据考核的结果,对表现较好的项目和个人进行奖励,对表现较差的项目和个人进行处罚等。

工地试验室责任登记制度

1、工地试验室必须贯彻执行公路工程有关质量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强制性技术标准以及合同文件的要求,对工程质量负检测监督责任。

2、工地试验室试验检测人员在公路建设试验检测活动中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严格执行公路工程强制性技术标准、各类技术规范及规程,全面履行工程合同中有关试验检测的义务,依法对公路工程试验检测质量负责。

3、工地试验室应当分解落实试验检测各岗位、各环节质量责任,明确质量责任人。

工地试验室从业人员的质量责任在本单位质量责任范围内按以下原则划分:

工地试验室的授权负责人,对工程项目现场的检测质量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具体工作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4、工地试验室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的人员,应当按照有关公路工程试验检测的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取得相应资格证书,并在资格证书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公路工程试验检测活动。

5、工地试验室严格实行工地试验室责任登记制度,按要求填写工地试验室责任登记表,工地试验室应对责任登记表的真实性负责。

6、工地试验室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发生变更,应填写工地试验室责任变更登记表,按原程序履行变更手续。

7、工地试验室办公室应悬挂试验检测人员配置图进行各岗位、各环节质量责任公示。

试验仪器设备的管理制度

1.仪器设备的管理由技术负责人负责。

2.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必须按照国家标准计量部门的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定。

对检定合格的仪器设备、计量器具其检定证书由设备管理员保管并建立台帐。

3.仪器应按照规定进行编号,并在仪器显著位置粘贴标志,标志上应注明标示明确(合格、准用、停用),以确定其状态,标志内容包括:

仪器编号、检定日期和检定员;每台设备均加以唯一性标识,如设备编号、状态标签〈红牌、黄牌、绿牌〉,三种标志应用范围如下:

A合格证〈绿色〉a.凡计量检定/校准合格者;b.无法检定,经对比或鉴定适用者。

B准用证〈黄色〉a.不必检定,检查其功能正常者;b.多功能检测设备,某些功能丧失,但检测工作所用功能正常,且经计量检定合格者;c.检测设备某一量程精度不合格,但检测工作所用量程合格者;d.降级使用者。

3.C停用证〈红色〉a.检测仪器设备损坏者;b.检测仪器设备经计量不合格者;c.检测仪器设备性能无法确定者;d.检测仪器设备超过检定、校准周期者。

4.使用贵重、精密、大型仪器、设备者,均应经培训考核合格,取得操作许可证。

5.仪器、设备责任人应负责所保管设备的清洁卫生、清洗、换油。

不用时,应罩上防护罩。

长期不用的电子仪器,每隔三个月应通电一次,每次通电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

6.检测仪器、设备不得挪作他用,不得从事与检测无关的其它工作。

7.设备管理员除对所有仪器、设备按周期进行计量检定外,还应对它们进行不定期的抽查,以确保其功能正常,性能完好,精度满足检测工作的要求。

8.全部检测仪器,设备的使用环境均应满足说明书的要求。

样品管理及处置程序

1.送(抽)检试样必须由送(抽)检单位或送(抽)检人准确填写《试验委托单》,送(抽)样人将取好(或加工好)的试样,连同委托单一起交监理试验室收样人办理相关手续。

2.监理试验室收样人根据委托内容,检查样品的数量,加工尺寸和精度,检查取样是否合格、委托单填写是否正确,并对符合要求的试样进行编号和填写试验台帐。

3.试验人员检测前必须仔细核对样品的标记特征与试验委托的一致性,才能开始采样、制样和试验。

4.检测人员严格按照有关标准、规范、规程进行试验检测,并将试验条件,出现的问题,以及有关数据做好记录,参加试验人员,必须在记录上签字。

5.检测人员对所记录的数据,文字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负责。

6.试验结果报告发出后,应将样品进行处置,破坏性检测后的样品,确认试验方法、检测仪器、检测环境、检测结果无误后,才能撤离现场,除有特殊要求外(不合格样品),一般不予保存;如样品需要保留,则应按一定时间进行留样(除水泥留样40天外一般样品保留10天)。

 

环境条件管理制度

1.试验室是进行检测、检定工作的场所,必须保持清洁、整齐、安静。

禁止随地吐痰、吸烟、吃东西。

禁止将与检测工作无关的物品带入试验室;

2.试验室应建立卫生值日制度,每天有人打扫卫生,每周彻底清扫一次,空调通风管每季度彻底清扫一次;

3.根据“互不干扰,方便使用”的原则,将仪器设备摆放在相对固定的位置。

如同时进行两种或两种以上的检测试验工作,应保证各种试验检测的环境不相互影响和不相互干扰。

若不能满足上述条件,则两种试验检测应在时间上错开,以保证试验检测环境符合要求;

4.技术负责人负责安排人员记录每天的温湿度记录,对试验室的检测环境进行记录和监控。

对有环境要求的检测项目,试验员应在原始记录上列明检测的环境条件;

5.水泥检验室在试验过程不允许人员随便进出,确保恒温。

混凝土养护室等区域的进入和使用,应加以控制。

最多只允许二个人同时进入养护室进行各种操作,进入养护室后应立即关上门,以确保养护室恒温、恒湿;

6.试验检测开始的环境条件无法满足时,应进行调节直至满足要求后才能开始;

7.试验检测结束时的环境条件发生偏离时,检测结果将被视为可怀疑数据,并由质量负责人决定是否需要重新进行检测。

 

报告管理程序

1.职责

试验室授权负责人负责报告的批准、签发;

试验工程师、试验员负责试验检测报告的复核;

试验检测报告格式使用项目业主规定的格式;

试验检测人员负责编写试验检测报告和签认;

资料档案管理员负责报告的印鉴、发放和归档等管理工作。

2.试验检测人员负责编写试验检测报告和签认

试验检测人员编制试验检测报告时应做到“准确、清晰、明确、客观”,并对报告进行初审,确认无误后进行签认,并对试验数据的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

3.报告复核人负责试验检测报告的复核

复核人对试验检测人员编制的试验检测报告复核、签认,并对数据的准确性负责;若发现错误,及时返回给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修改;同时应整理原始记录和电子数据等资料交资料档案管理员归档;

4.试验室授权负责人负责对报告进行认真审核,若发现错误,及时返回给试验检测人员进行修改,执行本程序“2”后,再行审核;对确认无误的报告进行批准、签发。

5.签审、批准完成的报告,一式三份,由资料档案管理员盖上相关印章,两份由发放给委托单位、一份归档保管。

6.资料档案管理员在报告发放时,报告领取人应在《报告发放登记表》中签字确认。

7.如果在报告审查时发现错误,将追究其上一级责任人的责任,并按公司的规定处理。

如果报告发出后存在不足时,应及时就报告进行补充说明;如果报告发出后存在错误时,应立即回收该报告,修改无误后重新发放并注明替换的报告编号。

8.报告存档

资料档案管理员根据公司的相关规定对报告、原始记录和电子数据进行归档管理。

外委试验取送样管理程序

1.外委试验项目的确定

由业主组织对承包人试验室的试验进行验收,对其试验检测参数进行确认;对于承包人无法完成的试验项目,但应取得试验结果的,应进行取样外委送检,由监理、监理试验室进行见证取样;监理工程师原则上不再对这些项目进行抽检;

2.取样

承包人在熟悉图纸、技术规范的基础上,根据材料进场情况,对已经进场的原材料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进行取样;取样应由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监理试验室三方共同进行,根据相关规范、标准确定取样数量,包装方式,填写取样单,准备相关的材料,如出厂合格证等。

样品及时封存,包装上做出明显标志,并保留足够的信息量,以免样品混淆;取样后应做好外委试验的登记工作;

3.送样

取样后应及时送样,由承包人送样,监理工程师或监理试验室派人监督送样过程,送样至检测机构后填写委托单,监督送样人员签见证栏;

4.报告

试验报告领取后,承包人、监理工程师、监理试验室各留一份存档;由监理工程师对试验结果进行判定;

不合格品管理程序

1.承包商自检不合格的材料或现场实测指标,由工地试验室主任按照自身内部管理程序规定,通知相关材料管理员或质检人员进行处理,检测资料及处理资料归档保存。

本程序仅规定监理工程师抽检不合格结果的处理程序;

2.对于检测过程中发现的不合格品,如有剩余可试验样品的,应重新试验,试验结果仍不合格的,应及时通知监理工程师,在24小时内报告业主、总监办、驻地办,由监理工程师发送监理指令进行处理;如无剩余样品的,直接发送不合格报告交监理处理;

3.如承包商或监理工程师对试验结果有异议的,要求重新取样检测的,应有确凿证据证明能取到代表该批样品的,可按照规定一同现场取样,按照规定进行试验,出具试验报告。

4.发现不合格品应登记不合格试验台帐,记录不合格情况和监理指令闭合情况;

5.所有不合格样品均应并按规定登记留样,以备查验;

 

原始记录管理制度

1.原始记录是指包括抽样检测时填写的最初记录,它是反应被检产品质量的第一手资料,应该严肃认真对待;

2.试验人员应使用规定或统一的表格格式,认真填写原始记录,内容应详尽、完整、准确、字迹清晰工整,所列栏目填写齐全,检测中不检测项目在相应的空栏目内打一横线或加以说明;

3.原始记录不准使用铅笔或易褪色的笔进行填写,要求使用钢笔填写;

4.原始记录的数字,不允许随意涂改或删除,确需要更改的地方只能画改并由记录者在更改处加盖本人印章;

5.原始记录应认真审查,有记录人、校核人签名,作为编写试验报告的依据;

6.试验记录、检测报告由项目主办试验员整理填写并签字,然后连同原始记录经试验室负责人审核后签字;

7.试验检测报告连同原始记录应及时归档。

试验室安全管理程序

本制度旨在确保试验检测安全生产,确保试验检测人员的人身安全和试验检测设备仪具的正常使用。

使全中心员工树立安全观念、增强安全意识,牢固树立认真负责的态度。

1.仪器、设备的安装,操作应符合有关安全技术标准,电动设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并经检查确认后方可使用。

2.仪器设备使用中,操作人员不得擅自离开。

3.加强仪器设备检查维修,确保其性能稳定、示值准确。

严禁“带病”使用。

4.有毒、易燃、易爆物品存放、使用、处理应符合国家安全规程的规定。

5.配备满足安全需要的消防器材。

6.试验检测人员必须持有试验检测上岗证书,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7.试验检测人员应熟悉设备仪具性能,严格遵守操作规程。

8.操作中若发现设备仪具运转异常,或有异味,或遇停电、停水、漏油、漏水时,应立即停机,切断电源、水源。

属故障停机时应排除故障。

9.预制构件检验或现场结构试验,必须采取符合要求的安全措施。

10.下班时,应切断所有仪器设备的电源、水源,关好门窗。

检测事故分析报告制度

1.检测过程发生下列情况,均按事故处理

1.1 样品及其零部件丢失、损坏。

1.2 委托和受检单位提供的重要技术文件资料、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丢失、泄密。

1.3 检测人员失误而造成检测数据和结论错误。

1.4 检测仪器设备损坏、丢失。

1.5 人身伤亡和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2. 事故发生后,当事人或发现人应立即停止测试,停机拉闸,立即向室主任或向授权负责人报告。

重大事故应注意保护现场,并在24小时内用电话或书面报告上级主管部门。

3. 由试验室负责人按照事故规模、造成的损失大小进行分析处置。

损失在一千元以下的,为一般性事故,由试验室负责人组织试验室全体人员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

由试验室授权负责人编制事故检查报告,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及简要过程,检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责任,并通本项目报试验室。

损失在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为重大事故,由试验室负责人联系母体机构试验室,由母体机构组成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

由母体机构试验室质量负责人编制事故检查报告,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及简要过程,检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责任,并通报母体机构全部项目试验室。

损失在一万元以上的,为特大事故,由试验室负责人报告母体机构试验室,汇报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由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组织调查组对事故进行调查,分析事故原因,确定事故责任者。

由上级行政部门编制事故检查报告,说明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及简要过程,检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责任,并进行通报。

4. 事故调查处理后,应吸取教训,制定切实可行的防范措施以防类似事故的再次发生。

5. 由于事故原因影响检测结果准确性时,应提出解决处理措施,通知委托单位协商解决。

检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程序

检测质量事故处理实行“四不放过”原则:

事故原因调查不清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没有防范措施不放过;相关责任人没受到处理不放过。

具体质量事故按如下方式处理:

1.由于试验检测人员疏忽造成样品及其零部件丢失、损坏的,扣发当月资金。

2.由于试验检测人员疏忽造成委托和受检单位提供的重要技术文件资料、检测原始记录和检测报告丢失、泄密的,扣发当月工资。

3.由于检测人员失误或技术水平所限而造成检测数据和结论错误的,由质量负责人对其进行检测技术培训,同时扣发当月工资,取消年终评选先进资格。

4.由于检测人员人为原因或检测过程中弄虚作假造成检测数据失真的结论错误的,上报公司人事部门,由公司进行辞退处理,情节特别严重、影响特别重大的应该追究其法律责任的送司法机关。

5.检测人员保管不善造成检测仪器设备损坏、丢失,对设备损坏的由其承担设备修理费用,造成设备丢失的按设备价值根据资产折旧管理办法由其承担设备残值,如因设备损坏或丢失严重影响试验检测工作开展的根据情况进行警告、通报批评、经济处罚等形式的处理。

6.由于试验检测人员严重违规操作造成人身伤亡和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根据损失或受伤害情况按检测质量事故分析报告制度执行。

试验室工作人员守则

一、质量方针:

“严格试验,热情服务,真实公正,准确及时。

二、执行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三、不断学习土木工程业务知识和先进的试验检测技术及计量知识,国家质量标准和相关的技术规范。

四、严格按照国家、部颁标准、规范、规程进行试验检测。

五、熟悉仪器设备性能,并能熟练的按操作规程操作,严防因仪器设备异常造成数据不准确。

六、坚持实事求是原则,真实记录原始数据,按时进行结果计算,及时提供准确可靠、公正的试验报告。

七、努力提高自身素质,作风正派,秉公办事,不以权谋私,不收礼受贿,不得参加所从事检测工程项目的技术咨询工作。

八、对工程质量负责,对受检样品及试验结果保密。

试验室主任职责

一、完善管理制度,制定工作计划,并对计划完成情况及质量负责。

二、确保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法律,法规及各级主管部门的各项决定在中心试验室的贯彻实施。

三、全面管理监理试验室的人事、生产、技术、质量和设备。

四、主持召开会议,及时研究、处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不断提高试验检测质量。

五、根据工作需要设置人员结构及人员调配,制定奖惩规定,发布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

六、代表监理试验室签发各类行政工作报告。

七、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授权负责人职责

一、审定和管理工地试验室资源配置,确保工地试验室资源(人员、设备、环境等)满足试验检测工作需要,保持质量保证体系有效运行;签发工地试验室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确保公正、客观、规范、科学地开展试验检测工作,对试验检测数据及报告的真实性、科学性负责。

二、建立完善的工地试验室质量保证体系和管理制度,包括人员、设备、环境以及试验检测流程、样品管理、操作规程、不合格处理等各项制度,确保试验室各项工作按制度执行。

三、督促、检测试验检测人员履行岗位职责情况,考核试验检测人员的工作质量,并制定相应的措施。

四、严格按照现行的国家和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和合同的约定独立开展试验检测工作。

五、实行不合格报告制度,对于签发的涉及结构安全的产品或试验检测项目不合格报告,工地试验室授权负责人应在2个工作日之内报送试验检测委托方,同时抄送相应质监机构。

六、定期向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汇报工地试验室工作开展情况。

七、在授权期内,授权负责人应坚守岗位,如特殊情况需要变更,需由母体试验检测机构提交申请,由项目建设单位审核批复后报相关质监机构备案。

试验室工作职责

一、独立的进行试验检测工作,按规定的频率完成验证试验、标准试验、抽样试验和监督抽查试验,参与外委试验。

二、对承包人的工地试验室和设备、人员资质、操作方法、资料管理等进行有效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三、各项试验工作,均应按合同列明的或国家、行业标准统一进行,并采用统一的表格进行记录、整理归档、保存。

四、在承包人进行标准试验的同时或以后,按规定的频率平行进行对比(复核)试验以肯定或否定承包人标准试验的参数和指标。

五、在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取样试验的基础上,应按20%的频率进行监理抽样试验。

六、在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按技术规范的规定进行全频率取样试验的基础上,按5%的频率进行业主抽查试验。

七、有权对用于工程的材料和构件进行监督抽查,有义务配合业主、质监部门对有疑问的施工质量和材料进行抽查。

 

试验室主任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领导下,全面负责试验室工作,组织完成所承担的各项试验检测任务,并对完成的试验检测工作质量负责。

2、贯彻执行上级颁发的技术方针政策和有关规程、规范及技术管理规定。

3、认真运行质量管理体系,确保公正、科学、准确的开展各项检测工作。

4、制定试验室的试验检测计划,协调与业务部门的关系。

5、督促、检查各岗位执行情况,做好人员分工、考核。

6、审核本试验仪器设备的购置、更新、改造及修理报废计划。

7、定期主持召开主任办公会议,讨论和研究生产中的问题,并针对出现的质量问题,认真分析原因,贯彻解决方案。

8、审查外委试验检测机构的资质和能力,并提出审查意见。

9、完成总监理工程师交办的其它工作。

 

试验检测工程师岗位职责

1、在总监理工程师和监理工地试验室主任的领导下,负责本合同段的监理工地试验检测工作,对所抽检及出具的试验检测报告负责;

2、熟悉合同条款、规范和试验规程,协助总监办、监理工地试验室监督检查承包人工地试验室,按规定的标准进行试验;

3、负责贯彻执行国家、部颁施工规范,试验规程,合同要求,工程质量监督检验及政策法规;

4、组织完成总监办送交或提交的抽样试验、及时提交试验结果;

5、审查试验结果、给出结论,按时签署试验检测报告,对完成的试验及时进行统计和汇总;

6、严格执行有关技术标准,施工技术规范和试验规程,认真审查试验过程,计算结果,分析试验结果的离散性,并确定是否返工试验,在各项正确无误后,签发试验报告,保证试验结果的准确性和公正性,为试验检测报告的第一授权人,签批试验检测报告;

7、定期向总监汇报本试验室的工作,对本试验室的试验,检测人员全面的指导责任;

8、指导和组织本监理工地试验室的各项检测工作,在开工前提出试验检测计划并贯彻实施;

9、审签由监理工地试验室办理的文件、指令及上报的报告、报表、资料;

10、检查、督促、指导合同段工地试验室对试验标准及规程的执行情况;

11、对材料性能、各种混合料配合比、成品料的强度、密度及其他质量指标进行控制;

12、按要求频率独立进行抽检,经试验合格者予以确认、验收,不合格者有权要求承包人改正或报发包人下令报废或返工;

13、对承包人的试验室配备和试验人员素质进行检查确认,对试验方法、流程进行确认,对不合格者有权要求更换或改变;

14、审查承包人的试验资料,检查承包人试验仪具的使用状态,督促承包人及时进行调试、校正,以保证试验的可靠性;

15、督促承包人按规范要求的频率进行试验,协同路基、结构、隧道等专业工程师检查各种材料的材质和规格是否满足技术规范与设计要求,

16、建立施工现场材料的进场和使用情况台帐,抽检检测台帐,试件的备制台帐等;

17、办理总监理工程师和项目中心试验室交办的其它工作。

 

试验检测员职责

1.在主任的领导下,严格按照技术标准检测规程,承担所从事的试验检测工作,并对检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

2.熟悉所从事的检测工作,认真学习专业知识,掌握专业检测技术的现状和发展趋势,提高检测技术水平;

3.严格按照检测规范开展各项检测工作,按规定做好检测记录,对大项目的检测或有疑问的检测数据要认真核对,并要按规定对数据进行分析处理,对计算结果认真复核并及时报告检测结果,确保检测数据和结果的准确、可靠、真实;

4.爱护仪器设备,定期进行维护保养,检测前检查校正,检测后检查仪器是否正常,并及时清理,认真填写使用记录,发现故障或异常情况及时报告主任,并对检测数据有效性进行评定,采取相应的措施;

5.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或超期检定的仪器设备,有权拒绝行政领导对检测数据的干预,有权超越反映弄虚作假或违反检测规定的行为;

6.严格遵守试验室的各项管理制度,服从分配,坚守岗位,按时完成试验检测任务;

7.遵守安全检查制度,实行文明检测;

8.讲求工作效率和职业道德,热情服务,本着“科学、公正、求实、创新”的工作态度完成本岗位的工作;

9.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任务。

 

资料管理员的岗位职责

1.负责技术资料的搜集、整理,确保技术标准、规范的有效性。

2.定期对检测原始记录和报告的技术资料进行整理归档。

3.严守保密制度,未经批准不得复制、删改、散发检测报告,不得泄露原始数据,未经主任同意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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