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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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民健康档案信息系统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进入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进入我国医疗服务市场的可行性研究报告

广西红日股份有限公司2003年3月

一、加入WTO对我国医疗产业的影响

医疗产业属于第三产业,是具有较强公益性的服务性行业。

医疗服务的生产集中度较高,市场局部垄断:

医院的经营状况与所在地的人口密度、年龄结构以及居民收入水平有者直接的关系,加上与之匹配的公费、医疗保险定点制度,使得医疗消费具有很强的地域性,这决定了每家医院对医疗市场的占有率不可能达到具备控制力的程度。

不同医院在技术水平、医疗质量等产品本身的差异外,还存在就医环境、服务态度差别。

这种医疗产品差别的非价格竞争由于与消费者的生命安危、心理定势相呼应,比价格竞争更为强大。

目前中国的医疗市场是一个不完全放开的卖方市场,医疗消费的不确定性、消费信息的不对称性和消费行为的被动性,使得一般商品的市场价格调节手段对医疗服务难起作用,从而决定了政府介入市场的必要性。

目前中国的医疗卫生政策在一定程度上促成医疗市场的竞争机制,市场机制将会在医疗服务市场起到相当的作用,经济效益将成为提供卫生服务的内在动力,但是政策的开放程度是有限的,非营利性医疗机构仍将占主导地位。

中国用占世界1%—3%的卫生资源,解决占世界22%人口的医疗卫生保健问题,1995年后,中国诊疗人次变化不大,稳定在12亿人次左右,入院人数则持续增长,特别是1997年以后,年均增长率达到5.4%。

但是,病床使用率波动较大。

卫生总费用的增长速度高于国民经济增长速度。

1995年后,中国卫生费用占GDP的比重持续上升。

营利性医院自从2001年年底正式挂牌以来,已经成为不少投资者新的投资热点。

虽然营利性医院的生存空间和地位已经有很大提升,但由于医保定点、人才引进等诸多方面的制约,营利性医院的发展仍然存在难以突破的瓶颈。

同时,国有非营利性医院的产权改革的滞后,也有可能使整个医院分类管理政策难现初衷,进而影响营利性医院的生存环境。

但总的来看中国的医疗产业存在着巨大的商机,面对巨大的商业前景,一些国内企业和一些外资“大鳄”纷纷“摩拳擦掌”准备涉足医疗服务业。

1.1医疗机构现状

根据2001年《中国统计年鉴》,截至2001年底,我国共有卫生机构330348个,比1978年增加近两倍。

中国当前的医院可以按产权、所在地区、诊疗特色、卫生部的医院评级等进行分类。

例如,按产权可以分成地方政府所有医院,军队医院、企业医院等。

按诊疗特色可以分成专科、综合医院。

按等级可以分成三级、二级、一级医院。

根据营业范围,2001年共有综合医院10868家,中医医院2521家,专科医院2062家,综合医院在数量上处于绝对优势。

但是近两年来,医院专业化分工趋势有所增强,综合医院数量逐年下跌,而专科医院年增长数超过中医医院。

按医院数量排序,前三位是妇幼保健院、精神病院和传染病院;后两位是整形医院和耳鼻喉科医院。

与1999年相比,医院数量增长速度最快的是眼科医院、骨科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口腔医院和康复医院。

根据所有制进行划分,卫生部门和工业及其他部门所有的医院比例合计达到95.6%,仍占据绝对主导地位,而私人开办的和其它(主要指中外合资合作)类型医院不足1%。

然而,根据医院属地化原则,企业医院数量正在下降,而集体所有、私人开办的和其它类型医院的增长速度已远远超过卫生部门所属的医院。

民营医院是指公立医院以外的一切医院。

近年来,我国大力调整城镇医疗服务体系和结构,构建高效、便捷的新型服务体系。

积极推进办医形式多样化,个体、私营、中外合资合作、股份制等营利性医疗机构得到较快发展。

至2002年11月,全国开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城市已增加到358个,建立了2406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9726个社区卫生服务站。

同时,充分引入竞争激励机制,促进服务效率和服务质量的提高。

据中华医院管理学会摸底调查显示,现在我国民营医院已有1477家,遍布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而10年前,全国只有数十家民营医院)。

卫生部和外经贸部批准的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约200家,初步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医院并存发展的局面。

在加强行业监管、规范医疗服务行为方面,执业医师法等一系列医疗服务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相继出台,逐步建立和完善以行业准入、质量管理和信息公示等为主要内容的医疗行业监管制度。

总体来看,在鼓励社会办医的政策下,近几年民营医院出现迅速发展的势头,主要表现为数量增多、规模扩大、条件渐好。

目前民营医院的特点是:

大专科小综合多,聘用大批离退休专家多,以中医中药为主者多,其专科专病是公立医院很少设置的。

一般来说,民营医院多以门诊为主,规模适中,经营灵活,在办院模式和市场竞争方面有明显特色。

近几年民营医疗事业发展政策有了很大变化,民营医院社会地位得到认可,吸引了大批人才,市场竞争经验丰富,部分民营医院创出了品牌,具备竞争发展的资本优势和利用各种资源的能力。

但民营医院也存在着许多问题。

比如,医疗质量还有待提高,部分医院存在着夸大疗效误导患者以及不正当竞争现象。

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主要特点是:

在经营规模上,这类机构以不设床位的诊所或诊疗中心居多,约占50%以上;总投资额不高、规模不大,投资额在200万美元以下的约占50%,床位在200张以上的仅占20%。

在服务内容上,比较集中于眼科、口腔科、皮肤科、骨伤科、妇产科、血液透析、影像诊断等项目,综合医院较少。

在地区分布上,遍及全国19个省、市、自治区,大多集中于经济发展较快的沿海地区大中城市,如北京、辽宁、山东、广东等地。

在合作对象上,外方合作机构大多来自美国、日本等国和香港、台湾地区。

在合作年限上,以10年至20年居多,约占72%。

1996年至1999年卫生部严格控制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的审批标准,平均每年仅批准5家左右,总的发展态势比较平稳。

营利与非营利医院的划分:

根据国际经验和我国有关法规,非营利性医院可包括政府医院、企业医院、社区医院和一部分民办医院;营利性医院可包括私立医院、股份制医院和中外合资医院。

主要遵循“自愿选择和政府核定相结合、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在我国医疗服务体系中占主体和主导地位”的原则。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提供基本医疗服务或政府交办任务、为社会公众利益服务、不以营利为目的、其收入和收支结余用于弥补医疗成本和自身发展,执行国家指导价格、享受税收优惠和信贷优惠,包括政府举办的和非政府举办(社会集资办、社会团体办、个人出资办)的医疗机构,政府办的享受政府补助,非政府办的不享受政府补助,政府办的医疗水平应该能够代表区域性或国家水平,主要承担基本医疗服务,有的同时承担科研和教学任务。

营利性医疗机构自主确定医疗服务项目、大多从事特需服务及专科服务、以获取投资回报实现利润最大化为目的,采用自主定价、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照章纳税的原则,包括私立营利性医院、股份制医院和中外合资医院。

非营利性医院和营利性医院的划分实行自愿选择和政府核定相结合的原则。

具体的划分为:

现有政府举办的承担基本医疗任务、代表区域性或国家水平的医疗机构,经同级政府根据经济发展和医疗需求予以核定,可继续由政府举办,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其余的可自愿选择核定为其他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转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社会捐资兴办的医疗机构一般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企事业单位设立的为本单位职工服务的医疗机构一般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对社会开放的,由其自愿选择并经当地卫生行政等部门核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转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社会团体和其他社会组织举办的医疗机构,由其自愿选择并经卫生行政等部门核定为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或转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城镇个体诊所、股份制、股份合作制和中外合资合作医疗机构一般定为营利性医疗机构。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和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差别主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医疗服务价格:

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放开,依法自主经营,照章纳税;非营利性医疗机构所获利润不能用于职工分红,只能用于更新设备、引进新技术和扩大医院规模,同时享受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2)税收政策:

非营利性医疗机构:

按国家规定的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各项税收。

不按照国家规定价格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不得享受这项政策;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营利性医疗机构:

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按规定征收各项税收。

但为了支持营利性医疗机构的发展,对营利性医疗机构取得的收入,直接用于改善医疗卫生条件的,自其取得执业登记之日起,3年内给予下列优惠:

对其取得的医疗服务收入免征营业税;对其自产自用的制剂免征增值税;对营利性医疗机构自用的房产、土地、车船,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和车船使用税。

3年免税期满后恢复征税。

据统计,非营利性医院在我国一些省份目前占据了医疗机构总数的60%左右。

当地主要的大中型公立医院,代表地区医疗水平的专科医院基本都被划分到非营利性医院的阵营之中,而其余40%的营利性医院则绝大部分都是以个体诊所,股份制医院和少数的乡镇卫生院为主,无论是医院规模还是医院水平都无法和非营利性医院相比。

而在整个我国医疗卫生费用支出中,政府和社会的支出主要会集中在由政府支撑的非营利性医院,营利性医院主要争取的则是居民医疗消费的市场。

据2001年底的不完全统计,广东省民营医院有67间,在全省2444所各级各类医院当中仅占2.74%;床位总数3769张,占广东省各医院床位总数的2.32%。

民间资本投入10个亿。

平均每间医院投资1500万元,平均每床投资26万元。

67间医院之中,100个床位及以上的8间,50—99个床位的19间,少于50个床位的40间。

据有关部门统计,到2002年6月,广东省民间资本(含中外合资)投入10多亿元,已建成民营医院83间,拥有病床4818张。

然而,广东营利性医疗机构虽然数量上占四成多,但多以个体诊所为主,规模小、结构单一,其技术、人才与公立医院相比过于悬殊。

从提供门诊、住院的情况看,民营医疗机构在医疗市场所占的份额只有3%。

尽管广东省办民营医院较早,民营医院的数量相对其它地区而言较多,但总体来看数量与规模还远远不够,从满足群众对医疗的需求情况来看,它们还有很大的发展空间。

1.2医疗消费的现状

从总量看,1995年以来中国医疗消费稳步增长,而且整个居民医疗性总支出在GDP的比例还有增长的趋势。

1999年中国医疗产业的市场为3110亿元,2000年约为3510亿元,相当于国民生产总值的4.5%左右,人均医疗消费273元(折合35美元)。

在发达国家,如美国这一比例为14%,瑞典为9%,英国为5%,韩国、日本、香港等亚洲国家和地区为6%—8%。

从人均医疗消费看,美国为4090美元,德国为2339美元,日本为1741美元,韩国为587美元。

可见,在医疗卫生保健市场,中国还有较大发展空间。

以中国2000年89404亿的国民生产总值计算,只要医疗消费占到8%就是7152亿元,更何况中国的GDP还正在以每年7%以上的速度增长。

事实上近年来我国医疗消费与卫生费用也一直处于高速增长中,年均增长率在13%-20%之间,远高于其他发达国家的增长水平。

随着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的提高,人们越来越重视自身的健康,与健康有关的产业已成为或将成为国民经济新的增长点。

同时随着人口基数的增长,特别是老龄化进程的加快,将进一步推动我国医疗消费的进一步扩张。

据业内人士估计,如果年增长速度为13%,到2005年中国医疗产业的总市场额将为6400亿元,照此计算,五年内平均增长额不少于1500亿元。

其中门诊市场约为800亿元,住院市场700多亿元,市场空间十分巨大。

世界著名的经济学家、诺贝尔经济学获得者罗伯特·福格尔日前也预测,目前中国医疗市场可能出现与上个世纪70年代的美国相类似的爆发式增长。

2003年,中国医疗消费在GDP中所占比重将由2000年的4.5%提升至8%-10%,相应的医疗保健市场将被放大数倍。

如果按照今后5年我国GDP的年平均递增7%,到2005年居民总医疗卫生支出费用占GDP的5%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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