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千森宇集团制度汇编

河南千森宇集团

行政人事管理制度汇编

1.考勤管理制度

2.人事管理制度

3.培训管理制度

4.员工社会保险管理制度

5.合理化及创新管理制度

6.计划管理制度

7.办公用品管理制度

8..印章管理制度

9..员工工装管理制度

10..车辆管理制度

11.档案管理制度

考勤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明确工作时间及请休假制度,合理做好工作安排,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本部及各公司所有员工。

3.权责:

3.1行政人事中心负责本制度的拟、修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3.2各级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本制度审批权限进行未打卡证明、出差、外出、请(休)假审批;

3.3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核准。

4.考勤规定

4.1考勤时间:

冬时制(10.1-4.30)8:

30—12:

0013:

30—17:

30;

夏时制(5.1-9.30)8:

30—12:

0014:

00—18:

00;

晨会时间8:

35;

4.2所有员工一律实行上、下班两打卡(签到)制,规定上班时间晚30分钟(含)以内到岗为迟到;在规定下班前无故离岗的视为早退(以打卡记录为准),考勤人员负责监督;

4.3员工因公不能到公司打卡的须经主管领导同意、批准,并于回公司后1个工作日内填写《未打卡证明单》(附件1)经主管领导签字后交行政人事中心备案;

4.4工作期间,如有事暂离岗位者,15—30分钟(含)需告知前台,30分钟以上需报请部门负责人或主管领导,并填写《外出登记看板》(附件2);

4.5员工上班期间因公外出时,须向部门领导(或其授权人)申明外出原因及返回时间,并在前台详细填写《外出登记表》(附件3);

4.6员工出差时,须填写《出差登记表》(附件4),因故无法填写的,回公司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补填,否则以旷工论处;

4.7晨会依点名顺序实行轮流主持的方法,晨会点名时,主持晨会者对于未参加晨会人员经询问相应负责人后要清晰标注未到原因。

晨会结束时,主持晨会者需提醒次日晨会主持者做好准备;

4.8忘记打卡者,若确定实际出勤,经主管领导确认后,首次可允许,第二次后按迟到(上午)或早退(下午)论处。

5.请假管理制度

5.1公司所有员工均不允许口头请假,电话申请事假须提前1小时申请;

5.2事假、调休至少应提前一天填写《请(休)假单》(附件5),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方可休假(口头申请无效),连续调休每次不得超过二天,否则以事假或旷工论处;

5.3审批权限:

5.3.1部门员工请(休)假2天(含)以内的,由部门负责人核准;2天以上的,由部门负责人审核,集团总裁(分公司总经理)核准;

5.3.2部门经理级(含)以上管理人员请(休)假应由分管领导审核,总裁(或总经理)核准。

5.3.3员工因特殊原因续假的,应在假期未完时,与主管领导取得联系并获得批准后方可休假,假满回公司后应在1个工作日内办理补假手续,并报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备案;未办理请假手续而擅离职守、假期届满未办理续假手续或未被批准而不到岗者,均视为旷工;

5.3.4事假为无薪假,工资按请假时限在当月工资中扣除;申请病假的,待假期满回公司后应于1个工作日内将相关医疗机构出具的诊断书、病例书等相关医疗证明交于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备案(不能提供的以事假论处),发放基本工资的三分之一;工伤期间工资正常发放。

6.处罚规定:

6.1每月公司允许每位员工在30分钟内迟到1次,超过1次处罚如下:

迟到第2次罚款20元(并扣除当月全勤奖),迟到第3次及以上的每次罚款50元;迟到30分钟以上,1个小时(含)内的,每次处罚100元;1个小时以上的,以旷工0.5天论处;当月迟到8次(含)以上经教育而不能改正的公司将酌情予以调岗或劝退处理;

6.2距下班时间30分钟(含)以内无假条、外出登记、出差登记的视为早退,一次罚款50元,30分钟以上的均以旷工1天论处;

6.3对于不能当面(电话)请假或续假者,不能按时补办相关手续者,均以旷工论处;

6.4旷工按日工资的双倍罚款;月累计旷工3天者,扣发当月全额工资,最终警告并作降职与降薪处分;连续旷工3天(含)以上者,按自动离职论处,予以解除劳动关系,不予发放薪资;

6.5本制度所涉及的所有处罚款项均存入千森宇乐捐账户;

7.婚假

7.1符合法定结婚年龄(女20周岁、男22周岁),可享受3天有薪婚假;

7.2符合法定晚婚年龄(女23周岁、男25周岁),可享受15天有薪晚婚假;

7.3婚假必须提前15天提出申请,并按照假条规定填写好职位代理人,经集团总裁(分公司总经理)核准交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备案后方可休假;

7.4员工未满试用期不享有婚假。

员工的婚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8.产假

8.1有生育计划的女员工须提前2个月通知相关主管领导,以便安排工作;

8.2女员工产假为97天,产前一个月可以申请开始休产假;

8.3入职满一年的方可享有带薪产假,不足一年按一般事假处理;

8.4女员工流产(含人工流产)的可凭医疗单位开具的证明,享受7天的有薪月假;

8.5员工的产假必须一次性休完,不可分开,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8.6产假期间工资待遇:

产假期间发放相应的基本工资1080元/月。

9.陪产假

配偶符合国家生育政策的男员工,凭医疗单位开具的证明可享受15天有薪陪产假,男员工陪产假按自然天数计算,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10.丧假

10.1员工配偶或子女、员工本人或配偶的父母死亡,可申请五天有薪丧假;

10.2员工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死亡,可申请三天有薪丧假;

10.3丧假按自然天数计算,遇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顺延。

11.法定假期

元旦,放假1日;(一月一日)

春节,放假3日;(除夕,正月初一,正月初二)

清明节,放假1日;(农历清明节当日)

劳动节,放假1日;(五月一日当日)

端午节,放假1日;(农历端午当日)

中秋节,放假1日:

(农历中秋当日)

国庆节,放假3日;(十月一日,十月二日,十月三日)

具体法定休假安排,公司将根据各地方政府有关文件通知,结合公司实际情况,作出具体的放假时间通知,各级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工作需要作出相应调整。

12.附则

12.1行政人事中心应于每月5日前将上月考勤汇总并与员工本人核对完毕,无异议后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负责人审核,总裁核准完毕后,转交财务管理中心核发工资;

12.2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实施,其他与本制度相冲突的规定废止,均按本制度为准。

附件1:

未打卡证明单

部门

职务

姓名

未打卡时间

年月日A□;B□.

(A指上午上班打卡;B指下午下班打卡。

未打卡事由

主管领导核准

部门负责人审核

附件2:

外出登记看板

年月日

姓名

状态

事由

阐述

预计返回时间

外出

会议

出差

请假

附件3:

外出登记表

千森宇员工外出登记表

日期

外出人员

部门

外出时间

返回时间

具体说明

中心负责人签字

附件4:

出差登记表

千森宇员工出差登记表

日期

出差

人员

出差

地点

部门

出差事宜

返回时间

直属领导签字

附件5:

请(休)假单

部门

姓名

工号

请(休)假事由

请(休)假时间

自年月日时分至年月日时分。

职务代理人

总裁(总经理)核准

部门负责人审核

人事管理制度

1.目的:

为实现公司人力资源管理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提高人力资源管理水平,优化招聘、调迁、晋升、离职等管理职能、程序,为公司储备、选拔优秀人才,建设高素质的员工队伍,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集团及各分公司所有员工招聘、入职、调迁、晋升及离职均适用于本制度。

3.职责:

3.1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拟、修订,并组织实施、监督;

3.2各职能部门第一负责人负责本部门需求人员岗位工作内容、能力要求的拟定,并根据工作需要提出相关岗位人员需求申请,并对所需岗位人员综合能力进行评价;

3.3集团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核准。

4.招聘程序:

4.1人员增补申请:

4.1.1各职能部门根据公司经营发展需要,填写《人员增补申请单》(附件1),详细说明“增补原因、职责范围和任职资格能力要求等”报送送总裁(分公司总经理)核准;

4.1.2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根据公司经营发展情况,结合人力编制要求,审核相应职能部门报送《人员增补申请单》,及时组织、制定招聘计划并实施;

4.2招聘方式与实施:

4.2.1招聘方式:

招聘方式分为内部招聘与外部招聘两种方式。

(1)内部招聘:

内部优先征聘,一方面是公司解决内部富余人员的途径,另一方面使得员工获得与个人职业发展一致的工作岗位。

(2)外部招聘:

可通过广告、参加招聘会、网站公布、职业介绍所和同业推荐等形式从外部招聘。

4.2.2内部招聘流程:

(1)公告:

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根据公司所需招聘岗位的职务说明书,拟定内部招聘公告并予以发布;

(2)报名:

所有正式员工征得直接上级的同意后,都有资格向人力资源部报名申请;

(3)筛选:

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组织内部招聘评审小组对申请人进行评审,评审结果经职能部门负责人审核,报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批准后生效;

(4)录用:

经评审合格的员工应在一周内做好工作交接,并到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办理调动手续。

4.2.3外部招聘流程:

(1)初选:

应聘人员填写《求职登记表》(附表2)报名截止后,根据招聘岗位要求,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会同各部门进行初选;

(2)初试:

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向初选合格的求职者发面试通知,并要求其在面试时提供学历证书、身份证等相关证件的原件。

初试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人员和用人部门共同组成,必要时对求职者进行笔试;

(3)复试:

由复试小组进行复试。

复试结束后,小组成员讨论对应聘者的意见并分别将评价结果填写在复试结果推荐书上,报集团总裁(分公司总经理)审核签字批准。

复试小组成员:

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负责人、用人部门负责人、有关的专业人员等组成。

5.招聘工作评估

5.1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对招聘流程进行跟踪,以检查招聘效果。

5.2招聘活动结束后,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应从调查求职人员及新员工对招聘组织工作的意见、各种招聘渠道的时间、成本和效果、录用人员的短期流失率等几个方面来评估招聘活动,做为招聘工作进一步改进的依据。

6.录取(试用)管理

6.1录用:

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根据复试情况确定被录用应聘人员到岗时间,同时将面试结果通知落选的应聘者;

6.2报到:

被录用员工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向公司报到。

如在发出通知五天内不能正常报到者,可取消其录用资格。

6.3新员工须向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提交真实无误个人资料,包括:

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各类资格证书的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1张;其它应聘者或公司认为需提交资料等。

6.4用人部门接到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办理的《录取(试用)通知单》(附件3),方可安排新员工工作,并安排带培人员。

6.5新员工试用期一般为三个月,并入职一个月内签订劳动合同,表现特别优秀者可适当缩短试用期。

6.6新进员工试用期满2个月(或3个月),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组织试用期考评,经考评合格,则予正式聘用。

7.人事档案管理

7.1员工档案包括:

7.1.1员工求职资料;

7.1.2求职登记表、应聘人员面试评价表、试用员工登记表、试用合同;

7.1.3身份证、学历证、学位证、外语等级证书、各种资料证以及其他相关证件的复印件;

7.1.4员工档案照片;

7.1.5员工转正申请表、应聘登记表、声明、劳动合同;

7.1.6员工异动申请表、异动交接手续;

7.1.7其他反映员工信息的材料。

7.2公司员工内部档案应及时、全面地收集到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统一保管;各部门应主动将平时形成的应归档材料及时送交人力资源部保管;驻外机构在当地招聘的人员须建立详细的人事资料存档备查,并将所聘人员的主要个人资料整理汇总后交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存档。

7.3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部对收集的归档材料按规定进行整理、装订,并按员工顺序号进行存放保管。

为确保档案的准确,每半年对内部档案进行检查、核对,同时不定期查看,做到防蛀、防潮。

每年年底清理当年离职员工档案,并将离职员工档案统一存放。

7.4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是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且只能查、借其下属的档案。

查阅、借阅员工档案的人员须填写《档案查阅(借阅)登记表》(附件4)。

档案借出时间不许超过5个工作日。

查阅、借阅档案者负有保密义务和保管责任。

7.5各分公司综管部应每月3日前将新入职员工档案造入《花名册》并将电子版传至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备案。

8.调迁管理

8.1公司依据部门工作需要在公司内部调动员工岗位,部门内部及部门之间员工调动须由集团总裁(分公司总经理)核准。

8.2被调动员工应服从工作安排,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

8.3被调迁员工须持有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下发《调迁通知单》(附件5),按通知要求到相应部门报到。

9.晋升管理

9.1公司所有员工晋升须经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考核,报集团总裁(分公司总经理)核批准后执行。

9.2凡晋升人员须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下发正式任命通知,薪酬依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调迁通知单》为标准执行。

9.3晋升员工自接到通知之日起,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完毕交接手续,并按时到岗工作。

9.4晋升员工需符合以下条件:

9.4.1在公司经营管理过程中,为公司做出重大突出贡献者;

9.4.2年度考核成绩显着并被评为先进工作者;

9.4.3员工工作成绩显着,由部门负责人提名或集团总裁(分公司总经理)提名者。

10.离职管理

10.1员工因个人原因不能继续从事本岗位工作的,试用期员工需提前3天、正式员工需提前30天填写《员工离职申请表》(附表6),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审核报集团总裁(分公司总经理)批准,工作交接完毕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

10.2试用期内员工工作时间不足七个工作日者不予计发工资,以补偿公司招聘成本损失。

10.3员工工作期间因个人工作失职给公司造成声誉、经济损失,公司将酌情给予处罚,以弥补公司所受损失。

10.4员工必须完成下列手续后方可离开公司:

10.4.1向继任者或同事交清所有工作;

10.4.2公司中层或重要岗位人员离职,应安排离职审查;

10.4.3归还公司的印章、帐目、文件、资料、办公用品、钥匙,交还所领用的工具、通讯器材等物品,如有损坏、丢失,应予相应赔偿;

10.4.4归还所借公款和预支款;

10.4.5其他未到期福利品(费)不予发放。

10.5公司各部门如有员工异动(含辞职、辞退、自动离职、旷工除名等),所属部门负责人应及时告知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或负责考勤的人员),否则,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将视情节给予所属部门负责人50—100元处罚,造成经济损失的由部门负责人承担。

10.6凡离职人员10工作日内未到公司办理完毕离职手续者,按旷工除名处理,不予计发当月工资。

对其所欠公物公款,公司将保留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予以追偿的权利。

10.7离职办理程序:

员工填写离职申请书→部门负责人签字→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审核→集团总裁(分公司总经理)核准→《员工离职/调动交接清单》→部门负责人核查工作及物品交接确认签字→财务部核查借款和预支款情况并签字→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办理离职手续。

10.8离职员工应按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公司综管部)办理的《员工离职申请表》上所列方式领取当月工资。

11.辞退(或终止试用)管理:

公司员工在工作期间有以下情节之一,将予以辞退(或终止试用)处理:

11.1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11.2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

11.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害的;

11.4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11.5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达到任职目的的;

11.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12.除名:

员工存在下列情形之一,公司将予以除名:

12.1自动离职,未按公司规定办理相关辞职手续;

12.2当月连续旷工或累计旷工达3天及以上;

12.3营私舞弊、挪用公款、收受贿赂;

12.4违抗指令或玩忽职守,情节重大;

12.5聚众罢工、怠工、造谣生事、破坏正常工作和生产秩序;

12.6盗用公司印信,或涂改文件者,或者伪造证件;

12.7年终考核不合格,经留用考察仍不合格;

12.8利用公司名义,进行个人技术与经济商贸活动;

12.9泄露公司重大机密;

12.10在工作中利用职务之便犯有严重经济问题,给公司带来重大损失;

12.11严重违反公司规章制度的其他行为。

13.附则

13.1集团总监级别、分公司副总、总助(总监)级别以上员工入职、调迁、离职、辞退等人事异动均由集团董事会研究决定后执行;集团本部员工入职、调迁、离职、辞退等人事异动均须集团总裁核准后执行;分分公司经理级(含)以下人员异动由分公司总经理核准后执行,并报集团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备案;

13.2公司其他制度与本制度有冲突的,依照本制度执行;

13.3本制度自签发之日起实施。

培训管理制度

1.目的

为有计划地开展培训工作,增强培训工作的针对性、前瞻性、指导性、服务性,提高全员职业化水平和岗位技能,培养和塑造一支职业道德好、技术业务精湛、综合能力全的高素质员工队伍,不断提升公司的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生产经营发展可持续进行的需要,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及各分公司全体员工。

3.权责:

3.1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负责本制度的拟修定,并组织监督、实施;

3.2集团各中心、各分公司负责本单位各阶段培训计划的拟定、提报、实施;

3.3总裁负责本制度的核准。

4.培训原则:

4.1计划性原则:

培训工作应根据公司经营发展和员工个人职业规划方向有计划的开展;

4.2系统性原则:

培训工作应从工作、生活等方面全面、系统的进行;

4.3考评性原则:

培训工作应根据培训计划内容、时间、效果等方面进行公平的考评;

4.4奖惩性原则:

培训工作应认真、严肃对待,根据考评结果及时奖惩,同时也是绩效考核关键指标之一;

4.5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体系结合原则

4.5.1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体系建立遵循“理论联系实际、学以致用,全员培训与重点提高,因材施教,讲求实效,激励”的原则,创造良好培训环境,高标准的培训设计,引入激励机制,努力实现员工个人的发展目标与企业的战略发展目标统一;

4.5.2公司人力资源开发与培训体系从“职务层次、专业类别、部门类别”三个维度建立,侧重于员工的晋级培训与开发,强调的是员工的发展和提升。

4.5.3公司员工培训体系主要包括培训机构、培训内容、培训方式、培训对象和培训管理方式等,培训管理由培训计划、培训执行和培训评估三个方面组成。

5.培训与开发计划

5.1年度培训计划

5.1.1公司员工个人根据所在岗位工作的需要和个人职业生涯发展的规划,于每年12月份制订好下一年度个人培训与学习计划,一般员工呈报所在部门,中层管理人员的培训与学习计划呈报行政人事管理中心。

5.1.2各部门认真作好“工作任务需求、人员需求、组织需求”三项分析,结合员工个人提出的培训与学习计划,由部门负责人根据员工岗位说明书、绩效考核结果来分析、确定其下一年度培训与开发计划,分送相关业务归口部门审核后,于年底上报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中心。

5.1.3公司根据中层管理人员任职条件、培养发展计划和年度绩效考核的结果,由公司主管领导、行政人事管理中心分析确定其下一年度培训与开发计划。

5.1.4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中心于每年1月份结束前,在与各部门进行广泛的交流、沟通的基础上,根据公司生产经营、改革发展的战略目标,拟定公司年度员工培训与开发计划,经集团总裁批准后,下发到集团各单位,同时把相关培训课程内容予以公布。

5.2月度培训计划

5.2.1每月底各部门应对当月的培训工作进行总结,拟定下月培训实施计划上报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经批准后方可组织实施。

5.2.2每单次培训任务实施前,其归口管理部门应作详细的培训方案(培训需求、培训准备、组织实施、检查与考核、培训效果评估等)。

5.3培训计划的变更

5.3.1公司级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实施,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原因,经集团总裁批准后,方可生效。

5.3.2部门级年度、月度培训计划,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实施,由部门提出变更申请,说明原因,经公司行政人事管理中心批准后,方可变更。

5.4临时新增培训项目计划

5.4.1外培增加项目:

各单位在临时接到相关部门(上级主管机关、行业协会、专业培训机构等)的培训通知后,若要送外培训,拟定单次送外培训方案,经公司业务归口管理部门审核,送行政人事管理中心,由行政人事管理中心送公司主管领导审批。

5.4.2内培新增加项目,各单位内培若有新增项目计划,拟定单次培训方案,报行政人事管理中心评估后组织实施。

6.不同培训对象的培训内容

6.1公司高层

6.1.1学习考察本行业先进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及先进技术;

6.1.2学习考察知名企业的先进管理经验;

6.1.3到知名管理学校或研究机构进修,或企业领导人培训班学习;

6.1.4参加资深培训机构或操作性较强的院校组织的有关高级职业经理人的素质培训和经营研讨班;

6.1.5参加有关省级以上权威机构组织的高峰论坛研讨交流会;

6.2经营管理(中层管理、后备)人才

6.2.1工商管理职业资质培训,职业经理人资质培训;

6.2.2新的管理模式的建立和运行;

6.2.3最前沿的管理理论、经营理论、管理技术;

6.2.4公司重大改革、政策调查等;

6.2.5?

重大的技术改进;

6.2.6?

专业新知识、新理论、新技术、尖端技术、技术动向等前瞻性教育和培训;

6.2.7不断发展的企业文化;

6.3专业技能类人才(营销类、人力资源类、研发技术类等)

6.3.1中层以下专业人员:

(1)基本素质的培养和提升;

(2)履行岗位职责所必备知识的培训;

(3)专业基础知识和技术的培训;

(4)专业技术适应能力的培训;

(5)专业知识的更新、补充、拓展培训;

(6)专业技能类的提升培训。

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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