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一次性采购.docx

上传人:b****6 文档编号:2774615 上传时间:2022-11-15 格式:DOCX 页数:12 大小:25.34KB
下载 相关 举报
机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一次性采购.docx_第1页
第1页 / 共12页
机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一次性采购.docx_第2页
第2页 / 共12页
机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一次性采购.docx_第3页
第3页 / 共12页
机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一次性采购.docx_第4页
第4页 / 共12页
机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一次性采购.docx_第5页
第5页 / 共12页
点击查看更多>>
下载资源
资源描述

机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一次性采购.docx

《机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一次性采购.docx》由会员分享,可在线阅读,更多相关《机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一次性采购.docx(12页珍藏版)》请在冰豆网上搜索。

机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一次性采购.docx

机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一次性采购

机房建设及设备采购安装合同

(一次性采购)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签约地点:

签订日期:

年月日

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建筑法》、《建设工程施工承包合同条例》及国家其他有关法规的规定,并参照建设部、国家工商总局的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示范文本,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机房工程施工事宜协商一致达成如下条款,签定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建设项目:

2、工程名称:

3、工程地点:

第二条施工承包范围及内容

某某公司某某工程。

包括机房装修工程和机房内强电工程及硬件,软件供应安装调试工作,并且加装机房精密空调,具体内容详见--《技术条款》。

第三条施工工期

总工期:

共日历天(指穿插施工的连续施工时间,中间施工安排以现场具备的施工条件和工程部门按总计划安排为准),设备应在预付款至乙方后的第12个工作日全部到场,装修材料应在预付款至乙方后的第5个工作日全部到场.

开工日期:

暂定2012年月日,具体以甲方的书面通知为准。

竣工日期:

暂定2012年月日。

第四条工程建设标准

国家相关技术规范、标准,甲方总体规划设计要求等。

第五条承发包方式

乙方包工、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调试,包安全、包总造价,无其它任何费用。

第六条合同价款

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包干总价为(金额大写):

人民币元整(¥:

万元)。

(合同预算及材料、设备品牌参数等详见附件一)

1、本合同包干价包括:

主材费、辅材费、设备费、人工费、企业管理费、为完成该项目所需的措施费、文明施工费、合理的利润、税费、办理开工、竣工验收和验收后的取证等与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以及其它政府规定的各种费用、意外风险费、不可预见费(如停水、停电所造成的窝工及设备闲置、二次进场、夜间施工、城管、交通罚款);与总包单位配合费之外的各种费用;如为进口产品,还应包含关税及增值税、口岸费用、报关服务费等;

2、乙方进场前,必须与物业公司签订进场协议并服从物业公司现场管理。

3、乙方施工用水、用电,由乙方负责安装水表、电表,抄表计量,单价按市场收费标准计取给物业单位。

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乙方在中标后,进行合同签订,签订合同完毕,甲方应在7个工作日内预付乙方20%款项,材料全部到场后,手续齐全,经甲方确认后,7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50%,装修完毕,设备调试完毕后,经甲方确认无误后,7日内付至合同总价的90%工程款,余下10%为工程质保金,保修期为一年,一年期满后无任何工程质量问题,并且配合甲方进行日常维护保修服务的,验收无误的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1、本工程装修及设备全部款项预付款20%;

2、工程进度款:

(见合同第七条工程款支付)。

3、机房软硬件设备供应及安装款:

签订合同后预付20%货款,软硬件安装调试完毕后付合同价款的80%,验收通过及取得相关证件后并经相关部门和甲方确认签字后7日内付合同价款的95%,余下5%尾款为两年质保款,满期无质量问题时付清尾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5、因工期、质量、安全不符合管理规定出现罚款、违约金、损失、赔偿,由承包方自行缴纳。

6、余款5%为质保金,保修期为两年,保修期(保修期指全部工程及设备本身和安装调试质量经过备案验收并取得备案验收表之日起开始计算)满且无质量问题时付清余款(质保金不计利息)。

具体支付方式以双方合同约定为准。

(注:

施工方必须根据每次付款金额提供相应的发票)

第八条各方代表

甲方驻工地代表:

乙方代表:

项目经理:

第九条甲方职责

甲方按本协议约定时间和要求,完成以下工作:

1、负责下达现场指令。

2、负责协调提供临时施工用水、用电,施工过程中乙方挂表按实际用量交纳;不负责提供现场临时库房场地,住宿由乙方自行解决。

3、开工前向乙方进行现场情况交底并提供施工场地。

4、审核乙方报送的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

根据乙方的工程进度计划,配合完成其他专业的施工。

5、负责协调管理。

6、负责按合同约定向乙方支付工程进度款。

第十条乙方职责:

1、乙方应遵守当地关于承包工程所需资质和技术能力的有关规定,并己获得在本地从事承包工程的资格和相应资质,有关资料虽然经甲方审查,亦不能因此减免乙方应负的上述任何责任。

2、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应是完备和切实可行的)、工程进度计划书面报甲方和监理审核确认后严格执行。

3、指派经甲方批准的现场项目经理(应具有相应技术资格和施工管理经验)负责施工现场的全面工作,根据合同规定处理现场有关事宜,项目经理或其授权代表必须参加甲方召开的生产协调会,代表乙方做出决定和遵照甲方指示工作。

项目经理的更换需经甲方及监理的书面批准。

乙方委派项目经理为施工场地履行合同的代表,要求项目经理在施工期间必须保证驻工地现场。

4、负责处理现场有关本工程设计图纸、生产进度、技术质量、安全施工、检查验收和洽商签证等事宜。

5、根据经甲方认可的施工图纸(包括交底会审纪要)、设计变更单、检测结果通知单和国家的施工验收规范以及当地有关专业规程、规定进行施工,做好自检和工程隐检工作,做好施工原始记录和隐蔽工程记录的收集、整理工作,所有文档应及时备案给甲方,并做好整理归档工作,确保工程质量,一切因乙方原因而引起的责任和经济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6、加强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防火防盗,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

7、严格按甲方的要求搞好文明施工,材料堆放整齐,及时清运建筑垃圾,保持现场的整洁,达到北京市文明施工现场水准。

否则,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承担工程总价款3%的违约金,在结算时扣除。

8、遵守政府有关部门对施工场地交通、市容和施工噪音的管理规定,并承担因此发生的费用和因违反规定而受到的罚款。

9、自行办理所属现场人员生命财产和机械设备的保险并支付保险费用。

10、接受甲方现场管理人员的监督和检查,遵照其指示工作,并为其日常查验提供便利和安全条件,若接到指示而未执行,则由此产生的损失和费用由乙方承担。

11、工程完工后,编制、整理并向总包方提交三套竣工资料(符合竣工验收要求),竣工图及竣工资料编制费用由承包方承担,有关具体要求按当地市有关规定执行。

12、工程完工后及时清理现场垃圾、拆除临时设施(遵从甲方要求),并负责运至现场甲方指定的地点。

否则,甲方有权指派其他单位进行清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在结算中扣除。

13、做好与本工程土建及其他专业施工分包单位的协作配合,同时做好配合设计进行二次深化设计的工作。

14、乙方对已完成的工程负有成品保护职责并直至移交给甲方,其因此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因乙方保护不善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15、对于政府有关部门发送业主及甲方的所有关于本工程施工现场的任何意见及通知,凡涉及到乙方工作内容的,乙方有义务解决,并承担相应责任。

16、无论何时,乙方向甲方提供的有关工程施工的书面文件虽经审批,但亦不能免除乙方在本合同内的任何义务或责任。

17、自备施工所需各种机械设备、工具和其他器材,应保持良好工作状态,不得因数量不足或故障而影响工程进度。

18、乙方未履行上述各项义务,造成质量安全事故、工期延误、人身生命财产损害和经济损失,须承担全部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产生的经济损失。

19、乙方按要求完成本合同约定项目的全部智能化系统的供货及安装。

20、乙方必须服从现场总包单位的管理。

第十一条工程进度控制

1、乙方应遵从甲方施工进度计划及工期要求,不得提出其他额外要求。

2、施工组织设计和工程进度计划经甲方及监理审定同意,应严格执行。

3、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保证计划完成,甲方有权要求采取相应措施。

4、施工时间应遵守政府有关规定,任何超时工作皆认为是完成本工程所必须的,乙方应自行支付上述费用。

5、合同工期:

乙方每拖延一天按1000元/天支付逾期违约金。

第十二条延期开工与暂停施工

1、甲方提出推迟开工,需书面通知乙方并相应顺延工期。

2、若乙方不能按协议约定日期开工,应提前5天提出延期开工的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并承担相应责任。

3、甲方代表在确有必要时,可要求乙方停建全部或部分工程项目,并在48小时内提出处理意见,乙方按甲方要求做到合理部位停止施工,妥善保护已完工程。

4、因乙方责任引起的停工,由乙方承担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5、遇至下列情况之一者,经甲方审核批准后,工期可作调整。

(1)重大设计变更(指设计功能改变、发生在关键线的改变。

(2)不可抗力。

(3)合同中约定的其他情况。

(4)在施工过程,因其他项目而影响施工的,乙方应提前5天提出顺延工期的书面申请报甲方审批。

上述情况发生五天内,乙方应将工期延误内容书面报告甲方,甲方应在接到乙方报告后十天内给予答复。

6、非上述原因,工程不能按时完工,乙方承担全部的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质量、隐蔽工程

1、乙方组织施工必须遵照国家颁发的弱电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合格以上),以及设计图纸要求,并建立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健全质量日常检查制度,做好自检记录。

2、乙方应按甲方要求和当地市质量监督站有关规定及时提供本工程的有关技术质量资料。

3、本工程必须按照国家相关专业施工及验收规范及工程设计的要求施工。

4、质量等级应根据现行国家规范执行(合格以上),必须达到优良或以上标准。

5、隐蔽工程乙方应提前24小时通知甲方和监理验收,未经甲方和监理验收签字不得进入下步施工。

6、如甲方需对已经同意的隐蔽工程进行复查时,其复查结果不符合设计要求或质量不合格者,复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若复查结果符合设计要求,质量合格者,复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相应顺延。

7、以上检查、检验合格后,又发现由乙方责任引起的质量问题,仍由乙方承担责任并赔偿由此产生的损失。

8、重要材料,乙方需持产品合格证、材料样品在采购前10天提交甲方认定并书面认可后,乙方才能采购材料到施工现场。

现场施工材料的品牌、质量应与甲方认可的材料一样,否则甲方有权不予验收。

因乙方施工技术问题,而影响质量的所返工的材料、人工费由乙方负责。

第十四条乙方采购材料

1、乙方按照设计和相关规范要求采购工程需要的材料,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在材料到货24小时前通知甲方、监理验收。

2、不合格材料:

对乙方采购的与设计和规范要求不符的材料,甲方拒绝验收,由乙方按甲方要求的时间运出施工现场,重新采购符合要求的材料,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工期不予顺延。

3、由于工程需要,乙方需使用代用材料时,须经甲方批准方可使用,由此增减的费用按第十六条的规定办理。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

1、甲方指令办理的工程洽商、变更,乙方必须执行,并且不得以其产生的费用未明确为由而延误工期,否则按乙方违约处理;若乙方因此拒不施工,甲方有权将该工程委托给其他承包人施工,且有权处以甲方认定的本变更金额3倍的违约金,并从乙方当期应付工程款中扣除,同时结算时相应扣减。

2、施工中甲方对原设计进行变更,经批准后,应在变更前5天内向乙方发出书面变更通知,乙方按通知进行变更。

施工中乙方对原设计提出的变更要求,经甲方和有关单位批准后方可实施,但工期不予顺延,乙方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变更设计,否则因变更导致的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工期不予顺延。

3、对于质量不合格的材料、设备,甲方有权要求供应商退换,直至符合设计及规范要求。

第十六条合同价款的调整

1、本工程为总价包干,即:

最终结算总价=中标价±甲方原因变更的费用;

2、若合同预算书中有相同或相近的材料设备价格,则应按照合同预算书中相应的价格执行;若合同预算书中无相同或相近的材料设备,则乙方必须提前14天向甲方报价,经甲方预算部审批后方可进入结算,否则以甲方预算部询价为准。

3、经济签证需在事项确认后14天之内办理经济签证手续并附预算书(定额子目按合同预算书中的相应定额子目执行)

展开阅读全文
相关资源
猜你喜欢
相关搜索

当前位置:首页 > 工作范文 > 行政公文

copyright@ 2008-2022 冰豆网网站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鄂ICP备2022015515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