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版高考历史江苏专用总复习教师用书第14讲 美国1787年宪法.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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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版高考历史江苏专用总复习教师用书第14讲美国1787年宪法
第14讲 美国1787年宪法
江苏考试说明 美国的联邦制及共和政体的确立:
(1)美国独立之初的严峻形势;
(2)1787年宪法;(3)美国的联邦制以及共和政体的确立。
知识点一 年轻美国的窘境
1.邦联体制的确立
(1)确立:
1781年,第二届大陆会议制定的《邦联条例》生效。
(2)内容
2.邦联体制的危机
(1)经济问题:
邦联政府无权制定统一的关税来保护本国工业和商人的海外利益。
(2)债务问题:
无力偿还独立战争时期欠下的巨额债务。
(3)安全问题:
邦联政府因无权维持常备军,无力应付来自外国的军事威胁和国内人民的反抗。
(4)焦点问题:
强化中央政府权力,制定一部完备的宪法。
知识点二 美国1787年宪法
1.背景:
邦联体制使刚刚独立的美国很快遇到了许多无法解决的问题。
2.制定:
1787年9月,费城制宪会议通过。
3.内容
(1)联邦政府的权力大大加强,各州在行政上保持一定的独立性。
(2)中央政府的权力构建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4.评价
(1)地位:
是近代世界上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
(2)积极:
体现了“制约与平衡”的原则,在一定程度上保护了资产阶级民主,为美国的长期稳定与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3)局限:
没有废除南方的奴隶制度,打上了种族歧视的烙印。
知识点三 从“邦联”到“联邦”
1.依据:
1788年,联邦宪法正式生效。
2.措施
(1)中央:
集中财政、外交和制定各项经济政策的权力。
(2)地方:
各州保持一定程度的自治地位,拥有一些州权。
3.作用
(1)使美国成为一个真正统一的国家。
(2)有利于形成全国性的市场,促进资本主义的发展。
(3)有利于巩固资产阶级和种植园主的新政权。
(4)恰到好处地协调了中央和地方的关系。
考向一 美国1787年宪法体现的原则与评价
[史料研读]
史料一 众议院应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之议员组成……众议院人数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
参议院由州议会选举两名参议员组成之,参议员的任期为六年,每两年改选三分之一。
——《1787年美国宪法》
史料二 总统有权缔订条约,但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并须出席的参议员中三分之二的人赞成。
史料三 根据美国宪法第10条修正案的规定:
“宪法未授予合众国、也未禁止各州行使的权力,由各州各自保留,或由人民保留。
”这条修正案确立了美国联邦与州两级政府的分权原则:
联邦政府拥有宪法“授予的权力”,而州政府则拥有“保留权力”。
1.史料一信息众议院“由各州人民每两年选举一次”且按“人口数目比例”表明了议员均由各州选民按一定规则选举产生,也有利于平衡各州关系。
2.史料二信息“须争取参议院的意见和同意”说明总统的权力受到参议院的限制。
体现了美国政治制度在设计之初遵循的基本精神是权力制约与平衡。
3.史料三信息“与州两级政府的分权”,体现出中央与地方的分权制衡。
1.依据史料一、二并结合所学知识,概括指出美国1787年宪法所体现的原则。
提示:
人民主权、民主原则、分权与制衡原则。
2.《论政治文明的内在灵魂》中写道:
“美国联邦党人当年设计政治制度的基本精神是什么呢?
简单地说,就是两个字——‘有衡’。
政治制度的‘有衡’包括两层含义:
第一,不同权力之间的相互制衡;第二,不同利益之间的相互均衡。
”综合以上三则史料并结合所学知识,说明美国是如何实现政治制度“有衡”的,这种“有衡”的目的是什么?
提示:
(1)措施:
实行三权分立原则,立法权、行政权、司法权分立,又相互制约;实行两党制。
(2)目的:
保障民主(或防止专制)。
[史论归纳]
美国1787年宪法体现的原则与评价
1.原则
(1)联邦制原则:
联邦政府与州政府实行分权原则。
联邦的权力是各州赋予的,但联邦的地位高于州的地位。
(2)分权与制衡原则:
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相互制衡的原则。
(3)民主原则:
总统和议会议员都由选举产生,实行任期制,并对选民负责。
2.评价
(1)进步性:
是世界上第一部比较完整的资产阶级成文宪法,对以后资本主义国家的民主政治起到了示范作用,保障了资产阶级利益,促进资本主义经济的发展;它奠定了美国政治制度的法律基础,标志着美国共和制的确立;有利于国家的统一与中央的集权,避免了独裁的出现。
(2)局限性:
妇女、印第安人、黑人奴隶的选举权被剥夺,留下了种族歧视和压迫的烙印。
[命题分析]
考法1 从权力结构调整角度命题。
1787年宪法实现了由松散邦联制到联邦制的转变,体现了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的原则。
解题时注意结合邦联制与联邦制的概念内涵分析。
考法2 从制度创新角度命题。
1787年宪法是世界第一部资产阶级成文宪法,首创了联邦制、三权分立体制、总统制等。
解题时需结合1787年宪法的基本内容分析。
考法3 从唯物史观角度命题。
1787年宪法推动了美国社会的进步与稳定,却打上了种族歧视的烙印。
解题时需结合1787年宪法的历史影响回答。
1.(2016·江苏单科,16)下表是美国制宪会议中出现的三个国会建设方案。
方案一
(弗吉尼亚方案)
方案二
(新泽西方案)
最终方案
(康涅狄格方案)
设立一个按人口比例分配表决权的国会
设立一个各州无论大小有同等表决权的国会
设立各州享有同等表决权的参议院和按人口数确定代表名额的众议院
最终方案的形成过程体现了( )
A.选举是民主原则的基本体现
B.国会是代议政体的权力中枢
C.妥协是现代政治的重要机制
D.分权是共和制度的关键措施
解析 材料表格主要体现了美国制宪会议形成国会建设方案的过程,但未涉及选举和国会的地位问题,故A、B项错误;国会建设的最终方案充分照顾考虑了方案一和方案二的利益,协调了大州和小州的矛盾,说明政治具有妥协性,故C项正确;共和制度下的分权是指立法、行政、司法三权分立,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分权,材料主要讲述国会的建设问题,没有涉及到和其他部门的分权,故D项错误。
答案 C
2.(2012·江苏单科,15)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共和党候选人布什和民主党候选人戈尔在决定命运的几百张选票上发生争议,最后把官司打到了联邦最高法院。
后者一锤定音,解决了长达36天的总统难产危机。
这段材料( )
A.体现了三权分立的原则
B.表明司法权实际上高于行政权
C.显示最高法院掌握立法权
D.说明总统人选与选民意愿无关
解析 2000年美国总统大选的争议上诉到联邦最高法院裁决,说明联邦最高法院行使最高司法权,体现了美国的三权分立原则,因此A项正确,B、C项错误,总统由选民间接选出,与选民意愿有关,D项错误。
答案 A
考向二 美国总统制与英国君主立宪制的区别
[史料研读]
史料一 英国君主立宪制
史料二 美国的总统共和制
史料三 最高法院为非民选的机构,在美国的宪政结构冲突中拥有最终的裁判权。
参议院的人员每州两名,和每州的人口数量不构成比例关系,其人员由各州议会指定而不是民众直接选举。
……总统由每州选举的选举人团选举产生,而不是由全体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万绍红《共和主义与美国宪法的主要原则》
1.史料一反映出议会是英国君主立宪制的权力中心,英王“统而不治”。
2.史料二反映出1787年宪法把联邦政府的权力一分为三,即行政、立法、司法分别属于总统、国会和联邦法院,三者之间制约与平衡。
3.史料三反映出最高法院为非民选机构;参议员由各州议会指定;总统由各州选举人团选举产生。
(但三者却有共同特点,即都不是选民直接选举产生)
1.根据史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概括指出英美代议制为什么会出现如此大的不同?
二者在本质上又存在哪些相同点?
提示:
(1)原因:
两国国情不同。
(2)相同点:
都属于资产阶级专政;都体现分权与制衡、主权在民和法治原则;都实行两党制。
2.第二次世界大战期间,英国首相丘吉尔对美国总统罗斯福说:
“总统先生,人们关心的是你在何种程度上不经国会批准而能采取行动,而你不必为内阁所困扰;另一方面,我从不为议会所困扰,但我事事得与我的内阁商量,并得到内阁的支持。
”综合上述三则史料并结合所学知识,从两国政府首脑与议会、内阁的关系中,指出丘吉尔言论的依据。
提示:
美:
总统与议会相互制约;总统领导内阁。
英:
首相由议会多数党的领袖担任,与内阁在政治上共进退。
[史论归纳]
比较英美两国的政治体制
英国议会制君主立宪制
美国总统制民主共和制
国家元首
国王
总统
元首产生方式、任期
世袭制、终身制
选民间接选举、任期制
国家元首权力
国家象征、“统而不治”
总揽国家的行政权、军权
国家权力中心
议会
总统
政府首脑
首相
总统
政府产生方式
议会选举
总统任命,议会通过
政府与议会的关系
内阁对议会负责,首相对议会负责
政府对总统负责;总统与国会是制约与平衡的关系
[命题分析]
考法1 从历史发展的统一性角度命题。
英美代议制都体现权力制约与平衡、都通过革命或战争的方式,都实行政党政治,都是一种间接民主形式。
解题时需理清英美代议制的共同特征。
考法2 从政治文明的多样性角度命题。
确立方式的不同以及社会传统的差异造就了英美代议制的不同特色。
解题时可从国家元首、权力核心、产生方式、政治体制等方面思考。
1.(2017·江苏南通模拟)法国政治思想家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说:
“美国的联邦宪法,好像能工巧匠创造的一件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而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的美丽艺术品。
”这句话着重强调美国联邦宪法( )
A.创造了新的宪法体制B.不具有普适性
C.促进了资本主义发展D.具有借鉴意义
解析 1787年宪法创造了联邦制总统制共和制,但与题意无关,故A项错误;托克维尔认为1787年宪法“只能使发明人成名发财”,说明它只适合美国特殊的国情,不具有普适性,故B项正确;1787年宪法维护了资产阶级民主制度,促进了资本主义发展,但与题意无关,故C项错误;1787年宪法“落到他人之手就变成一无用处”,因此不具有借鉴意义,故D项错误。
答案 B
2.(2016·江苏常州模拟)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
国会有权宣战,招募陆军,建立和维持一支海军,有权征召民兵,以执行联邦法律、镇压叛乱和击退入侵;总统是合众国陆军、海军和征调为合众国服役的各州民兵的总司令。
这些规定体现了( )
A.军权高于行政权B.分权与相互制衡
C.总统权力至上D.国会处于权力中心
解析 材料强调国会的权利,总统权利,各有自己的权利,选B。
材料没有强调军权和行政权的高矮,排除A。
美国1787年宪法体现分权和制衡,总统权力至上和国会处于权力中心都不符合材料和史实。
排除C、D两项。
答案 B
考向一 美国独立之初的严峻形势
1.1785年美国首任驻英大使亚当斯赴任时,英国外交官讽刺挖苦:
“怎么只有你一个人来到伦敦?
应该有十三位大使才对呀!
”这位外交官针对的是( )
A.美国邦联制松散无力
B.十三块殖民地都有大使
C.美国没有统一的中央政权
D.英国尚未承认北美独立
解析 独立之初的美国名义上是一个国家,但实际上是13个州的松散联盟,即所谓的邦联,因此“1785年美国首任驻英大使亚当斯赴任时”,被讽刺为“应该有十三位大使才对呀”,故A项正确;美国独立,名义上已经是一个国家,“1785年美国”不再是十三块殖民地,故B项错误;1776年,英属北美13个殖民地宣布独立,美国诞生,有邦联中央政权,故C项错误;1783年英国承认美国独立,故D项错误。
答案 A
2.(2017·江苏苏州模拟)据统计,到1786年初,美国欠法国、荷兰、西班牙等国的外债及在国内发行的公债合计超过4200万美元,而各州每年向邦联政府上缴的款项仅50万美元。
当时美国解决巨额外债问题的策略是( )
A.开展工业革命B.宣布美元贬值
C.加强中央集权D.实行分权制衡
解析 据材料可知,美国欠外债及国内发行的公债,而各州只上交了50万美元,再结合时间,可判断出当时美国是邦联制,中央政府的权力小,各州的权力过大,不利于美国各方面的发展,所以急需加强中央政府的权力,故C项正确。
答案 C
考向二 1787年宪法
3.(2017·江苏宿迁模拟)“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
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性保障,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
与此内容相关的文件是( )
A.《权利法案》
B.美国1787年宪法
C.1871年德意志帝国宪法
D.《中华民国临时约法》
解析 美国1787年宪法规定了两种不同的政府即州政府和联邦政府,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指三权分立,故B项正确。
答案 B
4.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认为,“联邦宪法之所以优越,主要原因在于立法者们……敢于要求人们节制自由,因为他们真诚地不想使自由破灭。
”这一立法思想主要体现于1787年美国宪法( )
A.中央集权与地方分权相结合
B.总统和议会议员都由选民直接选出
C.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且实行三权分立
D.建立联邦国家和不纳税的印第安人无选举权
解析 材料主要讲了联邦宪法和自由的关系,没有涉及地方分权和议员选举等内容,故A、B两项错误;材料讲述了联邦宪法是为了维护人们的自由,那就需要宪法拥有很大的权力且权力需要得到节制,这就体现了联邦权力高于各州权力且实行三权分立的思想,故C项正确;材料主要提及联邦宪法实行三权分立,没有提及印度安人的选举权,故D项错误。
答案 C
5.美国联邦党人汉密尔顿和麦迪逊认为:
在共和政体中,立法权必然出于支配地位。
补救这个不便的方法是把立法机关分为不同单位,并且用不同的选举方式和不同的行动原则使它们尽可能少发生联系。
1787年宪法中体现这一理念的内容是( )
A.立法权控制司法和行政权力
B.立法、司法和行政三者权力制衡
C.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
D.联邦政府和州政府合理分配权力
解析 “补救这个不便的方法是把立法机关分为不同单位……使它们尽可能少发生联系”,结合1787年宪法的内容可知这一理念的内容是国会由参议院和众议院组成,故C项正确;A项说法不符合史实;B、D两项说法与题干信息不吻合,故排除。
答案 C
6.(2016·江苏南京、盐城一模)“为获得同性恋群体的支持,奥巴马以《联邦婚姻保护法》具有歧视同性恋为由,决定联邦政府停止执行此法。
国会表示反对,于是奥巴马宣布解散国会,并下令全美各州必须执行总统的命令。
为此,加利福尼亚州对奥巴马及政府提出违宪诉讼,最高法院以总统是国家最高领导人为由,不予受理。
”结合美国1787年宪法的内容,判断材料中的错误有( )
A.1处B.2处C.3处D.4处
解析 本题考查1787年宪法的运行机制。
根据1787年宪法规定:
第一处错误是“总统决定联邦政府停止执行此法”。
总统可否决法律,但不能停止法律的执行;第二处错误是“总统可以解散国会”。
总统和国会之间相互制约,总统无权解散国会;第三处错误是“美国总统下令全美各州必须执行总统的命令”。
美国总统是国家元首,总统主要是管辖联邦行政事务与外交事务,不能干涉各州地方事务;第四处错误是“最高法院以总统是国家最高领导人为由,不予受理”。
美国的法院是一个独立司法部门,可以宣布总统违宪。
故D项符合题意。
答案 D
7.(2017·江苏苏州调研)曾参与制订《1787年宪法》的麦迪逊认为,美国革命最重要的特征,不仅是顺应人性,还在于对人性黑暗的承认。
基于对“人性黑暗”的认识,《1787年宪法》( )
A.推行两党制
B.建立中央集权制
C.实行三权分立
D.规定总统连任不超过两届
解析 三权分立与制衡的确定,是防止美国走向专制,是政府内部权力分配的原则,正是基于对“人性黑暗”的考量,故C项正确。
答案 C
8.有人说:
“美国议会民主制的最大特点,不在于‘三权分立’,在其分权的幌子下隐藏着集权的本质,即通过相互制衡把权力集中在最高权力机关中的大多数人手中。
”下列美国宪法条文中,最能体现这个观点的是( )
A.合众国的参议院由每州的州议会选举两名参议员组成
B.凡两院议员各以三分之二的多数认为必要时,国会应提出对本宪法的修正案
C.众议员人数及直接税税额,应按联邦所辖各州的人口数目比例分配
D.未经国会同意,各州不得对进口货物或出口货物征收任何税款
解析 从题干材料关键信息“美国议会民主制的最大特点……在其分权的幌子下隐藏着集权的本质,即通过相互制衡把权力集中在最高权力机关中的大多数人手中”可见:
材料强调“最高权力机关中大多数人的集权”,故D项正确,A、B、C三项错误。
答案 D
考向三 美国的联邦制以及共和政体的确立
9.马克垚在《世界文明史》中写道:
“英国在不得不忍痛失去(北美)那一大片殖民地领土之后,还不得不眼睁睁地看着自己的‘儿子’后来居上,在现代民主化改革方面遮蔽了作为首创者的母国的光荣。
”这里的“儿子”在现代民主化方面的首创主要表现为( )
A.政党制度的建立B.权力分割制约
C.分成两院D.确立共和政体
解析 材料强调美国的制度创新。
政党制度是英国首创,不是美国,故A项错误;英国启蒙思想家洛克较早就提出权力分割制约,并非美国首创,故B项错误;英国议会较早分成两院,因此美国分成两院并非首创,故C项错误;美国最早确立新的政体民主共和制,是其在现代民主化方面首创的主要表现,故D项正确。
答案 D
10.(2016·江苏苏南四市联考)1862年《纽约晚邮报》写道:
“在美国政府行政系统,总统大胆地乐于承担一切责任,在很大程度上打消了大家共同负责的想法。
从最上边发号施令,要下边行动,有时内阁官员对这些号令并不同意。
”出现上述情况是由于( )
A.美国总统的工作作风专横
B.美国总统具有强烈责任心
C.美国内阁实行共同负责制
D.美国总统拥有最高行政权
解析 不是根据工作作风,而是根据宪法规定,总统“大胆地乐于承担一切责任”,故A项错误;“强烈责任心”是主观上的想不想,但根据宪法是客观上能不能,故B项错误;据材料中“打消了大家共同负责的想法”,美国内阁没有实行共同负责制,故C项错误;总统是国家元首、政府首脑和军队总司令,掌握国家的行政大权,故D项正确。
答案 D
11.(2016·江苏南通、扬州、泰州调研)托克维尔在《论美国的民主》中写道:
“每个州都向国会选派两名参议员,而众议院的议员人数则按人口比例规定。
根据这样的规定,现在纽约州有40名众议员,但只有两名参议员;而特拉华州有两名参议员,但只有一名众议员。
因此,特拉华州与纽约州在参议院平等;而在众议院,纽约州的影响是特拉华州的40倍。
”该政治现象( )
A.是联邦主义与邦联主义相调和的产物
B.反映出当时美国各州政治地位不平等
C.说明联邦政府结构体现三权分立原则
D.表明美国国会议员均由间接选举产生
解析 材料中“每个州都向国会选派两名参议员,而众议院的议员人数则按人口比例规定”表明大州和小州的利益都得到保障,体现了邦联主义的州权要求,而“国会”体现了联邦主义,两相调和,故A项正确;选举方式的不同不等于政治地位不平等,与材料中“每个州都向国会选派两名参议员,……特拉华州与纽约州在参议院平等”不符,故B项错误;1787年宪法把国家权力分为立法、司法和行政三部分,材料中“国会……参议员……众议院”只涉及立法权,没有涉及三权分立,故C项错误;众议院议员由各州选民直接选举产生,而非“间接选举产生”,故D项错误。
答案 A
12.余英时认为:
“……英国自从查理一世被推上断头台后,再没有别的暴力革命。
美国除内战外,后来也没有再发生大的流血革命”。
英美之所以能够避免暴力革命,是因为( )
A.民主体制的建立与完善
B.专制制度的推翻
C.人民对暴力革命的反感
D.人民对民主的向往
解析 英国、美国通过资产阶级革命确立了资产阶级代议制,此后,资产阶级民主政治不断完善和发展,在一定程度上保证了人民的政治权利,缓和了阶级矛盾,因此后来再也没有发生大规模的流血革命,故A项正确;美国没有推翻专制制度,故B项错误;材料没有体现出人民对暴力革命的态度,故C项错误;对民主的向往与避免暴力革命无直接联系,故D项错误。
答案 A
13.(2016·江苏常州一模)1787年美国制宪会议没有建立一院制议会,而是建立了两院制。
其中的原因可以在从制宪者们的经典论述中找到答案。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汉密尔顿指出:
在美国议会投票时会出现这样的情况:
“州的多数却是美国人民的少数”,同时举出了一个美国人民的多数却是州的少数的例子(最大四个州的人口却超过了总人口数的一半)。
材料二 麦迪逊认为:
“在共和政体中立法权必然处于支配地位,补救这个不便的方法就是把立法机构分为不同的单位。
”汉密尔顿认为立法机关如果全由选民代表构成的一院制,就会存在部分人侵犯部分人权利的行为。
——以上材料均摘编自《联邦党人文集》
材料三 一院制容易引发党争。
如何消除党争,宪法的反对者们曾提出这样的观点:
“用小共和国中公民的爱国热忱和遵纪守法来实现这个目标,因为对共和国的热爱使得小共和国的公民不会形成旨在损害他人或集体利益的不同派系或者在此基础可以大大减小党争的危害。
”而制宪者们认为“一切一院制而且人数众多的议会,都容易为突发的强烈感情冲动所左右,或者受帮(党)派头子所操纵,而通过过分的和有害的决议”。
于是他们设计了一个人数相对较少的机构。
——《英美两国代议制结构性差异的成因》
请回答:
(1)据材料一和所学知识,说明如果实行单独的参议一院制或单独的众议一院制,分别会造成怎样的结果?
(2)据材料一、二和所学知识,指出1787年宪法为解决麦迪逊和汉密尔顿提出的问题所采取的措施及其特点。
(3)材料三中“宪法的反对者们”的观点是否正确?
为什么?
(4)据上述材料,归纳美国实行两院制的原因。
答案
(1)结果:
参议一院制:
少数人侵犯大多数人的利益;众议一院制:
少数州侵犯多数州的利益。
(2)措施:
设立代表各州利益的参议院和代表公民利益的众议院共同构成议会。
特点:
参众两院相互制约与平衡。
(3)不正确;因为它旨在恢复邦联制度;人数众多易为感情冲动左右;易受帮(党)派头子所操纵。
(4)原因:
克服少数对多数的侵犯;解决专权;消除党争。
14.(2016·江苏苏北四市调研)1787年美国制定的联邦宪法,体现了加强集权与分散权力的双重倾向。
阅读下列材料:
材料一 美国革命确立的邦联共和制,特别是各州以立法机关为主导的分权体制,是属于美利坚民族的。
因为它是在民族革命情感炽热的大环境下,作为英国集权体制的对立物而出现的。
……这种体制相对英国而言,它张扬了美利坚民族精神,但就美利坚内部而言,……权力软弱的邦联政府逐渐难以维系享有独立与主权的各州,分裂危机日益威胁着国家的统一。
——张定河《美国政治制度的起源与演变》
材料二 在美国的复合共和国里,人民交出的权力首先分给两种不同的政府,然后把各政府分得的那部分权力再分给几个分立的部门。
因此,人民的权利就有了双重保障。
两种政府将互相控制,同时各政府又自己控制自己。
在共和国里极其重要的是,不仅要保护社会防止统治者的压迫,而且要保护一部分社会反对另一部分的不公。
——[美]汉米尔顿、杰伊、麦迪逊《联邦党人文集》
材料三 政府权力的制衡和分散性以及利益集团的多元性等等常使联邦政策步履维艰,事倍功半,或因立法软弱无力而治标不治本。
同时,各级行政部门作为执法者,不时地自作主张,越俎代庖;其“一仆侍二主”的性质及彼此间围绕资源和权力所展开的竞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