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妇幼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阆中市石滩镇卫生院

2017 年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各科室、各村卫生室:

按照《母婴保健法》、四川省卫生厅《2017 年四川省妇幼卫生与社

区卫生工作要点》,《国家基本卫生服务项目实施方案》规定,我院妇幼

卫生工作以“两个系统管理、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专项、严

格《出生医学证明》管理、加强妇幼卫生工作网络建设为重点,着力提

升妇幼卫生综合管理能力和水平,全力维护辖区妇女儿童身心健康和保

障妇女儿童生命安全,根据卫计局妇幼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按照汪洋辖

区妇幼工作统一部署,结合我院工作实际,特制定阆中市石滩镇卫生院

2017 年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实施方案。

一:

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组织机构,认真开展妇幼保健工作。

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关系到社会稳定和谐、人民安康,关系到社会的

可持续发展。

对此,我院领导充分认识到了加强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重

要性和紧迫性,高度重视妇幼卫生保健工作,将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纳入

工作重要议事日程。

成立阆中市石滩镇卫生院 2017 年妇幼卫生保健工作

领导小组。

组长:

董均先

副组长:

宋燕坪颜祥平

成员:

伏清亮王益潇杨红梅李锦涛

1

董均先主要负责全院妇幼卫生保健工作的领导工作,人员安排,资

金保障,拟定详细的绩效考核实施细则,督导工作。

宋燕坪主要负责妇

幼保健及资料统计,上报工作,颜祥平主要负责妇幼保健工作。

二:

目标任务

1、全面落实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中“两个系统管理”。

孕产

妇系统管理率达 99%以上,孕 3 月管理率达 99%以上,新法接生率达 99%

以上,住院分娩率达 98%以上,高危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 100%,孕产妇

死亡率控制在 35/10 万以内,婴儿死亡率控制在 8‰以内,3 岁及 6 岁以

下儿童系统管理,管理率分别达 95%及 85%以上。

2、积极推进妇幼卫生重大项目工作。

认真做好“农村妇女增补叶

酸预防神经管缺陷”工作、协助县妇幼保健院做好“预防乙肝、梅毒、

艾滋病母婴传播”等项目工作。

3、协助上级单位开展严格控制剖宫产率工作。

4、加强出生医学证管理。

由于我院不开展接生工作,重点是按规

定程序和要求认真做好出生医学证明的补办调查工作。

三、工作措施

(一)加强管理与培训学习,提升业务水平。

1、加强学习培训工作。

镇卫生院组织各医院相关人员及村医生学习

上级文件及 2017 年妇幼卫生工作考核评分细则。

全年组织对妇幼卫生专

业知识培训学习不少于 4 次。

2、加强工作督导。

镇卫生院妇幼管理人员,务必每月按要求到各村

及四公镇场镇认真开展好妇幼卫生工作检查(以 2017 年妇幼卫生工作考

 

2

核评分细则为准)。

加强业务技术指导,对存在的问题协助其完善改进措

施,作好工作检查记录。

3、奖惩措施。

凡在督导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及时整改,对不整改及

整改不到位者,直接在年终检查总分中一次性扣 5 分;凡是全年遵守各

项工作制度,按规定要求按时完成各工作目标者,在年终总分值中加 5

分。

(二)狠抓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保障妇女儿童身心健康。

按照“抓好两个系统(孕产妇与儿童),加强两个筛查(高危妊娠与

新生儿疾病),控制两个死亡(孕产妇与新生儿)”的基本要求,认真抓

好儿童和孕产妇系统管理,不断提高儿童和孕产妇保健管理质量,充分

体现妇幼卫生工作的公益性,以社会、群众、政府满意为工作目标。

1、儿童系统管理。

按照《四川省散居儿童保健实施办法》、《四川省托儿所幼儿园卫生

保健管理实施办法》之规定,加强 3 岁以下儿童系统保健服务,提高服

务覆盖率,新生儿访视率≥80%;开展好入托儿童、保健人员及散居儿童

的健康检查,保证体检质量,此项工作于 6 月 1 日前完成,对体弱儿实

行专案管理。

2、孕产妇系统管理。

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妇女发展纲要》,切实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

工作。

(1)、掌握好全镇孕产妇基本情况,做好登记工作;

(2)、规范使用《母子保健手册》,母子保健手册规范使用率

 

3

≥85%,规范开展至少 5 次的产前定期检查;

(3)、加强产后访视工作,规范访视记录,产后不少于 2 次访视,

产后访视率≥85%;

(4)、加强孕产妇系统管理率达 99%以上,新法接生率达 99%以上,

孕产妇住院分娩率达到 98%以上,高危妊娠住院分娩率达到 100%;

(三)实施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卫生专项,全面促进民生工程。

1、认真实施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

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项目是

2017 年政府“民生工程”之一,医院务必高度重视并和政府、镇妇联密

切协调,做好此项工作;按照各行政村负责制,做好叶酸增补工作的指

导、检查和落实,确保叶酸增补率达到 90%以上,依从率达 70%以上。

村卫生室按工作安排要求,按时上报工作信息至镇卫生院,刘晓琴同志

负责收集汇总上报。

2、协助妇幼保健院做好预防乙肝、梅毒、艾滋病母婴传播项目工作。

 

3、妇女查治工作。

按卫计局妇女病查治工作安排,今年对前面未能

前来开展检查的妇女进行补查,从而维护妇女身体健康。

四.具体工作安排

0--6 岁儿童健康管理工作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 0~6 岁儿童。

(二)、服务内容

1.新生儿家庭访视

新生儿出院后1周内,医务人员到新生儿家中进行,同时进

4

行产后访视。

了解出生时情况、预防接种情况,在开展新生儿疾

病筛查的地区了解新生儿疾病筛查情况等。

观察家居环境,重点

询问和观察喂养、睡眠、大小便、黄疸、脐部情况、口腔发育等。

为新生儿测量体温、记录出生时体重、身长,进行体格检查,同

时建立《母子保健手册》。

根据新生儿的具体情况,有针对性地对

家长进行母乳喂养、护理和常见疾病预防指导。

如果发现新生儿

未接种卡介苗和第 1 剂乙肝疫苗,提醒家长尽快补种。

如果发现

新生儿未接受新生儿疾病筛查,告知家长到具备筛查条件的医疗

保健机构补筛。

对于低出生体重、早产、双多胎或有出生缺陷的

新生儿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访视次数。

2.新生儿满月健康管理

新生儿满 28 天后,结合接种乙肝疫苗第二针,在镇镇卫生院、

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随访。

重点询问和观察新生儿的喂养、睡

眠、大小便、黄疸等情况,对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体格检查

和发育评估。

3.婴幼儿健康管理

满月后的随访服务均应在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

行,偏远地区可在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站进行,时间分别在

3、6、8、12、18、24、30、36 月龄时,共 8 次。

有条件的地区,

建议结合儿童预防接种时间增加随访次数。

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

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婴幼儿喂养、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

查,做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估,进行母乳喂养、辅食添加、

心理行为发育、意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

防治等健康指导。

在婴幼儿 6~8、18、30 月龄时分别进行 1 次血

 

5

常规检测。

在 6、12、24、36 月龄时使用听性行为观察法分别进

行 1 次听力筛查。

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

若无,体检结束后接受疫苗接种。

4.学龄前儿童健康管理

为 4~6 岁儿童每年提供一次健康管理服务。

散居儿童的健康

管理服务应在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进行,集体儿童可

在托幼机构进行。

服务内容包括询问上次随访到本次随访之间的

膳食、患病等情况,进行体格检查,生长发育和心理行为发育评

估,血常规检测和视力筛查,进行合理膳食、心理行为发育、意

外伤害预防、口腔保健、中医保健、常见疾病防治等健康指导。

在每次进行预防接种前均要检查有无禁忌症,若无,体检结束后

接受疫苗接种。

5.健康问题处理

对健康管理中发现的有营养不良、贫血、单纯性肥胖等情况

的儿童应当分析其原因,给出指导或转诊的建议。

对口腔发育异

常(唇腭裂、高鄂弓、诞生牙)、龋齿、视力低常或听力异常儿童

应及时转诊。

(三)、服务要求

1.开展儿童健康管理的镇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

务中心(站)应当具备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2.从事儿童健康管理工作的人员(含镇村医生)应取得相应

的执业资格,并接受过儿童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儿童保

健有关规范的要求进行儿童健康管理。

3.镇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应通过

妇幼卫生网络、预防接种系统以及日常医疗卫生服务等多种途径

掌握辖区中的适龄儿童数,并加强与托幼机构的联系,取得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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做好儿童的健康管理。

4.加强宣传,向儿童监护人告知服务内容,使更多的儿童家

长愿意接受服务。

5.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在时间上应与预防接种时间相结合。

励在儿童每次接受免疫规划范围内的预防接种时,对其进行体重、

身长(高)测量,并提供健康指导服务。

6.每次服务后及时记录相关信息,纳入儿童健康档案。

7.积极应用中医药方法,为儿童提供生长发育与疾病预防等

健康指导。

孕产妇保健工作

(一)、服务对象

辖区内居住的孕产妇。

(二)、服务内容

1.孕早期健康管理

孕 12 周前为孕妇建立《母子保健手册》,并进行第 1 次产前

随访。

[1].孕 12 周前由孕妇居住地的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

心建立《母子保健手册》。

[2].孕妇健康状况评估:

询问既往史、家族史、个人史等,

观察体态、精神等,并进行一般体检、妇科检查和血常规、尿常

规、血型、肝功能、肾功能、乙型肝炎检查,有条件的地区建议

进行血糖、阴道分泌物、梅毒血清学试验、HIV 抗体检测等实验室

检查。

[3].开展孕早期个人卫生、心理和营养保健指导,特别要强

调避免致畸因素和疾病对胚胎的不良影响,同时进行产前筛查和

产前诊断的宣传告知。

7

[4].根据检查结果填写第 1 次产前随访服务记录表,对具有

妊娠危险因素和可能有妊娠禁忌症或严重并发症的孕妇,及时转

诊到上级医疗卫生机构,并在 2 周内随访转诊结果。

2.孕中期健康管理

孕 16~20 周、21~24 周各进行 1 次随访,对孕妇的健康状况

和胎儿的生长发育情况进行评估和指导。

[1].孕妇健康状况评估:

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格检查、

产科检查、实验室检查对孕妇健康和胎儿的生长发育状况进行评

估,识别需要做产前诊断和需要转诊的高危重点孕妇。

[2].对未发现异常的孕妇,除了进行孕期的个人卫生、心理、

运动和营养指导外,还应进行预防出生缺陷的产前筛查和产前诊

断的宣传告知。

[3].对发现有异常的孕妇,要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出现危急征象的孕妇,要立即转上级医疗卫生机构。

3.孕晚期健康管理

[1].督促孕产妇在孕 28~36 周、37~40 周去有助产资质的医

疗卫生机构各进行 1 次随访。

[2].开展孕产妇自我监护方法、促进自然分娩、母乳喂养以

及孕期并发症、合并症防治指导。

[3].对随访中发现的高危孕妇应根据就诊医疗卫生机构的建

议督促其酌情增加随访次数。

随访中若发现有意外情况,建议其

及时转诊。

4.产后访视

镇镇卫生院、村卫生室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在收到分

娩医院转来的产妇分娩信息后,应于 3~7 天内到产妇家中进行产

后访视,进行产褥期健康管理,加强母乳喂养和新生儿护理指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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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时进行新生儿访视。

[1].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产妇一般情况、乳房、子

宫、恶露、会阴或腹部伤口恢复等情况。

[2].对产妇进行产褥期保健指导,对母乳喂养困难、产后便

秘、痔疮、会阴或腹部伤口等问题进行处理。

[3].发现有产褥感染、产后出血、子宫复旧不佳、妊娠合并

症未恢复者以及产后抑郁等问题的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疗卫

生机构进一步检查、诊断和治疗。

[4].通过观察、询问和检查了解新生儿的基本情况。

5.产后 42 天健康检查

[1].镇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正常产妇做产后健康

检查,异常产妇到原分娩医疗卫生机构检查。

[2].通过询问、观察、一般体检和妇科检查,必要时进行辅

助检查对产妇恢复情况进行评估。

[3].对产妇应进行性保健、避孕、预防生殖道感染、纯母乳

喂养 6 个月、婴幼营养等方面的指导。

(三)、服务要求

1.开展孕产妇健康管理的镇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应

当具备服务所需的基本设备和条件。

2.从事孕产妇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人员应取得相应的执业资

格,并接受过孕产妇保健专业技术培训,按照国家孕产妇保健有

关规范要求,进行孕产妇全程追踪与管理工作。

3.加强与村(居)委会、妇联、计生等相关部门的联系,掌

握辖区内孕产妇人口信息。

4.加强宣传,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公示免费服务内容,使更

多的育龄妇女愿意接受服务,提高早孕建册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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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将每次保健服务的信息及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记录在

《母子保健手册》和检查或随访记录上,并纳入健康档案管理。

6.积极运用中医药方法(如饮食起居、情志调摄、食疗药膳、

产后康复等),开展孕期、产褥期、哺乳期保健服务。

(五)、加强管理,实行绩效考核,落实奖惩措施。

1、对及时掌握全镇活产数与年度总数,认真做好新生儿访视

与保健指导,建立儿童管理表、卡,发放儿童保健手册并规范使

用的年终给予工作小组 500 元奖金。

对新生儿访视率每下降 1%的

扣发绩效考核经费 500 元。

管理表,卡漏建的发现一例扣发 50 元

绩效考核经费。

2、对健全镇 0—36 个月、3—6 岁儿童信息管理登记表,对

0—36 个月儿童进行系统管理,建立健康档案,按规定要求频次开

展随访与健康指导服务,并完善有关工作记录的,给予工作组年

终 500 元奖励。

未达要求的没发现一例漏报,漏建的扣发 50 元绩

效考核经费。

3、对 0—36 个月儿童按规定要求进行健康体检,可利用每月

免疫接种时进行体重、身长测量或体格体检,进行综合评估,做

出健康指导,绘制生长发育监测图并符合要求的,年终给予工作

小组 500 元奖励,对未达要求的,没发现一例扣发 50 元绩效考核

经费。

4、不论是儿保工作人员还是医护人员,应加强儿童保健知识

宣传,让儿童家长或监护人自觉自愿接受儿童健康指导服务,要

达到家长对儿童健康管理服务工作的满意(满意度达 8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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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工作的认可。

达到以上要求的年终给予工作小组 500 元奖励,

满意度为达标的每下降 1%,扣发 100 元绩效考核经费。

5、随时掌握全镇孕产妇人数,加强孕期保健指导,孕 12 周

内建册(卡)率须达 85%以上,及时发放母子保健手册并规范使用。

达到以上要求的年终给予工作小组 500 元奖励,满意度为达标的

每下降 1%,扣发 100 元绩效考核经费。

6、完善孕产妇基本信息,进行产前健康管理,按规定要求进

行产前随访服务与产前检查,将随访信息与检查结果准确完整地

记录在《母子保健手册》和孕产妇系统管理登记表与健康档案上;

对查出属高危妊娠的按规范要求进行特别管理,管理率达 100%,

高危妊娠产妇须住院分娩。

达到以上要求的年终给予工作小组 500

元奖励,满意度为达标的每下降 1%,扣发 100 元绩效考核经费。

7、按规定要求认真做好产后访视工作,完善访视记并达到考

核要求的年终给予工作小组 500 元奖励,每发现一例不达标的扣

发 50 元绩效考核经费。

8、加强实施方案怀孕及孕期保健知识宣传,大力提供优生优

育服务,达到社会、家庭、孕产妇对我们孕产妇管理服务工作满

意的目的(满意度须达 80%以上),从而提升医院服务整体形象与

管理水平。

达到以上要求的年终给予工作小组 500 元奖励,满意

度为达标的每下降 1%,扣发 100 元绩效考核经费。

 

阆中市石滩镇卫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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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 年 01 月 10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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